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大发战争横财
“嗷嗷!”
铺天盖地的兽潮用来,震的这座郡城嗡嗡直响,所幸,这座城市也有灵石防御大阵,抵住了兽潮一波又一波的攻击。
众多魔教徒,站在城楼上,狂射剑气,妖兽大军纷纷扑倒。
也凑巧,攻城的这部分妖兽大军,实力稍弱,一时间居然没有攻击城,反而死伤无数。
“哎,看来我不得不出手,助妖兽一臂之力了。”
林霄混在魔教徒中,连续瞪出八眼。
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相同的味道。
烈阳瞳火剑!
“呼啦啦!”
抵抗最强,担任指挥任务的八名剑君高手,身上呼啦啦冒出火苗了,顿时哀嚎不止,拼命拍打。
对面的妖兽,哪里肯放过,一个个张牙舞爪,很快将八名剑君高手撕成了碎片。
“嗖嗖嗖!”
林霄魂力强大,很快找到防御大阵阵眼,将提供能量的六百块中品灵石,全部收入须弥戒指内。
六百块中品灵石,对于大王国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只是乱剑大王国被魔教徒掌控后,烧杀抢掠,抢劫了周围十多个国家的财富,
尤其是底蕴强大的铁剑大王国,因此,一夜暴富,有这么多的灵石,也不算是什么。
“滋滋滋!”
灵石防御大阵,犹如泄了气的皮球般,轰然破碎。
“轰隆隆!”
失去了大阵的防护,百丈高的城墙,很快被疯狂嗜血的妖兽轰踏,一大波妖兽,怒吼着,口中喷着妖气,冲进城来,大肆厮杀。
魔教徒与妖兽,展开了血腥的肉搏,
更多的魔教徒,仓皇逃窜。
惨烈的大战后,遍地都是妖兽晶核和魔教徒爆掉的丹药,银两,灵石,还有破碎骸骨。
对于剑修来说,这些妖兽晶核和丹药,都是宝藏,都是修炼的极佳资源,可资源再好,也得有命来炼化?
谁敢来这里抢资源?虎口夺食?分明是不想活了?
就是寻常两星,三星,甚至五星剑王,遇到庞大而恐怖的妖兽大军,也难以正面抵抗,知难而退。
要钱不要命,在妖兽群中抢资源,这绝对作死的节奏。
那个正常剑修,也不会这样做,
除了一个人,
一个对资源,对实力提升,近乎饥渴,近乎疯狂的人。
林霄,
他现在压力很大,残剑王国被灭,他这个短暂的国王,有着灭国之仇,这等血海深仇,不能不报。
两年之约,他需要去最强的两大门派,挑战最强天才,迎娶两个爱妃。
他不能不去。
他答应为秋红泪,寻找治疗白发的灵萃,不能不找,
可如今,他打通第四根绝脉,境界不在遇到瓶颈,缺少的只是资源,但以他的体质,需要资源,已经是其他人的千倍以上。
简直是个吞食资源的无底洞。
没办法,天杀之脉,八倍战力,十六倍战力,没那么容易获得,使用千倍资源换取的。
现在,资源就在那里,
不让他取,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尽管他知道很可能被兽潮咬上,但还是义无返顾。
剑者,一往无前,就是要不断的超越,超越,修炼,修炼,超越极限,获得剑道巅峰。
豁出去了。
富贵险中秋!
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
魔兽争霸,林霄得利,
这战争横财,我是发定了。
“哈哈,这是要发达啊!”
看着遍地资源,林霄觉得豪情万丈。
“暴血魔阳!”
时间短暂,林霄大吼一声,祭出血红色的魔阳剑气,大肆炼化妖兽晶核和各种赤练魔丹。
“麒麟吞!”
辟邪妖羊也没有闲着,大肆炼化血精之气。
“嗷嗷!”
“嗷吼!”
兽吼声滚滚而来,林霄魂力强大,判断出,又一大波可怖的兽潮,正在汹涌过来,
里面甚至有六级妖兽强者。
六级妖兽强者,防御实在太变态了,纵然林霄能够战胜,也必然耗费大量时间,周围一大波妖兽一涌而上,非死即残。
林霄不怕死,也决不会主动找死。
“炼化差不多了,走吧。
还是玩潜伏爽,继续愉快的玩耍去。”
林霄一拍辟邪妖羊,迅速往前方跑去,
黑风呼啸,一道黑影,很快消失在地平线。
如法炮制,林霄作为卧底,潜伏魔教徒城市内,顺利协助妖兽,轰碎了第三座城市城墙。
再次炼化了大量妖兽晶核和魔丹。
烈阳瞳火剑,经过数次施展,越来越有心得,越来越诡异,悄无声息,不知不觉中,已经突破了中成阶段。
二转剑意,可不比基础剑意,每提升一层境界,都需要艰辛的领悟,能够突破到中成,威力已经非常恐怖了。
之前烈阳瞳火剑,更多的是偷袭,现在,面对面一瞪眼,纵然三星剑王全力防御,也难免受伤。
至于剑王以下,一眼一个。
看一个,烧一个,死一个。
当然,五级巅峰妖兽皮糙肉厚,防御强大,没那么容易死,不过也难以撑住林霄连续三眼!
“不错,烈阳瞳火剑,很有前途,如果是大成阶段,嘿嘿,简直难以想象威力会怎么样?
炼化了这么多妖兽晶核,赤练血丹,还有中品灵石,境界终于有一点要松动了,再潜伏几个城市,晋级三星剑君问题不大。”
林霄很兴奋。
“想一想不久前,我还是重伤失忆,差点成了植物人,成了傻子,阴长阳错之下,激发了残剑中的圣者意志,得以打通第四条绝脉。
现在,更是二星剑君,本来为修炼资源发愁,哈哈,如今,遍地都是资源。
人生大起大落真是太刺激了!
生活就是这样怪!
难道我真是有大气运加身?
运去金成铁,时来铁似金!
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
看来我的大气运,要持续很久了。”
林霄身穿黑色的魔教服饰,混在魔教徒逃亡大部队中,越想越高兴,忍不住哼起小曲来,
“人生本来就是一出戏,
恩恩怨怨又何必太在意,
名和利啊什么东西,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我得意的笑,
又得意的笑,
笑看红尘人不老,
把酒当歌趁今朝,
我得意的笑,
又得意的笑,
求得一生乐逍遥。”
林霄十分得意,忘记了现在逃亡的身份,唱到高兴处,还拿出储物戒指中的一坛烈焰焚情酒,边喝边跑。
没办法,热血少年,自由天性,
就是这样任性!
想喝就喝,想唱就唱,想杀就杀,想抢就抢,
天是王大,我是王二,爱谁谁,
一剑傲天下,
一剑走天涯!
风霜雪雨搏激流!
少年壮志终须酒,
少年壮志不言愁!
剑酒趁年少,
饮不尽的英雄酒,斩不尽的恶人头。
林霄唱着唱着,只觉得心中快活逍遥,简直如神仙一般。
“你这魔教兄弟,疯了,真是疯了,应该喝血补充体力,却喝酒,哎,快跑吧,再不跑,后面妖兽撵上就没命了。”
“别劝了,恐怕这位魔教兄弟,是被吓破胆了,自知道体力不支,唱首歌,喝口酒,准备上路呢。”
“不要放弃啊,我魔教必将发扬光大,之前城主传讯玉佩已经现实,命令南部各城教徒,火速前往要塞金钟城。
那是通往北方的最坚固城市,骷髅大王在那里,集合重病,准备将兽潮,在城下一网打尽。”
“是啊,快跑,跑到金钟城,就有希望,到时候,所有妖兽全被杀死,我等有了大量鲜血,必然能够神功大增。
这位兄弟,你要是撑不住了,就自杀吧,贡献出你的鲜血给我们喝,让我们跑的更快些,
很多其他的魔教兄弟,都是这样做的,
我们定然不会忘了你为魔教复兴,做出的最后贡献。”
旁边的魔教徒,一边跑,一边议论纷纷,有些人还认为林霄气力耗尽,动员他献出鲜血,为魔教做出最后的贡献。
“不用了,我已经为魔教,做出很大的贡献了。”
林霄一边跑,一边说道。
当然,辟邪妖羊已经被收入须弥戒指内,否则目标太大。
“隆隆隆!”
后面一大波妖兽群,已经撵上来了。
林霄等人,不得不加快了脚步,也有大量的魔教徒,体力不支,被兽潮撵上,化为一堆骸骨。
这波兽潮,非常强大,似洪水泛滥狂奔着。
妖兽数量,足有百万之巨,遮天蔽日一般。
“完了,完了,这下惨了。我命休矣。”
“血魔在上,保佑我们吧,死后,生生世世再做魔教徒。”
“让我们再喊一次魔教的口号,焚我血魂,熊熊魔火,供我血魔,永恒极乐。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千劫百难,血月大兴。”
许多魔教徒,眼里露出了绝望的神采,准备留下来和妖兽拼命。
“魔族子弟们,不必担心,速速退往金钟城,那里,将是所有妖兽的坟墓。”
冷哼声从云端传来,一个高大的身躯,从云端俯冲下来,声音却非常奸细,听起来似乎是个大姑娘。
林霄抬头,吓了一大跳。
历经多少次生死搏杀,他的心理素质,已经强悍到非常变态,就算千刀万剑在眼前,也不会害怕,甚至不会眨一眨眼睛。
他已经不知道什么是畏惧。
不过这一次,他真的有点吓坏了。
一个如花似玉,相貌娇美,身穿粉色长裙的美女,从云端飘荡下来,四周飘荡着淡淡的红色血雾,隐隐传来一缕清香。
看面容,姑娘长得眉清目秀,五官端正,身材窈窕,亭亭玉立,是个美人胚子。
按理说,这样的美女,谁看了都心生欢喜,怎么会心生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