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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喊了她的名字

  权亦泽的反应,无疑是梅初雪心中最期望的。
  甚至,可以说是她意料之中的。
  之前她就让小荷打听过,这段时间里,权亦泽一直都睡的是书房,也算是素了很久,跟和尚没什么区别了。
  遇到她这样温香软玉,投怀送抱的,不动心才怪。
  所以,热情的回应着权亦泽的吻,梅初雪的心里反而乐开了花儿,因为权亦泽对她的反应,让她心中确定,自己还是有那么些位置的。
  既然如此,就一定得好好利用!
  而此时,权亦泽的脑中已经无暇再思索其他,只想赶快释放心中一头不住叫嚣着,冲撞着束缚的猛兽。
  须臾之间,床前再无人影,帷帐被有些粗鲁的扯下,只余两人与呼吸双双交叠在内。
  权亦泽觉得,自己最近的不爽和郁闷,好像都被发泄掉了,筋疲力尽的他,将梅初雪抱在怀中,一边抚摸着长发,一边整个人都放空似的,缓缓的叹了口气。
  而梅初雪小鸟依人的被他抱着,此时也是非常的心满意足,因为她有把握,再一次将权亦泽的心,拉回到自己这边。
  一旦实现,慕云玖的死期也就到了。
  竟然敢为了一个贱婢打她!就连倩兮那个贱人,也敢打她!
  这些帐,她将都会百倍千倍的奉还给她!她要亲眼看着慕云玖去死!
  “云玖——”
  心里头正盘算着,忽然的,头顶上却响起一声迷迷糊糊的呼唤,让梅初雪不禁怔了怔,瞪着眼睛愣住了。
  她刚刚听到的,是什么?
  此时,权亦泽已经睡了过去,好看的薄唇立体而性感。
  这双唇曾经只会亲吻在她的脸颊,还会温柔的吐出她的名字,可现在,却咋子亲吻她之后,喊了慕云玖。
  而且,还是在她的床上!
  这让她怎么能忍!
  梅初雪已经不知道自己的心有多痛,因为早就麻木了。
  而另一边,慕云玖却接待了一位久违的客人。
  金万千。
  “老狐狸,你似乎消失了很久,干嘛去了?”
  慕云玖饶有兴致的摆弄着面前一堆的珠宝首饰,那琳琅满目的程度,简直都快没有用语言来形容了。
  此次回来,金万千给她带了很多礼物。
  衣服绸缎、奇珍异玩、各种好吃的好玩的,就连一直笑不改色的倩兮,这时候也禁不住感叹,这位舅老爷对于自家外甥女的疼爱,可真的到达了顶峰。
  “有些别国的大生意,我自然是得亲自去,表示一下诚意,才能谈得妥嘛。”
  许久不见,金万千一如既往的身材圆润,像是一尊精雕细琢、活灵活现的弥勒佛,只不过,眼神中全是奸商的精明就罢了。
  不过,他要是知道,自己在慕云玖心中一直都是这个形象,只怕又得摇着头哭笑不得。
  “什么大生意?”
  慕云玖顿时好奇的睁大了眼睛,就连刚刚在摆弄的一支玉如意也扔在了一旁。
  然而,金万千却只是笑着摇了摇头,又道,“天机不可泄露。”
  慕云玖不禁瘪瘪嘴,“切,你什么时候和匡弈一个腔调了。”
  虽然,慕云玖恢复了记忆的事情,顾卿夜特地派人通知过金万千,所以两人也早就已经心照不宣,但因为所处之地,慕云玖根本就不放心,于是,便一直都没有张口喊过他舅舅。
  当然了,关于身世的事情,她也一直都没有告诉过秋月,生怕吓着她。
  金万千心中也明白,自然也不提。
  不过,说起匡弈,慕云玖不禁又在想,这家伙也不知道安顿好了没。
  “哈哈哈,给你看个好玩意儿。”
  金万千只是笑笑,便冲着外面拍了拍手掌,随即,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便飞快的跑了进来,一双眼睛虎视眈眈的,桀骜而冷静,好像将屋中人都当做了猎物似的。
  “啊!”
  一旁正站在慕云玖身后的秋月,见到这只动物,立马就吓得尖叫起来。
  这只动物外形很像猫,但却一看又不是猫,是一只兽。
  四肢粗长而矫健,尾巴很短,上体颜色浅棕,腹面黄白色,尾端却是黑色,这样子的色彩搭配,粗狂而凶悍。
  它的体型要比寻常见过的猫高大一些,可看的出来,它还只处于幼兽期,但耳尖那两撮黑色的耸立簇毛,却无时无刻彰显着它的威风。
  明明个头不大的小东西,却因为这般的体态和眼神,让人不得不小心起来。
  “这——豹子?”
  慕云玖愣了愣,看着门口小豹子一样趾高气昂的小动物,感觉有些陌生。
  她印象之中的动物,完全跟这个小家伙对不上号。
  “错了。”
  金万千笑嘻嘻的摇着一把折扇,可慕云玖却更加觉得,他像弥勒佛了。
  “那是什么呢?”
  倩兮也感到非常的好奇,眼神不住的打量着那只小动物。
  不同于一般的猫儿,即便是脾气比较差的猫儿,也比不上面前这只动物与生俱来的野性和不逊。
  “这叫做猞猁。”
  金万千冲它伸了伸手,猞猁便安静的走上前来,用脸颊蹭了蹭他的手。
  可即便做着如此乖巧的动作,猞猁的头也未曾低下。
  “猞猁?”
  慕云玖不禁一愣,“这个名字倒是听过的,但是……的确没见过。”
  猞猁的确是一种猫科动物,但是却生性喜寒,身形有豹子的矫健,狼的孤傲,独居而且偏好夜间出没。
  “我在北境停留的时候,一位友人刚好收养了它,稍稍驯服了一下,但却还是野性十足的,我想到你身边颇为单调,便要了它回来,跟你做个伴。”
  “北境?”
  听了金万千的话,慕云玖更是有些疑惑了。
  之前,倩兮也跟她讲过一些,这个时代的各国各朝。
  北境地处极北方向的北寒之地,那里高原高山林布,还有着寒冷的荒漠与丛林,气候极其恶劣,但是,环境却别有一番独特的美感。
  生活在那边的,有很多游牧民族。
  类似于,现代社会的蒙古族、藏族那种。
  金万千去那边干什么?买手抓牛羊肉吗?
  “对,那边有一些生意。”
  金万千依旧不准备解释一下,便又摸了摸猞猁的背,冲它指了指慕云玖。
  而猞猁却只是看了慕云玖一眼,丝毫不动。
  “路人感零分啊。”
  慕云玖哭笑不得,觉得这猞猁的眼神,分明是看不上自己。
  “哦对了,它很喜欢吃鹿肉。”
  金万千仿佛才想起什么似的,便指指已经摆在屋里,其中一个大袋子,说道,“那里面都是鹿肉干,我路上喂了它一路,终于不打算咬我了。”
  说着,还举了举自己有很多抓痕的手。
  “鹿肉干?”
  慕云玖一听就觉得,那得很硬吧?
  可像是这种生猛的动物,应该会更喜欢吃生鲜肉?
  呸,都在想些什么。
  “那个东西,是让它跟你多亲近的好法宝。”
  金万千笑眯眯的点着头,倩兮就已经将大袋子打开,拿出一小块来,而果然的,猞猁动了动鼻子,它的目光,就一直跟随着倩兮的手在移动。
  慕云玖见状不禁失笑,敢情,这又是个小吃货。
  “小姐,给你。”
  倩兮将鹿肉干递在她手中,随即,猞猁的目光便又移到了慕云玖这里,而且,是一直静静的看着。
  慕云玖不禁心中默默泪流满面,她的好人缘,竟然要靠着鹿肉干来帮忙了。
  “大兄弟,来一块?”
  左思右想,慕云玖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猞猁,而听她这么说,金万千一个没绷住哈哈大笑起来,就连倩兮也不得不无奈掩面。
  这个称呼,实在是——
  哈哈哈哈哈。
  然而,猞猁歪了头看着她,好一会儿,才慢悠悠走到她面前,就着她的手,张开嘴巴将肉干含着,又慢悠悠的走到一边去,面目狰狞的咬着肉干。
  见状,慕云玖不禁还是觉得,的确是有点硬了吧?
  “你可以给它取个名字。”
  看着吃肉干的猞猁,金万千又笑笑,“猞猁的牙齿非常锋利,这点小东西不在话下,而且,取个名字,加上肉干一起配合着,很快就能熟悉你的气息了。”
  “取名字这种事情啊。”
  慕云玖叹了口气,无辜摊手道,“我最不擅长了。”
  之前的迪奥,还是匡弈取的。
  那个不正经的家伙,估计要是此时在场的话,一大串名字就跟报菜名儿一样,被他撒出来供以挑选了。
  当然了,什么口味的,不敢保证。
  但是,她自己想了很久之后,却也没得出什么结论。
  而倩兮也陷入了沉思之中,她觉得,猞猁这种动物,一定要取个符合它本身特性,又一点都不俗套的好名字。
  “不如叫发财吧。”
  见慕云玖迟迟想不出名字,金万千乐呵呵的提供了自己的创意。
  然后,慕云玖差点没把倩兮刚递给自己的一小袋鹿肉干,都洒在地上。
  发财?怎么不叫银子!!!
  “我拒绝。”
  慕云玖坚决的摇着头,倩兮也微微嫌弃,“是不是有点草率了?”
  秋月依然躲在慕云玖的另一旁,胆怯的看着,又把一双闪亮眼睛对着慕云玖的猞猁,感觉快要哭出来一样。
  回来之后,她的话少了很多,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躲避,似乎是羞于和人接触,更是害怕与人对视。
  这是让慕云玖一直都在担心的地方。
  现在倒好了,竟然连动物也怕上了。
  “发财多好呀,吉利话。”
  金万千依旧笑眯眯的,慕云玖依然坚决的摇头,“你干脆叫银子得了,铜臭味比发财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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