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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节 两女

  这是一家路边小店。
  此地距离州县还远,所谓店铺,不过是在路边搭了个草棚,随便摆了几张桌子,有免费茶水供往来客商取用。由于旁边就是村落,鸭子炖蘑菇之类的菜应该是前几天就提前做好,猪肝算不上新鲜,有时候风吹过来,碗里盘里都是一层灰。
  在这里吃饭的人,都是衣着普通的平民百姓。
  徐彪身上的道袍全是用丝线绣成。光是这一点,饭馆里的穷汉们就无人能比。何况,徐彪身上还背着铁剑,出手阔绰。
  现在正是午饭时间,摆在穷汉们桌子上佐餐的菜,不过一碟泡菜,或者一点辣酱。还有比这更简单的,一勺子酱油浇在饭上,随便拌几下就呼噜噜开吃。老板还算厚道,混杂着高粱玉米的三合饭数量足够,在大海碗里堆起了尖尖。若是不要菜,一大碗饭不过是两个铜板。以最便宜的酱油为例,也只是多加一文钱罢了。
  猪肝、鸭子、卤猪耳朵,已经是这家小店里能够拿出来的顶级好菜。只是味道的确不怎么样,根本谈不上鲜美。尤其是鸭子,价钱显然不是穷汉们能够接受,摆在店里也只是为了当做吸引客人的招牌。这种又贵又不实惠的菜,也只有徐彪这种不明就里的外地人才会点。老板显然是考虑到必须把这份鸭子炖蘑菇多摆几天,也不知道放了多少盐,咸的要命。
  想通了这一点,徐彪年轻且带有几分凶悍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随即摇摇头,从衣袋里摸出一把散碎银子,“哗啦啦”扔在桌上,站起身走人。
  在罔景山上杀人,是为了修炼自身。来到俗世,徐彪暴躁的性子也就淡了很多。就算是浪费,总共也花不了多少银两。何况,在修士眼中,钱财根本不算什么。
  沿着大道走了九十多里,就是渭州。
  徐彪找了一家酒楼,点了几个招牌菜,要了一壶上色好酒,慢慢自斟自饮。
  严格来说,渭州只是一个小城市。酒楼旁边就是妓院,这家酒楼的糯米糕味道不错,一群莺莺燕燕浓妆打扮的女子从侧门走进来,一边买糕,一边冲着坐在厅堂里的客人抛媚眼。
  喝酒,就是为了品味其中的醺意。徐彪没有刻意运起功力压制,一壶酒下去,浑身都热了起来。正好一个年轻女子从旁边走过,用香料熏过的手帕掉在地上,徐彪淡淡地笑笑,右手捡起手帕,左手已经顺势搂住了女子的柔软腰肢。
  “万花楼”应该算得上是很多妓院共同的名字。这个世界没有冠名权,也没有商标侵权之类的说法。老鸨从来都说自己手下的姑娘是鲜花,却也没有哪一家妓院能够真正做多花开万朵的壮观程度。当天夜里,徐彪在万花楼睡了一觉,第二天醒过来,随手从乾坤袋里取出一百两银子,摆在床头柜上。
  修士也是人,是人就有欲望。何况,徐彪还是一个健康正常的男人。
  虽说是下山查明沈长佑的死因,但实际上,与外出游历没什么区别。人生五味杂陈,所有事情都要经历一下。偶尔花钱睡个女人,也是男人应该有的一种经验。
  女子并不知道徐彪是修士,只是因为徐彪年轻,模样也还周正,这才故意挑逗。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徐彪晚上龙精虎猛,那女人尝到其中甜头,又看见柜子上摆着整整十锭雪花足银,心里早就笑开了花。也不顾衣裳没穿,粉红色的鸳鸯交颈丝滑肚兜还挂在脖子上,白嫩嫩手脚如同泥鳅一般绕了过来,缠住徐彪的身子,张口便是娇声软语。
  “大爷,别走,再多玩几天嘛!”
  “你就这么忍心丢下奴家一人?昨日刚刚换好,今天你就对奴家没兴趣了吗?”
  “再多留几天好不好嘛!两天,就两天可以吧?”
  徐彪脸上带着满足惬意的微笑,穿好衣服,带上发冠,也不言语,直接走出了万花楼,留下那女子独自坐在床上,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满面悻悻,恨得咬牙切齿。
  一直往南,便是通往楚国京城的大路。
  两个多时辰以后,徐彪身后的道路尽头,扬起一阵铺天盖地的灰尘。十几个身着箭装,骑着彪悍骏马的壮汉冲了上来,把徐彪团团围在中间。
  为首一人是个独眼,右边面颊留有好几道伤疤,看上去丑陋凶恶至极。他居高临下指着徐彪,连声咆哮:“王八蛋,昨天晚上是不是你睡了小桃红?”
  太阳光从头顶上射下来,刺得徐彪眼睛微微眯起。他皱着眉头想了片刻,终于想到是昨天晚上万花楼里,睡在身边的那个女人。
  “呵呵!小桃红?”
  他低声自言自语,摇着头:“好俗气的名字。”
  骑在马上的壮汉被这句话瞬间激怒,“嗖”的一下拔出钢刀,明晃晃的刀尖直至徐彪面门,带着无数喷出的唾沫星子破口大骂:“连老子黑星煞魔的女人也敢动,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识相的,老老实实交出你身上所有的银钱。黑爷我也不愿意造太多杀孽,你****赶紧滚蛋。若是还要不明事理,老子一刀砍掉你的脑袋,让你做个无头之鬼。”
  银钱?
  徐彪忽然想起自己摆在床头柜上那一百两银子,顿时恍然大悟,眼睛里露出一丝讥讽,脸上也渐渐显出浓重的杀意。
  以前外出游历的师兄曾经说过:在外面,不要轻易露财。否则,会惹上不明不白的麻烦,甚至还会有杀身之祸。
  徐彪没兴趣探究这个自称黑星煞魔的家伙与妓女小桃红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他直接从背上拔出铁剑,运起道术,顷刻之间,十几个骑马的壮汉被杀了个干干净净。
  半个时辰后,徐彪返回渭州城,站在了小桃红面前。
  那婆娘脸上全是震惊,显然没有料到一个本该死掉的男人居然再次出现。一时间只能用手指着徐彪,浑身瑟瑟发抖,张口结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刺眼的寒光闪过,空中飞起小桃红的人头。
  徐彪再也没有任何兴致,阴沉着脸,离开渭州,漫无目的地走着。
  渭州旁边,就是渭水。
  天快黑了,河边码头上聚集着十几条小船。一群卷起裤管,头戴竹笠,光脚站在船帮上的女人不断吆喝,招呼着往来客人搭乘自己的船。
  渭水下游,是乾州、岳州、杜州……
  坐船总是要比走路来的轻快。以前往岳州为例,陆路要走好几天,水路就可以缩短一半时间。吃住都在船上,也很方便。
  徐彪站在码头上,默默注视着眼前来来往往的人群。
  倒不是因为杀了人有心理负担,只是他觉得,俗世与山上终究是两个世界。可是转过来,若非自己手中有剑,恐怕今天头颅掉落的人,就会换成自己。
  江水流速平缓,徐彪忽然动了想要坐船的念头。
  他信步走上距离最近的一条小船踏板,直接扔给船娘一块碎银,说了声:“我去乾州,开船吧!”
  那块银子沉甸甸的,船娘捧在手里有些不知所措。倒是旁边几条船上撑杆的女人看了很是眼热,一边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上前拉拢这个有钱道人,一边又嫉妒又羡慕地冲着船娘叫嚷:“月娘今天有福了,这个小道士模样好俊俏。就算不给钱,我也愿意载他一程。”
  解缆,开船。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小船在下游一个渡口附近稳稳停住。
  船舱不大,可是做饭睡觉的空间却已足够。叫做月娘的女人从水中提出一个竹箩,捞出几尾鲜活白鱼,动作麻利地掏去肚肠,用香油煎了,撒上盐,连同煮好的米饭,还有两碟咸菜,一起摆在徐彪面前。
  虽然没有酒,但饭菜很是爽口。甜萝卜腌得脆脆嫩嫩,嚼在嘴里“咯吱咯吱”作响。尽管徐彪早已辟谷,吃与不吃都行,仍然还是停不下嘴,将矮桌上的饭菜一扫而空。
  夜晚,月娘睡在徐彪身边。
  行船的女子都有这个惯例。若是客人需要,都会如此。只不过,船上的女人大多皮肤粗糙,谈不上什么姿色,来往客人兴趣不大。
  月娘约莫二十来岁年纪,与徐彪外貌相仿。常年撑杆的手掌很粗,遍布老茧。相貌只能说是普通,皮肤被太阳晒得很黑,腰身也极其健壮。唯一的亮点,就是牙齿很白,眼睛很大,笑起来的时候,面颊两边露出浅浅酒窝。
  若是单纯以相貌外表评论,小桃红的确胜出月娘太多。
  徐彪不是色鬼。
  今日杀过人后,他一直觉得体内气血翻涌。也不知道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理由,他没有拒绝月娘,同时也惊讶于这个撑船女人体能的强健,自己甚至一度有吃力的感觉。
  第二天傍晚,到了乾州。
  徐彪没有下船,告诉月娘:“继续往下游走,我去岳州。”
  说完,又扔给月娘一块银子。
  第四天,岳州到了。
  徐彪还是没有下船,又扔过去一块银子:“我忽然想起在岳州没什么事情。还是去杜州吧!”
  两天后的清晨,船到了杜州码头。
  徐彪抖了抖衣服上的尘土,走上了岸。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忽然之间会想要与这个叫做月娘的女人呆在一起?
  她并不漂亮,只是平日里很常见的村妇。甚至可以说是粗笨。
  月娘的丈夫有痨病,除了带着客人跑船,月娘没有更好的谋生方式。
  江上的女子,把男女之事看得很淡。
  用另外一个世界的话来说,徐彪算的上是真正的高帅富,只要愿意,身边随时可以聚集起无数美貌女子。
  他只是觉得,与月娘在一起很舒服,不需要什么心机,也用不着防备。
  月娘把一包银子递到徐彪面前。
  十两一锭的官制雪花银,徐彪前后给了月娘三锭。从渭州来到杜州,船娘一般要价也就是碎银二两。
  徐彪看了一眼月娘,淡淡地说:“给你的,你就拿着。”
  月娘没有说话,只是弯下腰,深深做了个万福,转头离开,用力撑着竹竿,小船朝着来路上游缓缓漂去。
  渭州码头上那些女人说得不错,月娘这趟的确是拉了个好客人。
  虽然路上徐彪几乎没怎么说话,可是月娘看得出来,这个年轻道人对自己很满意。
  若是换在几年前,说不定月娘也会动了跟着徐彪私奔的心思。
  现在,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把银钱还给徐彪。
  那毕竟不是我的丈夫。
  这种感情很奇妙,也很默契。
  徐彪一直把那包银子拿在手上,在杜州码头从清晨一直站到了中午。
  他进入了顿悟状态。
  不是因为女人的身体,也不是什么所谓的美色,而是他发现:自己对于人生的另外一半,有了前所未有的感悟。
  他喜欢月娘,但绝对不是爱。
  渭州、乾州、岳州、杜州……一路行来,这已经是徐彪思维神经能够承受的极限。他很清楚,继续呆在船上,只会让自己产生对月娘这个女人的反感,甚至厌恶。
  新鲜感只会在最初的时候出现。到了最后,事情往往会朝着反面变化。
  月娘毕竟不是修士,也不是自己想象中应该的伴侣。
  男女其实都是如此。第一个遇到的异性,未必就适合自己。如何让那段感情在内心深处永远成为美好记忆,也就显得尤为关键。很遗憾,不是每个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也就因此导致劳燕分飞,反目成仇。
  徐彪只是觉得意外,他没想到月娘会把额外的银子还给自己。
  也许,在月娘看来,自己与她之间,不过是一次再普通正常不过的交易。
  我撑船,你坐船,然后给钱。
  一切都那么自然,顺理成章。
  ……
  楚国京城,杨府外院周围,就是平康坊。
  杨逍推着一辆独轮车从街上走过,脸上颇有几分得意。
  虽然今年只有十二岁,身形体量看上去却相当于十五岁的少年。母亲把父亲杨通的衣服改小,穿在杨逍身上颇为合适。这是一套黑色主调,其中夹杂着红色镶边的杨府家丁制服。之所以镶边,就是为了区别与内府。
  小车在路边一户破旧的人家前停下,杨逍推开门,从车上扛起沉甸甸的米袋,一扇猪肉,一罐油,走了进去。
  苏老伯是个瘸子。虽然有个成年的儿子,却是在玄火营中效力,常年不得回家。对于如何抓住下属心理,让他们变得更加忠诚,杨天鸿毫不客气照搬了另外一个世界某国军队的做法,在玄火营……哦!现在已经是玄火军了,成立家属营,选拔出众人信任的军官,额外拨付一笔专门为官兵家属生活开支的银钱。
  快过年了。
  五十公斤大米白面,外加猪肉和油,这在俗世乡间,已经是财主家才有的待遇。
  杨逍年轻力壮,扛着东西进进出出,苏老伯看了连声夸赞。
  “好小子,跟你爹当年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这把力气不输于你爹。以后,你的成就肯定还要超过他。”
  “呵呵!说了半天还是得要感谢小杨将军。若不是他为我们这些穷军汗撑腰,玄火军哪里会有今天?能够吃饱肚子就不错了,还敢奢望什么饷银?”
  苏老汉的儿子每月都把饷银送回家。前前后后,老头已经攒了快十两银子。这可是一大笔钱,再攒一段时间,就可以让媒婆过来,给儿子说一门好亲事。
  有了孟家为后盾,杨天鸿在物质供应方面再无后顾之忧。
  顺明帝的旨意已经发下,玄火营从兵部领到了新的军旗。除了大张旗鼓的扩编,杨天鸿还打算让手下人马过个物资丰足的肥实年。
  与殷鉴化当营官的那些年相比,玄火军前后区别很大。杨天鸿军需充足,自然要让官兵们吃饱吃好。顿顿油水足,自然可以保持旺盛体能。所有日常训练科目斗都能进行下去,全军官兵也面貌一新。
  七千人的补充员额,都在流民当中招收。
  玄火军辕门大开,仍然还是以前白面馒头加红烧肉的路数。通过考核的人,可以跟着军法官过去大吃大喝。被刷下来的人,只能站在一边流着口水干瞪眼。
  杨天鸿明白顺明帝的心意。
  陛下需要一直能够打仗的部队。而且,这支军队必须绝对服从陛下,一声令下,所向披靡。
  军需物资不仅仅只是口头上说说那么简单。
  平康坊只是京师城内的一部分,人口却林林总总多达两万以上。不夸张地说,这里就是一个平民区,虽然,尚未达到贫民窟的标准。在楚国,武将历来被文官排斥。即便是杨天鸿的父亲,已故毅勇候,骠骑大将军杨靖,也只能在平康坊这种地方建造府邸。至于安乐坊、民化坊这些繁华热闹的核心商业地段,居住者全部都是朝廷三品以上大员,或者是家世深远的豪族。
  盔甲、军靴、衣袍……
  所有这些,都是军队装备不可缺少的部分。
  从兵部领来的东西,质量粗劣。无奈之下,杨天鸿只能把目光瞄准了杨府外院周边的这些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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