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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情人节的玫瑰花

  这一晚,我几乎被盛世华翻来覆去折腾了一夜,一开始我还有力气反抗,后面被折腾的没半点力气,腿软脚酸的站起来力气都没了。
  我迷迷糊糊的直接睡过去,就连盛世华抱着我去浴室给我洗澡我都累的睁不开眼睛。
  临睡前,似乎盛世华在耳边说了什么,但我太困,没有听清楚。
  等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盛世华早就不见了,没有以前必定提起的避孕药,也没有留下任何字条,我都有些不习惯了。
  我没想着自己买药吃,反正也怀不上,何必多此一举。
  我穿上自己的衣服,收拾好后才出了酒店。
  商场开门晚,在开门前,我终于还是没迟到。
  可等我过去后,经理却一脸严肃的跟我说:“抱歉,你不能在这里工作了。”
  “为什么?”我不解的看向她。
  这段时间我工作的特别卖力,自问没有哪里出错,为什么要我离开?
  “抱歉,因为某些原因,你不能转正了,你这个月的工资我们会多给你结算一些。”
  说着,店长把一个装着钱的信封递给了我。
  某些原因?到底什么原因?我追问店长,店长却是晦涩不明的看着我,跟我暗示了一句:“你最近得罪了什么人了吧!”
  听到她的话,我气的浑身发抖,我不知道到底是谁跟我过不去,竟然把我的路都给堵上了。
  我拿着刚结的公司浑浑噩噩的走在路上。
  这时候手机响了起来,那里传来盛世华的声音:“什么时候来上班?”
  “是你让店长把我辞退的?”我语气平静的问他。
  我不再大吵大闹,痛过,伤过后到底是长进了不少。
  我从一个刚步入社会的家庭妇女,在这个社会上跌跌撞撞,终于学会了武装自己。
  这样的生活我不喜欢,但我必须要让自己去适应,温室的花朵固然幸福,但却经不起风吹雨打。
  “嗯!”盛世华那边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
  “你这段时间好好养身体,等怀了孩子……”
  听到盛世华的话,我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我不知道盛世华在想什么?难道真的单纯的只为了让我赔他一个孩子吗?
  我第一次发觉,我竟然看不透他,不,或许是我从来就没有了解过他。
  他心思太复杂,在商场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动起脑子来简直能把对手坑死,盛景就是个例子,我这样的脑袋瓜子,放在他跟前可能都还不够看呢。
  我走在路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偶尔会关注一下周围有没有招工的商铺。
  “晓蓉——”
  一辆车忽然停在我跟前,然后我听见景瑟在喊我的名字。
  我扭头看向他:“你怎么还在这里?”
  我记得盛景总公司是在京城的,就算是为了之前跟维亚纳的合作,也不该停留这么长时间啊!
  “盛景在这边开了一家分公司,我是分公司的总裁。”景瑟笑着朝我说道。
  “哦!”
  我对盛景没兴趣,就要继续往前走。
  景瑟连忙打开车门,朝我喊:“你去哪?我送你。”
  他一脸紧张又期待的看向我。
  我点点头,他脸上的表情有些错愣,估计是没想到我竟然真的答应了他。
  “你——那个,跟盛世华最近怎么样?”景瑟筹措了一会,扭头问我。
  “我想通了,有些人,有些事,放下了反而更好。”我语气淡淡的开口,目光透过玻璃窗看向远方。
  街道上,有不少的情侣在逛街,他们手中大多捧着玫瑰花,还有街道上也多了很多卖玫瑰花的小贩。
  我这才恍然,今天好像是农历七月七,是中国的情人节。
  看着那些情侣脸上露出幸福甜蜜的笑容,我心里一阵羡慕。
  景瑟忽然停了车,然后扭头伸出窗外,拿着一百块钱给路边卖花的小姑娘:“来,买一捧玫瑰花。”
  “先生要多少支的?”
  “挑个寓意好的。”
  “那十一支吧!代表着一生一世,十块钱一支,一百块多送你一支。”小姑娘甜甜的笑着,然后利落的把包好的玫瑰花递给了景瑟。
  景瑟接过来,在我惊楞的目光下递给我:“送你的。”
  我平生第一次被人送玫瑰,竟然是景瑟。
  我尴尬的不知道怎么拒绝,接下来的话,又太尴尬,毕竟这寓意好像是形容爱情的。
  “就当为了买你一乐好了,女人不都喜欢花吗?”他看我不接,语气很诧异。
  我想到景瑟在国外呆了十年,可能在他看来送花只是一个礼仪的问题。
  我没有自恋到,以为景瑟会看上我,毕竟,我们相遇隔了十五年,再见面,我们之间交集并不多。
  “谢谢!”我接过玫瑰花,放在鼻尖闻了下,一股淡淡的花香,确实让我心情好了不少。
  景瑟把我送到公寓楼下。
  我刚打开车门,就与盛世华相遇。
  他靠在车上,手中拿着一支玫瑰,然后扭头便看到了我。
  景瑟也正好下车,我的手中同样拿着一捧玫瑰花。
  盛世华的脸色有些难看,他把手中的玫瑰直接扔在了地上,锃亮的皮鞋毫不留情的踩过,本来鲜艳的玫瑰花瓣被蹂躏成泥,看起来惨不忍睹。
  若是以前,我早就巴巴的上前去跟盛世华解释了,但我想到他说的那些话,我便心冷了。
  我朝着公寓内走去,路过他身边的时候也毫不停留。
  我的手臂再次被盛世华抓住。
  我扭头,冷冷的看向他:“松手!”
  盛世华眼睛微眯,声音不大,但却带着一股暴虐的怒气:“徐晓蓉,你胆子肥了是吧?”
  我以前对他顺从惯了,忽然的反抗可能让他不适应,现在反而执着于抓住我了。
  我想起任晓的话,男人就是这样,骨子里就贱得很,你对他百依百顺的时候,他反而觉得你食之无味,等你跟他处处作对的时候,他反而对你充满兴趣。
  这就好比,一个清水煮菜,一个辣椒爆炒的区别一样,后者哪怕辣的流泪,也让人觉得过瘾。
  “盛世华,我对你没兴趣了。”我看着盛世华,淡淡的说出这么一句话。
  我绝对没有在欲擒故纵,而是一个月不见盛世华,我才更加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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