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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故事的开始10

  这话不是对念初说的。
  念初想动,被他一个巧劲牢牢锁住。
  “这丫头我借走了,还欠我三杯酒呢。”
  那败家子一看是宁言书,举起的巴掌收了回去。
  宁言书开口要人他能不给吗?不能。
  打小两院的孩子就不对付,三天两头打架,小时候不懂大人那套复杂的人际关系,看你不顺眼就开揍,可现在不行,现在知道了,这是宁言书,是宁家唯一的独苗苗,他爹官职比自己爹大,他惹不起。
  再说了,不过是个玩意。
  败家子笑着问候:“哥真巧,最近还好吧?宁伯伯也好吧?”
  宁言书眼梢一挑,懒得再说,直接把念初提溜出去,两人站在酒吧后门外,胡同里窜起凛冽的风,念初揪着手盯着脚尖,道谢的话说不出口。
  宁言书倒是没让她为难:“那小子家里做官的,不比齐园差,怎么,瞧不上啊?”
  这话故意说的,想看她什么反应。
  念初嚯地抬起头,并不知道自己的绿色眼影花了,糊在眼皮上像个千年老树精,她穿很短的小裙子,光着腿连丝袜都没套,露肚脐的小背心上打着显眼的品牌标志,逞强地看着他:“恩,瞧不上。”
  小丫头模样气得就差蹦起来给他一拳,亮出两颗小虎牙尖尖地想吃他肉,她也堵他,说我看上你了!
  宁言书懒懒看着她:“我挑食。”
  这话念初听来严重,她靠自己能力打工赚钱有什么不对?他难道就高人一等了吗?只不过玉皇大帝给了个好出生罢了。
  宁言书站在那儿,跟前矮矮跟蘑菇似的小丫头在发抖,也不知道是冷的还是气的,他回身想进去,听见她朝他喊:“你们大夫都不是好东西,人模狗样的,别指望我谢谢你。”
  她对大夫有着莫名的敌意,这让宁言书不怎么高兴,手指点点她:“再有下次你试试。”
  他很少这么威胁人,话放出来很有威慑力,念初背脊发凉,却不低头。
  她没觉得自己有错,她见过很多那样的大夫,熬夜在牌桌上,和商人推杯换盏,抢着给市里领导家属看病,趋炎附势,暗收回扣,还有,草菅人命。
  看着这样倔强的女孩,宁言书问了声:“你叫念初?”
  姑娘仰着头:“念初。”
  那样儿,无言地说着: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的名字,你给我记住喽。
  宁言书一哂,回身走了。
  提及伤心事,念初今儿也提早下班,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店里文两条花臂打碟的姑娘来关心:“生病了?”
  念初焉头搭脑地嗯了声。
  回家要倒两趟地铁,念初的家在一个很老的小区里,B城房价已经涨到了天价,她庆幸父母给她留下了可以挡风遮雨的一块小天地,叫她为钱犯愁的时候少了一份对流浪的担忧。
  家里给她留着小灯,黄澄澄的灯光从玻璃窗透出来,像她小时候最爱吃的煎鸡蛋,那鸡蛋也不知道怎么煎的,外面一圈焦脆,中间却是流黄芯儿,咬一口汁水在嘴里炸开,带着鸡蛋黄醇厚的香味。
  她试过无数次,却做不出一样的味道。
  那时候,要是多吃几次就好了。
  再也吃不着了。
  念初仰头望着灯,红了眼眶。
  ***
  念初的脆弱只维持五分钟,她只允许五分钟,第二天起来又是一条好汉。
  清晨的地铁能把人挤成咸鱼罐头,她戴着耳机听《智取威虎山》,在公司楼下给所有人买三明治,上楼泡咖啡,每个格子间走一遭,到了刘记者那儿特别停了停:“刘老师,这是您的全素三明治,我让店里用全麦吐司做的。”
  没明说我知道你在减肥,需要减肥的女人都不喜欢别人评价她的身材。
  晚上聚餐,选在主编亲戚开的饭店,既照顾了亲戚生意又能拿回扣,何乐不为。气氛很好,念初坐在桌子的最尾端,只夹手边的素菜,主编朝她招招手:“坐这儿来。”
  “唉。”念初端着酒杯半秒都没犹豫,越过刘记者坐在了主编身边,她头一回参加社里聚餐就刻意展露了自己的酒量,不像别的姑娘捂着杯子不肯喝,为的就是脱颖而出,给领导留个好印象,这招虽笨,却是她为数不多的能做的。那天没留底,真喝醉了,往后三天都反胃吃不下东西。不过真让领导记住了,每回喝酒都不能少她。
  喝了酒就好借口动手动脚,念初坐在几个大佬中间,一会儿被揽肩膀一会儿被摸摸腿,她忍着,强笑着敬了一杯又一杯。她这样其他人看不上,低头说她坏话,她虽然隔得远但能猜到别人说她什么,不在意,她不在意。
  夜深了一伙人从饭店出来,刘副主编最晚走,代驾把车开过来,他话都说不利索,拉着念初往车上拖:“来来来坐我的车,我们再好好聊聊。”
  念初哼哼哈哈地把人先扶上车,下一秒滑不留手地闪开,捂着肚皮苦着脸:“哎哟主编我肚子疼,您先走,我去上个厕所。”
  说完撒丫子跑了,躲在屋檐底下等车开走才出去,脸上半点痛苦没有,戴上耳机听早晨没听完的《智取威虎山》,搭地铁回家。
  这个点的地铁依旧很多人,念初挤在角落里,随着节奏摇头晃脑,嘴巴张张合合,无声地跟着唱,唱到最后扬起笑——
  “不管是水里走火里钻,粉身碎骨也心甘,纵有千难与万险,扫平那威虎山我一马当先。”
  南春碎碎念:
  我们阿初是个心大的孩子,摸摸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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