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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初见你(作者:予我白鹭) 第24节

  他开车上路,从广南路到沈棠初家这条路他很熟悉,本来拿出手机准备导航,才发现根本不需要。
  一路上都很安静。
  傅柏凛很少自己开车,更没有开车放音乐的习惯,静得能听见彼此清浅的呼吸。
  在有限的空间内无声交错。
  沈棠初忽然打开车窗,让风透进来,外面的声音也随之卷入。
  车内是很私密的空间,就像刚才只有他们两个人的电梯。
  空气好像一不小心就要擦出电流。
  这样一来就像在她和傅柏凛之间加上一层阻隔,让她觉得好受多了。
  他开车很稳稳。
  车速始终保持在限速范围内。
  速度却不慢,加上夜间路面车辆少,到她家才二十分钟。
  远远就看见她家别墅大门上繁复的花纹,沈棠初松了口气,这兵荒马乱的一晚终于快结束了。
  傅柏凛单手把着方向盘。
  从后视镜里,他看到沈棠初忽然松下双肩,一副劫后余生的庆幸模样。
  心绪忽然泛起一阵躁郁。
  车在她家门口停下。
  从下往上看,梁今韵房里的灯还亮着,这是在等她回来。
  如今父母两人已经分居,沈知礼在女儿留学后,就自行搬到了北城大学附近的一所住处。
  那场旷日持久的冷战逐渐有要爆发的趋势。
  沈棠初不知道他们还在等什么,真的要等她结婚吗?
  “手伸过来。”前方那个冷淡的声音打断她的思绪。
  沈棠初马上把两只手递过去。
  ——这是她今晚最配合的时候。
  车里没开灯,就一直保持半昏暗的状态,她看见傅柏凛微偏了偏头,伸手在副驾驶上摸索什么东西。
  她耐心地等了会儿。
  却没等到自己双手解放。
  左手腕忽然被套上了一个冰凉凉的东西。
  她手小小一只,手腕也比常人纤细,隔着领带光滑的料子,他几乎没费什么力就轻松给她戴上了。
  是那只玉镯。
  沈棠初愣了下,她脸颊微鼓:“我不要,你把它拿回去。”
  价值千万的东西,被她嫌弃得像是垃圾一般。
  傅柏凛又感觉到那股躁意。
  他按下车窗,摸出根烟夹在指间,却没立刻点燃,气压有些低的沉声说:“不喜欢就扔了,自己处理。”
  那天在拍卖会现场,他看见这只展出的玉镯,在柔和的镁光灯下玉质温润漂亮,有种通透的仙气,不似凡品。
  母亲生前常说玉能养人。
  女孩子戴玉比穿金戴银更彰显气质。
  那时他忽然想到那个晚上,沈棠初的手腕被他握住,特别纤细和脆弱,她微微颤抖。
  他鬼使神差地拍下镯子,只是觉得很适合她。
  沈棠初无语凝噎。
  她知道傅柏凛说的不是气话。
  这些钱对他来说可能就是买个小玩意儿,他真不在乎。
  可她在乎啊。
  五千多万,真磕破一个小口子她都舍不得,更舍不得拿出这钱来还给傅柏凛。
  她的心疼都写在眼里。
  那局促的小表情,哪里有今晚对他放狠话的一半气势?
  夜风卷走他的烦躁。
  他侧着脸,眼皮恹恹地耷拉着,给沈棠初松了绑,领带随手卷了卷扔副驾上。
  那双手腕未免细嫩得太过分,他缠得不紧,领带又柔软,这样都能留下一圈淡色的红痕。
  简直是玻璃做的,一碰就坏。
  “谢谢傅先生送我回家。”沈棠初重获自由,抓紧时间要走。
  她刚碰上后车门。
  忽然传来他低沉的声音,寒意侵袭。
  “玉磕坏了是小事,人要是不长眼睛,走夜路把自己磕坏了,那就是愚蠢。”
  许是夜太深,他说话时尾音拖出几分懒倦,像在随意聊天,话里却意味深长。
  沈棠初表情淡淡的,拉开车门:“与你无关。”
  她走下车,听见打火机的声音咔嚓一声响起。
  傅柏凛左手持烟,火光一瞬间照亮他手背几处细微的伤,他扯了下嘴角,漠然开口:“是与我无关。”
  没良心的小东西。
  她头也不回地走向亮着廊灯的门口。
  -
  进门后上楼,回到房间,沈棠初一下坐在沙发上,感觉有些脱力。
  她把镯子摘下来,找了个不用的首饰盒放进去,还特意包上了一层丝缎布料。
  然后收到房间的保险箱里。
  在独断专行这方面,她恐怕永远不是傅柏凛的对手。
  可能有些人生来就是克你的。
  这件事根本没道理可讲。
  只希望真的别再有下一次了,真的。
  这男人太可怕了。
  她揉着手腕,仍心有余悸,方才电梯里的一幕幕像蒙太奇闪回。
  表面上镇定,可她心里像坐了趟过山车,酒吓醒了,就连脚上的痛都跟着消失。
  只有手腕上残留的痕迹证明今晚的惊心动魄。
  “你太没义气了,怎么不救我走?”沈棠初洗完头,生气地给钟辞树发消息。
  他回消息一向很慢。
  这是沈棠初最佩服他的一点,这人对手机没有依赖,可以一个礼拜都不看。
  这次他的消息却很快跳出来。
  沈棠初看了眼,脸色倏地凛然。
  ——“因为你看起来很想跟他走。”
  -
  如果说搞艺术的都有颗敏感的心,那项希尧这种搞钱的,就只有一颗没情调的心。
  周日下午,项希尧一天的工作结束后,他专门去学校接沈棠初。
  夏日时节,蝉声绕着参天大树不绝于耳,听久了有些耳鸣。
  项希尧看见自家侄女走出来,撑着把遮阳伞,慢慢走到车边,脸上热出淡淡的绯色。
  她生得白,皮肤娇气,别人都是晒黑,她晒着太阳会发红,严重了就脱皮。
  从小就是个难伺候的主儿。
  偏还生了个慢性子,矜持得很,非要慢悠悠走。
  “腿折了吗?跑两步能把你怎么?”项希尧嘴角一扯,表情是一贯的不耐烦。
  沈棠初不紧不慢系上安全带,整理着伞一边说:“折了,被你打折的。”
  项希尧气笑了,紧绷的下颌线凌厉而张扬。
  他一脚油门开出去,顺手就在她脑袋上揉了把:“早晚给你打折。”
  项希尧在广南路上开了间粤式私房餐厅。
  餐厅体量不大,最多一次接待六位客人,需要提前两天预约,价格不算太贵,但样样都可口精致。
  主厨是项希尧花重金在一家老酒楼挖来的,餐厅不让点菜,当天有什么新鲜食材就做什么,有时主厨还会花心思来点创意。
  项希尧尝过几次创意,他吃完就给主厨加了薪,然后跟他说,创意很好,以后还是别创新了。
  沈棠初总觉得自家小叔叔其实是个挺守旧的人,桀骜,但也固执。
  对于她坚持要帮钟辞树这事,他就很不理解。
  吃完饭,项希尧才提起来酒店那晚。
  他在lc也有股份,傅柏凛当众带她离开,毫不避忌,传到项希尧耳中是迟早的事。
  “你为他花点钱,这无所谓,但是别太过了,注意分寸。”他像没骨头似的歪在椅子里,桃花眼上挑,浅色的眼眸泛着冷淡的光。
  他和沈棠初的眼眸都是同出一辙的琥珀色,乍一看颇有点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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