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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与狼为友

  孟老伯想向对人类充满敌意的公雪狼示好,原本还以为自己不会成功。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公雪狼在嗅了嗅地上的草药以后,似乎是领悟了孟老伯的意图。它把自己嘴里的兀鹫放在了一旁,然后老老实实的爬了下来。孟老伯大喜过望,看来这只骄傲的公雪狼已经同意了自己对它进行救助。
  孟老伯也不敢马虎,他掏出自己带进山一个牛皮口袋,里面装的是六十五度的烧刀子。这种酒极烈,主要流行在古辽东一带(今天辽宁东部,吉林东南部),以其度数极高,遇火则烧,味极浓烈,入口如烧红之刀刃,吞如腹中犹如滚烫之火焰而得名。
  孟老伯每次进山的时候都会带上一袋子,这是他的最爱。在感到疲惫的时候,或者是感到寂寞的时候就喝上一口,会感到非常的惬意。
  今天他却要拿自己的最爱来帮公雪狼清洗已经溃烂不堪的伤口,在酒精倒上去的一刹那,孟老伯明显感觉到了爬在地上的公雪狼,身子剧烈的颤抖了起来,过了好半天才缓过劲来。
  孟老伯知道它很疼,可是酒精消毒是一道必不可少的工序。为了让它的伤口快点好,他还是咬着牙,狠着心肠,把这满满一壶六十五度的烧刀子都倒了上去,直到把它伤口处的脓水都清洗的干干净净才罢休。在这个异常痛苦的过程中,公雪狼除了开始的时候剧烈颤抖了一会后,其余的时间都是一动不动的趴着,任他折腾着。
  孟老伯帮它洗好伤口后,自己也是满头大汗,虽然天气是有些炎热,可是有绝大一部分还是因为他的内心十分的紧张。毕竟他面对的是一头以残忍,狡诈著称的野兽。所以他还提着十二分的小心以防止它的突然翻脸。谁知他把一袋烧刀子都用完了,那只公雪狼除了最开始的时候颤抖了一会,后来一直都是懒洋洋的趴着。
  欣喜万分的孟老伯也放松了警惕,他一边捡起两块石头开始砸那些止血消炎的草药,一边把那头公雪狼当成是老朋友般唠起了家常:“我说伙计,你的狼崽子们到底生出来没有?我想肯定是出生了,不然你的老婆怎么会让你一个人出来找食呢?哎,你有几个孩子啦?是不是也是浑身雪白的?你以后带着你的孩子们可要藏好了,不要再让那些被钱迷花了眼的家伙看见了,只要他们看见了,一定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就在孟老伯一个人自言自语,自问自答的时候,他也把公雪狼的伤口给敷上了草药,并且还撕了自己的一件旧汗衫给它包上。完全处理好伤口后,那只公雪狼终于站了起来,它似乎受够了这个人类的呱噪,叼起了地上的兀鹫尸体昂头脑袋就想要骄傲的离开。
  这时一阵腥风闪过,那只公雪狼忽然丢下了嘴里的兀鹫,它怒吼着一爪子就抓了过来。孟老伯因为一直在帮它处理伤口,所以是蹲着的,他没有提防刚才好好好的公雪狼会突然发难。他只觉得自己的左脸火辣辣的剧烈疼痛,一股温热的暖流立刻就留了下来。
  不用看孟老伯都知道,自己的左脸已经被毁了,就在他捂着受伤的左脸又惊又怒的时候。那只公雪狼却“呜呜呜”的发出威胁的嗥叫声,心惊胆战的孟老伯悄悄的摸起来地上他用来砸草药的石头,准备着要是公雪狼要是再给自己来这么一下,他就用这块石头来和它同归于尽。
  这时公雪狼的嗥叫声更加激烈起来,孟老伯却发现有些不对劲了,因为这只公雪狼的视线根本就没有放在自己的身上,它那绿幽幽的眼睛正死死的盯着自己的身后。
  孟老伯下意识的回头望去,却发现距离自己五六米远的地方,一只身长一米以上,体重大概50公斤,头圆,耳小,全身棕黄色而且还遍布黑褐色金钱花斑的金钱豹,正优雅而闲适站在那里,对着自己的方向虎视眈眈的注视着,它那强健的后腿微微的弯曲着,似乎正在蓄势准备发动攻击。
  孟老伯大吃一惊,这种金钱豹在长白山上已经是相当稀少了,没想到今天有幸却会让自己给碰到。要知道这种金钱豹狡猾而凶猛,最善于爬树和偷袭。而且它捕捉猎物的时候都是悄无声息,一点动静都没有,力求一击必中,所以一般被它瞄中的猎物很少有逃脱的机会。
  看来刚才的那一阵腥风就是这只金钱豹趁着自己不注意的时候,对自己发动了一次攻击。那只公雪狼对自己左脸的那一爪子,原本想抓的是对自己偷袭的金钱豹,谁知那只豹子太狡猾了,见情况不妙它立刻就缩了回去,结果公雪狼那一爪子就不幸的让自己给挨上了。
  想通了这一点的孟老伯立刻对全身的白毛倒竖着,高度的警惕着,眼睛还死死盯着金钱豹的公雪狼道歉道:“真是对不住啊,伙计,差点就冤枉了你。”
  公雪狼当然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它只是死死的盯着面前的敌人,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呜鸣声。而那只金钱豹似乎也在衡量着自己的对手。要是在平时,它是不会主动对雪狼王发起挑衅的,因为它们之间势均力敌,它没有把握能够战胜对手。可是今天却不一样了,那只公雪狼明显就是受了重伤,活动不太方便。而且,自己的猎物是那个人类,并不是公雪狼,它为什么要跳出来阻止。
  感到自己在丛林里的威严,受到了严重挑衅的金钱豹跃跃欲试起来,想要对面前的一个弱小的人类和残废了的雪狼王发动攻击。
  就在这时,又一声狼嗥声响了起来,和公雪狼凄厉的嗥叫声交相呼应着。那只浑身雪白的母雪狼从林子里飞快的蹿了出来。不过它的肚子明显已经瘪了下去,看来小狼崽子已经生出来了。这只母雪狼在照顾孩子的时候,听到了外出捕食的公雪狼愤怒的嗥叫声,就知道它遇到了危险,于是它放下了孩子飞快的蹿了过来。
  在母雪狼出现的那一刻,金钱豹知道自己的优势已经没有了,衡量之下,它还是选择了放弃,在金钱豹优雅的远远遁开后,孟老伯才松开了自己紧紧的捏在手里的那块石头。最后,这对雪狼夫妻,一直把孟老伯送出了谷口,确定他没有了危险以后,才回到自己的天地里去。
  孟老伯一口气讲完了这个故事,他又剧烈的咳嗽起来,赵黑子一边帮他拍着背,一边苦口婆心的说道:“孟老伯,这个雪狼的故事我都听你说过不下十回了。我都说了肯定是你眼花了,长白山上没有毛是纯白色的狼,那种狼只存在那些神话故事里。”
  “没有?那你说我脸上的伤是哪里来的,总不会是我自己抓的吧。”孟老伯唾沫横飞的指着自己的脸对赵黑子训斥着,他的声音非常洪亮,只震的大家的耳朵“嗡嗡”作响。面对老人的固执,赵黑子只得苦笑着摇摇头。
  安馨却一脸神往的说道:“可我觉得这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不离不弃,生死相依,为了对方不惜牺牲自己,这对雪狼夫妻之间的感情,会让许多人类夫妻自愧不如的。”
  “行了啊,都说不可能有白色的狼了,你还越说越来劲了。”赵黑子小声说道:“这要是让那些偷猎者知道了,长白山是又不知道会有多少动物要倒霉了。”
  赵黑子不愿意再提这个话题,便对孟德子说道:“好了,快把你的存货拿出来看看吧。”
  “好咧。”孟德子打开了那个古旧的红木柜子,从里面搬出了一个樟木箱子来。安馨什么都不用做,可以感觉到里面有着充沛的灵力波动,但是还远远称不上庞大,那蕴含着一股庞大的灵力的野山参,依然还深藏在那个红木柜子里。
  “我的存货都在这里,什么二十年的,三十年的,五十年的,总之各种年份的都有。你们看看,有没有想要的。”孟德子把樟木箱子打开后,放在了李元昊和安馨的面前,他的眼里透出一丝山里人特有的狡黠。
  人参由于根部肥大,形若纺锤,常有分叉,全貌颇似人的头,手,足和四肢,故而称为人参。在古代,人参的雅称为黄精,地精,神草。人参被人们称为“百草之王”,是闻名遐迩的“东北三宝”(人参,貂皮,鹿茸)之一,是从古至今,老幼皆知的名贵药材。
  人参之所以稀奇,名贵,主要还是和它的药用价值有关。在很早的医书《神龙本草经》中就认为,人参有“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的功效》“久服轻身延年”。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也对人参极为推崇,认为它能够“治男妇一切虚症”。几千年来,中草药中,人参都被列为“上品”。
  从人参的产地来分,人参可分为:吉林人参(长白山人参),朝鲜人参(又名高丽参,别直参),以及西洋参。而每种人参的部位,产地,制作工艺的不同,也让它的功效各不相同。但是真正要说无温燥之气,大补元气,急救回阳,参中极品的,还是要数这长白山野山参。
  在古装电视剧里,经常可以看到垂死之人用人参切片含服,或者喝参汤,就可以让将死之人的命吊久一些,以完成未了的心愿,也不是无的放矢的。但是有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必须是真正的到了一定年份的野山参才会达到这种奇效。乐瑶的先天绝脉就是最好的例子,她这些年不是靠着那些昂贵的野山参吊着,恐怕早就魂归地府,也不可能熬到安馨来给她治病了。
  然而在现在这个大自然资源已经被破坏掉大半的畸形社会里,野山参的资源还是太少了,就更加别说那种上了年份的野山参了。基本上价格都是相当的昂贵,一般人就别说想要用了,就连看都看不上一眼。
  孟德子打开的这个樟木箱子下面还铺着厚厚的一层用来防潮的石灰,那些早就被处理好了的野山参就裹着一层白纸,然后用塑料袋一层一层的包裹起来再平放在那层石灰上。
  孟德子还嘿嘿笑着说:“这批货不多,也加起来也就是七八根而已,本来答应了一个老客户给他留着的,不过你们既然是赵所长带来的,就紧着你们先选,真要是有看上眼的,可以优先卖给你们。”
  安馨抿着红唇笑了,不过她并没有去动那个樟木箱子,而是指着门还大敞着的红木柜子说道:“可是我想要看看那个瓷瓦罐里的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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