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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和她作对也不行

  “那个……”我尴尬地咧咧嘴,虽然说我跟秦公子孩子都有了,可是一说到结婚的事,总觉得不那么真实。虽然他就在身边,哪怕是抱着我的时候,我都觉得他是高不可攀的天神,无法想象就这样降临到了我的世界里。我对他的感情,更多的好像是仰视。
  “喜酒当然会有的。”秦公子拉过我,“不过在这之前,可以先解决点其他的问题。大哥,这戏恐怕还得继续演。”
  秦扬跳起来,掰着手指在他面前晃了晃,“还继续演?要是我没记错的话,省城里能跟你作对的好像都不在了吧?许家,许素菲,叶老虎……你还想吞了谁?”
  秦公子不徐不疾地指了指我,“和她作对也不行。”
  秦扬想了想,明白了,“对,陆耀恒。那龟儿子该揍。不过,他那招下药下得好啊,下得妙啊,你不感谢他?”
  秦公子抓起沙发上一个抱枕啪的一下扔到秦扬的脸上,“感谢个屁。你唯一的侄子姓陆了也就算了,还残了半只脚,该不该办他?”
  “我侄子?”秦扬俩眼睛都睁圆了,先在我肚子上扫了一眼,然后沉默了片刻,回过味来了,点头:“该办。特么的这样的应该叫他跪在垃圾堆里生不如死地给我大侄子磕一万个头赎罪,然后再叫他吃一百个枪子——哦不,别吓着我侄子,给兰心磕头就行了。”
  这哥俩是一个比一个狠,我有点胆战心惊,“你们演戏就演戏,可别再弄什么打打杀杀的,多吓人!”
  “不会了。”秦公子笑着把我拉到怀里,“虽然伤是小伤,但要不是为你,我不白流这个血。”
  秦扬咂咂嘴,“啧啧,想上你家住几天还真不容易,这要多待几天,小半条命都得搭上。”
  我抿嘴笑起来,“那,要是两位秦先生再想住我家,不用自残我也随时欢迎。”
  秦扬笑了一会儿,然后换了个话题,说道:“咱们省城这边,从咱爹开始,每隔三年都要办一次‘盛世小姐’的选秀比赛,今年的还没办吧?”
  秦公子往沙发里靠了靠,呼出一口气,“没呢,今年这不是事多么,多事之秋,还没来得及呢。”
  可不是么,刚办完许家,接着就是叶老虎,大事一件接着一件。这也就是秦公子,要是换了别人的话,办完这两件大事还能不元气大伤?秦家目前不仅没有受到多大的损伤,反而还因为吞并许家和叶老虎的部分势力而膨胀了不少,实属不易。
  秦扬摸出一支烟点上,然后把烟盒扔给秦公子,“现在该解决的都差不多了,不妨先办点闲事歇歇。”
  秦公子也抽出一支烟,凑在秦扬递过来的火上点了,吸一口,“这能是闲事?”
  秦扬看了我一眼,点头:“行,跟兰心有关的都不是闲事。我知道了,这一届你想搞大的,顺便就能把兰心给推上去了。”
  “当年你可是飞娱的大掌柜,总不至于这点眼力见儿都没有吧?你不觉得,从前我们都是仿照香港小姐的竞选流程,只是简单地对选手进行各种服装走秀展示,太过于单调了么?”
  秦公子缓缓地吐着烟圈,秦扬看见茶几上只有一个烟灰缸,索性就直接把烟灰弹到了地上,秦公子看见了也没吱声。这还真是亲哥俩,能登堂入室也就算了,还这么放肆。
  秦扬点点头:“是单调了点,而且风头和口碑还远远比不上港姐亚姐,所以咱们的‘盛世小姐’这些年来都没有什么突破,只能在飞娱内部消化消化,打不出什么像样的噱头来。我也不是没想过,你说,要不然咱们增加一点才艺展示的部分如何,学学人家选秀的节目?”
  那几年,正是选秀节目刚刚开始萌芽的时候,英国的《流行偶像》节目在前几年取得了很不错的效果,很快在美国又出现了一个叫《美国偶像》的节目,收视率也很高。当时的唱歌类娱乐选秀节目还没有遍地开花,不过国内的“超级男声”、“明星学院”等几个试水的节目都已经初步取得了好成绩。
  秦公子磕了磕烟灰,“我正是这么想。往年的‘盛世小姐’前几名都只能在Caesar继续当模特,最多签约飞娱演几个不大不小的配角,影响力也很一般。如果在我们把广告打得大一点,并且放开地域限制,允许省城以外的选手报名。再加上以唱歌为主的才艺展示环节,进行海选、初赛、复赛、决赛的多轮观众投票选拔,干脆录一档节目,说不定是飞娱的另一个新突破呢?”
  “主意不错。飞娱力捧的,当然是非兰心莫属了。既然如此,作为和飞娱现任老板结怨颇深的前任飞娱大掌柜,我应该也捧出一个能势均力敌的对手来,有一个强大对手,这戏,才好看。”秦扬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兰心,你说说,能有这个当明星潜质的,然后还跟你关系不太好的,都有谁?”
  我不假思索:“许露希。”
  “好,那就她了,我捧许露希。”
  “啊?”我吃了一惊,我和许露希交恶是由来已久,虽然也曾有过短暂的缓和,但也没什么太大用处。秦扬要力捧她?
  “我们想捧一个明星,不算太难。但想让她跌进泥里,更简单——她不会脱离控制的,放心好了。”秦扬嘴角上扬,露出一个颇奸诈的笑容,“我相信,兰心是能应付得来的,对不对?”
  其实我不太乐意跟许露希继续斗下去。可是我一时还不太明白这满肚子坏水的兄弟俩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好勉强接受安排。当然,就算我抗议,一般来说也是无效的。秦公子已经是个魔头了,他这哥哥战斗力绝对也不弱,而且我相信这俩魔头在一起,是一加一大于二的那种。
  秦公子的手指有意无意地梳理着我的头发,露出了一个相似的笑容,“无妨,你捧吧,也让我瞧瞧你这几年的实力。她要是应付不来,不是还有我么。”
  秦扬微微抬眸,忽然有些怅然,用力吸了最后一口烟,然后缓缓吐出来,“六年前的那一届,冠军是文佩啊……”
  一声叹息,莫名地产生了一种英雄末路的感觉。
  重新回到这里来,物是人非。
  他把烟蒂按到烟灰缸里,然后站起来,“好了,我走了。”又看看我,提醒道:“别忘了,走出这里,我依然是他的仇敌。”
  我有些愣神,下意识地点点头,就看见秦扬头也不回地走出去,留下一个寂寥的背影。我这才发现他进来的时候,连拖鞋都没换,直接穿着皮鞋,在地板上还踩出了好些大脚印。
  不,应该是家里根本没有多余的拖鞋给他换,秦公子根本就不待客,除了我,好像只有韩雨梦在家里住过,现在她的东西好像也都清理出去了。
  我去拿拖布,秦公子瞟了一眼地板上的脚印和一地的烟灰,有些无奈,“大哥瞧不惯我的怪癖。”
  我撇撇嘴,那不是怪癖,是洁癖。
  “经历的事情多了,总觉得这世界上的龌龊太多,包括我自己,都是污秽不堪。心感受不到净土,总想希望眼睛能看到的东西是干净的罢了。”
  这么一句话,我忽然又觉得眼睛酸涩了。他经受了太多太多的苦难,我希望未来,我们都能够过得更平顺一点。
  当我把屋子收拾干净以后,秦公子坐在沙发上,忽然向我伸出手。我不知他是何意,想了一会儿才犹豫着把手伸出来,放在他手里。他皱了皱眉头,“左手。”
  我只好换了左手放到他掌心里,他一把握住,然后顺势把我拖到他身边去,“戒指呢,嗯?”
  从和周启文之间出现问题以后,我就把他的那一枚公主方钻收起来了,准备挑个时间去还给他的。但我也没戴秦公子原先送的那一枚,手上空空的。
  “戒指……”我有点尴尬。早知如此,我又何必绕那么大的一个弯子,同周启文订什么婚,闹出那么多的误会和波折来。
  不过现在再戴回去,好像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我连忙跟他解释:“那个……其实我每天都有带在身边啊!”
  我从沙发上拿起我的包包,从最里面的夹层里拿出来,用一条手帕包着的,正是秦公子送我的那枚,藤蔓交缠的粉钻戒指。
  其实我每天都带在身边。即使是在那段时间,我心里根本就打算同他再无瓜葛的时候,这枚戒指依然没舍得放到别的地方去。放在口袋里怕丢,而且我经常穿裙子,没有口袋的时候居多。本想用一根红绳串着挂着脖子上,可又怕被周启文看见了。所以最后就选择了放在随身背的包里,每天都带着。
  秦公子取出戒指端详,对于这件事似乎勉强满意,他从手帕里拈出戒指,一手抓住我的手,一手就把戒指套进了中指上,动作如行云流水,相当利落。
  这枚戒指,再一次回到了我的手上。
  PS:谢谢
  波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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