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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一十二章 玄青子母盾

  林轩虽然敢打赌,这东西的坚硬,还要胜过通天灵宝,但经历了上次的一幕,林轩隐隐觉得,这五龙玺不能轻易使用,更不要说,将牠当作盾牌,用在斗法之中。
  而这盾牌,可谓雪中送炭,不过具体威力如何,够不够格让自己来使用,还是要试一试才清楚。
  脑海中念头转过,林轩不再迟疑,将法力往手中的一个盾牌注入进去……没有效果。
  林轩却并不急,一般这种成套法器,都有一个为主,其余为辅,以那个主法器,来操纵其他宝物,眼前这个宝物应该也不会免俗,自己先前是有些太心急了。
  林轩目光扫过,在面七盾牌上流转,很快发现其中一个,与另外六面略有不同,林轩将其拿在了手中。
  然后注入法力,这次有嗡鸣声传入耳里,林轩将其祭到半空之中,其余六面盾牌,也呈扇形排列,林轩一道法诀发出,上面各自有灵光勃发而出,连成一片青色的光幕,一个太极图案在上面流转,显得神秘以极。
  感受着此宝所散发出来的威压与法力,林轩大喜,这种感觉,难道是仿制灵宝?
  如果所料没错,此宝的防御力,应该远远在乌金龙甲盾之上。
  当然是与不是,还要再试一试。
  林轩抬起手来,几道剑气飞射出去,没有半分效果,随后林轩又取出得自雪狐王的长戈……法力注入,一道月牙形的光波狠狠的飞掠而出。
  轰!
  同样没有分毫效果。
  林轩有些动容,不过高兴的成分更多。
  洞府中太狭小了一点,林轩干脆来到外面。
  当盾牌连成光幕,他扬手将山水扇祭出……半个时辰后,林轩回到了洞府,喜动颜色,经过一番试验以后,他终于确定了,这是灵宝的仿制之物,而且还是成套的。
  相信其仿制的灵宝,在通天灵宝中也可以排名前列,而成套的叠加效果,林轩相信其防御力,不比月儿手中的千幻蛟纹盾少上什么。
  几乎可以当成是较差的防御型通天灵宝。
  奇怪,那老怪物为何没将此宝随身带着。
  林轩摇了摇头,百思不得其解,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想不通就别想。
  至于盾牌的名字,林轩倒是有了,其盾牌幻化出的光幕是青色,表面又有太极图案,还是成套,那干脆叫玄青子母盾最好。
  喜滋滋的将此宝收好,随后林轩回到了洞府中,开始清点别的宝物,每一件古宝威力几乎都非同小可,不过自己用的话还是有点不适合。
  林轩的眼光太高了。
  但略一迟疑,他还是从中挑出了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爪、环、棍、槊、棒、拐、牌,共十八般兵器。
  当然,这些宝物,虽然各有千秋,但林轩也不是准备平常拿出来用,而是自己的小罗天法相,共有九头十八臂,每一条手臂,都可以驱使一件不同的兵器。
  这些宝物虽然单个来说,并不是那么尽如人意,但十八件合在一起,还是令人畏惧以极。
  何况单个不尽如人意,还是因为眼界太高的缘故,毒龙老祖收集的宝物,又岂会差了,拿到坊市的拍卖会里,每一件,都可以卖出令人瞠目结舌的高价。
  至于剩下用不上的古宝,则将牠们分门别类的装好,以后有机会的时候,可以与同道以货易货,或者拿到坊市拍卖会上换取晶石的。
  林轩又将下一个储物袋打开……两天以后,林轩出了练功房,他的脸上全是满意之色,这回的收获,还真是丰富。
  毒龙老祖不愧是洞玄期修仙者,数万年巧取豪夺,身家之丰富,外人是很难想象的,那几个储物袋中的财货,从丹药法宝,到晶石材料,还有各种不同类型的符箓,几乎是包罗万象。
  就价值来说,远远胜过了上次劫掠万兽岛,究竟值多少晶石,林轩也难以估量。
  总之一句话,这次绝对是发财了啊!
  林轩的身家,再一次远远胜过同阶修仙者,现在可以说,是富得流油。
  至少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他都可以不用为修炼的晶石丹药发愁,对敌之时,又有了很多符箓,上次历经辛苦,但收获却绝对丰富,富贵险中求,这句话果然没错。
  清点宝物也蛮辛苦,接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在那凡人居住的荒岛,自己机缘巧合,还得到了一件通天灵宝。
  万魂塔与百灵钟一样,虽是辅助型灵宝,但比攻击与防御的,还要更加珍贵一些。
  至于血火蚁这种蛮荒奇虫,单个虽然不算什么,但数量一多,高阶修士也要闻风而逃,当初的银鱼鸟就是榜样,而血火蚁的可怕程度,还要远胜银鱼鸟。
  玉罗蜂一时片刻还不能催熟,血火蚁就要好好繁衍一番,让牠成为自己的杀手锏。
  当然,这也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来日方长,林轩决定先出去逛逛。
  轰隆隆的声音传入耳朵,石门打开,林轩从洞府中走了出来。
  鸟鸣声清脆以极,这附近还有不少小动物,忘忧谷从风景来说,着实不错,空气中还有异香飘过,由于靠近灵脉的泉眼,所以在这附近开辟了一个药园。
  里面种植着不少奇花异草,当然,对林轩来说,这些东西,不值一提,他根本就不会用正眼瞧去。
  然而一个苗条的身影却映入了眼帘里,林轩迈步走了过去。他并没有影藏行迹,那位正在锄草的少女,自然也就很容易发现了他的行迹。
  “前辈。”上官雁忙盈盈一福,脸上有惊喜的光芒闪过,此女做梦也不曾想,这么快,又看见林轩了。
  “不用多礼。”林轩目光在附近扫过:“这些杂务,怎么不交给下面的弟子去做,要妳这丫头亲自动手?”
  林轩喃喃的开口,也难怪他惊愕,上官雁虽然仅仅是灵动期修士,但却是百草门宗主的爱女,按理来说,确实轮不到她做这些杂务,一般修仙门派即便再弱小,人手不足,也可以收一些机灵的凡人,来做各种杂务,名为外事弟子,其实就是服侍修仙者的奴仆。
  “前辈有所不知,本门祖师百草仙子虽是一代天之娇女,可后人不肖,已然没落,如今整个门派只有母亲一个凝丹期修仙者,困居在这元龟岛,原本有一个小小的晶石矿,在几百年前,也开采完毕,如今本门几乎没有别的收入,就只靠着这么一个药园,满足门人修炼所需。”上官雁的脸上满是落寂,此女说起话来,条理清晰,颇有几分大家风范的样子,和妹妹的性格,显然是完全不一样地。
  “靠这么一个药园,满足门人修炼所需?”林轩略感惊愕,他虽然知道百草门已然没落,但却没想到,居然衰落到如此地步,若这丫头没有谎言相欺,恐怕连一些散修都不及:“贵派似乎还是有三四百人的样子,这么一个小小的药园,如何可以……”
  “没办法,大荒海域本就荒僻,资源在整个东海是最差地,而且修士众多,此界绝大部分散修与小的宗门家族都汇聚于此,不多的资源也瓜分完毕,常常为了一个小的晶石矿,几株灵草,就大打出手。”
  林轩点了点头,他也是从低阶修士,一步一步走到这里,当然晓得其中的内情如何,其实在资源的争夺方面,低阶修士往往比高阶修仙者,还要更加的残酷。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什么,高阶修仙者,一般身家都很丰富,除非是碰见真正需要,或者逆天级别的宝物,才会生死相搏,舍命争抢。
  而低阶修士不同,他们的资源本就不多,为了一块晶石,一件下品灵器,也会拼命的。
  “大荒海域再贫瘠,海中的妖兽总该还是有的,为何……”林轩沉吟着开口了。
  “前辈说的,晚辈等又哪里不晓得,海兽的皮毛骨骼,血液内丹,都可以作为修炼材料,其实,这也是此海域修士财富的主要来源,可猎兽毕竟危险,大荒海域每年死于海兽獠牙与利爪下的修士,都以十万计,本门也尝试过,无奈我们修为太低,即便千辛万苦猎到的海兽,也卖不了几个晶石,前一次,我们就是外出狩猎海兽,可若不是前辈出手相救,恐怕早就全部葬身妖禽之口。”此女喃喃的说,看向林轩的目光,更充满了感激之色。
  “嗯,你们修炼资源一直不足,上官姑娘,妳踏上修仙之路,究竟多久了?”林轩突然又转移话题,问起了另外一个让自己感兴趣的问题。
  “十二年了,晚辈七岁的时候,由家母传授百草心得,一个月前,刚满十九,算起来,整整十二年。”此女老实的开口。
  十二年苦修,到灵动期大圆满,这个速度当然说不上快,不过若是在丹药……甚至是晶石都不足的情况下,就难能可贵。
  此女就资质来说,恐怕确然不错。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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