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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0章:轨迹

  “啊,还要买衣服啊?我这身不是挺好的么?”王柯文听说我要给他买衣服,有点不明就里。他张着双臂低头打量着自己,搞不清追女孩和买衣服有什么关系。
  我翻了个白眼道:“好个屁,你这套工作服天天穿着,我都看腻了。再说了,厂里面一眼都是这个色儿的,没特点,人家妹子怎么能一眼看到你?”
  “这个……不穿工作服也行,我这里不是还有几件么,凑合着穿就成了,没必要花那冤枉钱。”节省惯了的王柯文,对于买衣服还是有点抗拒。指了指门后面,挂着的几件衣服说道。
  “不行!就你那几件旧衣服。能穿得出去?”我用两只指头,夹起门后挂着的一件衬衣,抖搂了几下,然后嫌弃地说道:“你看看你看看,白衬衣都被你穿成黄衬衣了,这得穿多少年,才有这效果。还有这件西服,这是西服吗?”
  说起这个我就来气,你好歹也是有几千存款的人,能不能别那么亏待自己。这些衣服,最少都有三五年的“历史”,特别是那件西服,皱皱巴巴不说,领子袖口都磨出毛边了,而且还不合身,明显大了个号。穿在他身上,跟穿道帘子似得。
  节约是美德没错,但不能亏待自己啊,这已经不是节约了,是吝啬!
  。
  我决定要改变他这样的观念,语气深沉的说道:“跟你讲个故事。在大自然里,有一种鸟,在求偶的时候,会去捡各种鲜艳的石头花朵,妆点自己的窝,然后发出悦耳的叫声,来吸引雌鸟的注意。还有一种鸟,会精心打理自己的羽毛,让自已羽毛鲜亮。只有拥有美丽巢穴,羽毛鲜亮的小鸟,才能求得雌鸟的眷顾。柯文,听到这,你明白了么?”
  王柯文瞪着眼看我,又露出那种呆滞的表情,隔了好久才猛点头:“明白了明白了!”
  “你明白就好。”我点点头,一脸孺子可教的表情,下意识想学关师爷那样捋捋胡须,一摸才发现,下巴上光溜溜的,根本达不到老神棍的效果。尴尬地把手放了回去,问道:“你明白什么?”
  王柯文兴奋地满脸通红,用一种无比崇拜的眼光看着我说:“飞哥肯定是电视台的,这段动物世界,赶得上赵忠祥了!”
  “我……”
  我突然有种一把掌把他拍死的冲动,捂着胸口缓了好久,这才咬牙切齿道:“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鸟都知道追女孩要打扮,你连鸟都比不上吗?”
  “啊,额……原来是这个啊,我太笨了。”王柯文恍然大悟,挠着后脑勺傻乐起来。
  我白了他一眼,哼哼道:“要知道,梅雨荷就是那美丽的雌鸟。想吸引她的雄鸟有一整片森林。那么,要不要买衣服?”
  “要,要买!为了雨荷。”一提起女神,这小子顿时跟打了鸡血似得,挥着拳头吼起了口号。吼完一阵后,认真地对我说道:“买衣服的钱还是我来出。”
  “嗨,小钱而已,我还出得起。就当哥给你的礼物吧,祝你旗开得胜。”
  没想到,这小子执拗劲上来了,一个劲的摇头:“不行不行,飞哥已经帮了我很多,这钱应该我来出。”
  我倒是知道,他是不想我为了他的事情花钱。心里有点小感动,这个兄弟没白认,但表面上还是冷着脸说道:“啰嗦那么多干嘛,再多说我就走了。”
  “别,我听你的还不行嘛。”
  “哼,听话就好。那么婆妈干嘛。咱兄弟俩,有啥好计较的。”我说着,坐在床边把鞋套在脚上。
  这次不只要给他买衣服,我也得添置两件。我来的时候是入冬的季节,虽然梧城那边还不是很冷,就套了件外套,里面穿的衬衣,但一件衣服穿好几天,还没换的,这让我很不适应。
  对了,除了衣服还有鞋子。衣服没换的可以拿王柯文的来凑合,鞋不可能凑合啊,都不是一个码的。至少也得买一双替换吧,对了,还有袜子……这么算起来,要添置的东西还不少。好在讹了老爸五百块钱,别看这钱不多,但在这年头,购买力却不小。
  用某小品演员的一句话来形容:咱现在,不差钱。
  。
  我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着,突然又想到另外一个事:“对了,还得买几本书。”
  “啊,还要买书?”
  “别忙着心疼钱,这东西是关键道具!”我一句话点明了他的心思:“亏得你还天天听人广播,我都怀疑你有没有用心听过。人家喜欢的是散文诗歌世界名著,再看看你……”
  我说着,拿起写字台上的一叠书本:“看看你都看些什么,故事会,民间故事。郑渊洁童话大王……这小孩子的你也看!我算是服了你了!咦……还有本异闻社,这个倒是可以有。”
  我一本本地捡出来丢到桌面上,然后抬眼看他:“我倒不是说这些书不好。但是,你说你看这些东西,能和梅雨荷有共同语言么?”
  “这……我认字少,也就只能看看这些打发时间。”
  我连连摇头:“这不是认字多少的问题,而是习惯的问题……算了,这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但你想要靠近女神,至少要往那条路上去走,知道吗?”
  “知道!”王柯文一个劲儿的点头,像一个受教的孩子。
  我见他态度诚恳,表情这才松弛下来。实话实说,要让一个初中文化水平的小工人,去看那些世界名著诗歌散文,确实有点折腾人。不说他了,连我自己都看不下去,多看几页就眼睛打架。
  但他要追梅雨荷,就必须和她有共同语言,有交流有共同爱好,这才能拉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然了,除了名著之外,还有名曲与流行音乐。前者连我都不太懂,而且投入可能比名著还贵,只能放在一旁。
  至于后者……我脑子里倒是有不少后世的好歌,别的不说,《同桌的你》现在还没出来吧。换个名字,叫《同厂的你》。让王柯文弄把吉他在梅雨荷面前表演,肯定会震得她找不到北。说不定,还无意中打造一个民谣歌手鼻祖出来。
  但这事我是不会去做的,我不想自己的刻意改变,让历史偏离原有的轨迹。因为这是个真实的世界,和我在的时间是连续的,虽然是一些小事,或许会在一年,五年或者十年后,产生巨大的变动。
  这就是典型的蝴蝶效应。
  所以我一直尽量的克制着,不让自己去改变。不过话说回来,我帮王柯文追女孩,算不算呢?而我讹老爸钱,算不算呢?
  还有,我莫名的出现,算不算改变历史?
  这个时空,还是原来的历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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