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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二章:兄妹重逢

  世界有一半在嘲笑另一半,其实全世界都是傻瓜。
  罗恒不记得这句操蛋的话出自哪个王八蛋的嘴里,但他觉得这话真他娘有道理。
  在很多人看来,特别是如孟无咎这种天生高人好几等的贵公子看来,他这种草根出身,想凭着一腔匪气博取一世荣华的乡巴佬是滑稽而可笑的。
  一个月拿一两千块的蓝领嘲笑工地上的民工或者路旁的清洁工,在办公室吹空调的白领不屑日晒雨淋满城市跑业务的蓝领,金领阶层鄙夷不求上进小富即安的白领,站在财富金字塔顶端的人则心中冷笑望着替他们打工的金领同志们。
  所以罗恒能够理解孟无咎面对自己时,那种由内而外,颐指气使般的优渥感。
  孟大少有一个副省长的爹,有一个正部级的大伯,有一个享受副国级待遇的爷爷。
  而罗恒有什么呢?
  严格说起来,不算一无所有,至少有一个价值上千万的酒楼,有一个马上就是副处级的老爹……
  但这些东西,在孟无咎眼里,简直就是一文不值。
  他一直觉得罗恒这家伙就是个笑话。
  开了家小酒楼就妄图以小博大跟晏氏集团掰腕子,傍上了李家大小姐就妄想着在省城翻云覆雨。
  可笑啊可笑!
  难道他不知道从这个世界到那个世界,起码要经过几代人的攀爬?
  小人物的野心呀,可笑,滑稽。
  所以小人物都该死。
  尤其是罗恒,最该死!
  正是这类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把一座座大城市搞得乌烟瘴气。
  所以孟无咎想杀死罗恒,不仅是因为这厮爬上了李家大小姐的床折了他孟大少的面子,更是因为他十分期待当自己亲手扼杀他的野心的时候,他会是怎样的狼狈不堪……
  人生的趣味,不就是一次次地将这些有野心的家伙踩在脚下,再吐口水撒尿在他身上么?
  可惜他一而再再而三的低估了这个家伙。
  而现在,他已经失去了杀死这个家伙的机会,因为……这个家伙要来杀他了。
  即便受伤了,罗恒的动作依旧很快,他手里的刀也很快,快到孟无咎无法躲避。
  这一刀结结实实地扎进了他的肚子,干净利落,冷血冷酷,几乎和他上一次中刀部分分毫不差,所不同的是,这一刀扎进去后,没有立刻拔出来,而是被拧着刀柄,一个旋转。
  有东西断了,孟无咎想应该是他的肠子,温热的液体顺着血槽漫了出来,流落在地毯上,滴滴答答。
  罗恒没有拔出狗腿刀,而是放开了刀柄,后退了两步,好整以暇地看着孟无咎。
  “罗恒……你杀我!你居然敢杀我!!!”
  孟无咎一退再退,直到因为虚弱跌坐在地。
  那张漂亮如桃花,阴柔如女性的脸孔上,狰狞与恐惧交织,上面有一千种不甘心和一万种不想死。
  像一只被人丢进臭水沟的名贵波斯猫,尽管竭力保持它的风度,但一切光鲜黯淡褪下,只剩荒诞,暴躁,仇恨。
  孟大少人性中最丑陋的阴暗面一一原形毕露,如果有机会翻身,头脑一热兴许刨人祖坟、杀人全家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但是他没有机会了,罗恒这一刀,下手极狠,切断了他所有生机,又不至于让他立刻死去。
  他欣赏着这个漂亮男人最丑陋地一面,心里觉得很解气。
  对敌人,他从来就是最冷酷的,心里向来不存在丝毫怜悯亦或是矫情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
  他怜悯孟无咎,那谁来怜悯化作一场烟火绚烂的赵蝈蝈?
  孟无咎挣扎着爬向角落,双手护住腹部,窝在墙角闭着眼睛,除了怒和恨,还有如潮水般涌出的,很快就将他吞没的恐惧。
  他真的要死了,他知道这次没有人能救自己了,他是孟家大少,他有当副省长的大伯,有正部级的大伯,有最高坐到过中央书记处书记的爷爷,然而在死亡面前,他和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平等地让人感到悲凉。
  身上是一滩鲜血,他死死捂住肚子,仍旧抑制不住鲜血的流出,显得狼狈而凄凉,
  英俊阴柔中性的容颜,如一瓣原本娇艳,却突逢凄风骤雨,白头大霜,马上就要凋零成泥的一朵桃花。
  轻微一动,都会让他剧痛难忍,眼睛,头部,插有狗腿刀的腹部,他甚至不知道哪里更痛。
  但腹部那柄狗腿刀,仿佛在汲取他的生命,一大口一大口,吞食血液,他能清晰感受到血液流出身体带来的无力感,所以他很怕很怕,第一次察觉到死亡离自己如此之近,就像那把该死的狗腿刀一样触手可及。
  罗恒到了他面前,笑着说道:“孟大少,我知道你很想杀我,你差点就成功了,可惜命运就是这么富有戏剧性,现在的情况你也知道了,你马上要死了,而我还会好好地活下去。”
  “你……”孟无咎用上了最后的力气,神色狰狞而愤怒。
  “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真的,好好做你的贵公子、孟大少不行?你非要来惹我?非要杀我不可?蝈蝈惹你犯你了,你非要杀他?”
  “真以为没人敢动你,敢杀你?现在你该明白了,在刀子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甚至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你跟一头猪没有任何区别。”
  “自作孽,不可活,如果有下辈子,记得做个好人。”
  罗恒这般说着,捂住孟无咎嘴巴,拔出了插在他肚子上的狗腿刀。
  鲜血飚溅,到了他脸上,让他温润眉眼看起来不再温润,而是多了些狠戾与狰狞。
  白乐天上前拍了拍罗恒肩膀,问道:“现在怎么办?”
  罗恒想了想,说道:“是非之地,不宜久留,我先联络一下杨岐山和钟莫离,然后我们今晚就出境。”
  ……
  罗恒带着白乐天,找到杨岐山、钟莫离两人,吩咐白乐天和杨岐山去准备车辆准备出境,而罗恒却带着钟莫离回到了贫民区,他要跟一个姑娘说一声谢谢。
  熟悉的阁楼上,灯光依旧昏黄而温暖。
  钟灵秀抱着黑炭,默默地想着心事,今天她没有去上班,因为某个男人给了她一大笔钱,今后她都不用去上班了,可以开始自己的生活,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说,盖一所小学校,教许多小孩子,虽然她本生没有读多少书,但她可以努力地去学,她是聪明的阿秀,学什么都快。
  “黑炭,你说他还会回来么?”钟灵秀问黑炭。
  “喵呜……”作为一只公猫,黑炭喜欢被女主人抱着,其实它很聪明,不至于聪明到能听懂女主人在说什么的程度,但它觉得……一定跟那个奇怪的两腿生物有关。
  自从那个讨厌的,霸占它巢穴两腿生物走后,女主人就不笑了。
  “黑炭,你喜欢他么?”她悠悠地说。
  “喵呜!”黑炭不满地嘟囔了一句,因为……它又闻到了那个古怪而讨厌的两腿生物的气息。
  “阿秀,黑炭是公猫,公猫一般只喜欢像你这种漂亮的女孩子。”
  一个温暖的声音响起。
  阿秀探起头来,好看的双瞳蓦地发亮——是他!
  “你没事了?”她脸颊微红地问道。
  “恩。”罗恒点了点头,笑道:“已经没事儿了,阿秀姑娘,谢谢你的救命之恩。我准备要走了,来跟你说一声。”
  “你要走了?”阿秀眼眸顿时黯淡下来。
  “是的。”罗恒点了点头。
  “一路顺风。”阿秀想多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却只剩下这简单四个字。
  她跟他,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不可能再有什么交集了。
  “要不……你跟我走吧?”罗恒突然说道。
  “我……”阿秀顿时红了脸颊。
  罗恒笑着解释:“你不想见你的父母么,跟我回西川,我帮你找你的父母,再说换一个环境生活,也好。”
  “真的……可以么?”阿秀踟蹰着问道,这才发觉自己……想多了。
  “当然。”罗恒点了点头:“给你十五分钟,收拾东西,我在楼下等你。”
  他说着下楼,十五分钟后,阿秀满头大汗提着一个包裹出来,素来如影子般守着罗恒的钟莫离却蓦地现身,看着阿秀,满脸震惊地说道:“妹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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