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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第108节

  “小叔你这话不对,人家出的本钱,还承担风险,挣多也是应该的。”
  唐爱军怼了句,兴奋地看着霍谨之,“我愿意帮着卖,我不嫌少。”
  这玩意比卖剧照好挣,等他攒的钱够了,也弄一袋子回去卖,钱就跟下蛋一样,一天比一天多,他以后没准还会是万元户呢。
  “你还得上学。”霍谨之提醒。
  唐爱军挠了挠脑袋,他真想退学不上了,上学哪有做生意好,上学还要花钱,做生意能挣钱,脚板底想着都是做生意好,可不上学妹妹会生气,唉。
  “马上放暑假了,你可以趁假期去卖。”霍谨之出主意。
  唐爱军眼睛亮了,暑假有两个月呢,他能挣好几百块了。
  飞仔送他们去了招待所,还好心指点,“你们要去火车站的话,可以去那个巷子找人帮忙,给一块钱脚力钱就行。”
  “谢谢飞叔。”霍谨之道谢。
  飞仔又笑了笑,“以后你们货要是多,老大有关系弄到车皮,那样就省事多了。”
  “要多少才能搞车皮?”霍谨之打听。
  “少说也得十袋,你才五袋太少了。”
  霍谨之记下了,多走几趟本钱应该能翻几番了,十袋不成问题,有车皮的话省事多了,他只要来走一趟挑货,再让人送上车就行。
  送走了飞仔,霍谨之他们几个看着房间里的货,感觉像在空中飘一样,处处都不真实,唐来金想起来问道:“你为啥要挑轻的?”
  霍谨之拿了一袋轻的,把里面的布都倒了出来,并不全是整布,还掺了不少零碎的布头,他又挑了袋重的倒了出来,零碎的布头更多。
  “碎布头重,所以重的其实没轻的好。”霍谨之脸上带着笑,他猜的没错。
  第399章 脑子活泛的霍谨之(恭喜薏婕成为盟主)
  霍谨之本来也以为重的比轻的好,一般人都会这样想,可他在挑选的时候,眼角瞟到飞仔的眼神,似笑非笑的样子,他就改变主意了。
  但他也不肯定,索性就拿三袋轻的,两袋重的,这样就能把损失减少到最小,而且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就知道如何挑货了。
  唐来金捡起碎布头,抖了抖,其实也不能说是碎布头,都是一块一块的,大的能做桌布,小的也有一尺见方。
  “这些布咋卖,做衣服太小,糊鞋子太可惜,而且这么鲜亮的花色做鞋子也没人穿。”
  霍谨之微微皱眉,他一时也没想到,不过——
  “到时候便宜卖吧,应该会有人要。”
  一袋子也没多少碎布头,算下来也是赚的。
  唐爱军也捡起了一块小碎花布,嘟嚷道:“给小囡做裙子肯定好看。”
  “小囡就喜欢花裙子,上回还嚷嚷着让姆妈给她做花裙子呢。”
  唐爱军越看花布越喜欢,从碎布头里挑了块大的,比划了下十分满意,“两块就能做一条裙子了,回去让姆妈做给小囡穿。”
  霍谨之脑中灵光一现,在唐爱军肩膀上用力拍了下,“我有办法了!”
  这小子是憨人有憨福,无意中说的话给了他灵感,为什么要便宜处理这些碎布,太可惜了,找人把这些碎布做成小孩衣服,直接卖成品赚的更多。
  “明天去百货公司看现在流行的小孩时装,回去后把这些碎布做成小孩成衣,肯定有人买。”
  唐来金用力拍了下大腿,眼睛冒光,这办法绝了,此刻他对霍谨之是真正的心悦诚服了,这小子脑子转得忒快,一秒钟就能想到办法,天生就是当老板的。
  唐爱军跟着一道兴奋,马上他就是家里最能赚钱的了,可以天天给妹妹买好吃的,想想就开心,不过——
  “咱们去接小囡吧,那个疯爷肯定是见小囡好看,故意不放人。”
  唐爱军都急死了,妹妹还在别人手上呢。
  唐来金也担心的很,“现在去接人,去晚了要是带着小囡跑了咋办,这地方咱们也不熟,又这么大,躲起来找都找不到。”
  叔侄俩越说越心慌,要是把小囡搞丢了,他们只能拿根裤腰带吊死得了,还有啥脸回家,回去了也是被剁死的下场。
  “疯爷是混道上的,最讲信诺,否则他混不到如今的地位,既然他说了晚上会还,咱们只需等着就好,小囡肯定不会有事的。”
  霍谨之不是太担心,疯爷不可能把唐小胖藏起来不还。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小囡这么招人喜欢,又是神仙下凡,万一就不讲道义了呢,不成,我现在就得去盯着。”
  唐来金急慌慌地往外走,唐爱军也要去,被霍谨之拽住了,“得留下一个人看着货。”
  “老三你留下!”唐来金吼道。
  “凭啥是我,我要去找小囡!”
  唐爱军梗着脖子不干,货哪有妹妹重要。
  “还是来金叔留下吧,你是大人,万一有毛贼上门能镇得住,我和爱军是小孩,去找疯爷问题不大。”霍谨之说道。
  第400章 大方的疯爷
  唐爱军不住点头,就是这么个理,他心里知道就是说不出来,姓霍的这小子嘴皮子挺溜。
  最后还是唐来金留下了,两千块的货呢,他不亲自盯着也确实不安心。
  “你们和疯爷好好说,别和人家对着干,强龙难压地头蛇,而且以后还要做生意的,万万不能得罪了,把小囡弄回来就行”
  唐来金像唐僧一样絮絮叨叨,唐爱军不耐烦了,“知道,霍谨之脑子比你好使,你想到的他能不想到。”
  “算数还没我厉害呢,嘀嘀咕个啥”
  后面一句唐爱军没敢大声说,可就算他小声嘟嚷,唐来金也听见了,气得一脚踹在他屁股上,那么大声嘀咕,当他是聋的不成!
  “我说的就是你,小霍我当然不担心,你个大嘴炮到时候可别得罪人!”
  唐爱军白了眼,当他是蠢的吗,小囡在人家手上,他自然要好好说话,就算让他跪下来磕头他都肯的,真以为他不会动脑子呢,哼!
  唐小囡陪着疯爷玩了一上午,吃了冰淇淋和可乐后,疯爷就牵着她出去溜了,身后还跟着个手下,就是那个叫阿伟的,只有他有孩子,疯爷觉得他比较有经验,就带上他当跟班了。
  他们直接去了羊城最大的百货公司,疯爷觉得唐小囡穿的太土气,碍他老人家的眼,直接去了儿童专柜,让人家把今年最流行的衣服拿出来。
  “时新的都拿出来,还有鞋子袜子!”
  疯爷背着手像指点江山一样,售货员也不敢怠慢,拿出了流行的几件,唐小囡觉得其实还是土气的,但在这个年代来说已经很时尚了。
  有背带裤,格子短裙,大红连身裙,还有太阳花的蓬蓬裙,以及蕾丝边的白色公主裙,价钱十分昂贵,一件小小的公主裙就要十八块,有些人一个月工资也就这么点,果然不管什么时代,小孩的钱都是最好挣的。
  “乖乖,这才几片布呢,十八块能买十几丈布了!”阿伟就算见过大场面,都被这价钱吓到了,他只有两个调皮捣蛋儿子,穿的都是老婆做的衣服,一分钱不用花。
  他宁可花钱给儿子买肉吃,也不会买这么贵的衣服穿。
  售货员赔笑道:“这是国外流行的公主裙,做工和布料都是最好的,十八块不贵了。”
  其实她也觉得贵,而且这件公主裙去年进的货,才只三条,卖了一年才只卖出去两条,最后这条经理都要打折处理了,没想到竟来了大主顾,看样子是个不差钱的。
  唐小囡其实也蛮喜欢这条裙子的,但这十八块也太贵了些,而且她感觉这裙子摆的时间不短,颜色没那么鲜亮了,还起灰尘了。
  “脏。”
  唐小囡故意嫌弃摇头,这条裙子绝对是最后的滞销品,既然拒绝不了疯大爷的热情,那她就帮忙讲点价钱吧。
  阿伟也跟着说,“都有污渍了,这裙子不会是别人穿过的吧。”
  “绝对没人穿过,就是摆的时间长了点,这样吧,你们如果真的想买,十五块吧。”售货员服务态度蛮好,一直笑眯眯的,比起其他颐指气使的售货员来强太多了。
  第401章 当我女儿吧
  其实售货员也是看人下菜,疯爷气势不凡,出手又大方,肯定不是一般人,她自然不敢摆架子,只有在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面前,售货员才会摆谱。
  “这些都要了,再弄几双漂亮鞋子。”
  阿伟还想讲讲价,疯爷却抢先开口了,还嫌弃地看了眼阿伟,小家子气的很,百来块的小生意还个狗屁价,丢他的脸。
  “好咧,同志稍等啊!”
  售货员乐不可支,又拿出了几双漂亮皮鞋,款式都差不多,唐小囡只喜欢一款白色的小羊皮鞋,系鞋绊的,穿起来特别舒服,也好配衣服,其他的都没看上。
  “这些不要了?”疯爷指着其他皮鞋问。
  唐小囡摇了摇头,“不好看。”
  其实是她现在才六岁,明年脚就长大了,没必要买太多的鞋子,她脚上还有双红皮鞋,两双皮鞋换着穿足够了。
  疯爷也随她,胖丫头不喜欢他自然不买,让阿伟去结账,他让唐小囡穿上那条公主裙,再换上他买的鞋子,越看越满意,小丫头就得这么打扮嘛。
  “以后都这样穿,以前穿的丑死了!”
  “哦。”
  唐小囡乖乖点头,心里却吐槽,乡下穿成这个样子连路都走不了了,小路边都是野草,一不小心就得勾坏,还会沾上草籽苍耳这些,十几块的衣服根本穿不了一天,还是许金凤做的花裙子更实在,坏了也不心疼。
  疯爷满意极了,在她脑袋上轻轻摸了摸,又牵起她的手,“吃饭去。”
  唐小囡一路表现得十分乖巧,大佬说啥她都听着,而且大佬还送她这么多漂亮衣服和鞋子,她听话也是应该的嘛。
  疯爷对吃的还蛮讲究,带唐小囡去了一家高档酒楼,都是当地特色菜,吃得她肚子都撑圆了,回家的路上不住打嗝,这顿是她来到这里后吃得最饱的一次。
  “可乐还喝不喝?”疯爷故意问。
  唐小囡万分纠结,胖脸皱成了一团,她很想喝啊,可肚子不争气,再喝就要爆了。
  “能不能带回去喝?”
  唐小囡想到了好办法,抬头希冀地看着疯爷。
  “不可以。”
  疯爷眼里闪过笑,故作严厉地摇头,就看见这胖丫头的脸一下子垮了,愁眉苦脸地,还哀怨地拍了拍肚皮,轻叹了口气,眼里的笑意更浓了。
  这胖丫头怪好玩的,比小猫小狗好玩多了。
  “你给我当女儿就能天天喝了。”疯爷脱口说了句,说完他自己都很意外,但却不后悔。
  这胖丫头确实好玩,如果她愿意,那就留下来给他当闺女吧,他又不是养不起,或许是年纪大了吧,这些年越发觉得孤单了,弄个胖丫头在身边养着也蛮有意思的。
  后面跟着的阿伟脸色大变,看向唐小囡的眼神更是不可思议,这胖丫头到底是哪里得了老大的眼缘,才只认识一天就想认女儿了,这胖丫头应该会同意的吧,这可是她八辈子都修不来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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