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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桃花林中

  初春的江南,天空似清水滤过一般洁净,温润微凉的气息揉掺在风中,绿色如泼墨一般浓艳,给这荒郊的山色增添了无数生机。沈昀牵着他那匹骨瘦如柴的老马走在山路上,一身青灰色粗布长袍略显落魄,酒壶系在腰间晃荡,步履轻快,神情颇是惬意。
  一间简陋的茶寮立在路边,草毡搭起了一个小棚子,桌凳露天摆放着,稀稀拉拉坐了几个人,店小二杵在路口热情的向来往路人打招呼:“客官,进来喝口茶歇歇脚吧!”
  沈昀看看天色,已经快正午了。他走过去把老马系在柱子上,找了个位置坐下,店小二见来了生意,连忙跑过来殷勤地擦桌子倒茶,满脸笑容地问道:“客官,您是赶远路来的吧?今儿可是赶巧了,咱们店里刚酿好了几坛杏花酒,味可香着呢,您要不要来点尝尝?”
  沈昀解下腰间的酒壶抛给他:“把酒壶装满,再炒两个小菜。”
  店小二欢喜应下:“好咧,您稍等,马上就来!”说罢,他拎了壶就扎进内堂里。
  沈昀喝了口茶,眼睛有意无意扫过周围。
  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因为江湖永远没有真正安全的地方。
  茶寮一共坐了四个人,在他左边的是一对商贩打扮的中年夫妇,一筐货物塞在桌子底下,拿着馒头正吃得津津有味。前面坐的是两个身着劲装的江湖人,一个年纪稍长,满面虬须,身形高大,看起来颇有几分威武;另一个约莫二十余岁,手中握着剑,一边观察周围动静,一边说道:“大哥,无瑕山庄的事你听说了吗?”
  虬须汉子道:“江湖上都传开了,慕百川要召开武林大会,传位给少庄主慕云择,现在有哪个不知道。“
  年轻人摇摇头:“你可说错了,那慕百川要传的不是庄主之位,而是一柄宝剑!”
  虬须汉子奇道:“剑?什么剑?”
  年轻人往前凑了凑,刻意压低声音道:“就是被称为天下第一的赤霄剑!”
  虬须汉子眼前一亮:“此话当真?”
  年轻人笃定地说道:“当然是真的,据说请帖都已经发出去了,江湖上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都被邀请前去参加大典,如今的无瑕山庄可是里三层外三层,戒备森严的很呀!”
  虬须汉子摸着下巴道:“都说赤霄剑中藏有绝世宝剑,不知是真是假。”
  那年轻人嗤了一声,不屑道:“我瞧那无瑕山庄也就是虚张声势,这宝藏的传闻是真的,为何这么多年都不见他们前去寻找。”
  虬须汉子附合道:“贤弟说得有理,左右跟咱们摊不上干系,来来,喝酒喝酒!”两人端起碗来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年轻人畅快的叹了口气,又给两人碗里斟满:“江湖上觊觎宝剑的人不少,无瑕山庄搬出这么大的排场,我估摸着要出事。”
  虬须汉子道:“要不咱们也去凑凑热闹?”
  年轻人兴奋地说道:“大哥此话正合我意,好歹也是一桩江湖盛事,咱们兄弟可不能落在人后。”
  虬须汉子一口饮尽碗里的酒,豪气地说道:“那还坐着干什么,走啊!”他掏出一碇碎银子扔在桌上,两人翻身上马,也不管这茶寮里正在吃饭歇脚的人,双脚一夹马肚,尘土四扬,转眼间已飞驰而去。
  沈昀离他们最近,面前的一碟卤牛肉一碟炒青菜被溅上了一层灰,他倒不介意,夹起片牛肉吹了吹就塞进嘴里。那对中年夫妇皱眉看了他一眼,嫌恶地嘀咕了一声:“穷鬼!”那声音虽小,沈昀却听得清清楚楚,他不以为意的笑了一笑,就着杏花酒依旧吃得津津有味。
  酒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能消愁,能解忧,能让无数恩怨情仇在酒桌上泯然,当然,它也会误事。
  沈昀是嗜酒之人,但他从不买醉。
  醉,会让失支理智,失去防备,甚至失去自我,失去生命。在这刀光剑影的江湖里,只有时刻保持清醒,才能让这颗脑袋继续留在脖子上,才能继续品尝天下美酒。
  沈昀是江湖人,做的自然是江湖事。
  江湖事,都是是刀口上舐血,在剑影中求生,有人求名利,也有人,只求快意恩仇。
  喝完最后一口酒,沈昀准备走了。
  他掏出酒钱放在桌上,向店小二知会了一声,牵上那匹老马,不忘把那装得满满的酒囊别到腰间。店小二见那碇银子足有五两重,忙追上去欲唤住沈昀,而那道人影已在山路上走远。邻座的中年男子轻蔑地哼了一声,对自家婆娘说道:“原来是个傻子。”
  若不是傻子,怎会用五两银子去换区区一壶酒和一碟牛肉?
  沈昀当然不是傻子。
  他不但聪明,还比这天下大部分人都要聪明的多。
  钱财与美酒之间,如果真要衡量的话,他会毫不犹豫选择后者。钱财乃身外之物,而美酒,则是口腹之福。
  天色已经不早了,一缕斜阳照在寂静的山路上,而路的尽头,就是无锡城。
  沈昀去无锡城,与赤霄剑无关,但又与赤霄剑有关。
  无关,是因为他并非为剑而来;有关,则是因为他要找的人,是为剑而来。
  他是江湖上身价最高的赏金猎人,被他盯上的人,从来没有一个可以逃脱。但他大部分时间都很穷,有时候甚至穷得付不起酒钱,只因钱财到了他手上,很快又会被散了出去,所以他身上的衣服总是很旧,身边的老马总是无精打采,而刚才那五两银子,就是他身上最值钱的家当,在抓到“草上飞”朱霸之前,兴许连一日三餐都是问题。
  那朱霸乃是江湖上恶名昭著的大盗,奸淫掳掠,无恶不作,为人阴险无比,轻功尤其了得,数次从官府手中逃脱,通缉的榜文贴满了各地驿站,虽然开出了五百两赏金的高价,但揭榜者寥寥可数,江湖上赏金猎人很多,而像沈昀这么穷的却太少了。
  所以他揭了榜文。
  所以,他要去无锡城。
  天色渐暗,昏昏淡淡的晚光笼罩了整片山林,斜阳已深,只余些许赤红在天边若隐若现,老马倦怠地走在山路上,马蹄声在空旷与静寂中单调回响着,沈昀解下腰间酒囊仰头喝了一口,几片花瓣随风飘过来,在他眼前打着转儿落下。沈昀伸出手,一枚花瓣轻飘飘落在他掌心里,淡淡的粉色,似少女含羞的脸颊。
  微风送来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沈昀转目朝那处望去,但见林深道远,那盈满枝头的绯色在春风下落花如雨,一道人影静立于芳菲之中,素白的广袖缎面锦袍清雅绝俗,墨发如瀑,丝丝缕缕散落在衣上,用一根流云锦带松松束起,花瓣落满他的肩头,他抬起手,露出袖下那只青釉色的玉壶春酒瓶仰头喝了一口,衣袂轻扬,落花翻飞,他仿佛便是花下风华无双的谪仙,叫这十里桃林都成了陪衬。
  沈昀闻到空气里那股馥郁的酒香,低低叹气一声,那人移来目光,微微上扬的眼角带着似笑非笑的风情,抬手一扬,便将手里的酒壶扔了过去。沈昀顺势接住,放在鼻下轻嗅而过,仰头喝下一口,高声赞叹道:“好酒!”
  那人嘴角微弯,说道:“原来兄台也是贪杯之人。”
  沈昀笑了一声,解下腰间的酒囊抛去给他:“酒逢知己千杯少,阁下不如尝尝我这杏花酒。”
  这酒囊是用羊皮制成的,跟了沈昀好些个年头,质地粗糙陈旧,自然远不及青釉壶精致。那人倒不嫌弃,揭开塞子饮了一口,蹙着眉头说道:“这若是杏花酒,那白玉含玉之名恐怕就是世人的误传了。”
  沈昀爽朗笑道:“这世上虽有许多成名的美酒,但也有无数不知名的佳酿,总归要去品尝,才能辨得清好坏。”
  那人不禁奇怪道:“拿银子换了这么一壶劣酒,你难道不恼吗?”
  沈昀笑道:“用身外之物换口腹之福,为何要恼?”
  那人扬了扬手中的酒囊,不屑地说道:“这也算得上口腹之福?”说罢,他将酒囊一倾,那酒水哗哗流了出来,就跟洒在他心头似的,叫他心疼不已:“阁下若不喜欢,将它还了我便是,何必这样暴殄天物。”
  那人将酒囊扔还给他:“这青釉壶里的酒就当是赔你了。”桃花如雨,自他周身飘零而下,这灼灼其华的美景,却远不如他嘴角那抹充满戏谑的笑意。
  沈昀晃晃空空如也的酒囊,惋惜地叹气一声,手里的青釉壶确实精致,壶里装的酒也确实美味,只可惜像沈昀这样的人,他更喜欢用羊皮酒囊盛上满满一壶烈酒,才真正能喝得痛快。他随手一掷,将那只青釉壶抛了过去,那人不解地问:“兄台不喜欢这酒?”
  沈昀笑了笑,将自己那只旧酒囊别回腰间,说道:“既然是劣酒,自然不值当阁下用美酒来交换。”
  那人眼中的笑意深了几分:“你倒是个好脾气的人。”
  天色似明似暗,他站在落花如雨的桃树下,春风的暖意似乎染上他的眉眼:“在下苏潋陌,他日有缘必要与兄台饮尽天下美酒。”
  沈昀拱手笑道:“若是有酒,就算在天涯海角,我沈昀也愿千里赴会。”
  苏潋陌向他走去:“沈兄可是要去无锡?”
  这条山路的尽头便是无锡城,沈昀点了一点头:“正是。”
  苏潋陌眉目含笑,几朵桃花依旧沾在他的衣襟上,白衣绯花,正如那双微微上扬的桃花眼,充满着风流慧黠之意:“恐怕沈兄今夜到不了无锡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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