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我坏了他的好事
我吃惊的看着他,一心在想他怎么会知道我会画画。
直到两个黑衣人搬着一幅画上来的时候,我一眼了然,朴素大方的木色边框,画上郁郁葱葱的大树旁有一个白色的身影,或许是因为时间的原因,那抹身影已经变的模糊。
不过那身影的主人已经应在我心里。
“夫人,这副画作不知你是否还记得?”
莱斯轻轻抚过那幅画,似乎是在抚摸着一个稀世珍宝,他的眼里闪着光。
我努力保持着平静,点了点头,“记得,是我大学时闲来无聊参加的一个比赛,这幅画获奖后我就再也没见过!”
莱斯似乎很满意这样的答案,从助理手里接过一根镀金的小棒,递给我,“夫人,那不妨给我讲讲这幅画里面的故事,如何?”
我心里咯噔一下,目光不自觉地移到常遇爵的身上。
他松开我的手,接过那小棒递到我面前,眸光在我脸上打量。
“时间太长了我也忘了,sorry。”
过去的美好我想留在心里,以后我想起来他时,不至于全是他憎恶的眼神。
没等莱斯再开口,我将小棒放在画的凹层里,回到常遇爵身边,趴在他的耳边轻轻说:“我去趟厕所。”
他没点头也没摇头,在转身的那一刻心里穆得疼了一下,我破坏了他的好事。
从他给我打电话开始我便知道,如果不是我有什么用处,常遇爵是不会出来带上我的,要不然刚才拍马屁那男的,怎么会把我认成是白夭夭呢。
我不是有意破坏,而是那幅画怕是常遇爵都认不出那个背影是他吧,就算我讲的再浪漫他也会认为我是在演戏。
我在厕所待了很久很久,久到我出去时头昏眼花,腿脚发软,宴会的人都已经走了大半。
常遇爵就坐在原来的位置上一动没动,手里多了杯红酒不停的摇晃,五彩的灯光透过杯壁影射在俊朗的脸上,多了一份暖意。
我总算松了口气,边走边揉酸困的腿,实则,我是心虚。
“我们什么时候回家?”我走到他的身后,紧张到揉搓着衣角,揉的皱皱巴巴。
他没说话摇了很长时间的酒杯,随即一饮而尽,“啪”一声,将高脚杯应声折段,玻璃碴子没有掉一点,宴会上的声音很大并没有人注意到我们这里的异常。
我本能向后退了两步,心里愈发的沉。
他缓缓地站起身,张开五指,鲜红的血迹顺着手掌往下流,甚至还可以看见玻璃碴子扎在肉里反着光。
按理说我已经害怕的逃跑,但是我没有,我等着他就是为了想证明,他带我来这里到底是不是做交易的,我并不信我所想的。
修长的手指触碰上我的肌肤,我有些窒息,“你想做什么!”
我已经被他抵到了墙角,窄小的空间蒙生着一种压迫感,他离我仅仅一公分之遥,近到他的鼻息都清晰可闻。
“姜妍,你当真是忘了吗?”淡淡的酒香夹杂着男人独有的气味,明显感觉到我呼吸开始紊乱无序。
他的目光太过凌厉,足以看透我的所思所想。
我撇开他的目光,攥着拳头,紧张的吞咽口水,“我当真不记得了,时间太长了。”
撒谎对我来说是一件很费力的事,心虚的我说话声音越来越小,小到最后连我自己都听不见。
他抵在下巴处的手指用力一挑,我被迫不得不直视着他。
“你最好乖乖的,我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否则我把你带给我的损失变着花样讨回!”
他说的话,字字如冒着寒光的针,毫不留情的扎进心里,痛的我一皱眉。
许是他不满足我的反应,他另一只落空的手掌忽然攀附上我的后脑勺,稍一用力,我整个人贴在了他的身上,我条件反推搡着他的胸膛,奈何,力气太小没一点作用。
“常......”
我刚想说些什么,他便低头堵住了我的唇,趁我放松戒备,灵活而有力的舌头撬开我的贝齿,侵略性的占有着。
我挣扎没两下便沉浸在他高超的技术中,他的吻混杂着酒香,而我喜欢这种感觉。
正当我被吻的意乱情迷时,他忽然松开了我,屈身抱起我的身子向宴会外走去,我们成功吸引了别人的目光,在宴会厅的每一次人都在看着我们,而我红了脸,羞涩的低下了头,全然忘记了我坏了他的好事。
过道上的小灯星星点点,仿佛是我胸腔中那颗跃跃欲试的心,我多希望这条过道长一些,再长一些。
好景往往都不会太长,当我还没从自我沉醉中回过神来时,他已经将我毫不怜惜的扔到了大门口,屁股上传来的疼痛让我不禁皱起了眉头。
“你的演技应该再好一些!”
果然,我在他这里的一举一动都是演戏,我懒得解释,也已经习惯,捂着摔痛的屁股,一手扶着墙缓缓站起身。
“我演技好有什么用,你还不是照样能看的出来!”
我知道这次他是不会让我上他的车,把我送回家的,我识趣的整了整衣服,从他的身边走过。
“一、二、三.......”
我在心中默默数着步子,直到我也记不清我数到几的时候,我停下了脚步,向后转身,身后空荡荡的,除了昏暗的路冰,连个人影都没有,更别提常遇爵会来追我。
尽管我已经知道了结局,但是当亲眼目睹这一切的时候,心里还是一抽一抽的疼。
我向来坚强,不爱哭,但是我发现自从我嫁给了常遇爵,哭好像成了家常便饭。
当我感觉脸上有东西,伸手一摸时,才知道原来我又哭了。
呵、还真是爱哭了呢!
凄凄凉凉的大街没有白天喧闹的鸣笛声,偶尔听见一两声还是在路口拐弯处,我挡了人家的道。
我在马路边上的人行专用道上穿梭,紧靠着里面,生怕有看不到我的人从我身边路过时将我给撞了。
“嘀...嘀...嘀......”
刺耳的笛子声从我身后传来,我不自觉地向后瞄的了一眼,只见人行行道上一片空无,倒是绿化带隔开的车道上有一辆车打着近光灯,按着喇叭。
“这司机脑子有坑吧,前面什么都没有按什么喇叭!”
我嘟囔一声,又转过身自顾自的走路。
可是身后的刺耳的鸣笛声一直在持续着,我烦躁的捂住耳朵,说着一些大丈义的话。
回家要经过四五个的红绿灯,当我确定我走到第三个,踩在马路崖子边上晃荡,等待着前面的红灯便路灯时,那辆鸣笛的黑车停在了我的面前。
我有些不明所以,脑海里快速的闪过电视剧里绑架妇女的场景,于是,我不自觉地向后退缩,等拉开一段距离想跑时,车子却落下了玻璃。
“嘿,常夫人,还记得我吗?”
是那个什么莱斯,金发碧眼的男人。
我依旧保持着防备的状态,一点点向前挪动,“你干什么。”
他笑了笑,短而密的胡子随着嘴唇而动,“路过而已,看常夫人孤身一人行走,便想问问看需不需要我什么帮助。”
我抿了抿嘴唇,向四处看了看,“先生还有事去忙了,我自己闲来无事就在路边走走,锻炼身体。”
我本以为他会和我寒暄几句便开车离开,但是他竟打开车门,下了车,“没想到常夫人还有这么多爱好。”
明明是夸赞的话,我竟感觉觉得尴尬不起,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只能勉勉强强说了声,“谢谢夸奖!”
“常夫人,正好我闲来无事,正巧送你回家,你看如何?”
他绅士的伸了伸手,而我的腿着实不给力的开始酸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