第107章 阎王升堂
容照带队负责监视李文汶的哥哥的家,白天队员伪装成卖水果的小贩,在她哥哥家附近摆卖,晚上容照卖起烧烤羊肉串,他刚把两串烧好的羊肉串递给客人,目标真的出现了,一个五大三粗的,穿着牛仔裤的年轻人在李文汶哥哥的家附近出现。
“喂,哥哥仔,你还收不收钱?找回一角给我,”一位嘴上咬着羊肉串的妹子,递了2角钱给他,
“靓妹,今天请你吃,拿走吧。”容照放下手中的活,眼睛死死盯着牛仔裤仔。
“神经病,有钱都不收,”这个新县妹子,白吃羊肉串还在骂骂咧咧,这是一种米养百种人。
过了一会儿,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伯下楼,把一包东西递给穿牛仔裤的新县仔,老伯好像很不高兴,嘴里嘟嘟囔囔,但容照听不见他说什么,新县仔接过老伯给的一包东西,揣进怀里,急急忙忙走了。
容照头一摆,正在羊肉串烤炉搧风的同事立即扔下芭蕉扇,和容照一起远远跟着他。穿街过巷,走了一个多小时,容照看见新县仔进了一间破旧的平房,这间平房的位置是县城与罗洞公社的结合部---宁芳街。
容照看见新县仔进屋关门后,他蹑手蹑脚走到屋门前,把门牌地址记下来。他闻到屋的木窗飘出阵阵的香烛味,这些民国时代建成的旧屋,窗户特别高,容照吩咐同事蹲下,踩着他的肩膀站起来,瞄见新县仔竟然跪在地上,向观音像叩头烧香,嘴里呢呢喃喃,也不知道说什么。
一个年轻人居然这么迷信,他立即返回江城,把看到的一切向志鹏汇报。买牛仔裤的新县仔出现了,志鹏心中兴奋起来,这是好事,起码离找出真凶又近了一步,现在手中没有证据,抓他回来不一定能够要他招供。
志鹏看过香港电视,知道国外现在有DNA检测技术,如果用DNA技术检测黄洪志尸体左屁股沾着的牛仔裤招牌,就可能认定这个五大三粗的新县仔为凶手,但这项技术中国还没有。
脱氧核糖核酸是分子结构复杂的有机化合物,简称DNA。作为染色体的一个成分而存在于细胞核内,功能为储藏遗传信息,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的DNA是相同的,每个人的DNA是独一无二的。
1888年秋天,英国首都伦敦东区发生5起妓女遭杀害案件,多数受害人被开膛,但真凶一直未能确定。传闻中的疑凶超过100人,甚至连英国王室成员和首相都被怀疑。
100多年以后,迷恋研究此案的爱德华兹在一次拍卖会上买下一条带有血迹的披肩,据称为妓女凯瑟琳.埃多斯凶杀案现场物品。后来英国商人拉塞尔.爱德华兹和法医学专家,借助先进的法医分析技术,成功破解困扰世人126年的迷,借助分析和对比DNA样本,认定波兰美发师阿伦.科斯明斯基为连环开膛凶杀案的真凶。
没有DNA技术,志鹏想了一个比DNA检测技术更厉害的土办法,他向老鬼汇报,经过唐队批准,一个解放后以来没有人用过的破案方法诞生了。
志鹏和小丁去宁芳街道居委会调查,居委会主任告诉他们,住在出租屋的男子是新县奇榜大队的,年纪二十六岁,是进城务工人员。
新县仔的真名叫周养仔,是屎佬炳的同乡,跟着他出县城混,想不到威风了没有多少天,就打回原形。县城现在是魏大刀的天下,他不想回乡下种地,又没有多少文化,只好去当搬运散工。
他看过电视机播放的美国万宝路香烟广告,洋人骑着高头大马,穿着合身的牛仔裤,戴着巴拿马草帽,真是帅呆了。他虽然也戴着草帽,但穿着破的唐装宽黑裤,像一个讨饭的乞丐,没法比,如果能够穿上合身的牛仔裤,戴着巴拿马草帽,骑着自行车回到老家,那些平时对他冷眼相看的妹子,保证让她们服服帖帖地跟着后面屁颠屁颠的。
时来运转,给志通贸易公司的李老板当了几天临时搬运工,居然得到李老板的表扬,大赞他工作卖力,还打赏他20元,刚够买了两条非常合身的进口JEE牌牛仔裤。穿起崭新的牛仔裤,戴着巴拿马草帽,对着大水缸照一下,养仔高兴地大喊几声,真是爽死啦,爽死啦!
好的不灵,丑的灵,村里的神婆张经常讲不能乱说话,说错话就要被菩萨惩罚的。现在警察漫山遍野去搜捕杀黄洪志的人,他最后悔曾经大喊,爽死,爽死,赶快去求观音大士打救,否则,真是爽到死就惨了。
他点起三柱高香,跪着对观音说:“观音菩萨,我说错话,做错事,请…,”他还没有说完,突然被一只大手提起,转身一看,哎呀,是一个身材高大,面目狰狞的小鬼,后面跟着一个青面獠牙小鬼,他吓得魂飞魄散。
“走,到阴曹地府去。”高大的小鬼把他五花大绑,青面獠牙的小鬼把他双眼蒙住,推出屋门,小鬼把他放在一匹马的马背上。
“踏,踏,踏,”马驮着他在奔跑。养仔心里发慌,是否神婆张说的牛头马脸驮着他去阴曹,听她说过凡是害死人的都要抽筋下油锅的,最怕是下油锅,平时炒菜锅里的油溅着手都觉得火辣辣的疼,想到这里,他冷汗直冒,把蒙着眼睛的黑布也弄湿
“跪下。”小鬼把他摁在地上,把蒙眼的黑布扯开,哎呀,这是什么地方,阴森森,太恐怖,在他的面前,一个头戴着长方形黑盖帽,帽前端挂着串串的短珠链,身穿黑色蟒袍,满脸黑虬髯,怒目圆睁,黑嘴唇,这不是阴间的阎罗王吗?惨啦,他当场瘫在地上。
养仔惊恐万分地看一下四周,阎罗王左手旁边站着两个牛头马脸,手持寒光闪闪的利刀,牛头马脸身旁站着黑白无常;右手旁边站着一位头戴黑色官帽,身穿官服的判官,左手拿着一本册子,右手拿着大毛笔,判官旁边站着两只青面獠牙的小鬼,小鬼手持锐利的钢叉。
左前方一个披头散发的人,被捆在木桩,沓拉着脑袋,满身插着利刀,鲜血一点一滴的流下来,在这个人的身旁,有一只大锅,锅底的木柴猛烈燃烧,大锅里的油在“扑通,扑通,”发出沸腾的响声。
“啪”一声,阎罗王手拿惊堂木,用力拍一下,“把犯人周养仔拖上来。”
“遵令。”面目狰狞的高大小鬼一手就把他扯到阎王的面前。
养仔脸如土灰,心中暗暗叫苦,阎罗王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还没有报上名啊,怪不得神婆张说阎罗王无所不晓,无所不知,谁做过坏事都会记得一清二楚。
“判官,周养仔犯了什么罪?”阎王面向判官问道,判官走前几步转身向阎王躬身回答:“阎王爷,周养仔用铁锤活生生把黄洪志砸死,犯了杀人的大罪。”
“根据地府法令,要如何判?”阎王问道。
“根据地府法令第23条第一款,用铁锤砸死人是不可饶恕的重罪,判抽脚筋,上刀山,扔到油锅炸,最后打进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
要扔到滚烫烫的油锅炸,太可怕啦,养仔听了浑身发抖,“大王,大王,饶命啊,我没有砸死黄洪志,我砸一锤他的头,他还没有死,我从李老伯的仓库逃走的时候,还看见他的脚在动,冤枉啊,冤枉啊!”他不断地跪在地上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