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恶夜猎食者(2)
对于常某的“失踪”。宋金彪非常自责,他觉得是因为自己的疏忽,才把常某给放跑了。如果当时自己当机立断,先把常某抓起来,或许就不会造成今天这种局面。
他安排制作常某的肖像,准备发到各处,对常某进行通缉。
就在这个时候,有两个人找上了他。
这俩人一个是四十多岁、头发略有些花白的中年男子,一个是二三十岁,戴着金丝眼镜,笑容很腼腆的年轻男士。
这俩人对宋金彪说明来意,说他们是某研究所的研究人员,是被一篇报刊上的文章吸引,从外地特意赶来的。他们掏出名片递给宋金彪,宋金彪看过名片,得知这俩人一个姓严,是教授,另一个姓唐,是助理研究员。
宋金彪觉得奇怪,不知道他俩是看了什么文章而来的,那俩人拿出一张街头小报,报上的头版,正是“笔仙杀人案”。大致内容就是陈某遇害一案,只不过凶手被写成是陈某请来的笔仙……
宋金彪被气得鼻子都快歪了。他赶紧向着俩人解释,说这就是一篇胡说八道的文章,本地没有什么笔仙,那都是封建迷信……另外,陈某遇害的真凶虽然还没找到,但他可以肯定,凶手一定是活人,毕竟现场采集到了活人的dna信息。
那个头发花白的严教授忙说,自己不是冲着笔仙来的,而是冲着现场发现的一些“奇怪的现象”而来的。
他指着小报上的一段文字说:“根据这段描述,你们在案发现场进行勘察的时候,发现受害人的尸体被红色绸带束缚,而且是以坐姿被绑在了椅子上,是这样吗?”
宋金彪点头:“这有什么奇怪的吗?”
严教授说:“七年前,香港曾经发生过一件案子,一位深夜回家的调酒师,在家中遇害。他死的时候,被人用剪开的真丝睡衣束缚了四肢,捆绑在椅子上。而且,在他身上还有被刀刺过的痕迹。”
宋金彪霍地站了起来,激动地说:“有这种案子?!我怎么之前没听说过?!”
那姓唐的研究员说:“香港虽然已经回归,但消息要传到内地,还是有些不方便。另外,香港警方也有意封锁消息,这件案子流传得并不算广。”
宋金彪点头:“要是流传开了,估计会在舆论上引发恐慌吧……这一看就像是变态杀手干的。”
严教授说:“无论是变态杀手有预谋的作案,还是其他什么人在一时激动之下导致的激情作案,我们现在都无从下结论。我和小唐研究这个案子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除了调酒师遇害案之外,我们还怀疑有其他案子与该案的案犯有关。”
他拿出一叠资料,交给了宋金彪。
这次的案发现场不再是香港,而是深圳。时间是在五年以前。
五年前的一个晚上,在深圳某开发区工作的白领胡某搭乘计程车回家。
由于当晚刚下过大雨,路面有积水,在距离胡某所在的小区还有四百多米的地方,遇到一个深可达半米的积水坑,计程车被迫停了下来,胡某结账之后,挽起裤腿,步行蹚水回家。
当时胡某刚到深圳不久,住的也是较为偏僻,那是一座二层小楼,里面住了五户人家。胡某住在一层。是最靠外的一户。
据计程车的司机说,他怕胡某失足滑倒,所以一直用车头灯为胡某照明,当目送胡某进楼之后,他才驾车离开。远远地,他好像看到小楼里的灯亮了一下,随后就熄灭了。
当时他觉得好奇,因为那灯只亮了不到一秒钟,如果照明的话,肯定不够,估计是电力系统问题,但他当时急着回去“交班”,也就无暇细想。
当胡某再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成了一具死尸。
离奇的是,根据尸检报告,胡某死亡的时间,就是在他进屋之后一个小时之内。而在这段时间内,他的邻居们都还在家。
整整四户人家,居然没有一个人听到胡某的屋里有什么奇怪的声音。
而胡某的尸体被发现的时候,也非常骇人。
胡某被人用丝巾(一条大丝巾裁出的四条小丝巾)束缚,捆绑在屋里唯一的圆凳上(胡某租的屋子里没有椅子),他的身上,以及屋内的地板上,留下了大量的血迹。
而胡某本人除了被扒光之外,身上也留下了刀痕。
相比之前的受害者,胡某的双脚上还多了额外的伤痕——他的两只脚上各被人钉了一枚钉子,钉子深入地板之内,这使得胡某被牢牢地固定在了地板上,即便他死的时候坐在圆凳上,也依然保持着坐姿,没有倒下。
而捆绑他所用的丝巾,则来自他的邻居——他有一位邻居在头一天洗了丝巾之后,把它晾在了院子里。
无论是香港的调酒师被害案,还是深圳的白领遇害案,共同点是受害人都是年轻男性,而且相貌都堪称英俊,都死在自己家里,尸体都被扒光,且被丝巾或丝绸衣服束缚,尸体被绑在椅子或圆凳上,维持坐姿。现场未能发现凶手的脚印或指纹,现场也没有被破坏过的痕迹,门窗完好无损,住在受害人隔壁的邻居也没有听到任何奇怪的声音。
当时就有人认为,现场没有留下其他人的足迹和指纹,有没有可能是自杀案?
经过调查,香港那位遇害的调酒师,当时已经分到了他供职的那家酒吧的股份,而且他还刚交到了新的女朋友,可谓事业与爱情双丰收;而深圳那位遇害的白领胡某,也即将荣升他所在公司研发部的主管。这两人既没有金钱方面的纠纷,也擅长与人相处。没有自杀的由头,也没有被人寻仇的可能。
而且,如果是自杀的话,如何在狠戳了自己数刀之后,再把自己牢牢捆缚在椅子(圆凳)上?
宋金彪看完那两页报告,就问严教授:“这两人会不会是想追求某种性方面的刺激,在把自己束缚之后进行虐待,结果因为‘操作不当’而导致意外身亡?”
严教授摇头:“在我了解的范围内,目前还没有出现过这种追求快感的方式。追求‘性窒息’而不慎身亡的倒是有,但和这个相比,有很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