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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可怕的男人

  孟祁岳张嘴,正要说话,隔壁房间的门开了,他连忙噤了声。
  “嘘!”丁晨夕也是一惊,手抵在唇上,示意孟祁岳不要说话。
  短暂的脚步声之后丁晨夕卧房的门被敲响:“咚咚……”
  “晨夕,你睡了没有?”杜淑琴在门外轻声询问。
  “正准备睡,妈,你有事吗?”丁晨夕紧张的屏住了呼吸,心脏扑通扑通的乱跳。
  “没睡就好,快起来,外面下大雨,温度降了好多,你衣柜最上面有棉絮和被套,你装上给孟先生抱一床过去,自己也盖一床,千万别着凉了。”
  杜淑琴交代完还不走,等在门外:“要不要妈妈帮忙?”
  “不用了,妈,你快去睡吧,我知道怎么装被子。”丁晨夕连忙拒绝,就怕妈妈一直在外面等候。
  “那好,你赶紧装,风大雨大的,别把孟先生给凉了。”
  杜淑琴又站了一会儿,迟迟不见女儿开门,才讪讪的回了房间。
  “你看你爸妈对我多好,比你对我好太多。”
  不得不承认,第一印象是有多么的重要,如果当初他给丁晨夕留下好的印象,他和她也不会一直闹得这么僵。
  这些日子,他的脾气改了好多。
  有时候孟祁岳会忍不住幻想,如果醒悟得早一些,也许他的孩子已经成型,能知道性别了。
  他和丁晨夕的孩子……每每想起,就分外伤感。
  “那是他们不知道你的真面目,被你给骗了。”
  丁晨夕不怪自己的爸妈没有识人的眼力,只怪孟祁岳伪装得太好,把他邪恶的本性都藏了起来,只让人看到他好的那一面。
  “话可不能这么说。”
  在丁晨夕的面前,孟祁岳总是感觉自己很失败,挫败感如影随形。
  他已经那么努力的在改变了,为什么丁晨夕就不能给予肯定呢,总是这边冷嘲热讽,让他好生难受。
  “我根本不想说话,你快把衣服穿上,悄悄回房间,我待会儿把被子给你抱过去。”丁晨夕俯身拿起她放在书桌上的提包,取出一张湿巾擦拭孟祁岳释放在她体内的精华。
  没想到孟祁岳回跟她到白河县,更没想到会在她家做这种事,丁晨夕没带避孕药,但她告诫自己,明天一定要记得去买,绝对不能忘。
  失误一次就够了,不能再失误第二次。
  “嗯!”孟祁岳听话多了,捡起地板上的衣服穿上,摸了摸丁晨夕头顶散乱的发丝:“我在房间等你。”
  “动作轻点儿。”丁晨夕压低声音提醒。
  “知道。”
  他也不想破坏不容易留在丁晨夕父母心中的好印象,自然该有多小心就有多小心。
  轻手轻脚的回到客房,孟祁岳躺在单人床上盯着墙皮斑驳的天花板,满脑子都是丁晨夕娇嗔的笑脸。
  完了完了,他中毒太深,竟然习惯性的想念她,而且这习惯还改不掉。
  大约十分钟之后丁晨夕抱着被子光明正大的走进客房。
  见孟祁岳躺在床上,便把被子往他身上一扔,转身回房,孟祁岳一跃而起,抓着她的手臂,顺势带入怀中,又将她的唇蹂躏了一番。
  过足了嘴瘾和手瘾之后才松开丁晨夕,孟祁岳挨了粉拳也笑得合不拢嘴。
  这一夜,孟祁岳没再骚扰丁晨夕,虽然身侧空落落不习惯,但总算勉强入睡。
  翌日雨过天晴,孟祁岳陪着丁晨夕和她爸妈去了凤凰山游玩,下午四点,他载着丁晨夕返回滨城。
  “我明天回锦城。”和爸妈恋恋不舍的分别之后,坐在副驾驶位上的丁晨夕淡漠开口。
  “这么急?”
  孟祁岳的本意是留她在滨城,但丁晨夕不同意,他就只能顺着她,多留一天算一天。
  “嗯,我还要上班呢,请这么多天假,怪不好意思的。”
  借口冠冕堂皇,以此来掩饰她不愿和孟祁岳待在一起的真实想法。
  如果交易必须继续,那就最好分隔两地,他只有周末能过去找她,这样,她也能有更多自己的时间。
  “那就明天晚上回去,今天玩累了,又坐几个小时车,好好休整一天。”孟祁岳不由自主的伸出手,握住丁晨夕交握在腿上的小手,紧了紧:“回锦城好好照顾自己。”
  “还用你说,我知道。”丁晨夕抽出手,脸转向窗外,不看孟祁岳,心跳却突然间乱了。
  路过药店,丁晨夕去买了紧急避孕药,赶紧在时效之内把药吞下肚子,才能彻底安心。
  孟祁岳定定的看着丁晨夕把药片放嘴里,然后猛灌了一口水,喉咙起起伏伏,断了他要孩子的念想。
  将丁晨夕松了一口气的表情收入眼底,孟祁岳伤感的开口:“你很怕怀孕?”
  “当然怕,你是没经历过不知道,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我这辈子有一次就够了。”
  丁晨夕幽幽的叹了口气,揉散眼底氤氲的雾气:“做女人真不容易,痛经,人流,生产……流那么多血还能活得好好的,真是奇迹。”
  大出血的那几天,她一直以为自己会死掉,可怕的记忆,回想起来是那样的血肉模糊,痛苦不堪。
  丁晨夕连忙闭上眼睛甩甩头,她不要再想,太可怕了!
  喉咙一阵哽咽,孟祁岳猛的把丁晨夕拉入怀中,寡薄的嘴唇翕翕合合,终于吐出颤抖的三个字:“对不起。”
  自嘲的轻笑,丁晨夕摇了摇头:“这事不怪你,是我自己的错,忘了吃避孕药的教训,自作孽不可活。”
  “我以后会记得戴套。”
  虽然戴套很不舒服,但为了丁晨夕的身体,孟祁岳相信自己可以忍受。
  “那就谢谢了。”丁晨夕推开孟祁岳,不带任何感情的说:“开车!”
  “嗯。”
  进入滨城之后,在市中心广场边的十字路口等红灯,一辆白色限量版兰博基尼从他们面前不疾不徐的驶过。
  这款兰博基尼全容城只有一辆,全国也不超过三辆。
  它的主人不言而喻,是裴荆南。
  孟祁岳和丁晨夕看着兰博基尼驶过,谁也没有说话。
  但孟祁岳细心的发现,丁晨夕揪紧了提包的带子,不能想象,她很紧张!
  她果然,还是最在意裴荆南。
  孟祁岳自嘲的勾勾唇角,在绿灯亮起时将油门踩到了底。
  回到锦城,远离孟祁岳,远离滨城的人和事,丁晨夕感觉自己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美好。
  看书,弹琴构成一个人的幸福。
  在经历了苦痛挣扎之后,拥有这点儿幸福,她就已经很满足了。
  锦城的阳光总是那么的灿烂,空气也很干净,天空万里无云,碧蓝如洗。
  慢慢的,丁晨夕喜欢上了锦城,更喜欢这里的宁静。
  完成一天的工作,丁晨夕优雅从容的走出酒店,一个穿黑西装的男人却挡住了她的去路:“女士,我老板很喜欢听你弹琴,想请你共进晚餐,希望你能赏脸。”
  丁晨夕怔然,好看的杏眸写满了疑问:“我认识你家老板吗?”
  想必不认识。
  黑西装的男人立刻证实了丁晨夕的猜测:“或许以前不认识,以后肯定就认识了。”
  闻言,丁晨夕的第一个念头是,刚穿上孟祁岳快递过来的深紫色长裙就被人搭讪,他挑衣服的眼光果然不错。
  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被人搭过讪了,她最近又变漂亮了吗?
  虚荣心得到满足的同时,丁晨夕并没有得意忘形,她微笑着拒绝:“不好意思,我今天没空,改天吧!”
  改天只是托辞,她根本不认为还有改天的存在。
  “对不起,我做不了主,还请女士亲自和我老板说,由我老板定夺。”黑西装的男人做了个请的手势,丁晨夕顺着他手伸出去的方向一望,就看到不远处停着的一辆劳斯莱斯银魅。
  劳斯莱斯银魅耶,哟嚯,非富则贵!
  丁晨夕冷冷的勾唇角,最不屑这种有钱就自以为是的人。
  管他是劳斯莱斯银魅还是什么,她统统不在乎。
  “我没什么好说的,没空就是没空。”因为不屑,丁晨夕的口气变得有些冲,她绕过面前的黑西装想走过去,却又被拦断了去路。
  “女士,我老板很有诚意请你共进晚餐。”言下之意是她不能拒绝。
  丁晨夕板起脸,冷笑着说:“我也很有诚意的告诉你,我真的没空,让一让好吗,别挡我的路。”
  就在丁晨夕和黑西装男人僵持不下的时候,劳斯莱斯银魅的副驾驶位下来另一个黑西装男人,恭敬的打开了后座的车门,一只穿着亮锃锃皮鞋的脚落地。
  强大的气场让丁晨夕呼吸一窒,看着那只脚就丧失了语言能力。
  银灰色西装,优雅不凡的气质,眼前的男人和孟祁岳有六七分相似。
  丁晨夕呐呐的想,莫不是孟祁岳的兄弟吧?
  “我和你根本就不认识,真没必要一起吃饭。”丁晨夕的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只等男人解开她心中的疑惑。
  男人迈着矫健从容的步伐,走到丁晨夕的跟前,高大的身影笼过来,让她倍感压力,丁晨夕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保持和他的安全距离。
  “丁晨夕?”男人挑了挑眉,那神情又和孟祁岳像了八分。
  “对!”丁晨夕更加肯定,他和孟祁岳有血缘关系,不然像不成这个样子,只是眼前这个男人,气质更阴沉一些,给人的感觉有些可怕。
  “我是孟祁峰,很高兴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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