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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八十六章

  我无力解决同刘氏姐妹之间的情感纠葛,我不仅知道琳琳爱我,还知道允允其实一直也爱着我,尽管我不知道她当初绝情离开我的真正原因,但从她的表现来看,她一直都爱着我,似乎从来没有改变——
  就像梅儿一样,或许允允当初绝情抛弃我,也是出于某种不可说的秘密。我现在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
  而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感觉感情的世界里,我已经快要窒息了。
  如果不是知道了梅儿当初离我而去的真相,我也不会联想到允允当初离我而去的原因也非常可能出于被动——
  如果有朝一日,允允站在我的面前,亲口告诉我她离开我的真正原因,那么我该怎么办呢?
  是的!她当初的确是绝情抛弃我的,可如果她当初抛弃我的动机是因为爱我,就像梅儿一样,那我该怎么办呢?
  而且我意识到那是非常可能的,允允既然一直爱着我,那么她当初离我而去的动机,就是非常有可能接近于梅儿当初离开我的动机。
  这样一来,我就再次陷入了绝境——
  如果允允向我道出真相,如果允允要跟我重归于好,那么琳琳不可能无动于衷,第一次是她成全了妹妹,可这次她绝不会再重演过去的历史!为了守卫自己的爱情,琳琳就极可能做出违背理智的事情出来,那就是彻底断绝跟欧阳泽的关系,如果是这样,她也就断绝了跟欧阳家族的联盟关系,她也会把林啸天气个半死,况且林啸天目前已经处于半死状态——
  他能经受得住这致命一击么?
  还有,刘氏姐妹接下来很可能上演一场争夺战,我想这个时候,她们谁也不会再善罢甘休了。我能看着从小到大一直融洽的姐妹俩因为我而大打出手么?
  还有琴姐,我非常同情她的身世和人生遭遇,她向我表白了,我虽然不可能答应她,可我也不好冷酷的拒绝她,因为她太可怜了,所以我不忍心那么冷酷的拒绝她。
  还有梦莹,还有小梦——
  现在的情况已不在是“女人多了也不好”这么简单了,而是她们的爱已经对我造成了一种强大的无形的压迫,就像一股强大气流一样席卷着我,要把我推向一个未知的领域——
  再加上梅儿的死对我造成的震撼感,我再无心力去面对这些对我造成压迫之势的爱情——
  我只能出走,我能暂时离开那座城市,否则我会心力交瘁而死——
  ………
  礼拜三中午在二道桥附近的一家维吾尔族朋友开的餐厅里吃过饭后,我来了到了位于市人民广场附近的一家音乐茶餐厅——
  这家音乐茶餐厅在五层,这是一家读书主题的咖啡馆,在咖啡厅的周围,一排排错落有致的书架摆满了散文、小说、动漫、杂志,承重梁上装饰着手绘的艺术画,铜板雕塑随意摆放在吧台和书架上,若有若无的班德瑞的《迷雾的森林》在室内轻轻回荡。
  我坐在书架和屏风隔开的空间的舒适的椅子上,橘红色的木桌上氤氲着咖啡的香气飘散,目光却游离在窗外——
  乌鲁木齐的天空的确比内地来得纯粹,来得澄净。
  天空深蓝寥廓,像无边无际的海洋,几朵白云像游牧民族的羊群,哈萨克民族说白云是天鹅变成。人民广场英雄纪念碑与周围的海德大酒店、东方王朝大酒店,遥相呼应,直耸云霄,那酒店的升降电梯和远处的伊斯兰教建筑风格的清真寺的黄墙圆顶依稀可见。
  这是一座美丽而神秘的城市,是边疆的一颗明珠,在这里有各个民族和谐相处,在这里不论你讲什么方言,也不管你是什么肤色的人种,人们都不会向你投来异样的目光——
  我看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合上桌上的《在路上》Ontheroad,作者是美国“垮掉的一代”作家杰克·凯鲁亚克。这部小说绝大部分是自传性的,被公认为60年代嬉皮士运动和垮掉的一代的经典之作
  从1957年4月2日到22日,20天的时间里,杰克·凯鲁亚克用一部打字机和一卷120英尺长的打印纸完成了《在路上》的初稿。
  《在路上》是凯鲁亚克的自传性代表作,青年学生萨尔为追求个性自由,与狄安、玛丽露等一伙男女开车横穿全美,一路狂喝滥饮,耽迷酒色,流浪吸毒,性放纵,在经过精疲力竭的漫长后,开始笃信东方禅宗,感悟到生命的意义。小说主人公及其伙伴沿途搭车或开车,几次横越美国大6,最终到了墨西哥。《在路上》1957年一经问世即令舆论哗然,毁誉参半。但不可否认的是,此书影响了整整一代美国人的生活方式,被公认为20世纪60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
  这本小说我上大学里从图书馆里借回来看过,在这座异域的咖啡馆里我又用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大致翻阅了一遍。
  从咖啡馆乘电梯下楼时,我在想杰克·凯鲁亚克写《在路上》的写作技巧,他主张即兴式自发性写作。
  或许这对我以后有帮助,我走出电梯时,心里这么想着——
  推开古铜色的旋转门,大都市的喧嚣顷刻便将我淹没。旁边“丝绸之路”音像店里传来刀狼沙哑的声音:“我们新疆好地方,天山南北好牧场,戈壁沙滩变良田,积雪溶化灌农庄………”。
  此情此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这才想起,我和琳琳上来这里时,目睹耳闻了几乎完全相同的景象——
  一辆古色古香的观光巴士从面前驶过,我趁机穿过这条“06年全国最繁华的街道之一”的拥挤路面,朝广场的方向走去,这是我见过的最大的城市广场之一。汉白玉围栏中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碑身上的文字隐约可见——
  广场的大理石地面上,摆放着一些五颜六色的塑料障碍,一群戴着头盔的孩童正在窄窄的空隙里蜿蜒穿梭,玩兴正浓。看着他们自由自在的样子,便勾起了我对大学时光的美好回忆………
  我沿着广场外面的街边往前走,拐了两三个街道,也没看见有报刊亭卖香烟的,我继续往前走,烟瘾又上来了,这时候我已经离开了人民广场,进入一条相对偏僻的街道——
  街边人行道上66续续的有人来人王,人行道边上的花圃里的三叶草在充沛的浇灌下肆意旺长着,开满了星星点点的小白花,在阳光下闪耀着生命的光泽。新疆一年只有夏天和冬天最长,春天和秋天稍纵即逝,夏季里的三叶草丛丛簇簇地开得茂密而生机勃勃的——
  一阵阵夹杂着串串红花香的空气迎面扑来,我贪婪得深吸了一口,顿觉得神清气爽,沁人心脾——
  “啊呀!………我的手机………啊!………小偷………他是小偷………快小偷啊,抓小偷啊………”
  正当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时,身后突然传来一位女郎惊慌地叫喊声——
  我心里一惊,本能地猛回头,看见一位十五六岁的小伙子正没命似地朝我这边的方向跑过来,一边狂奔一边还回头看是否有人在追他,他手里抓着的那部红色女式手机很显眼——
  在小伙后面是一位妙龄女郎,神色有些慌张地追赶着,只是她穿了高跟鞋,像只企鹅似地跑不快,要不是这样特殊的时刻,我准会笑出声来,她一面追一面急声向周围的人群求助——
  “抓小偷呀!他是小偷,快抓住他啊!他抢了我的手机!………”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抢劫现场吗?
  我从来没看见过小偷,所以觉得眼前这一幕不亚于一部警匪片里的场景——
  当然,这时间我没机会去欣赏她的美貌,因为大敌当前——
  小时候玩“警察和小偷的游戏”,每次我都要逼着小伙伴们做小偷,而威风凛凛的黑猫警长则往往由我担纲领衔主演;长大后也曾多次在哥们儿面前摩拳擦掌,发泄胸中的怨言:我怎么就没那么好的运气碰上几个车霸、路霸什么的,要不然也能做个徐洪刚第二呢,说不准还会流芳百世,永垂青史!当时说这话我大有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悲伥。
  此时望着离我愈来愈近的小窃贼,心中是既紧张又兴奋,心想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
  虽然父母未给我一副英雄之貌,但英雄情结却深埋于心,英雄之气浩然长存,大有“夜夜龙泉壁上鸣”的豪情。我心中冷笑一声:“天将将大任于斯人也!大胆毛贼,今日出来“工作”准是没选一黄道吉日,遇到我你是放屁砸了脚后跟——倒霉透顶了!哈哈哈——”
  莫非我来新疆干的第一件拿得上台面的事情就是抓住这个小偷?——
  想到这里,我迅速在脑海里酝酿了两种方案,其一就是等窃贼跑至跟前时,我大吼一声“站住!”,然后跳到他面前,路见不平一声吼;其二便是趁小偷不注意,突然伸腿使出一招“无敌扫趟腿”,根据加速度等于速度和质量的乘积的物理公式来分析,估计这小蟊贼不摔个全身粉碎性骨折,也得整个轻度脑震荡。
  后面一招虽然有些不够光明磊落,但从安全性和胜算来讲,明显要高于第一种,而且隐蔽性极高,令敌人防不胜防。“不管黑猫白猫,逮住老鼠的就是好猫猫!”有了邓爷爷的思想鼓励,我就更加信心十足啦!
  现在地理位置是这样的,我站在街边这头,小偷正朝我飞奔而来,小偷身后十米远处是妙龄女郎,她已经把脚下的高跟鞋脱了下来,拎着高跟鞋边追边向街边的行人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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