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我弄死他
后院,平姨跟着七七来到石桌前。
“七老板,我们这的姑娘个个都是清白之身,也都是签了合同的,你说的,不允许卖身,又为何要答应比赛?”
她就不明白了,销魂楼本来就没有花魁,七老板去哪里找花魁,就算能找到花魁,又去哪里找有钱的金主。
她非常了解丽兰,一定有把握才会约赌的。
七七想了想,这里确实没有花魁,也不知道怡红院新来的花魁有多漂亮。
这次估计只能从出场,化妆,衣服上面着手了。
“平姨,明天一早,要把镇上最好的绣娘给我找来。”
“啊?绣娘……”
老天,七老板该不会自己做花魁吧?她不是嫁人了吗?
要是她赢了,那岂不是要和买主……
这样一来,岂不是红杏出墙?
“七老板,您说的花魁,是你吗?”
平姨颤颤巍巍的问道。
“耶斯!你答对了,我来做花魁。”
自己做花魁就不用担心啦,也不违背她定下的规矩,只不过这个买主,肯定要一个非常有钱的人来帮忙才行。
“不行不行,七老板,你是有家室的人,这样子做对你不利,要是你赢了,岂不是要跟买主过一夜吗?
先不说是不是处的问题,你这样就对不起你的夫君,而且十三还在,你怎么跟解释啊?”
不管怎么想,平姨都觉得这行不通。
“要不我去问问哪位姑娘愿意吧?”
七七皱眉,“平姨,相信我,我自然有办法的,如果我能控制买主,让他出高价,我赢了也不用陪睡,这样不就可以了?”
“可,在这巫山镇最有钱的人就是离府的离少爷,可他是一个不近女色的人,而且他们家和兰丽有点关系。
肯定不会出钱帮我们这边,其次那些富少,最多也舍得花万两白银,七老板,我们找不到万两以上的金主就输了。”
平姨急得团团转,要是这次真输了,连销魂楼他们都要双手奉上,多不值。
七七无奈的笑了笑,如果她请的金主不来,就证明她在那位金主的心里没地位。
“好了,说了我有办法,不用担心,等到收工以后,我们要好好设计一下要怎么出场,才能一鸣惊人。”
第二天,销魂楼门口就贴出了两大花魁的名单。
销魂楼代表,七七姑娘。
怡红院代表,梧桐姑娘。
晚上,酉时(7点)准时比赛,比赛项目,书,画,琴,舞,最后,就是竞赛环节,价高者胜。
七七的房间里,平姨和绣娘一脸懵的看着桌上的白纸。
白纸上画的衣裙她们见都没见过,现在可是冬天,这裙子未免太短了吧?
还有身后裙摆也太长了吧,胸部位置,哪怕是肚兜,领口都没有那么下,要是真穿起来,胸口往上都看见了。
“七老板,这衣衫有点……”
还真不好开口。
“嗯,衣服自然要性感一点点,在我们那里这样算是很保守的了,人家选美大赛还穿内衣裤呢,你们照着做就行。
其实这件衣服很容易做,你看从胸口这到腰部上一点这,就用一块布合成,然后,在衣服下面用流苏,让腰部若隐若现,肩上要加上两根细小的肩带,这样穿起来牢固。
裙子做成短裙,外面要用透明的轻纱做成百褶裙的样子,从前面腰部这里开叉,一层比一层长,直到拖尾能散开在地上那种,颜色选红色,这样妖冶一点。
我相信绣娘一定可以的,赶紧帮我量尺寸,平姨等会帮忙打下手。”
七七觉得,这样的拥有现代元素的裙子一定漂亮。
绣娘愣了许久,才木纳的点头,她似乎明白这位七老板说的款式了。
量好尺寸之后,七七就到大厅去找兔子。
为了今晚的比赛,大家都不肯睡,都在帮忙。
客厅此刻也变了样子,所有的屏风已经收走,所有的轻纱全部挽起来,就是方便观众观看。
大厅中央靠后的位置,搭建了舞台,稍加装扮,完全符合现代舞台的构思。
“兔子,兔子……”
七七高声喊道。
兔子听到喊声,急忙跑了过来,“老板,有什么事?”
“我让你写的请柬写好没?”
“写好好了,刚想拿给你过目呢,纳,你看看行不行?”
兔子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写请柬,而且只给一个人写。
七七打开看了看,上面写到:
穆慕公子,今夜酉时,恭请穆慕公子到销魂楼参加花魁大赛,请务必前来。
字写得不错,比她写的漂亮多了,只不过似乎少了点什么。
七七认真想了想,还真少了点什么,要是那家伙看到请柬,他不来怎么办?
“兔子,你把请柬送去原来那个地方,一定要见到穆慕本人,顺便带我的口信过去,就说,他如果不来参加,我就弄死他。”
“啊?老板,要不要这么狠啊?”
兔子无语了,邀请别人来参加怎么可以这样说话,人家听见肯定不来的呀。
“哎呀,别啰嗦,让你去就去,要是他不来,我真的会连夜去弄死他。”
正午。
营地外,兔子再次来到这里,同样被士兵拦下。
“你是何人,有什么事?”
“士兵大哥,小的是来送请柬的,请问穆慕在吗?”
突然,士兵拔出大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冰凉的触感,让兔子吓得瑟瑟发抖。
他内心崩溃,这次,真的被老板害死了。
就是找个人而已,用得着动刀动枪的吗?
“竟然直呼王爷名讳,拉下去乱刀砍死。”
一位士兵恶狠狠的吼道,一个老百姓竟然敢这样叫王爷,十条命都不够死。
王爷?
穆慕是王爷?
兔子腿一软,直接“扑通”一声跪到地上。
“饶命,小的真不知道是王爷,是我们老板让我来的,就是送请柬而已,两位大哥,可不可以通报一声,若是王爷不见,小的立刻就走……”
兔子都快急哭了,要是这次真下了地府,他可要找七老板算账的。
“前面的,什么情况?”
这时,巡逻的无影走了过来。
当他看到跪着的人是兔子时,赶紧让他们放行。
夜袭之事,多亏了他,这次来,不会又带了什么消息?
“又是你,这次有什么事?”
“侍卫大哥,这次,我奉老板的命令前来见穆……王爷的,除了请柬,还有口信,必须要见到面才能告知,还请侍卫大哥引荐。”
说完这些话,兔子感觉心里的大石轻了不少。
无影疑惑,怎么感觉他的老板和王爷很熟似的。
想了一会,或许,他的老板真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告诉王爷,若是不让去,怕到时候,会吃不了兜着走。
“跟我来吧。”
兔子跟着无影来到营帐外,捏着请柬的手,开始冒汗,不知道这穆王爷是什么样子的,脾气好不好……
“启禀王爷,上次来报信的人求见。”
“让他进来吧。”
清冷的声音,让兔子打了一个寒颤,就是简单的一句话,他听起来都毛骨悚然。
七老板啊,您确定不会害死我吗?
唉!兔子硬着头皮进去。
此刻,穆慕正在画画,御风就站在旁边守着。
“上次就是你来报信?”
穆慕抬头,用一双犀利的眼睛盯着他。
兔子又“扑通”一声跪下,后背发热。
“是……是小的。”
“那这次前来所为何事?”
“小的,小的是替老板送请柬和口信的。”
兔子说话已经不够顺畅,舌头一直在打结。
他把请柬双手递上,都不敢抬眼看。
穆慕并没有亲自过来接,而是御风走到兔子面前接过请柬。
“王爷。”
穆慕接过请柬,看了一眼,就把请柬放在书案上。
销魂楼花魁大赛,居然邀请他参加?
他一个王爷去青楼凑什么热闹?
于是,他继续把未做完的画画完。
许久之后,穆慕才放下手中的毛笔,还命令御风把画挂起来。
兔子偷偷瞄了一眼,不知为什么,他居然觉得画中如天仙般的女子和七老板有点相似。
“本王不去。”
他不想去青楼,虽然说,他自己的产业也有青楼,但是,他就是不想去。
兔子闻言,开始不安起来,王爷都已经是这个态度了,那口信还传不传?
开口,闭口,欲言又止,纠结得要死。
算了,死就死吧!
随即,他把心一横,就一口气把口信说了出来。
“王爷,我们老板还有口信,口信的原话是,如果他不来,我就弄死他。”
“噗嗤……”
御风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位老板果真是大胆,敢这样跟王爷说话。
穆慕再次抬眼,他很意外,敢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苏七七。
现在,又多出一个青楼老板,倒是奇了。
他与这位青楼老板并不认识,他却让人通风报信,让他们躲过夜袭。
而今日,又送来请柬,还让人带这样的口信,是真的没把他放在眼里。
“销魂楼的老板叫什么?花魁的名字又是什么?”
“我……我们都叫她七老板,怡红院的花魁叫梧桐,销魂楼的花魁叫……”
老天,到底该不该说,销魂楼的老板和花魁其实就是同一人啊?
“嗯?”
穆慕眼睛微眯,眼神里充满警告。
“老板就是花魁,花魁就是老板,其实,是怡红院的丽兰挑衅销魂楼,老板没办法才答应这场比赛。
要是销魂楼输了,就要双手奉上销魂楼,老板为了争一口气,才答应的……”
“你先回去,这事本王自会定夺。”
兔子实在没办法,只能先行离开,他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要是王爷不去,只能委屈七老板了。
不久后,无影突然冲进营帐,“王爷,不好了。”
“何事?”
穆慕面无表情,也不知道什么事,让无影急成这样。
无影走过去,只用他们两人的音量说道:“方才属下去解手,听到士兵在议论,今夜销魂楼与怡红院花魁大赛的事情,销魂楼的花魁是王妃,而且大赛最后一项是……是卖初……咳咳……夜。”
王妃真的大胆,就不怕天塌下来吗?
“胡闹!她真的活腻味了?”
穆慕猛的一拍桌子,她不是说怀孕了吗?哪来的初…
七老板,苏七七,敢用这样的无语传话,就应该知道是那个女人。
过得够潇洒的,来到这里居然不找他。
让她不要进青楼,她就开青楼,而且还自己当花魁,搞花魁大赛就算了,还卖……
“穆小子,大事不好了。”
鬼敕突然飞进帐篷,还好还好,穆小子在这里。
穆慕冷眼看他,“你就那么多事?快说,何事?
“我们在来的路上,遇到埋伏,苏丫头和十三不知去向,我和莲月追了两天,连个人影都没有,怎么办?该怎么办?”
真是急死人了。
埋伏?
不但她来了,而且十三也来了?
“鬼敕,你是干什么吃的,本王让你带她去看十三的稀奇玩意,你倒好,带他们来北站区。”
穆慕捏紧拳头,要不是念在这老头是他恩师的,他非弄死他不可。
也不知到底是什么人总是跟七七过不去,要是让他查到,一定碎尸万段。
“我……徒弟,是你的女人坚持要来,我能怎么办?”
怎么什么都怪他?
这个时候,是怪他的时候吗?不应该派多点人去找苏丫头吗?
“你和莲月守着营地,不能出一点差错,本王出去一趟,今晚不回来了,无影,御风,随本王去销魂楼抓人。”
苏七七,你最好洗干净了等本王,今夜非吃了你这嚣张的女人不可。
一路上穆慕都在想事情,方才送请柬的人说,是怡红院的丽兰挑衅,所以,七七才同意比赛的。
而她派人送来请柬,邀请他前去,目的是不是想让他帮忙?
她根本没想卖身,又或者可以理解为,她愿意卖身的对象是他?
若真是这样,她还算有点自知自明。
“无影,御风,我们返回,换马车前去,还要带上前两日皇上送来的一万两黄金。”
这一万两黄金是皇兄特意送来赈灾,以及分送给死去的士兵的。
这两日一直在登记死者的地址,晚些就派人送到他们的家人手中。
“是。”
无影和御风对视一眼,去抓王妃要带万两黄金?
还不如直接说,去买王妃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