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城市丐帮
钱财早已是身外之物,看的开些没有什么不好,如今的修为,到哪里都不担心会饿着。和于清一番交谈,看着一群光头将净空抬下山。下山之后再次给于清打了电话确定位置,得到五族内丹,总算了却一桩心事,下午去了一趟发生过泥石流的地方找到一具尸体,拨打电话之后坐在原地打坐练气,等到警察来到的时候终于恢复一成灵气。
此地位于华山,那口老井位于地藏道场后山,有时候看似巧合的事情,很有可能是冥冥中自有安排,要不然怎么会莫名奇妙的从一口老井中出来,方丈早就已经知道我会出现在这里,只是路不好走,所以来晚些,“我好像忘记了,包里还有尸参!”
“那怎么办?”老大也急了。
“去追!”我抓着老大直接走直线掠到地藏道场,方丈的专车早已不见,少林僧人还在一处大殿,一位长须老僧正在给净空医治,我随便找了一位闲站在门口的少林弟子,连礼节也顾不上了,直接开口道:“你们少林的方丈呢,怎么没见他?”
“师叔说他晾在外面的衣服没有收取,所以赶着回去,还说,如果你有时间,可以去少林寺找他。”年轻僧人行礼说道。
看来把东西追回来是没影了,这老家伙跑的可真够快的,交代事情像交代后事一样,这分明是怕我后悔嘛。我坐在台阶上休息,看着老大在草丛里找虫子,老大心情甚好,似乎已经忘记了刚才的事情,我捡起一颗小石子扔在老大头上,老大警惕抬头,“你捡的东西被别人拿走了,你怎么像没事人一样?你这行为反常,是不是生病了?”
“那是因为我看得开。”老大丢下一句话之后跑开了。
僧人的规矩是过午不食,本来还想着留在这里蹭人家一顿晚饭,没想到人家压根都没打算做饭,带着饥肠辘辘的肚子走下山去,这次我彻底成了身无分文,除了身上带着的把剑看起来应该值点钱。一身落魄,无比狼狈,坐在山下的台阶上等待于清的到来,这种将人情还了的感觉真好,感觉再也不欠谁的。
这里位于九华山的山下,前方是一片广场,来这里的人远远没有少林寺热闹,广场四周的各种商贩还是有的。有些商贩确实比较会做生意,别的摊位同样的一串佛珠,在他这里能够卖到上千的价位,如此廉价的做工,一看就是成本不过几块钱的东西,买者高兴地付钱离开,丝毫没有察觉到他刚才被奸商坑了。本来我还对那名被坑的游客有些鄙视,这么明显都看不出来,不过看到他走到我面前的时候在我脚下放了一枚硬币,令我对他的态度瞬间一百八十度转弯。
“我们有钱了!没想到坐在这里就会有人给我们送钱!”老大盯着地上的一枚硬币出奇。
“瞧你那点出息?一块钱也叫钱?”我一脸不屑的从地上捡起,装进口袋。
“这是一条狗吗?”就在我和老大争执刚才那一块钱到底归谁的时候,一位女童胆怯上前,弱弱开口。
“是的,拍照一块,摸一下一块,一百块直接送给你,不讲价。”我笑道。
“排好队,一个一个来!”我看着手里越来越多的钢镚心里乐开了花,有时候忽然换一种身份,做一个平凡的人也挺好,有种悠然自得的心情,真像故人所说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老大是一条狐狸,被我说成一条狗,这些小童明显是城里一所幼儿园的,没有见过狐狸,纷纷交钱,上前抚摸。狐狸和狗有些相似,不同的就是尾巴比较长,所以容易露出来,再者就是嘴比较尖,五官看起来比较立体。如果往远一点扯,古代的女子如果勾三搭四往往会被称之为狐狸精,这种说法也是有原因的,狐狸这种动物如果母狐狸死去,公狐狸会选择孤独终老。相反如果是公狐狸死去,母狐狸就会再找公狐狸作为配偶,这其实是一种繁殖方式,保证后代能够延续下去,只能说古人观察得比较细致入微。
孩童充满童贞,围着老大开始讨论,甚至主动给老大喂起食物来,老大的独自渐渐鼓起。乞讨的人在哪里都有,我这里的生意这么好,没过多久就引起了同行的不满,几名衣衫褴褛的残疾人看向我这里的眼光都充满敌意。随着时间推移,孩童离开,老大托着圆滚滚的肚子趴在脚边,“这种日子貌似也不错,有吃有喝,还有人伺候。”老大慵懒的舔着嘴叫道。
我对老大这种充满消极的生活方式充满不屑,这种生活说白了就是放下自尊,吃喝等死。我借着灯光数钱,几名乞丐围了过来,白日里他们露在体外的都是假肢,看起来挺可怜,现在看来他们的夜生活还挺滋润的,从他们正在的烟盒就能看出,“我都没抽过那么好的烟!”
手中的硬币看着挺多,沉甸甸的,数了一遍发现之后发现连他们抽的一盒烟都买不起,“兄弟,你这狐狸卖吗?”一位看起来像是老大模样的平头中年人挤过来递出一支烟。
我伸手接过,对方见状,掏出一只打火机给点上,烟能解乏,入口醇厚,好烟抽起来就是舒服,我缓缓吐气,“不卖!”
“恐怕,由不得你!把这条狐狸带走!”身为中年人的老大沉声说道。
“我草,你们这不是明抢吗?”我随口说道。刚想过两天平常人的生活,没想到平常人的生活也不好做,充满不公的事情无处不在。
“小子,你最好识相点不要惹事。”中年人瞥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一名保安扭过头来提醒道。
“你这把剑看起来不错,呵,还挺沉的,在哪弄来的?”中年人此时有注意到我怀中长剑,探手抽出,低头观察。
“当然不错,这可是一把玄铁打造的兵器!”远处的那名保安并没有打算过来,大多数人都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果然是退一步则海阔天空,我选择静观其变,反正现在闲着没事。
“这是我的名片,想要在这里赚钱就得跟着我,想好了,就按照上面的地址过来找我。”中年人丢下一句话,带着宝剑转身离开,老大在愣神的功夫,被另外一人套上锁链,强行拖走,“这种好吃好喝的日子你过烦了,我会去找你的!”我朝老大喊出一句话,并没有追过去,围在身边的几名丐帮弟子看到我没有反抗的意思,纷纷散开。
随着时间推移,摊贩也开始收拾东西,我继续坐在台阶上回想回国以来总共发生的事情,想着接下来怎么把坑都给填上。南城大学期间,凉冰受伤的事情算是已经解决,南城大学下方的那个太监现在不足为虑。总的来讲还有两件事待解决,一类是吴刚的事情,这个人必须要做掉,还有一件事是我曾经在太平间不小心放走一只成精的黄鼠狼,除此之外,剩下的都是一些小事情。
晚上的时候,于清终于赶到,一年多没见,再次见到于清,发现于清还是老样子,简直一点没变。手腕上的通讯装置带有定位,一身休闲打扮的于清出现在广场上,看到于清朝我招手,我站起身,走了过去。旁边的摊贩都看懵逼了,本来穿的破破来来形如乞丐,再到后来身上的东西都被乞丐抢走了不敢吱声,如今又来了个大美女。
“多日不见,你吃胖了不少啊!”我走到近前,笑着打了个招呼。
“哈哈,哪有你这样打招呼的!”于清闻言大笑,惹的商贩纷纷放下手头东西,抬头围观。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走,我请你吃东西!”我心情大好,朝于清晃了晃手里的一堆硬币。
“好有钱!”
“那当然!”
离开广场,穿过两条街道,来到一条小吃街,“这哪里是大排档,分明就是一条小吃街嘛。”于清笑道。
“这牌子这么大,不是大排档是什么?有人请客你还挑剔个啥?”我指着烧烤摊上方的大招牌说道。
大排档通俗的叫法是大牌档,起源于香港,香港政府给的营业招牌牌子较大,本来指的就是路边摊。我和于清找了位置坐下,我看到于清让老板搬过来一箱啤酒,道:“你这是故意的吧?”
“别担心,这顿算是我请你。”于清连开几瓶皮酒,摆手道。
“那怎么可能,说我请,就我请,怎么能让你出钱呢?”我接过啤酒,灌了两口。
“那你打算待会儿怎么结账?”于清问道。
“这你就别管了,我自有办法。”我放下空酒瓶道。
两个小时后,终于能够闲下来和于清一起吃东西,周围顾客纷纷赞扬,就连于清都夸赞味道赞不绝口。时间回到两个小时前,我因为钱不够主动提出给老板帮忙,用来抵消报酬,在老板的疑惑中接过烤串在火上烤制。境界的增加使我对手中的食物感应更加敏锐,两把烤串在火上快速翻转,忙活了两个多小时,老板终于承认了我的劳动成果,这顿饭他请客。老板盛情相邀,还想让我留在这里打工,那怎么可能?打工是不可能的打工,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
分别在即,我将五色内丹交给玉清,目送于清离去。
我站在街头,掏出那名丐帮老大递给我的名片看了一眼,现在连要饭的都和以前不一样,连名片都有了,原来那名中年人叫做司徒勇。我按照上面的地址来到一处城中村,一个满地污水横流,到处充满喧嚣的地方,看着远处的高楼大厦,再看看眼前的低矮小屋,我差点以为起走错了地方。
路过一家发廊,透过墙上的镜子,我这才察觉到原来我头发都长这么长了,还有着胡子早该刮了。就在我站在镜子前面看我现在一身打扮的时候,门内的老板娘推门出来,“帅哥,要洗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