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第277节
立脚尖是芭蕾最基本,也最具有代表性的动作。有足尖鞋的帮助其实难度不高,普通人都能做到。
但不是每个普通人都能做出正确的姿势,在立脚的状态下做动作更是天方夜谭。
也不是每个芭蕾舞演员都能穿着二十多斤的衣服,还能保持动作的精准和优雅。
广告只有十几秒。
在这十几秒钟里,这件昂贵且沉重的舞裙,这一曲流泻如星光的《卡农》,都完美地融进她的一举一动里。
她不是任何外物的陪衬。
导演先生清了清喉咙,“很多人应该称赞过你的美。”他对宁馥道。
一旁的赵晓春警惕地看了导演一眼。
宁馥露出一个笑涡。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旁边突然就窜出一个人来,看着挺年轻,带着个巴掌印,看起来格外奇怪。
他先是劈头冲着导演问:“拍完没有?!”
导演下意识地“嗯”了一声。
这只是第一遍拍摄,虽然已经堪称完美了,但导演还想多占用一会,精益求精嘛!
可这人却已不由分说地抓起宁馥的手,“那人我带走了!”
说完立刻就走,争分夺秒,仿佛多浪费一秒都让他肉痛。
宁馥莫名其妙。
她扭头看一眼赵晓春,把她当鸡蛋一样看护的经纪人此刻却笑得像个骄傲的老母亲,满脸慈祥地朝她挥挥手,快乐道:“去吧。”
那可是斐瑛新季腕表的设计师!今天特地来看宁馥找灵感的!
他的金蛋要变凤凰了,嘿嘿,嘿嘿。
笑得无比愉快的赵晓春一转脸,对着导演就变了神色,挂上标准的社交假笑。
哼,老色鬼,我来对付你。
***
几分钟前。
在所有屏气息声的工作人员之后,王准和于飞也是一样的反应。
“哦老天爷啊,她真漂亮。”一向老成持重的于飞都忍不住喃喃自语。
“啪!”
这一声脆响把还兀自沉浸的于飞吓了一跳,他瞪大眼睛看着王准,“你疯了?!”
——抽自己耳光干什么?!
眼睛灼灼发亮的王准:“她是。”
他就说了这两个字儿,便立刻跳起身来急火火走了。
于飞失笑。
他太了解自己这位朋友,于是也不必问。
灵感来了。缪斯在此。
第208章 赤子之心(30)
作为这位年轻设计师的“缪斯”,宁馥穿着那件昂贵至极的芭蕾舞裙折腾了一整个下午。
王准也挺有意思,他把宁馥当做模特,却并不指出特定的动作来让她配合,只让她随自己的意。
这位年轻的设计师也不讲求场地,不要求舒适,就在摄影棚里找了个安静的角落。
王准还是很有地位,他们周围几乎都被清了场,只有他的那位朋友坐在一旁,作为一位安静的观众。
被两双眼睛盯着一举一动——一双是冷静的审视,另一双则充满创作的狂热,就连早已经经历过不知多少辈子聚光灯的宁馥,都不禁觉得后背有点儿发毛。
随意动作……
她身上这二十五斤镶着水晶的裙子,能允许的动作可实在不太多。
但跳舞又很奇怪。
宁馥干脆找了个不费事的法子——就当负重训练了。
工作人员很快为她找来了瑜伽砖。
宁馥开始压腿。
她可是许给了岳九池一个烛台贝尔曼的。
泡沫砖是越搭越高,面对柔韧性惊人的宁馥,设计师王准仿佛正在神游太虚。他的眼睛依旧盯着宁馥,却又仿佛在看着其他什么。
——看着他即将出炉的,绝妙的设计作品。
而于飞则陷入沉思。
他在想采访的主题了。
赵晓春在导演处周旋够了,刚走过来,一瞧,急了。
尽量保持着风度,他把宁馥“借”出来一会儿,拉到无人处,“傻了?”
这两个人盯着你看,你居然劈叉?
赵晓春要气死了,自己都听到自己磨牙的声音,“怎么就是不开窍啊!”
宁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开什么窍?”
赵晓春:“那是两个男人,你要是往后不想被潜规则,就不要在他们面前做这种动作!”
“那也是两个至关重要的人物!他们可不是来看你训练的明白吗?!”
哦,明白了。
就是既要让他们喜欢,又不能太喜欢。既要让他们欣赏,又要让他们不生邪念。既要是圣母,又要是娇娃。
她也不是没做过。
如果她想要取悦一个人,那个人连一点点“取悦”的痕迹都不会察觉。他们都会为她倾倒,为她变成情圣,为她如痴如魔。
宁馥朝赵晓春笑了笑:“我这辈子没有生这一窍。”
她已经不需要了。
赵晓春一下子哽住,半天没说出话来,最后只能道:“随便你!”
他恼怒平息,就只剩下无奈,“明天就回去训练了。高兴了吗?”
还能怎么办呢。她不愿意开这一窍,他这个做经纪人的就只能再多开五六七八个心窍,盯着呗。
感觉自己已经彻底变成老妈子的经纪人哀叹着转身走了,走前不放心地叮嘱:“你这身衣服太沉,大动作别做。”
开玩笑呢,这现在是国内花滑女单数一数二的苗子,要是在广告场地出点什么事,他可赔不出第二个来!
这次宁馥含笑应了。
“你这经纪人是个俗人。”
宁馥刚回去,一直没说话的王准就开口了。
半点不客气,并且对自己竖起耳朵偷听的事实毫不脸红。
名利堆里打滚,浑身都是心眼儿。
王准皱着鼻子,充分表达了自己对赵晓春的厌烦。
就从刚刚两句对话里,他已觉着这经纪人配不上宁馥的“高洁”。
一旁的于飞没有说话。
但他却要比王准更多想一层。
这个不愿意“开窍”的姑娘又何尝不知道她的经纪人是什么性格呢?
她包容了这个人的“庸俗”,但依旧有自己的坚持。
她的坚持不是愤世嫉俗的,而是一种原则。这很特别,很有意思。
不开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天生不懂。一种是懂得太多,想的太深,看得太明——
所以选不懂,不想,不看。
他觉得宁馥是第二种。
这第二种人是可爱可敬可怕的。因为她已知道这世间的“规则”,却仍然一意孤行。
这种人如果失败,就是粉身碎骨;如果成功,就是天下皆知。
粉身碎骨浑不怕*。
天下谁人不识君*。
这是个有本心的人。
***
于飞想到了这次杂志的主题。再看王准,手中的草稿已经不知划拉了多少,也是一副餍足的模样。
王准这人基本上没多少适应人类社会的社交礼仪,于飞站起身来,代友人道:“谢谢。”
他与宁馥握手,笑道:“采访的主题有了,明天中午,我们可以边吃边聊。”
一旁的王准却突然插话道:“你什么时候比赛?”
宁馥笑了,想一想,道:“两个月后吧。”
王准也一点弯子不拐,“我想去看你。会有烛台贝尔曼吗?”
这是他在看到宁馥压腿时问到的动作名称。
宁馥干脆道:“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