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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8章 只要他健全,比什么都好(3000字)

  不会像他一样,一夜未眠吧?
  想到她因为他的失忆睡不着,他心口微微揪了一下。
  昨晚再累,再不开心,睡了一觉,心情都会好起来。
  唐槐很注意一日之时的,早上醒来,心情一定要好,一定要面带笑容。
  这样,运气都会好很多。
  没有人喜欢大清早的,就看到一个拉长着脸的人。
  更没有人喜欢,大清早的,就听见有人对自已咒骂着的。
  见到景煊打开门出来,她好看的脸,顿时亮起了灿烂的笑。
  听到景煊问她,她笑着说:“一直都是这个时候起床的。”
  景煊被她的笑容感染,他扬起唇,轻笑:“去医院?”
  唐槐一边回房一边道:“是的,我到G市这么久了,一直需要我看病的患者肯定急坏了。”
  “我去洗个脸。”景煊道。
  “好。”唐槐回房梳好,换上衣服。
  她出来时,景煊已经洗脸出来了,他直接回房,换上了军装。
  见他穿着军装出来,唐槐愣了一下,然后站在那里,怔怔地看着他。
  仿佛,看到了她的景煊哥回来了。
  他在部队训练一结束时,澡都不洗就过来找她。
  每次,他的军装都是脏兮兮的,但又不影响他的俊美。
  从他失忆以来,他就一直穿着病服,出院那天,还是她在外面买给他的便装。
  今天看他穿着军装,她恍惚了一下。
  景煊见她怔怔地看着自已,他挑眉,疑惑地问:“怎么了?”
  唐槐回过神,轻摇了一下头:“没什么。”
  可她眼里掠过一失落,让景煊捕捉在眼里。
  景煊走近她,看着她:“不喜欢看我穿军装?”
  唐槐仰起脸,微笑地看着他的眼睛:“当然喜欢。以前,你在部队训练结束,军装都不换就来找我,每次都脏兮兮的,身上汗臭味浓浓的。现在见到你穿军装,不由想起那时的你。”
  唐槐抬手,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笑道:“挺帅的。”
  说完,她直径从他面前走过,走到鞋柜前,换上去医院的鞋子。
  景煊转过身,看着在换鞋的她。
  她脸上带笑,可他刚才却看到她眼眶红了,眼睫毛湿了……
  换好鞋好,唐槐没有回头:“我去医院了,餐饮店就在对面,你饿了就去那里吃,餐饮店现在是唐丽和肖婶打理,自家人,你随便吃,不用付钱。”
  景煊刚出门,景煊就大步上来:“我送你。”
  唐槐顿了一下,转过身,看着在穿军靴的他:“你要送我去医院?”
  “嗯。”
  “你对这里都不熟了,我怕你回来迷路啊。”唐槐笑道。
  “我只是失忆,不是老人痴呆。”景煊凉了她一眼。
  “景煊哥,我自已开车去就可以的,你不用这么折腾。”
  景煊穿好鞋了,伸手过来:“钥匙给我。”
  唐槐把大门钥匙递给他,他出来,锁上门:“不跟你多相处,我怎样重新爱上你?”
  “……”唐槐抿了抿嘴。
  为什么她会有就算爱上,也变质的感觉?
  唐槐和景煊来到餐饮店吃早餐。
  他们一进来,接李飞喜位置的店长黄亚红过来,微笑地道:“景少,唐槐,上点什么?”
  “我们平时吃的。”唐槐看了一眼景煊,对黄亚红笑道。
  黄亚红一听,开心一笑:“好呐!”
  唐槐见里面刚好有一个二人座的位置,她走了过去:“到里面坐。”
  店里的服务员,很快给他们上了早餐。
  一份肉馅的小笼包,一份鸡爪,一份菜心,一份牛腩炒河粉。
  还有两份排骨炖汤,两份芋头饼。
  唐槐拿着勺子,动作优雅地喝着汤。
  她看着小笼包和炒河粉,说:“包子和炒粉,你经常吃的。不知道你现在还喜不喜欢?”
  景煊夹起一个包子放进嘴里,看着唐槐的目光,多了几份情感,“喜欢。”
  唐槐点了点头:“喜欢就好。”
  然后,两人不再出声,沉默地吃着东西。
  唐槐差不多吃饱时,李飞鹏牵着柴柴过来了。
  他一进门,就见到了唐槐,直接过来,加了两张椅子,和柴柴坐下。
  柴柴见到景煊时,眼睛一亮,惊喜地看着他:“景伯,你回来了!”
  景伯……?
  景煊挑眉,这个称呼,让他感觉自已,瞬间老了二十岁。
  他扭头,看着漂亮可爱的柴柴,这个肉嘟嘟的小女孩是谁?
  唐槐及时给他答案:“她是飞鹏和飞喜的女儿,叫柴柴。”
  李飞喜从唐丽那里知道景煊失忆和金璨璨的事了,回家跟李飞鹏提了。
  李飞鹏在唐槐还没回来前,知道金璨璨后,就先调查起金璨璨的事来了。
  见景煊完全想不起自已和女儿来,李飞鹏同情地看了一眼唐槐。
  一直在寻找的妹妹终于被她遇见,可人家盯上了自已的丈夫。
  而自已的丈夫,在这个时候失忆了。
  这些年来,唐槐的不容易,他都在看眼里。
  景煊出任务三年,终于回来了,却闹出了这茬。
  他觉得,唐槐真是命运多舛。
  李飞鹏……
  景煊听了唐槐的话,抬眸,把落在柴柴脸上的目光,移到李飞鹏脸上。
  挺正义的男人,这是李飞鹏给景煊的印象。
  李飞鹏招来服务员,点了餐,然后对唐槐道:“金璨璨的事,有些眉目了。”
  唐槐微微一怔,诧异地看向李飞鹏。
  随后,她笑了,前世不愧是金牌侦探:“说。”
  “金璨璨两年多前,才到M国去的。在她去M国前,她一直在A市打工。”
  唐槐认真地听着。
  “她最初,是从安县被人买过来,然后卖了几手,最后被卖到A市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当童养媳。”
  “……”
  “买她那户人家的儿子比她大八岁,在她还没长大,他们的儿子就处对象了。”
  “……”
  “儿子处到对象了,他们自然就不把心思放在金璨璨身上了,想把她卖给一个砖场老板,当小老婆。”
  “那个砖场的老板,已经四十多岁了,还有两个年纪比金璨璨大的儿子。他媳妇是在砖场发生意外身亡的……”
  “……”
  “当一个死了媳妇的老男人做小老婆,金璨璨不同意,于是偷偷离开村里,到市里来打工。”
  “……”
  “她心思不正,不安于打工,换了几份工作后,离开A市,到了京都去。在京都,她跳下河里,救起了一个妇女,而这个妇女,就是M国的总统夫人。从此后,她就在M国生活了。她之前的名字叫王小梅,金璨璨是M国总统夫人给她的新身份……”
  ——
  中午时分。
  下班了,唐槐坐在科室里发呆。
  她把早上李飞鹏跟她说的话,在脑里翻了一遍。
  她一直以为,金璨璨自小就在M国长大的,不曾想,她是两年多前才去的M国。
  她M国话,却是说得如此标准,看来,她在这方面,是花了不少功夫的。
  从李飞鹏调查的资料得知,金璨璨的童年,并不好。
  也是,八十年代,九十年代,村民的生活本就不富裕,有几个孩子的童年,像柴柴那样幸福快乐的?
  景敏收拾好桌面,见唐槐坐在这里出神,景敏过来,复杂地看着她:“唐槐,你是不是在为大哥的事费神?”
  唐槐的思绪被打断,她回过神来,抬眸看着站在面前的景敏:“不是。”
  景敏叹了一口气,说:“你别不承认了,大哥这样,我都不好受,何况你。”
  自已最崇拜的大哥,连她这个唯一的妹妹都忘了,真不好受。
  唐槐那么爱大哥,大哥被她给忘了,心里能好受吗?
  她还听到谷佳佳姐说,景煊救回来的女人叫金璨璨。
  长得跟夜子很像,是夜子同胞妹妹,可对方不跟唐槐她们相认,还想跟唐槐抢大哥……
  幸好大哥不喜欢那个金璨璨。
  “他只是失忆,但他健全啊,这样就好。”唐槐看了一眼景敏,说。
  只要景煊还在,比什么都好。
  “也是,只在大哥平安无事,什么都好说。唐槐,你也不用想太多,大哥虽然失忆了,但他还是爱你的,他今天送你来上班呢。”
  唐槐笑了笑,眼里波光连连:“是的,他……还是爱我的。”
  “去吃饭吧。”景敏道。
  “我回宿舍煮点面条吃,不去食堂了。”唐槐把电话装进包里,拿起包起身。
  “光是面条也不好,得炒点菜,不然没营养。”
  “没什么胃口。”唐槐道。
  “你肯定是在想大哥的事,要不,叫他过来陪你吃饭?”景敏眼睛一亮,期待地看着唐槐。
  她们一起出了科室,王春兰在后面负责关门。
  唐槐说:“不用了,下午有个手术,我中午要休息够。”
  景敏撇了撇嘴,有些失望,她还想着,给景煊打电话呢:“好吧,你啥也不用想,吃过面条,好好睡一觉。”
  下午的手术,比什么都要紧。
  医院的负一楼是食堂,景敏去食堂了,唐槐回宿舍。
  回宿舍要经过大堂。
  这个时候,大堂的人不是很多。
  走出大堂,顺着长廊,走向宿舍。
  “唐槐。”
  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熟悉,让唐槐一震的声音。
  听到这个声音,唐槐脚步猛地顿住。
  她转过身来,惊讶地看着对方,心中,一阵狂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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