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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4章 留下成人礼的记忆

  “好…”方雅轻呼,“好,你要了我吧…要我,嗯~~~我喜欢我愿意!”
  “是,我要你,我也喜欢你!”
  “江枫,枫,很奇怪,为什么我比你工作早了三年,我们却还是同岁?”
  我开始吻她,语焉不详,“唔~~~因为我上小学就晚了一年,后来从乡下转学到县里读中学又耽误了一年,还有,你是不是上学比较早?”
  “嗯,我不到六岁就上一年级了,哎呀,别,别碰那里,那里痒…”
  我的手已经开始在方雅的柔美娇躯上书写一幅泼墨山水,那来自肾上腺的强刺激,已经令我难以自已。
  “哦~~~”
  轻叹着,方雅不再挣扎,只是也不懂得配合,任由我将她的黑色紧身衣从身上剥落,露出白皙娇嫩的肌肤。
  “等一下。”
  就在我剑拔弩张的时候,方雅忽然捂着脸对我说,“等一下,不许看!”
  “什么?”
  “讨厌呢,不许看就是不许看,你闭上眼睛!嗯~~~好不好?”
  “...好!”
  我老老实实停下手,闭上眼,心脏早已不争气地乱蹦乱跳,几乎就要从嗓子眼飞出去。
  身下,方雅推开我,扭动着好像拿了一个什么东西,铺好,声音细得几乎听不清楚,“好了…坏家伙,你来吧!”
  我睁眼,终于忍不住向下看去,却在这一眼过后身体凝固在半空里。
  等了半天见我没动静,方雅有些奇怪,移开遮住双目的手问我,“怎么了?”
  “我…”
  颓然中,我翻身躺在方雅身边,拉过那条毛毯将彼此已经不着寸缕的身躯盖住。
  “我不能,雅,我做不到。”
  “为什么?”方雅侧过身,将我的头搂进怀里,“你是不是担心我会让你负责任?傻瓜,我不会的,我从来没那么想过。”
  “不是,不是的…”
  我艰难地将脸从她那双挺翘中移开,坐起身,靠在床头大口喘着粗气。
  “那,那你是为什么?我不好吗?江枫,你看看我,看看啊…”
  说着,方雅一下将毛毯掀开,令所有美好绽放在我眼前,“枫,你告诉我,我的身体不好吗?没人碰过我,真的,以后或许也不会让第二个男人碰的…”
  泪,顿时我泪了,泪奔。
  “雅,你别说了,不要说了!”
  “怎么了这是?咋还哭了呢?大男人哭哭啼啼,羞不羞啊,羞羞羞!”
  方雅伸手刮我的鼻子,身子依偎过来,“告诉我,到底因为什么?”
  “傻丫头,唉…”
  我的鼻腔阻塞,喉头哽咽,“就是因为没人碰过你啊,就是因为你太纯洁太干净,而我…我已经有过不止一个女人,我配不上你的。”
  于是她笑,笑话我,“就因为这个?嘻嘻,是不是我拿那块布垫在下面吓到你了?”
  “…”
  “你真是个呆鹅!大呆鹅!”方雅叹口气,“作为女人,我想将第一次的美好记忆留下来不可以吗?你别多想,我就是给自己一个成人礼的证据,你干嘛那么多心思!”
  说着,方雅将那块白布一下抛得远远的,温柔地亲我的胸口,“算了,我不要了…枫,来吧,我不管了,我就是想要你!”
  我没有动,只是反手搂着她,不住叹息。
  方雅也不动了,静静躺在我胸口,良久后问我,“枫,你是不是有心事?”
  “嗯。”
  “那你说吧,说出来我们再…再爱爱好了!”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终于,我点上一支烟,开始说,“曾经有个来自西北小县城的少年,他很单纯,单纯得就像一张白纸…”
  “是说你的故事吗?”
  我没正面回答她,只是接着道,“他很努力,成绩一直很好…二十岁的时候终于如愿以偿考上一所二一一高校,成了十里八乡亲人们眼里的天之骄子。”
  “后来呢?”
  “大学第一年他很努力,成绩也很好,加上虽然出身贫寒,却弹得一手好吉他,还会写文章,很快就成为学院文学社的骨干…于是,班上最漂亮的女生注意他,又喜欢上他…他们相爱了!”
  我的眼角潮湿起来,记忆带着我回到大学时那段永生难忘的青葱岁月。
  “男孩子高大阳光也有才华,女生漂亮可爱,对他死心塌地…大二的最后几天,她把自己交给了他,再后来,两人住在一起,形影不离。”
  “尽管男生的家境贫寒,可他还是竭尽全力心疼着心爱的女孩,出去打工,给她买早点,一起去看电影,一起上自习…”
  方雅不说话,只是用手指在我胸口不断画着圈,神情有些凄苦。
  “唉,到了大四,两个如漆似胶相爱的人,终于感受到来自生活的压力。”
  我的声音开始发颤,回忆的痛苦令我心如刀绞,却还是坚持说下去,“女生家里很有钱,就像小说里的桥段,家里不同意…可女孩子铁了心要跟他,说什么天南海北,这一辈子就认准他一个人。”
  我没有掉眼泪,却感觉自己胸口湿乎乎的,已经被方雅的眼泪打湿一片。
  轻抚她的发丝,我接着讲,“唉,只是命运捉弄人,因为专业的缘故,男孩子没有找到留在大城市好的工作机会,而那种私企性质朝不保夕的职业,他又不想选择,害怕委屈了心爱的女孩…于是,在这样彷徨苦闷中,他工作没找好,考研又差了两分,而女孩子的态度却突然发生转变,没给他任何解释便接受家里的安排远渡重洋…就这样,两人的爱情无疾而终。”
  方雅伏在我身上,娇躯轻轻起伏,我们的肌肤没有丝毫阻隔贴在一起,却在这种终极亲昵中,没有生出任何旖旎的念头。
  “她走了,于是,他变了!”
  我惨笑起来,“变得开始游戏人间,变得认为生活就踏马是一个草蛋玩意儿!如果不想被生活草,那好,去草生活吧!”
  喷着烟,我眯起眼将毕业后这几个月的记忆重新梳理着,才发现,原来自己活得是那样不堪。
  并非我没有上进心,事实上,我比任何一个人都更想证明自己,更想出人头地。
  我的不堪,特指情感上的不专一和男女关系上的混乱,因为在林芬离开的那一刻,我曾以为真爱也随着那架飞机远去,再也与我无关…
  良久,我慢慢道,“那个男孩子,他叫江枫,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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