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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零六章

  还有一种美食叫作“金特”,是将幼畜肉和奶油混合之后,装入马肠之内煮成的。哈萨克人一般都爱吃一种叫作“馕”的烤面饼。
  当然,在哈萨克,不同的民族,饮食习惯往往会有所不同。
  比较特别的地方在于,其一他们极少会吃蔬菜;其二哈萨克族非常注重礼仪之道。比如尊敬老人,喝茶吃饭要先敬老人,一般在进餐时习惯长辈先坐,其他人依次围着餐布屈腿或跪坐在毡子上。在用餐过程中,要把最好的肉让给老人。
  参加哈萨克人的宴请时,最好记住先从自己的盘子里取一些羊肉,请女主人品尝。此举在哈萨克人看来,意味着客人对主人的敬重和感谢之意。有时,客人还须切下一只羊耳朵,送给在场最年轻的男子。此举意在叮嘱其孝敬父母。在哈萨克,不同民族的饮食禁忌大不相同。作为穆斯林,哈萨克族通常忌食猪肉、自死之物、动物的血以及示诵安拉之名宰杀之物、狗肉、驴肉、骡肉、整条的鱼,他们也是不吃的。另外,他们一般都禁饮酒。这是一个非常和善的民族。
  吃了中午饭,老妈有些农场上的事情去处理了。我躺在农场厚厚的草甸上休息,这可比躺在家里的床上舒服多了。我嘴里咬着一片清甜的草叶,仰望着大海一样深蓝的天空,那些云彩随着轻风,像羊群一样缓缓移动——
  不知不觉,我就睡了过去,也不知道睡到什么时候,我突然就醒来了——
  因为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触碰我的腿脚,我猛地睁开眼睛,看着一只小小的绵羊正在用脑袋拱我,见我翻身坐起来,还朝我咩咩咩地叫唤——
  真是只可爱的小动物!我伸手去抚摸它的小脑袋,还去抚摩他脑袋上坚实的角儿。
  跟那只小绵羊玩耍了一会儿,我站起身,眺望着远处的那座小镇,突然很想去那里走走,那里应该很热闹,而且会有很多新奇的事物吧?——
  出发之前,我看了看表,已经四点多了。
  这样想着,我走出了农场,看见远处那个小镇。我打算去那个小镇里逛逛——
  从农场到小镇走最近的路其实只要三十分钟左右——
  这个小镇十分简朴,很有异域风情,美其名曰小镇,事实上不过是很多人拿着各自家中剩余的食物和用品在这里跟别家家中剩余的事物和用品做交换而已——
  当然,这里汉族人也不少,跟少数民族差不多一半一半吧——
  我双手插兜,在小镇的沙石街道上慢慢溜达,街道两边都是卖各种日常生活用品的小摊,街道上行人与马同行,哈萨克是马背上的民族,说的是他们的生活以游牧为主——
  溜达了一会儿,我就看见了街道尽头的汽车站,那汽车站很小,当然这个小镇也很小
  “救命啊………救命啊………”
  快走到那小汽车站时,我隐隐约约听到有呼救声,是从旁边的一条土路上传出来的——
  我以为是哪对情侣在开打情骂俏呢,便继续往前走——
  “非礼啊………救命啊………”
  那个呼救声愈来愈清晰,是个惊惶失措的女声,不像是电视机声音——我加快了脚步,拐进前面的土路里,想看看究竟——
  “救命啊………非礼啊………”
  我循声望去,并不见人只闻其声——
  “你真不认识我?”一个男人的声音。
  “不认识!”一个女人的声音。
  “我是周润发啊!是发哥啊!你真的不认识?………”男声道。
  “不认识!不认识!我不认识你!你滚啊!………”女声怒道。
  “交个朋友吧?我可是名人啊!有钱着呢!来,让发哥看看你………”男声“嘿嘿”笑道。
  “啊!………不要啊!救命啊………”女声惊惶地叫起来。
  我跑了过去,土路那头是个小园林,绕过一道柳树林,便看见池塘边果然出现一男一女——
  那是个中年男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他的表情蓦然,目光无神——
  他对面是一个妙龄女郎,浑身湿漉漉的,头发还在往下滴水,像是刚从水里打捞上来的样子,不知是因为冷,还是恐惧,她倚着湖边,紫色连衣裙贴紧火辣的身材,不住得抖着——
  妙龄女郎的脸颊上,沾满了细碎的银币似的绿叶子,那种生长在池塘水面上的浮游植物,她凌乱的浓密的秀发披散在额前,以致于我看不清她的脸容——
  那男人步步紧逼,伸出脏兮兮的手,想要摸女孩的脸——
  女郎躲开男人的手,连连倒退,反被自己绊一个趔趄,摔倒在草地上………
  男人追上她,一把扯住她的裙角,“嘿嘿”笑着道:“宝贝儿,看你往哪儿跑?让发哥看看你的小裤裤………”
  男人伸手掀起女孩的裙子,弓腰伸长了脖子裙底下窥探——
  这时候,我已经走到了那中年男人身后——
  “你是周润发?”我拍拍他的肩膀笑看着他道。
  “是啊,你很崇拜我吗?”男人转过身看着我眨着眼睛道。
  我摸着鼻子,看着他笑笑道:“对呀,你是我的偶像。”
  “我知道,你是我的粉丝,我的粉丝很多啊,可是,她竟然说不认识我?”男人可能觉得弓着腰看不过瘾,索性像小孩一样趴在地上去看妙龄女郎的裙底——
  “不!不要!疯子!不要!”女郎尖叫,退后,双脚乱踢,她赤着脚——
  这俩人真是绝了!一个衣衫褴褛形同乞丐,一个像只落水鸡狼狈不堪。
  “发哥,你等等,”我再次拍拍那中年男人的肩膀笑笑道,“即使你很帅,你也不能耍流氓,对不对?让她走吧?”
  男人仰起头,盯着我道:“你想抢我女朋友?”
  女郎又气又羞,大声申辩说:“我不是他女朋友,我不是他女朋友,他是个神经病!………”
  “你都听见了吧?发哥,她不喜欢你这种风格的,她也许喜欢刘德华那样有鹰钩鼻子的男人,你放过她吧,别坏了你的形象。”
  “不行,她是我先看到的,你走开啊!”男人伸手推我一把,一脸认真道。
  我往他跟前一横,双手抱肘,乐道:“你不让她走,我就一直站在这里!”
  “我让你走开啊!”男人怒气冲冲扑过来推我。
  我一闪身,谁知他地盘不够稳,“噗通”地一声栽到湖里里,溅起很高的一堆水花——
  那女郎“啊”惊出声——
  我也吓了一跳,赶到湖边,想救他上来,却见那男人摇摇晃晃站起来了,他头发上,脸庞上,衣服上也都沾满了那种细碎的绿叶,像电影中的“绿巨人”,显得特别滑稽可笑——
  我一看那湖水,只没了他的膝盖,这才“嘘”了一口气——
  这时候妙龄女郎变了个人似的,奔到湖岸上,伸手指着那“绿巨人”,跳着脚骂起来:“死流氓!臭流氓!这叫一报还一报,活该!谁叫你刚才吓得我掉进这又臭又脏的湖里,现在轮到你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说着她环顾四周,找不到报复的武器,索性从地上捡起几块小石头朝他扔——
  “绿巨人”躲闪着,一口脏水从他嘴里喷射出来,他用手抹了一把脸,委屈道:“明星是用来敬仰的,不是用来欺负的——你们欺负人——救命啊——救命啊——”
  我忍不住想笑。
  妙龄女郎也忍不住咯咯咯地笑起来,又骂了句道:“活该!臭流氓!神经病!………”
  这时,土路那头的篱墙后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可能是周围的居民听到呼救声了——
  我还抱住湖边的一颗柳树,伸手想把那精神病患者从湖里拉出来——
  妙龄女郎拉我一把,急声说:“还愣着干吗?跑啊!——”
  说着她提起湿漉漉的紫色裙摆,撒腿就跑,跑得跟兔子一样快——
  我们从土路上开始跑,跑到沙石街道上,从静谧里跑到喧闹中。又从喧嚣的街上跑到街对面的土路上去了——
  我们在一家蓝印花布的店门口停住,店子里的柜台上摆放着蓝底白花的拷花蓝布,在门廊上彩灯的映照下,典雅精美,艺术品似的。店里的收音机里还传来韵味十足的丝竹小调——
  我惊呆了!这里边疆小镇上竟然还有蓝印花布的小店,还有丝竹小调?这一刻我有种仿若梦幻的感觉,就像贾樟柯现代都市题材的电影突然窜出来几个戴着华丽京剧脸谱穿着繁华京剧服装的京剧演员来,与背景极为不协调,却极为梦幻,像是一种象征——
  我和那女郎都累得只顾吁吁喘气,说不上话来——
  我弯腰撑着双膝,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我的视线正好平对妙龄女郎的腰身部,她身上那袭紫色印花连身裙,有着简约小旗袍的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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