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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喝酒吃肉

  叶箐箐小夫妻两个还不知大伙如此厚爱,给独独一份开小灶,野山羊的肉质比起家养的更为鲜美,更有劲道,吃多了当心滋补过头流鼻血。
  今日摆上桌的是暖锅,分上下两层,底下是放置炭火的,俗称火锅。
  上层盛放食材,用羊骨头熬得发白的浓汤,加入去羊骚味的调味料,再配上新鲜采摘的野菌菇,一锅好汤底就出来了。其余配菜再另行准备,各色各样满满的摆了一大桌。
  涮羊肉就要辣着吃,沾着酱料又辣又爽,个个吃得满嘴流油,黄跛脚还给弄了几个小菜,炒羊血之类的,用淀粉勾芡过的,鲜香嫩滑,特别诱人!
  另有一些冷盘,诸如红辣油拌的猪耳朵、拍黄瓜、醋拌木瓜之类。肉食吃多了正好用这些酸辣的素菜解解腻,凉拌的黄瓜和木瓜吃起来脆脆的,深受一干人喜爱。
  石安城这边吃辣并不很严重,但许多肉食都会放点辣椒,可以去腥解腻,并且增加食欲。所谓【色香味】,‘色’排在首位,人是视觉动物,一眼过去能不能激发食客的口水,也是一道菜的关键。
  在场之人基本都能吃些辣椒,唯独除了今日的小主角——无非。这孩子也不知是哪里人,像的谁,竟是半点辣都吃不得,一丢丢吃进去,都要咳老半天。
  看他嘴里火辣辣的难受,苏氏几人也不勉强他,都给他单独弄了吃食,全是清淡一类的。黄跛脚还给他弄了烤羊肉串,可惜这时候没有孜然粉,不放辣椒羊肉串的味道还挺重的。
  叶箐箐一看见眼熟的羊肉串,不由笑了笑:“这边基本没见过这种吃法呢,黄大叔好手艺~”烤羊排也是很好的,可惜她不会做。
  黄跛脚头也不抬,手上不断忙活着,道:“这是西南那边的吃法,跟你们那辣串大同小异,他们也会串成串烤着吃、煮着吃。”
  “咦?”叶志风凑了过来,“好像大叔去的地方还挺多呀。”
  黄跛脚摇摇头,抬头瞥他一眼,“谁说我去过了?”
  “……”没去过西南那边怎么知道他们的饮食习惯?
  其实村里人对黄跛脚的过往还挺好奇的,他也是个外来人,不知在哪瘸了腿,忽然有一日出现在这偏远的田心村,购置了田地和房屋,就此落户。
  依靠着自身那点医术,采采草药很快就融入了这个村庄,一住就是十几年。他来的时候,不过三十岁,正当壮年呢,村里有人想把大姑娘小寡妇说给他做媳妇,可惜都被拒绝了。
  这么孑然一身就过了大半辈子,应该也是有故事的人吧?叶箐箐虽说偶尔好奇一下,但并不是那种喜欢刺探他人隐私的人,所以从未问过。
  “人家大叔见多识广,教给我好多分辨毒蘑菇的方法呢!”叶箐箐撸着袖子帮忙,顺便偷吃一串烤羊肉。
  “没个形象,还是当少夫人的呢。”叶志风朝她咕哝两句,一边回过身道:“前些时日,有人送我一坛蛇酒,我去拿出来跟少东家喝两杯。”
  所谓蛇酒,就是用高浓度的米酒泡制毒蛇,封坛储存而成。
  叶箐箐好奇的跟在后头前去围观,“这能喝吗?”
  酒坛子一搬上来,顿时被团团围住了,基本全是小豆丁,其中叶经年最是兴奋,“这个坛子里有蛇呢!”
  叶志风就提过一次,被他牢牢记着,可见对这里面的东西好奇了许久。邓兴砦听见了也难掩好奇心,眨巴着眼睛等他开坛。
  蒹葭对此一屑不顾,“不过一条死得不能再死的蛇,有什么稀罕的?”
  “听说蛇很记仇的,你吃了它,它的同族会伺机找你寻仇呢!”金兰也闻讯凑了过来,低头瞧这几个小娃娃,故意笑着吓唬他们,“怕不怕呀?”
  “我才不怕呢,它们敢过来我就吃掉它们。”蒹葭如是说道。
  他说的是实话,以他的道行吃几条小蛇轻而易举,不过他并不喜欢就是,这些玩意儿哪有鸡好吃。
  童言无忌,大人们都没有把蒹葭的话当真,谁都不曾怀疑过他,可以说他平日里傻乎乎的幼童形象,很好地保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有酒有肉,一群人边吃边玩闹了个把时辰,都很开怀。没想到最后临散场之际,叶志戈拎着贺礼晃荡过来了。
  苏氏见着他还挺高兴的,“你也是有心,怎的不早点过来,大家好一起喝喝酒。”
  “没好意思呢,婶婶。”叶志戈挠挠头,“才从城里回来,就顺路来瞧瞧,恭喜无非~”
  苏氏带着他进屋喝茶,院里小丫鬟正在收拾残羹冷炙,几人见着他都招呼起来。
  叶家跟村子里基本都没往来,只除了这个叶志戈。他空闲时会在村子里串门子,一些小事搭把手,遇上村里组织的铺路搭桥更是毫不推辞。这样一个年轻人,大家当然讨厌不起来。
  因为他的存在,不少人对叶家稍稍改观,遇见叶老太太也宽容许多,一把年纪了还对她甩什么脸色。叶志和成天埋头苦读,眼看着都要变成酸腐书呆子了,娶了宋西红过门后,在妻子和弟弟的管教下,总算做出了改变。
  叶志戈让他偶尔帮忙干干活,劳动一下,宋西红也会督促着他做事,如果说他以前活得不上不下,现今可算是脚踏实地了。
  不仅如此,上河村的学堂夫子要换人,范思恩和吴渊源年迈精力不济,便邀请了叶志和过来接替。
  怎么说都是秀才,教一些小豆丁启蒙认字绰绰有余,宋西红知道后喜出望外,家里穷得叮当响,正需要这个呢!
  如今叶志戈在城里找了个活计,但除去他一人,叶家舜进城还是很难谋生,别以为时间能消磨王家的仇恨。王老爷女儿死于非命,没把叶志和打死算不错了,还想一笑泯恩仇?
  叶家过了这么几年紧巴巴的日子,破房子还不知能坚持多久,目前来说只能指望叶志戈了。但他不过十来岁少年人,能力有限,家里还是需要多一份收入补贴家用,学堂夫子这事对叶志和来说就是难得的生计。
  叶志和起初并不乐意,让他去教那群小屁孩认字,哪还有时间念书,还考不考科举了?
  “家里拿不出盘缠了。”叶志戈一针见血。
  宋西红嫁过来带了些嫁妆,近日家里伙食才改善不少,怎么说都要存银子留着盖房屋,实在凑不出来给叶志和进京。
  知识也是要时间累积的,倒不如趁着这几年好好沉淀一下,厚积薄发,当然,很有可能是再次名落孙山。
  仕途一行难于上青天,科举考试集齐整个大洛的优秀学子,人外有人,中举谈何容易。
  如此这般,叶志和不得不乖乖每日往来于田心村和上河村之间,开始他的教书生涯。
  家里当然是又闹了一通,老太太和杜氏泪眼涟涟的指责宋西红,说她阻碍志和的锦绣前程。双方当即开骂,差点没掀翻了破屋顶。
  叶家舜日渐沉默,家里很多事都不插手的,年轻时候生活优渥沉迷花鸟虫鱼,后来一心指望儿子能中举。现在嘛……只能埋头弄好田地,多产点粮食实在。
  村民们瞧着叶家人各自微妙的变化,心里感慨良多,犹记得他们刚来时,眼高于顶,都不屑与村里人来往的。且一个个好吃懒做,可着劲使唤苏氏干活,那时候都没有种地经验,结果可想而知。
  俗话说落难凤凰不如鸡,这种时候更需要团结,一起努力把日子过起来才是。再者邻里之间多多少少总能给你帮助,又不会上你家吃饭,居然还嫌弃上了?这种人可不多见。
  “来得正好,虽然没赶上吃饭,拿点果子带回去也行。”
  马上就要步入四月了,恰逢樱桃成熟的时节,邓阿罗家里两棵樱桃树,是种来自家吃的。挂满枝头的小果子,给摘了半麻袋过来,大伙饭前瓜分了下,还剩好多呢。
  这玩意跟草莓一样,放不了多久的,也怕磕碰,趁着新鲜吃完才好。苏氏拿上个小竹篮,装了一大捧,还有一颗黄灿灿的菠萝,让他给带回去。
  “婶子这样我下回可不敢来了。”叶志戈连连摇手。每次过来又吃又拿的,再厚的脸皮都招架不住哇!
  “有什么不敢的,又不是只给你,也是家里有多的,分给大家尝尝鲜,值当什么。”苏氏直接把小竹篮塞给他。
  果园底下零零散散种了好些菠萝,每一季能收个十几二十颗,要说拿它们卖钱或者做罐头实在太少了,自己吃又吃不完,索性邻居几个分一分。
  平日里大伙有什么新鲜菜蔬都会送来点,苏氏全记着呢,王婶子金兰江嫂子几人,还有黄跛脚和村长家里,均出去一两个,剩下的留着自家人吃。
  叶志戈轻叹一声,道:“当真收不得,我自认家里没什么能拿出来孝敬婶子,哪能光吃不还呢。”
  金兰不由笑了起来,“傻孩子,你记着你婶的好处,以后出息了,把好吃的全送来孝敬她不就行了。”
  她这话引得大家都笑起来,你一言我一语地逗弄起叶志戈,后者毕竟年少,很快便招架不住,红着脸收下了小果篮。
  苏氏还蛮喜欢他的,可是也不敢对他太好,毕竟人身后还有个叶家。就怕老太太和杜氏把她当成救苦救难的活菩萨,没事就来打秋风,以她们的厚脸皮,完全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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