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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媳妇儿,每晚都穿它【五千字】

  第158章:媳妇儿,每晚都穿它
  “是啊,你没有错。”见张翠华不知悔改,陆悠也不想再多说什么,只说了一句,“不过,蒋志文现在铁了心要跟你离婚,你不想离,只能去找组织帮忙。”
  “他是军人,我又……又传出这种事,组织上肯定会同意他的请求。”张翠华茫然地看着陆悠,似乎想不通她为什么要帮自己出主意,“你,能帮我吗?”
  看着张翠华殷切的目光,陆悠差点没笑出声来。
  张翠华到底是天真还是精明,竟然想让她帮忙?
  别说她没那个权利去插手别人的家事,就算有,她又凭什么帮忙呢?
  让一个经历过末世的女人拥有以德报怨的“美好”品德,这完全就是天方夜谭。
  原本以为张翠华经过今天这件事,不说幡然醒悟,起码也能意识到自己之前的错误。
  陆悠并不稀罕张翠华的歉意,可这个女人的三观简直刷新了她的底线。
  “我帮不了你。”陆悠摇摇头,见张翠华面露失望,她眼眸一转,又说,“不过,蒋志文和他妈捏住了你的把柄,才能逼你离婚。你要是有蒋志文的把柄,他也不敢跟你离婚。”
  说完,陆悠微微一笑,迤迤然离开。
  另一个房间内,金如妍还在给林桂琴做思想工作。
  乔春丽等在门外,见陆悠出来了,赶紧上前问:“怎么样,她没跟你吵吧?”
  “没呢,张翠华同志对蒋志文同志还是有感情的,她不想离婚。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嫂子肯定会好好劝他们的。再说了,俩人还有孩子呢,离什么婚啊!相信孩子的父亲和奶奶肯定也不希望孩子从小就没妈。”
  陆悠叹了口气,一副为张翠华打算的样子,让其他军属见了,不由对她产生了好感。
  谁都知道,张翠华跟陆悠之间有点龌龊,这事儿说起来,肯定是张翠华的错。
  可这人呐,很容易同情弱小。在陆悠的小日子越过越好,张翠华的日子却过得苦哈哈,最后还面临离婚的情况下,肯定还是偏向于张翠华。
  陆悠要是在这时候冷眼旁观或者落井下石,别人不会觉得爽,只会认为她心眼小,睚眦必报。
  反之,陆悠要是一心为张翠华着想,大家又觉得她这人大气。
  甭管真心还是假意,大家肯定更愿意跟陆悠这样的人打交道。
  就这么一件小事,却让陆悠在家属院的人缘变得更好了。
  乔春丽看在眼里,对陆悠的情商表示叹服。
  这人跟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明明她跟陆悠才是一类人,都是生性潇洒,容易被人看不惯的类型啊。
  乔春丽兀自翻了个白眼,她暗自提醒陆悠:“我跟她也算打过两年交道,彼此都很熟悉。她是什么人,我再了解不过。你对她再好,她都看不到的。你是好心,不一定有好报。”
  “无所谓,我又不求回报。”才怪呢,报应早就来了!
  她又不是圣母,不求回报地帮助一个对自己有过恶意的人。她是真心认为,现在的张翠华,还是不离婚比较好。
  不过这件事就不用告诉乔春丽了,陆悠把跟张翠华沟通的结果告诉了金如妍,在对方欣慰和肯定的目光中,离开了蒋志文家。
  接下来的几天,家属院里特别热闹。
  蒋志文和张翠华每天都在争吵,蒋志文都快疯了,可张翠华死也不离婚。
  等蒋志文忍无可忍,向上级申请办理强制离婚手续时,张翠华也彻底爆发了。
  两个人直接闹到邢锋那里去了,男的说女的偷人,女的说男的出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把邢锋吵得焦头烂额。
  但最终,这个婚还是没能离得了。
  蒋志文说张翠华偷人,可他拿不出直接证据。而张翠华,却拿出了证实他出轨的证据——情书。
  经过调查,这封情书确实是蒋志文和宋明颜的笔记。因为涉及到宋明颜,为了顾忌都宋家的颜面,这件事被上面压了下来,就这么不了了之。
  而蒋志文想要离婚另娶的打算,也彻底地落空了。至此以后,他一改之前的形象,不再对张翠华实行冷暴力,他开始用最难听的话骂她,也开始打她。
  不仅如此,林桂琴也不打算走了,直接在家属院住了下来。
  整天面对阴险的婆婆和恶毒的丈夫,张翠华的生活也是水生火热。她的这段婚姻,已经变得面目全非。
  不过这一切,都跟陆悠无关。现在的她,正忙着出海打渔,忙着观察杜锦柔,忙着跟秦建国享受夫妻生活……
  乔老娘的手工活儿是真的好,她干活利索,没过几天,就做了两条旗袍。
  她最先做的是陆悠那一条,做完后,她并没有急着送出去,而是等把苏乔那条一起做好后,才拿了出来。
  等到了这一天,她拎着一个布袋子,敲响了陆悠的门。
  “大娘,您今天有空出门啦?”看到乔老娘,陆悠笑嘻嘻的把人迎进来。
  她知道最近一段时间,乔老娘忙着做衣服做裙子,连卤肉的时间都没有了。因此,除了每天出海回来,照例给乔老娘送点海鲜过去,陆悠都不怎么上宋家的门。
  直到现在,陆悠也不知道乔老娘给她和秦建国都做了衣服。虽说当初在商场买了挺多布料,可布料这玩意儿又不是蔬菜,经得住放,买多点不打紧。
  更何况,买完布料后,回来的路上,乔老娘还跟陆悠商量过衣裳款式,问她哪一种好看。陆悠当时也没在意,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
  自从听她说“布料要耐脏耐磨,款式要方便行动”后,乔老娘再也没有过问她的意见。
  陆悠寻思,乔老娘当时那眼神,好像是不太瞧得起自己的审美啊。对于这一点,她百思不得其解。
  于陆悠而言,无论是穿越前还是穿越后,她都在努力做一个能干的人。而这个时代,吃香的就是能干的人啊。
  既然如此,她的审美应该也没有问题,属于主流审美。
  对于这一点,陆悠还是很有自信的。
  乔老娘不知陆悠心中所想,此时的她,脸上都笑开了花。她拦住想要倒水的陆悠,说道:“闺女,别忙乎了,赶紧先过来看看,我给你带啥好东西了!”
  “大娘今天又卤肉啦?”陆悠双眼一亮,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
  乔老娘:……肉肉肉,就知道吃肉!身为一个女人,怎么能每天惦记吃肉而不是漂亮裙子呢?
  乔老娘恨铁不成钢地瞪了陆悠一眼,说:“肉算什么?这东西可比肉金贵多了!”
  说完,也不等陆悠再问,她小心翼翼的从布袋子里拿出一个叠成方块状的淡粉色物体。
  看到最上面那层绣花,乔老娘的眼里带着显而易见的满意之色。她捏住两个角,轻轻一抖,一条手工绣花旗袍映入陆悠眼帘。
  “快看看,漂不漂亮?”看到这条历时将近半个月的手工成品,乔老娘忍不住露出得意之色。不过她还是很谦虚地说,“哎呀人老了,不中用了,手上也没年轻时候利索。再往前四十年,这样一条旗袍,我几天就做好了!那时候我还得做酱菜呢,一点都不耽误。”
  “漂亮,非常美丽。”陆悠说着违心的话。
  其实她有点嫌弃,旗袍腰身那么窄,裙围也不宽。穿上这么一条裙子,连步子都迈不动,到底能干啥用?
  干啥用?当然是为了美啊!
  “快进屋去换上,先试试合不合适?要是哪儿不对,我再改改。”乔老娘把手里的旗袍往陆悠怀里一塞,眉开眼笑,“悠悠长得这么俊,穿上旗袍肯定好看!”
  “什,什么?这个要给我穿啊?”陆悠简直快要崩溃,穿上这样一条裙子,她会失去安全感啊!
  可对上乔老娘殷切的目光,陆悠那句“不要”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不是一条旗袍,这是满满的爱呀!
  旗袍什么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乔老娘为她做旗袍的那份心意。
  陆悠能够感觉出来,乔老娘对旗袍和高跟鞋有一种近乎痴迷的执着。
  也许是为了弥补当年的遗憾,也许是为了其他什么原因。总之,为了做旗袍,她甚至连肉都不卤了。
  可想而知,乔老娘对于旗袍的执念究竟有多深!
  “闺女啊,快去吧!”见陆悠不动,乔老娘便催促她,“你别担心,我不仅给你做了一条,也给苏乔做了。你俩都有!”
  “那,您有吗?”陆悠又问。
  之前逛商场,她在某些女士用品包装盒上看到过女人穿旗袍的样子。她听人讲过,这种把身体包得紧紧的裙子,叫旗袍。
  那天正好有一对母女在商场买衣服,那位母亲看起来年纪已经很大了,她的眼光极为挑剔,商场里的衣服款式,她一样没看上。最后还是买了布,打算回家自己做。
  陆悠注意到了,那位母亲的脚上,就穿着一双闪亮的高跟鞋。
  她听到那位母亲说:“回去就找张裁缝帮我做一条旗袍,再配上我的高跟鞋,那才叫好看呢!商场里卖的这些都是什么?款式真是千篇一律!”
  陆悠之所以提出买布做旗袍,也是为了搭配那双高跟鞋。她寻思着,乔老娘既然对高跟鞋另眼相待,也同样看不上柜台上那些衣服款式,那就做旗袍吧!
  没想到误打误撞,果然说到了乔老娘的心坎上。
  原以为乔老娘买那么多布料,至少有一大半是为了给她自己做衣服。可结果却是……给儿子儿媳妇做,给陆悠做,给秦建国做,就是不知道有没有给她自己做?
  “我?”乔老娘晃了晃神,然后双眼一弯,眼角的皱纹好似都带着怀念和诗意,“我都这把年纪了,老婆子一个,还穿什么旗袍啊!”
  她细心地摸着领口处的绣花,含笑的眼眸清澈如水,里面却又亮得惊人。
  “大娘,您可不老啊!”陆悠动作温柔,替她理了理耳边的碎发,“就算老了,也要做一个漂亮的老太太,穿喜欢的裙子,踩舒服的鞋子。年轻时候该怎么样过,老了还这样过。您说是不是?”
  “悠悠,我,我穿上好看吗?”乔老娘抓着陆悠的手,神情有点紧张。
  陆悠握住她的手,笑着说道:“好看,肯定好看!要不……”
  陆悠垂眸,看着乔老娘替她手工缝制的旗袍,问道:“您先试试这条?”
  “急什么?呵呵!”乔老娘轻轻推了她一下,又催她,“快去换!”
  对于手工达人乔老娘来说,要给自己做一条旗袍那是轻而易举的事。之前不是没想过,她只是没能跨过那一步。
  她打定主意,等把孩子们的衣服都做好了,她就用剩下的布料,给自己做一条旗袍。
  一条真真正正的,属于自己的旗袍。
  陆悠换完衣服,浑身别扭地走出来,就看到乔老娘脸上带着一抹发自内心的微笑。
  那笑容似有一种感染力,让陆悠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么一打岔,身体上的不适也没那么明显了。
  她走到乔老娘面前,双手往两边扯了扯腰身,“大娘,这个位置好像有点小啊!”
  “等等,我来看看。”乔老娘弯着腰,替她量了量,“不小,一点都不小,你看,还有三指的空隙呢!”
  三指的空隙?陆悠伸出指头比了比,这么点空隙够干嘛啊?
  “大娘,真的不小吗?”陆悠扭了扭身体,总感觉不对劲,“穿这条裙子,好像都不能动了!这么穿着,活儿也干不了啦!”
  “尽瞎说!哪能穿着旗袍干活?”乔老娘轻轻拍了她一下,笑眯眯地说,“这条旗袍,你留着出门再穿。要是有什么重要场合,或者去别人家做客,去逛街什么的,都能穿!”
  “对了,你再去换上那双鞋子,搭配着看看,肯定更俊!”
  说到这里,乔老娘低头看着陆悠的脚,随即惊道:“咦?闺女,你这脚看着挺小的,不像三十七的脚啊!”
  “大娘,我穿三十五的鞋子。”陆悠扶着乔老娘的手,请她坐下,“本来现在不想跟您说的,不过,我要是不说,您估计得让我把鞋子拿去退了吧?”
  陆悠把装有高跟鞋的盒子拿出来,她蹲在乔老娘面前,将她的鞋子脱掉,“这双鞋子,是给您买的。”
  “大娘,您可别拒绝,这是我特意挑的生日礼物。”
  “闺女,这……”乔老娘刚想说“这礼物太贵重了”,可她随即反应过来,这样说就太生分了!
  她眼眶微红,声音也有点哽咽:“你这孩子,可真不会过日子!将近两百块的东西,说买了就买了,眼睛都没眨一下。”
  乔老娘虽然是用抱怨的语气在说她,但陆悠知道,这份礼物她接受了。
  人与人的缘分真的很奇妙,陆悠跟乔老娘不过是萍水相逢,却又一见如故。经过短暂的时间相处,两人就像亲人一样,向对方付出了真心。
  乔老娘也没说啥煽情的话,谁对她好,她在心里都记着呢。
  听说陆悠每个月都要给家里寄海货,隔天,乔老娘就去市里买了几块质量不错的布料,让陆悠给她家里寄回去。
  庄稼人没那么多讲究,只要布料好,花色不丑,买布比买衣服更实用。
  对于这份好意,陆悠并没有拒绝。
  收到旗袍的当天晚上,陆悠洗完澡出来,打开衣柜,看到里面挂着的旗袍。她脑子一抽,鬼使神差地换了一身。
  等秦建国冲完澡,刚走进睡房,就看到令人血脉喷张的一幕。
  大晚上的,又刚刚洗过澡,陆悠并没有穿内衣。
  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她身上的肉变得紧实有弹性,线条优美流畅。
  浑身上下,除了皮肤还是那么白,肌肉没有那么明显以外,其他地方已经完全达到陆悠的目标了。
  因为锻炼得好,也因为年纪不大,即使没穿内衣,她的胸依然挺拔。
  贴身的旗袍包裹着她的身体,将她的曲线展露无余。浅浅的粉很衬她的肤色,胸口处绣着桃枝,朵朵桃花在胸前绽放。
  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于于归,宜其室家。
  桃花怒放千万朵,色彩鲜艳红似火。这位姑娘要出嫁,喜气洋洋归夫家。
  眼前的这位姑娘,嫁给了他,是他名正言顺的媳妇儿……
  “媳妇儿,这条裙子啥时候买的?你穿着真好看!”秦建国反手关上门,不动声色地靠近一无所觉的陆悠,“媳妇儿,你真美!”
  他眸光幽暗,在灯光的照耀下,好似泛着幽绿的光。
  听到秦建国违心的夸赞,陆悠有点不好意思,她低着头,声音低不可闻:“这不是买的,是大娘做的。”
  “就是穿着太不方便,大娘说,只能在重要的场合穿。干活的时候,肯定没法儿穿。”
  “不要……咳咳!”秦建国被自己嘶哑到极致的声音吓了一跳,他赶紧轻咳两声,“不用穿出去,这么好看的衣服,穿出去多浪费啊!”
  “就在家里,每天晚上……穿上它……”
  秦建国话音一落,再也忍不住低下头,含住了她的唇。
  “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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