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守祠
妇女在前面一听这话,回头看了我们一眼。
我忙松开江追云,生怕她以为,我们会打情骂俏情难自持,把我们赶出去了。
堂屋,桌上只有一盏煤油灯。
昏黄的灯光下有一个男人,五十多岁的样子,脸皮有些搭拉。正用一双没有神采的眼睛,打量我和江追云。
“谁叫你把他们带回来的?“
男人开口质问:“陌生人借宿会借走运势?何况还是这样干柴烈火的小年轻?快出去快出去。”
说完,就拦住我们往门口赶。
“老公。”
妇女忙拦住他,在他耳边说了几句悄悄话,又拍了拍装有江追云给的两三千块钱的口袋,男人才停了,让我们坐。
妇女去弄晚饭,我们和男人在聊天。
在聊天中,知道男人叫邹信友,和我们一样,职业给人算命的。难怪,对农村和玄学上一些习俗一一奉行。
他会一些浅显的面相和八字,在街上给人取痣为生。
生活过的并不怎么样。
不一会,妇女端晚饭上来了。
有一小盘腊肉和炒小咸菜,另外有一大盘蛋花汤。上面还有几片少的可怜的紫菜,似乎觉得过意不去,她在里面滴了几滴香油。
另外,便是一大盘白米饭了。
看他们家徒四壁,平时过的也不怎么好。
在农村,过年杀了猪都是准备吃一年的,平时都不怎么舍的吃。今天如果不是我们来了,那腊肉和蛋汤也是没有的。
“真不好意。”
妇女说:“你们看,我们家里没什么吃的。你们城里来的,吃不吃的下哟?”
“没事。”
我抄起筷子,吃了一块腊肉。
菜虽然简陋,但还是很干净的,我这人吃饭没什么别的要求,卫生最重要。如果弄的不干净,山珍海味我也不吃。
而且,我本来就在农村长大的,对这些风味一点都不介怀。
只是江追云这个城里人,不知道他吃不吃得惯。
一看,却发现他一脸淡定。正夹起一小块腊肉在吃,姿态十分优雅。那样子,整的跟个神仙用餐一样。
跟他一比,我这吃饭的动作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恶俗。
可能两个人都饿了,毕竟从医院到松竹镇这一天时间,什么都没吃。不一会,那桌上的菜都见底了。
邹信友一看,就说去给我们再弄点菜,到厨房找他老婆去了。
“江追云。”
我一边喝他给我勺的汤,一边问:“你说,今天那个乌二爷为什么不让我们进祠堂,那祠堂是他家开的啊?”
说这话的时候,只是想吐槽一下不满。
江追云却说:“不用说,乌二爷是申氏祠堂的守祠人。”
“守祠人怎么了?”
我说:“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要进去看一下的。现在外面的风水都看过了,没什么问题。古怪肯定出在里面。”
江追云点点头。
他说:“想一下怎么搞定守祠人,乌二爷不好对付。今天我们也看见了,那些三尸虫,能随时在人意念不坚定的时候,寻找机会,钻进人脑中。”
这时,邹信友从里面走出来,正好听见了我和江追云的对话,手中的小咸菜碟子“啪”一声掉在地上。
我忙想去帮他捡,却被他一声呵斥住。
他语气惊恐:“你,你们见过乌头了?”
乌二爷名字叫乌头。
我一听,把下午的事跟他说了一下。又问:“邹叔,为什么你一听乌二爷这么激动?还有,那乌二爷在申祠到底什么来头?”
“不知道不知道!”
邹信友和躁郁症一样,突然异常狂暴。圆睁一双浑浊的黄眼:“你们今晚不要在我这里住了,快走,快走。”
说着,又把我们往外赶。
妇女从厨房出来,正好看到这一幕,忙上去拉邹信友问:“怎么了,怎么了你。好好的,又发什么神经?”
“他们招惹了乌头!”
邹信友一把甩开她的手,表情和咆哮帝一样,吼道:“招惹了乌头,能不能活的过今晚都难说。把他们留在我们家,不是要跟他们一起死吗?”
妇女一听,也不拦他了。
她对我说:“小丫头,这回不怪我不留你们了。乌头的厉害,我们这里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因此,没人敢进去申祠,也没人敢在附近住下。”
“你没发现这里只有我们一家吗?”
我一听,十分好奇:“乌头这么可怕,你们为什么还住这?”
“正因为可怕,我们才不敢搬。”
妇女叹了一口气,才说出了原因。
邹信友年轻的时候,因为穷。去外面走南闯北,当人贩子,从山西拐过一个孩子,转手卖到河南。
当他拿着卖人的钱,辛辛苦苦回到家的时候。
却得知一个惊天噩耗。
自己的老婆和孩子被人拐卖了,到现在都没找到。因此和前面看的面相一样,妇女和邹信友是二婚。
而这时,山西丢孩子的那家人,不知用什么方法找来了。
当时,邹信友还有两个小弟。
一看人找来了,上去就是干。
那人不知道用什么招,一挥手就有什么东西钻进他们身体里去了。他们一下倒在地上,在自己身上不停的抓,直到把自己抓的血肉模糊,力气用完才死了。
两具尸体,躺在祠堂前的空地上。
那人一看,口中又发出一个奇怪的声音。
然后,一个让人头皮子发麻的画面出现了。
只见一只豆绿色的蟑螂,从尸体的口中爬出来。一只两只三只......越来越多,密密麻麻的把两具尸体都盖住了。
跟着,尸体被那些蟑螂吃了,一小块骨头渣子都没留。
地上的血也舔干净了。
那人手上一挥,不一会功夫,蟑螂们一个也不见了。地上一片空白,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没人去报警说他杀人。
毕竟,找不到尸体,说蟑螂吃掉了,谁信呐。
不用说,那人就是乌二爷。
乌二爷又看了一眼,在一旁吓尿了的邹信友。正打算下手杀了拐卖他儿子的元凶,却在动手的时候,一眼看到了他身后的祠堂。
乌二爷看到那个祠堂,先奇怪的打量了一眼,又四处看了一下。眼中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
在那一刻,做了一个决定。
他不杀邹信友了,在他身上种了一只虫子,叫噬神虫。
顾名思义,这种虫子,以人的精气神为食。难怪,在进来的时候看到邹信友,眼中一点神气都没有。
前面说过,眼有一分神,才有一分一禄。
眼睛无神,衣禄全无。
用噬神虫吃他的神,又不杀死的他,就是要让他一生贫贱,一生都在永远生活在翻不了身的痛苦中。
(普通人相由于心生,又有神从身体里发源。只要等云开雾散,气色一开,总有出头之日。而这虫子,直接把人家的神断根了。)
乌二爷,果然够狠。
而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他要住在申祠了,他要找个人照顾他的衣食起居,帮他煮饭洗衣服什么的。
一住下二十多年,邹信友也给他当了二十多年的长工。
不过,他十分清楚,乌二爷走的那一天,还是会杀他的。他现在,不过苟且偷生多活一天算一天。
“不对啊。”
我一听,问:“乌二爷的年纪看上去,才三十多岁。而邹叔五十多了,时间对不上啊。”
江追云一听,白了我一眼。
他说:“你忘了,虫子和蛊一样,都有驻颜的功效。”
我一下想起来了。
以前,在观音塘湿地公园,看到黄茜用虫子一下医好了自己。而且因为那个虫子,三十多岁的她看起来跟十八似的。
乌二爷也一样,外表年轻,其实和邹叔差不多大。
“嗨呀。好气呀。”
我笑了一下,不满的撅起了小嘴:“果然,恋爱中的女人会变傻。江追云,你说,我是不是智障了?”
“喔,我的智障宝宝。”
江追云摸了摸我头,说:“我的智障宝宝,你怎么会是智障呢?”
“又不对啊。”
我一下想起:“那这么说?乌二爷自己留下当守祠人,职位是他自己给自己封的了?申家并没有请他在这里守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