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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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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守信和张氏都吸了一口气。小七的两眼立刻亮起两只金元宝,五郎和连枝儿还算淡定,不过面色也都微微有些发红,那是高兴的。
  “这还得去掉武老板的寄卖钱吧。”高兴过后,连守信说道。
  “嗯,按着四百八十两算,去掉两成的寄卖钱,咱能拿三百八十四两银子。姐,我算的对不?”小七就说道。这一点的数目,小七不用算盘就可以算出来了。
  连蔓儿点头,小七这账算的不错。
  “咱种十年的地,也不一定能出这老多钱啊。”连守信感叹道。
  “就是这钱,咱恐怕也只能挣今年一季的。”五郎就说道。
  一家人就都沉默下来。这件事,连蔓儿心里也考虑过。如果不能够控制住玉米种子,那么这如此高价的嫩玉米,她们也真的只能卖这一季。
  那么要控制住玉米种子吗?
  这应该很难,即便有沈家的帮助。玉米种子在本府,也许沈家是独一份,但全国来说,却未必。首先皇家就有,而皇家怕也不单单将玉米种子赏给了沈家。就算沈家控制了本府的玉米种子,却难控制别处的玉米种子流入。
  而且,控制玉米种子,也不是连蔓儿的本意。她的本意,是从自家开始,将这种高产的作物推广开去。
  当然,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推广的过程中,她也算计好了,她最大限度能取得的利益。
  简单地说,连蔓儿心地善良,但却不是普度众生的菩萨。她没想独占玉米种子,她想让更多的人吃饱饭、过上更好的日子,同时这一点也不妨碍她打算在此过程中。先让自己家过的更好,比别人家都好。
  落实到玉米这件事上,她的具体打算就是先卖嫩玉米挣一笔钱,然后再通过卖玉米种子。再挣一笔。
  嫩玉米卖的钱越多,对于将来卖玉米种子的推动作用就更大。
  武仲廉和武掌柜之所以答应两成的寄卖费用,玉米种子是连蔓儿从沈家得来的,这是一个原因。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们都是老道的生意人,并没有只着眼于寄卖费本身,他们还看到了金玉米将为他们酒楼带来的声誉和客流。可以预见。当酒楼里开始出现金玉米之后,武仲廉的酒楼肯定会成为本府最知名、最受追捧的酒楼。
  这种无形资本将会带来怎样的利润,简直无法估计。
  而连蔓儿也需要通过武仲廉的酒楼销售渠道,来推广玉米,这将让玉米种子的身价倍增。
  “咱菜园子这的玉米要看,那咱地里的那些玉米那,我看地里那些玉米也都开始结穗了。”张氏说道。
  “看,都得看。”连守信就道。
  “爹。咱自己看不过来,得雇看青的吧。”五郎就道。
  “对,我明天就找人。”连守信就道。
  “姐。咱园子里的玉米卖完了,还接着卖地里的不?”小七就问“还是把地里的玉米咱都留着做种?”
  “等把园子里的卖完了,地里的,捡先熟的,再卖上一二百两银子,剩下的,就都留作种子。”连蔓儿道。
  地里的玉米比园子里的玉米种的晚,结穗和成熟当然也就晚了一些。连蔓儿心里核算着时间,地里的嫩玉米应该也能卖上几天。但也就是几天,之后就不能卖了。一来,还是物以稀为贵,即便有的卖,也不能卖的太多。二来,地里的玉米多。到了夏末初秋的时候,玉米成熟的极快,也就几天的工夫,嫩玉米就会长老,煮着吃就不好吃了。
  而且……
  “这还得看沈家那边咋给咱回信。”连蔓儿想了想,就说道。如果沈家不管,那她们就可以自己做主,如果沈家管,那她们就得依从着沈家的意见。
  沈家应该不会放着这件事不管,这一点,连蔓儿很肯定,她不肯定的是,沈家会怎么管。
  不管怎样,作为“第一个吃玉米的人”她该得的好处,沈家是不会少了她的。
  转天,不仅自家的菜园子里,就是田地里,连守信也搭了窝棚,雇了看青的人。这个时节、高粱、糜子的青杆也都长起来了,正在开始结穗,庄户人家也都开始下地看青,所以连守信的举动,在众人眼中并不显得突兀。
  从沈家得的种子,种出来的玉米在酒楼里卖了大价钱,这也是大家很容易接受的事情。
  周氏带着连秀儿、古氏和连朵儿从县城回来了。
  周氏和连秀儿里外的衣裳都换了新的。
  “这都是我大闺女给买的、做的。不是我自己说嘴,我大闺女,他谁也比不上。”有来串门的人,周氏总会引她看自己的衣裳,然后就将连兰儿夸赞一番。
  周氏回来的这天傍晚,吃过晚饭,连守信依旧去了上房。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吃过饭,看看连老爷子,跟连老爷子唠唠嗑。周氏出门回来了,连守信更要过来看看。
  连守信不仅自己过来,还带了张氏、连枝儿、连蔓儿、五郎和小七,一大家子都来看周氏。
  “不管咋地,你奶出门今天回来了,咱做晚辈的,去看看。这个是礼数。”张氏私下里跟几个孩子说。
  连蔓儿没说什么,张氏是体面、讲究礼数的人。吴家那么愿意和她家结亲,不能不说和连守信、张氏的这些品质是很有关系的。
  这是连守信和张氏的优点,有见识的人看到了,并且因此敬重他们。
  不过,也有的人,不仅不会因此而看重他们,反而不把他们当一回事。也许是觉得不管怎样,他们都会守这个礼数的缘故吧。
  周氏就是这样的人。
  看到连蔓儿一家进来,一个个笑着向她问好,周氏就板起了面孔,鼻子里轻轻地哼了一声,算是应答。
  “娘,你老出门这几天,看着比以前还精神了。”张氏就笑道“我大姐家里都挺好的吧。”
  “我土埋半截子的人,啥精神不精神的。”周氏淡淡地应了一句。
  张氏也没生气,她的性子,当着面总做不到对长辈横眉冷对,而她也没期待周氏能给以正常的回应。周氏从来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态度。她尽到了礼数,周氏怎样,是周氏的事。
  而周氏的这种态度,已经是空前的好了。
  “你大姐她们都挺好,老四,你大姐和你大姐夫都问起你那。”周氏就对连守信说道“你大姐上次来接我,着急忙慌地,也没顾上和你说啥话。你大姐让你有工夫进城……”
  说到这,周氏抬眼扫了张氏母子几个人一眼。
  “……带着你媳妇和孩子,去她家住几天。”周氏垂下眼皮,又接着说道。
  “啊。”连守信笑着应了一声,就问周氏“娘,我大姐给秀儿说的亲事,看的咋样?”
  连兰儿接了周氏和连秀儿进城,就是去相亲的,这回来了,那相亲的事自然已经有了结果。
  周氏的脸色就有些不好看。
  “娘,是没看成?”连守信就问。
  “……你大姐给介绍的这户人家吧,那家庭条件是没的说,咱这周围十里八村的,也没有比得上人家的。”周氏就道“那孩子也不错……”
  连兰儿给找的,那自然是好的。既然这样,怎么没成那,连蔓儿看着周氏,等着她的下文。
  “啥都挺好的,就是和媒人唠嗑,提到那家的大儿媳妇,和咱秀儿属相犯克。这要两人碰一块,就得家宅不宁。她那属相,是克秀儿的。我一听,这就算了吧。咱也不能为了秀儿,就让人家先休一个媳妇。”周氏道。
  竟然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而亲事不成的,连蔓儿的眼珠转了转,若有所悟。
  “四哥”连秀儿坐在炕上,招呼连守信道。她手里摆弄着一条猩红的帕子,帕子一角拴着一副银三事儿,连蔓儿几个一进门,连秀儿就把银三事儿摆弄的叮叮当当的响,她还时不时地看连蔓儿和连枝儿两眼,显然是去县城得的新玩意,特意在连蔓儿和连枝儿跟前显摆。
  连蔓儿几乎能读懂连秀儿眼睛里的意思,吴家给连枝儿的定礼里,就有金银三事儿,她连秀儿进了一回城,也弄到了。
  亲事不成,连秀儿似乎一点也不难过,反而是心情很好的样子。再想想刚才周氏说的话,连蔓儿心中不由得佩服连兰儿。
  “四哥,我在县城就听说了,你种的啥金玉米,可值钱可好吃了。”连秀儿继续对连守信说带“四哥,啥金玉米,你咋不送些过来给我和咱爹、娘尝尝?”
  “我和娘回来的时候都答应给金锁和银锁了,要送金玉米去给他们吃个够。”
  听到吃个够三个字,连蔓儿的嘴角不由得抽了抽。
  “四哥,你咋不说话,哑巴了?”连秀儿见连守信没回话,就追问道“你不是心疼东西,舍不得给我们吧?”
  “你没看人家都不敢说话了吗,你还问啥?”周氏立起眼睛,怒向连秀儿道“人家那是卖钱的,你看人家眼睛里,咱像是值那个钱的吗,你就敢开口朝人家要。”
  周氏骂完连秀儿,立刻斜眼看向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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