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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第204节

  一百零一是一百多,一百九十也是一百多。
  孙魁想起了元柔去他家,跟他爸妈侃侃而谈的样子。
  他当时觉得元柔懂的多,现在才知道,她不过就是把自己经历过的事情,讲一遍罢了。
  “你说过的,我就算是老太婆,你也无所谓。”
  放下保冷杯,元柔白嫩嫩的脚丫踹了踹孙魁的腿:“我这个年龄在吸血鬼里,算是年轻人。”
  孙魁放下筷子,扯过纸巾擦了擦嘴。
  可能是元柔性格的原因,她就算两三百岁,在孙魁这也没有多大实感。
  他反而比较在意另一个问题:“……在你看来,我会不会太稚嫩?”
  见他吃完,元柔垫脚就扑了上去,用翅膀将孙魁裹了个严实。
  元柔捧着他的脸道:“你这样刚刚好,你再看看我真实的样子,会不会觉得很怪。”
  孙魁的目光看向元柔的红瞳仁,又滑到尖锐的獠牙,再转移到立起的耳朵。
  元柔轻声道:“害怕吗?”
  刚问完,元柔就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低下头。
  孙魁尴尬的抹了把脸,解释道:“……嗯,太久没这么近……”
  他不但没害怕,还升旗了……
  元柔挑眉:“你喜欢我这个样子?”
  她满意的点头道:“很好,再好不过了。”
  孙魁转移话题道:“去……洗澡?”
  元柔抖抖翅膀,双臂环着他道:“……真色。”
  孙魁:“对你好色,不行吗?”
  元柔笑道:“你闻起来真好吃,比你刚才吃的东坡肉还要香。”
  这本应该是很血腥的一句话,却听得孙魁非常激动,并毫无保留的表现了出来。
  元柔诧异的笑道:“孙警官,你真诚实。”
  孙魁抱着她站起身,道:“我忠于伴侣,忠于内心,不会撒谎。”
  说得坦荡又忠诚。
  作者有话要说:  诚实是传统美德
  第163章 29、去度假
  孙魁一直以为他是一个除了抽烟喝酒之外,没有其他不良嗜好的人。
  今天他才知道,他在某些方面的适应力非常强,还能接受很多不得了的新事物。
  从两人交往开始,孙魁就发现元柔很喜欢咬他。
  他满是汗液的粗壮脖颈,结实的手臂,在元柔的眼中看来,都性感极了。
  她喜欢孙魁的汗味,呼吸的味道,下颌残留的剃须保湿液的香味。
  孙魁的毛发浓密,胡须粗硬,剔完胡须的时候,下颌会很干燥。
  有的时候太忙,孙魁就糊弄着刮,经常把下颚刮出小口。
  孙魁身上的小口,对元柔来说就像掀开了一角的珍馐,让她饥肠辘辘。
  所以她给孙魁买了擦脸霜和剃须水,让他的脸别一刮就破。
  孙魁摸了摸脖颈,黏糊糊的,不知道是他的汗液还是元柔的口水。
  从脖颈到后背,到处都有元柔的牙印。
  他原来以为是元柔太热情,现在想来,元柔咬他可能就和狗狗舔食物包装袋差不多……
  把空调温度降低,孙魁用被子将元柔包住。
  元柔缩回翅膀,红眼睛微眯,尖尖的耳朵立起,这让她感觉很放松。
  就像女孩子回家卸了妆,随意的把头发挽起来一样,惬意极了。
  孙魁看了眼时间,他来元柔家的时候还是上午,现在已经下午三点多了。
  但谁也不想起来,元柔能从背后感受到他的体温和心跳,她抓过他的大手,在幽暗的房间里,帮他挑指甲边缘的肉刺。
  孙魁安静的看着她的动作,温柔的亲吻她的头顶,问道:“……来o市前你在a市?”
  元柔把他的手拉过来,亲了亲他的掌心,又把脸贴了上去:“嗯,在a市住了十多年。”
  她几十年如一日,样子一点都不变的话迟早会被人看出端倪。
  毕竟她顶着差不多的脸,名字也没有变化。
  所以她每几十年就得换个城市,光是大学就上了许多次。
  她挺喜欢念大学的,就是住宿舍里不方便吃饭,连个冰箱都没有。
  多亏了那些心术不良,总喜欢对女大学生下手的蠢货们,她才能每天都面色红润神清气爽。
  再来就是军训和运动会,一到这种日子,元柔就得装病,惯用手段是呕血。
  人类很有意思,只要她一呕血,无论她说什么,别人就都不会反对了。
  一看到她呕血,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都会冲上来,焦急的问她:“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
  元柔就会跟电视里面学着说:“老毛病了,歇会就好了。”
  人们就会施以同情的目光,无视掉她不肯参加室外活动的行为。
  把自己感兴趣的科目上了个遍,元柔最终选择了医生这个职业,方便她“监守自盗”。
  孙魁听了她上大学的心路历程,有些哭笑不得。
  同时又有些小遗憾,他要是认识学生时代的元柔就好了。
  元柔继续道:“在医院里做了几年,我就出来开了间诊所,后来就来了o市。”
  孙魁:“怎么想来o市了?”
  相对于a市这种一线城市,o市远不及a市繁华,相对的,生活节奏比较慢,很适合养老。
  元柔将胳膊探出被子,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道:“就是a市太发达了,信息流通太快……”
  元柔作为吸血鬼的先天优势,很容易分辨出一个人的病症,因此诊所的口碑很快就建立了起来,再加上殷勤校友们的帮助,诊所的病人每天都络绎不绝。
  生意太好了,对元柔来说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她不想抛头露面,也不想扩大知名度,更不想每天累的脚不沾地!
  就好比一个逃犯,躲在了一个小山村,不知内情的村民们给了他一块地,他耕种这块地就是为了填饱肚子。
  哪成想,他居然种出了人参果。
  十里八乡都来看热闹不说,惊动的人越来越多,人们都想要人参果,他在田里种的都快累死了!
  这种情况下,钱已经不重要了,最重要的就是销声匿迹。
  所以元柔跑到了o市,开了一家只有夜间开门的诊所。
  元柔本身不缺钱,她也没有人类过多的欲望。
  珠宝首饰,名车豪宅,对她来说没有什么诱惑力。
  她觉得重要的,或者说有意思的,都是花钱买不来的东西。
  孙魁听的忍不住勾了勾嘴角,手臂一拢,将元柔搂进怀里,低声道:“那就一直陪我住在o市。”
  元柔翻了个身,凝视着他的眼睛道:“好。”
  孙魁把被子一拉,罩了上去。
  ……
  孙魁连休了两天,一回警局,就拿着申请书去找领导。
  即使郑北归案了,但他必须去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误。
  见孙魁来,领导笑着招呼他道:“小孙啊,我刚要去找你,坐。”
  孙魁挺直腰板坐了下来,问道:“您有什么事找我?”
  领导喝了口茶道:“最近这几件案子你办得很不错!我都给你记着呢。今年局里优秀称号的名额,我也给你报上去了!”
  领导以为孙魁会高兴,谁知他一点也不激动的说道:“领导,这个荣誉还是给其他人吧。我今天来,是想跟您说调动的事情。”
  领导笑着点了点他道:“我还以为你能沉住气呢!这样啊,你先不要急,明年我使使劲,争取让你去省重案组!高不高兴!?”
  孙魁:……
  “不是,领导,其实我是想下放到下级单位。我觉得自己思想觉悟不够,需要改进。”
  孙魁这句话把领导弄懵了,他问道:“你怎么思想觉悟不够了?去年思想先进个人,选的不是你吗?”
  孙魁不能说出删视频的事,他一说,就得把元柔牵扯进来。
  他想了想道:“我自认为还不够,需要更多的历练。”
  领导端起茶喝了一口,盯着低头的孙魁看了半响道:“小孙啊,你是不是思想有什么压力啊?”
  领导就没见过几个比孙魁思想更端正的人。
  业务能力没得挑,做人也很仁义,重案组的皮猴子们都很信任他。
  唯一的解释,就是最近的工作给他造成了什么心理负担。
  说起最近的大案,也就是春天乐器行的杀人案了。
  莫非他是看到了太多冲击画面,心理产生了问题?
  干他们这行,得心理疾病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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