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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6章 这是我家的狗子

  兄弟,保重。
  趁着现场大乱,陆宁猛踩油门驱车疾驰而过,回头看了眼时在心中默默为毛驴祈祷。
  也只是祈祷而已,他才不担心毛驴会被人砸成狗肉之酱。
  如果毛驴真有那么蠢,那么它就不会活到今天。
  更何况,叶明媚在认出毛驴后,也会立即让修路工住手:草,都说住手了,咋就还舞扎着个铁锨的呢?
  啥,你们要打死这条疯狗?
  都给我滚犊子!
  你们知道这条贱狗是谁吗?
  它可是我那亲亲外甥的生死兄弟,感情铁着呢!
  你们拿铁锨在我外甥脑袋上拍俩大包,他也会呵呵一笑不当回事,可你们真要把这狗子搞个三长两短,你们会倒霉不说,我这辈子都别想获得他的原谅了啊!
  陆宁还真没猜错,数十名都想‘英雄救美’的修公路高举着家伙围上来,作势要打死毛驴时,受惊的叶明媚也及时清醒过来,一眼就认出毛驴了。
  到底是深谙大哥意思的毛驴,别看此时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獠牙呲的老吓人了,可也仅仅是把四舅妈拽倒在地上,撕破她的旗袍而已,压根没伤到她一根汗毛。
  看到大哥绝尘而去后,毛驴知道任务完成,立即松嘴刚要调头鼠窜,立即悲哀的意识到:大哥与它,都小看了女神的魅力。
  眼看女神被野狗突袭后,足足八十个修路工人啊,竟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它给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人盯着它的双眸中,都散出‘敢冒犯女神,我要与你同归于尽’的决绝凶光,毛驴要想逃走,插翅也难飞啊。
  估计这些人的老婆遭遇叶明媚当前情况,他们都不会有这么快的反应,这么大的决心。
  现在他们高举着的家伙没有落下来,那是因为怕误伤女神,所以毛驴一旦松嘴调头逃窜,不管它咬伤多少人,都无法逃脱被砸成狗肉之酱的下场。
  身陷重围就是这意思了。
  老咬着叶明媚也不行的,毛驴眼珠一转,计上心头--刺溜一声,钻到了右手撑地刚从地上坐起来的叶明媚肋下,可怜巴巴的仰头看着她,一副标准的求包养姿态。
  看到毛驴竟然钻到女神肋下后,众人更加惊怒,有一猛人,救美心切,竟然扔掉手中家伙,虎吼一声徒手扑了过来,这是摆明宁可被恶狗咬一口,也得把它干掉了。
  “都住手!”
  叶明媚及时娇喝一声。
  那血气方刚的猛人没听到,饿虎扑食般的扑过来时,就觉得眼前白光一闪,腮帮子与一弹性十足、凝脂软玉般的东西撞到了一起。
  前面已经说过了,叶明媚可是跆拳道高手,差一点就夺冠军的--对付老鼠那样的真正高手她不行,可及时抬脚一下蹬在救美心切的猛人脸上,却是相当干脆利索小儿科的,一下就把他蹬出老远。
  “住手!”
  叶明媚抬着右脚,双手撑地再次断喝一声。
  可能是因为女神那只鞋子不知道跑哪儿的白生生小脚,吸引了众人目光,暂时忽略了她肋下的危险,所以才能听到她在叫唤什么了。
  啥,住手?
  叶总,我们在帮你对付那只狗子好不好,你怎么助纣为虐的把栓子蹬了个跟头,还双手抱住那只狗子,一副谁敢动它一根汗毛,我就永远不理了他的表情呢?
  这是啥道理嘛--就在众人茫然时,叶明媚及时说道:“这是、这是我家的狗!”
  你家的狗?
  无数双眼皮子在吧嗒,大家实在搞不懂,女神家的狗,怎么会忽然蹦出来把她拽倒后又在地上拖了老远。
  “它刚才是在撒欢,在是和我亲热!”
  叶明媚连忙又解释道:“只是这次它太调皮了些,才让大家误会了。”
  撒欢是啥意思,大家伙心里都清楚,就是一种脑子进水后的反常兴奋状态。
  看大家伙还满脸茫然不信的样子,叶明媚连忙‘现身说法’,拍了拍毛驴的脑袋:“去,给我把鞋子找回来!”
  毛驴马上从她肋下钻出来,吸了几下鼻子走向了西方。
  大家伙本能的让开一条路,亲眼看到那条幸福的狗子(能零距离与女神贴在一起,还不叫幸福吗),很快就从一张铁锨下用嘴叼起一只高跟鞋,随即转身慢慢摇着尾巴,屁颠屁颠的走向了叶明媚。
  叶明媚接过来,穿上了鞋子,又伸手扯了下被撕到肋下的旗袍(幸好大家伙的眼珠子都被毛驴所吸引,才没注意到女神旗袍被撕开,走光了),从地上站了起来,曰:“好了,大家都去忙吧,没事了--毛驴,你跟我来。”
  不远处的路边,就停着叶明媚的车子。
  叶总家的狗子,真幸福,这世道,还真是人不如狗啊,唉。
  看到毛驴乖乖跟在女神后面走向车子那边后,好多人心中都幽幽叹了口气,默默的拿着家伙转身,继续去干活了。
  叶明媚上车,皱眉看着站在车门前的毛驴,皱眉问道:“你怎么不上来?”
  毛驴在坐车时,已经习惯了别人*门后它在上车的,叶明媚自个儿先上车了,难道让它坐在车顶上?
  “哼,架子倒是不小,还得让我给你*门。”
  叶明媚这才醒悟过来,冷哼一声弯腰伸手,推开了副驾驶那边的车门,再回头招呼毛驴上车时,却看到它忽然绕过车头,身形一闪,就消失在了路边荒草丛中。
  毛驴看穿了叶明媚为什么请它上车了:扯着它的虎皮,直接去梨花山那边找陆宁。
  我在路上拦不住你,直接找上门总可以了吧?
  哼,我知道你在逃走后,肯定会吩咐人阻拦我,不许我上山,但我是来送你兄弟回家的啊,你那些走狗,谁有胆子阻拦它回家?
  叶明媚的算盘倒是打的啪啦作响,奈何毛驴不配合,宁可徒步赶回梨花山,也不想被她所利用。
  恨的个叶明媚啊,真想下车双手围拢成喇叭形,对那些修路工高声唱道:哎,对面的哥哥们都听清楚啊,赶紧把那条狗子给我弄死拉倒了啊。
  对面那些哥哥看到叶总驱车跑远后才敢小声议论什么时,陆宁已经来到了梨花山上。
  此时夕阳已经彻底沉了下去,连绵起伏的群山被柔柔的黑夜所拥抱,不知道哪儿升起的炊烟散发出的乡村味道,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温馨了。
  经过明媚山时陆宁就看到,一号别墅内的灯已经亮了起来,山原百代差不多在吃晚餐,一边吃一边可怜巴巴的望眼欲穿,希望某人那伟岸的身影能映入眼帘,然后她就会乳燕归巢般的扑进他怀里,忘情的激吻过后,才问他为什么要扔下她一个人,独守空房这么久,难道不晓得刚刚成为女人的她,有多么渴望潮、喷的感觉么?
  好多女人都会说,男人就是下半身动物。
  其实不然--最起码,陆宁是绝不会为了美色,就忘记秦小冰兄妹的。
  “老大,你回来了!”
  陆宁刚迈步走上平台,大晚上还戴着个墨镜四处巡逻的格林德,就满脸欣喜的迎了上来。
  与两年前不同,现在的梨花山可是大变样了。
  两年前,养了五只大公鸡的窝囊鬼老刘当山主时,就是漫山的梨树,一座孤零零的小道观,大晚上的除了坐在马扎上闭目思考生命来自何方、最终会归到何处这个全人类都在苦苦寻找答案的伟大课题之外,也实在没啥事可干了。
  现在的梨花山,至少一小半的梨树被挪走(请注意,不是被砍掉当烧柴,而是被挪走,栽种到了别的地方),那个断壁残桓的小道观,在失去历史价值后也被彻底清除掉了。
  取而代之的,是扩大了至少三十倍的平台,足有数千平米大小。
  一片现代化的框架式(现在底层建筑基本都是钢结构的框架式了,运来大槽钢后,只需搭积木那样的搭起来,再拧上螺丝填上空心砖,外面抹上水泥刷上涂料按上门窗就搞定了,要不然叶明媚的别墅,也不会建造的如此之快)三层小楼,跃然出现在小道观旧址。
  这就是叶明媚为讨好陆宁,全力建成的未来孤儿院了。
  平台四周,更多了一圈半米高的围墙,上面安装了不锈钢栅栏,每隔十多米,就会是一根宫灯式的街灯杆子,沉稳的黑色,造型古典的白色琉璃灯罩,散发出柔和而明亮的光泽。
  百分之四十五的绿化带,还有专门供孩子们玩的各种器械(滑梯啊,秋千啊等等),甚至最西边还有一个小型足球场。
  望着眼前这一切,尽管陆宁刚回到唐王之前,就已经来过一次了,可现在再次踏上平台时,依然会有一种说不出的自豪感。
  情不自禁的,想到了一句话:化腐朽为神奇。
  当然了,任何人要想把一座荒山山头铲平,在上面修建一座具备国际化水平的孤儿院,都得需要大批的银子来做后盾,没有个三五千万的,是别想搞成这样子。
  幸好,陆宁最不缺的就是钱……啥时候,陆先生竟然能视金钱如粪土了?
  “大晚上的还戴着墨镜,就不怕被人背后骂你装比吗?”
  心情相当不错的陆宁,微笑着对格林德说道。
  “老大,你误会了啊,这可不是一般的墨镜,是高科技的,具备红外线夜视功能,确实晚上看家护院巡逻时的必备用品,你试试?”
  格林德摘下墨镜,递了过来。
  看他满脸希冀的样子,陆宁也不好拒绝他好意,接过来戴在脸上转身向山下看去。
  果然,望出去--绿油油黑压压的,狗屁都看不到。
  格林德在旁边小声提醒道:“这款最新式的夜视墨镜,最大的缺陷就是在没灯时,看不到东西。”
  陆宁摘下墨镜转身,正要砸在格林德脸上,问问他没灯看不到东西,算啥狗屁夜视墨镜时,一个女孩子款款走出了正中客厅门口。
  当着女孩子的面,陆宁是从来都不屑对人动粗的,把墨镜戴在格林德脸上,顺势拍了拍他腮帮子,低声说:“这是好东西,以后就别摘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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