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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7节天下第一毒计

  河西走廊的陆地丝绸之路上,孙乾带领着的这支风尘仆仆的马车队伍缓缓地靠近庞统、简雍等人。“庞军师!宪和!”孙乾喜出望外、兴高采烈,老远就挥臂举手地招呼着下马上前。
  “公祐!”“公祐辛苦了!”庞统、简雍同样喜笑颜开,简雍的喜悦只是与孙乾久别重逢,毕竟,孙乾已经离开长安很长时间了,简雍和孙乾都是在很早前就追随刘备的老部下,两人关系亲密、感情深厚,庞统的喜悦与简雍不太同,他更多的是因为孙乾带回了他想要的东西。
  这时,简雍发现了,孙乾带领着的这支马车队伍有点特殊,队伍规模不小,足有几百辆马车,大部分马车只是装运着粮食、清水、药品等生活必需品的,另有数十辆马车是坐人的,千余名精锐骑兵护卫着这支马车队伍,有的骑兵是骑马,还有的骑兵是骑骆驼,那些坐人的马车其中一辆又宽大又豪华,足用八匹骏马拉着,其余的马车都很简陋,并且外部带着铁索、铁链、铁锁,门窗带着铁栏,看起来倒像是囚车,或者马车里面的“乘客”不是人而是猛兽。
  “公祐,我要的两样东西都带回来了吗?”庞统语气平淡但却微微有点发抖地道,显然,他表面上平静淡然,内心里非常激动和期待。
  孙乾笑着点点头:“不辱使命。”他回头示意一下,那辆又宽大又豪华的马车立刻被护卫马车的骑兵带了过来。
  马车的车门被打开,里面坐着三个人。
  简雍顿时眼神有点发直,庞统显然事先已经心里有数,但也情不自禁地有点动容,随即,他爽然地笑起来:“好、好、好!”
  马车里的三个人都是年轻女子,左右两个是婢女,中间那个是正主,一路上的车马劳顿、奔波颠簸让她们显然有得疲惫憔悴,不过,她们一路上得到的是最好的待遇、最稳妥的照顾,犹如稀世之宝一般,从而平安无事,这一点,光是从她们乘坐的这辆大马车就可以看出来了。
  “波调还真是用心啊!”庞统笑道,他看向马车里三个女子的中间那个,“贵霜第一美人……啧啧啧,不错,不错,确实名不虚传,比我期待的还漂亮,又长得国色天香又充满异域风情。”
  孙乾也笑道:“波调派人在贵霜全国和贵霜附近十多个小邦邻国四处寻找并且悬以重金,先后找到了十几个绝色美人,经过反复挑选,最终选定了她。本来,波调十分舍不得,毕竟此女实在太过于美丽,确实令人难以割爱,但是,没办法啊,他必须忍痛送出,因为……呵呵,孔公亮已经派田豫担任南亚总督,派赵海担任南亚提督,派阎志(阎柔胞弟)担任南亚总兵,派徐庶担任南亚参将,正在大力地开拓着南亚,掠地千里,其地盘距离贵霜本土已经不远了,先前,贵霜跟孔公亮隔着我们,如今,贵霜马上就要跟孔公亮面对面了,对付孔公亮,已是贵霜人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波调不得不全力地配合我们。此女虽然美丽绝伦,但跟贵霜的生死存亡相比,实在算不得什么。”
  庞统点点头:“孔公亮开拓南亚对我们而言是件好事,先前,波调只是把我们当成工具,一方面愿意帮助我们,一方面却趁机勒索我们,向我们开出了很多狮子大开口的条件,如今,他跟我们一样强烈地遭到了来自孔公亮的威胁,地位与我们平等了,从而不得不同我们成为盟友,并肩作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敢再过度地勒索我们了。谁叫波调这个白痴利令智昏,前去破坏孔公亮的海上丝绸之路,如今自作自受,招惹了孔公亮,这就叫做自食其果!”
  简雍看向庞统,他似乎明白了什么:“庞军师,你在很早之前请陛下派遣公祐出使贵霜,就是为了把这个贵霜美人弄到我们汉地?你……打算对孔公亮使用美人计?汉地的绝色美人都已名花有主,已难再找绝色美人,于是,你就去贵霜找?”
  庞统嘻嘻一笑,他示意一下马车上的那个贵霜第一美人:“宪和,你觉得此女姿容如何?”
  简雍赞叹道:“绝色也、国色也,虽是异域胡女,但其姿容却可堪比貂蝉第二,可谓‘贵霜的貂蝉’。孔公亮虽然不是好色之人,但他必然也会迷上此女子,此女子说不定还会成为孔公亮的十二夫人。”
  庞统笑道:“貂蝉现在已经三十好几岁了吧?此女只不过二十岁,貂蝉其实比不上她了。”
  简雍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庞军师,恕我直言,咱们这么大费周章就为了一个女子?你是想用此女子去魅惑孔公亮还是想用此女子去刺杀孔公亮?”
  “当然是用她杀了孔公亮!”庞统的脸上掠过一丝杀机。
  简雍顿时瞪大眼:“此女子弱不禁风,如何杀了孔公亮?”他想起什么,低声地道,“就算扣押其家人作为人质,也难保得手,这事也不是没有先例,大乔不就是么?她根本就没干。”
  庞统露出一个有点阴鸷的笑意:“杀人何须用刀?”
  简雍越听越迷糊:“孔公亮不过二十八岁,正值年轻健康之年,就算他夜夜笙箫、沉迷女色,以致于耗损精血、伤折元气,但在短时间内也不会死吧?我们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啊!莫非,庞军师你的计划是……待得孔公亮精血枯竭、元气干涸时,派遣刺客伪装名医为其治疗,趁机下毒下手杀之?”
  庞统哈哈一笑:“宪和啊,你别猜了,你猜的都是常规手段,孔公亮对这些自然是心存警觉的,我这次使用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特殊手段,无人预料得到,孔公亮自然毫无防备。”
  简雍肃然正色地道:“还请庞军师赐教。”
  庞统意味深长地道:“人,如果在阳寿未尽时就死了,无非两种情况,要么是受伤而死,要么是得病而死。宪和,我们不需要杀伤孔明让他受伤而死,我们可以让他染病,得病而死!”他最后说的四个字简直犹如四块巨石接连落地,并且裹挟着一种森然的寒气,让人不寒而栗。
  “得病而死?”简雍心头一震,他难以置信地道,“庞军师你的意思是……这个贵霜第一美人已经身患某种恶疾?你打算让她传染给孔明?”
  “她目前还是很健康的。”庞统冷冷一笑,“宪和,孔公亮是骠骑大将军,在前汉(西汉),还有一个非常著名的骠骑将军,你知道是谁吧?”
  “霍去病?”
  “嗯,就是霍去病。霍去病骁勇无比、智勇双全,然而,他只活了短短二十四年就死了,可谓英年早逝、天妒英才,宪和啊,你知道霍去病是怎么死的吗?”
  简雍稍一思索:“据我所知,史书记载,霍去病是因病去世的。”
  “呵呵,是的,霍去病是因病去世的,但他的病,不是自然得上的,而是他的敌人给他制造的。”庞统道,“史书记载,霍去病在草原上追歼匈奴人,匈奴人在撤退败逃时把病死的人畜丢在水洼里,使得水洼的水里充满了病虫(细菌和病毒),霍去病不慎误饮了这种病水,结果染病身亡。”
  简雍听得心头轰然剧震:“庞军师,你的计划是……”
  庞统目光缥缈地仰望着浩瀚无垠的天空:“天下大乱、生灵涂炭,哀鸿遍野、死者无数,杀人最多的是什么?是兵刃吗?不是,是饥饿和瘟疫!我从贵霜人那里知道,在贵霜东南部,即南亚的西北部,经常爆发一种汉地从古至今没有记载过的异域瘟疫,得了此病的人,十有八九必死,就算侥幸活命,也会浑身满脸都是红痘麻点,丑陋恶心至极,生不如死,贵霜人把这种瘟疫称为……”他缓缓地道,“天花。”——天花最早出现在西元前1100年之前的埃及地区,后来传到印度地区,再后来传到华夏地区,跟天花齐名的鼠疫等瘟疫的出现时间都比天花晚数百年。华夏地区在汉末、三国时期虽然瘟疫频繁,但不是天花、鼠疫,主要是伤寒。
  简雍感到脑子里轰的一下犹如晴天霹雳,他再度看向孙乾从贵霜带来的马车队,猛然间明白了很多不对劲的地方究竟是怎么回事了:为什么那些马车会外部带着铁索、铁链、铁锁,门窗带着铁栏,看起来倒像是囚车,或者马车里面的“乘客”不是人而是猛兽;为什么那些护卫骑兵人人戴着口罩、面具、手套并且跟那些马车保持着数十米的距离;……因为,在那些马车里面乘坐着的,都是从贵霜来到汉地的天花病人以及“替补病人”。波调弄到了十几个天花病人以及几十个健康的死囚,如果天花病人在半路上病重而死,就用死囚前去接触感染,取代死掉的天花病人,成为新的天花病人,从而确保天花病毒从贵霜到汉地一路上一直存活。
  “庞军师……”简雍如梦初醒,他感到脑子好像爆炸了,天旋地转、眼前发黑,他的情绪犹如排山倒海一般,他实在无法克制住心头的情绪,感到身上毛发倒竖、体内血液倒流,“你不能这么做!”他浑身剧烈颤抖,牙齿都在打颤,因为他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这种天花瘟疫一旦传入汉地,将会害死无数汉人!说不定会灭绝我们汉人的!我们……我们怎么能干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不能啊!我们真的不能这么做啊!”他觉得自己的精神简直就是天塌地陷了,说话语气近乎哀求,带着极度的恐惧。
  “宪和放心!”庞统收回目光,神色郑重庄严地安慰简雍,“我怎么可能那么做呢?故意制造瘟疫,害死无数的人,这是天地不容、人神共愤的罪孽,我是绝对不会那么做的!首先,此举极度地违背天和,其次,就算使用这个办法成功地毁灭汉东,也会祸及汉西,完全就是同归于尽的做法。”他露出了一个阴森森的笑意,“我只是想让孔公亮一个人得上天花而已。”
  孙乾道:“庞军师让陛下派我前去贵霜,就是为了得到这两样东西,一是贵霜第一美人,二是天花病虫。不杀了孔公亮,我们早晚会被他攻灭和消灭,宪和,我们真的是没有选择的。”
  简雍已经完全地明白了:“庞军师,你的计划是——先让孔公亮迷上这个贵霜第一美人,再让她得上天花,继而通过她传染给孔明?”
  庞统点点头。
  简雍强忍住心头的沸腾情绪:“这么做未免太……”
  庞统看向简雍:“太什么?不道德?”他大笑道,“用刀杀人,用毒药杀人,用病虫杀人,有何区别?莫非,用刀、用毒药杀人是光明正大,用病虫杀人就是卑鄙无耻?都是杀人而已!”
  简雍哑口无言,无法反驳庞统,他沉默许久,长长地叹道:“这可真是天下第一毒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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