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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回村

  从地上爬起来的叶烬抽出砍刀抢出一步,跟我形成掎角之势,将女神堵在了中间。
  从叶烬挪动脚步的那一瞬间,我就看见女神眼中升起了一股不屑,直到叶烬站稳,它眼中的不屑已经变成了轻蔑,甚至高高扬起了下巴。
  我收刀起身道:“老叶,你歇一会儿,这是我跟它之间的事情。”
  “你……”叶烬仅仅说了一个字就被我挥手制止,只能收起砍刀退到了一边儿。
  我重新拔出长刀,比了一个“请”的姿势,女神眼中的战意重燃,再一次俯下身子,摆出进攻的架势。
  我爷以前跟我说过:但凡灵犬,都带着与生俱来的高傲,想要对方认主,只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在灵犬还没断奶时,就把它抱在身边养大,或者是在它濒临死亡时对它有过活命之恩;第二种办法就是堂堂正正,不用任何阴谋诡计地将它降服,这个过程可能是一蹴而就,也可能极其漫长,甚至要上演七擒七纵的戏码。
  女神刚才的动作,不就是在考验我有没有资格做它的主人?
  对待女神这种灵犬,我必须表现出自己的强大,务求一招制敌,即便是伤到对方也在所不惜。如果我因为害怕伤害女神而畏首畏尾、持续鏖战,最后就算捕获女神,她也不会彻底臣服。
  我与女神对视的刹那之间,也伸手震向了刀身,嵌在罗刹上的三枚鬼钱,带着刺耳的风啸飞旋而起。
  女神显然是被鬼眼金钱给吓了一跳,原本蓄势待发的两只前爪不自觉地向后挪动了几寸,两只眼睛也在我和鬼眼金钱之间来回挪动,变得万分小心。
  蓦然之间,飞速转动的鬼眼金钱像是被某种力量给强行停止了下来,我侧眼看向鬼钱时,女神忽然暴起身形,直奔我面前冲来。
  我们俩之间的距离不足两米,女神的速度快如雷霆,等我再看她时,她已经抢到了我身前不足半米的地方。在这个距离上,除非我抽刀后撤,否则,长刀罗刹发挥不出半分威力。
  可我一旦后退,女神就会步步紧逼,直到把我逼到退无可退的地方,就是女神向我发起致命一击之时。
  千钧一发之间,我右手将罗刹甩向前方,左手横在身前将小臂往女神嘴里送了过去。
  女神虽然獠牙怒张,却没有对我痛下杀手的意思。因为狗和狼一样都有试探对手的特点,在没有确定能将对方一击毙命之前,它们不会贸然进攻。女神只不过是在试探,而我的反应却让对方不得不咬向了我的手臂。
  女神的利齿在我手臂上掀起血花的瞬间,被我甩出去的罗刹也无声无息地盘旋飞回了原位——祸命九刀第一刀:横祸飞来。
  天降横祸之前,从来没有任何预兆,即便遇祸之人有所感应,也不会知道灾祸来自何处,等到大难临头,再想反应却已经晚了。
  所以,我被我甩出之后又在空中折返回来的罗刹,不仅无声无息,而且毫无杀意,甚至没有带起一丝劲风,等到刺眼的刀光扫进女神眼角时,她再想躲闪却已经来不及了。
  就在罗刹的刀刃即将斩进女神后颈时,我忽然伸出手去抓住刀柄,强行将罗刹停了下来,只用刀刃逼住女神的脖子:“松口!”
  女神满眼不甘地向我瞪视而来,显然是觉得我是诡计取胜,就算我能杀它,它也不会因此屈服。女神咬在我胳膊上的牙齿也跟着渐渐发力,显然是准备在临死之前保存自己最后一丝尊严。
  我强行紧绷胳膊上的肌肉说道:“你是犬王,不应该活在这种地方。你想证明自己,就跟我走,以后,我们的日子少不了刀光剑影。如果你舍不得这里的大床、牛肉,就当我从没来过。”
  我话一说完就放下了长刀,女神也松开了牙齿,伸出舌头在我血流不止的伤口上舔了几下。
  女神并没认我为主,只不过是把我当成了伙伴。
  就像我说的一样,这里的犬舍虽然精致华丽,却不是它想要的生活。犬王不会选择安逸地度过一生,在亡命搏杀当中流尽最后的血液,被敌人撕成碎片或者独自倒在无人能见的山林当中,才是犬王最后归属。
  女神早就想要离开了,只不过没有合适的主人。或者,她同样不认为我是合适的主人,但至少,我不会把她当成宠物。
  叶烬瞪着眼睛道:“这就成啦?”
  “应该成了!”我站起身来拍了拍女神的额头,才对老白说道,“女神的身价多少?我买了!”
  老白摆着手道:“你带它走吧,女神本来就不该属于这儿!占山犬哪,不是随便谁就能养得了的灵犬!”
  叶烬的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你说它是占山犬?这可能吗?”
  很多人都知道,虎有威、鹰有灵,能够占据一山划地称王,却从来没听过其他什么东西能占山为王。事实上,无论是什么野兽,只要能在一定范围内没有敌手,那它就是王者,虎狼如此,狗也如此。
  守山犬为人熟知,但是守山的前提却是有主人的支持。真正能不借外力占据一山的灵犬并不多见,占山犬也就成了一个传说。
  老白摇头道:“我查过很多资料,女神完全符合占山犬的特质。当年我从山上捡到了女神的父亲,以为自己找到了传说中的占山犬,不由得欣喜若狂。谁知道,那货回来之后,没干别的,只会播种,然后就无声无息地死了。女神是它唯一的后代。”
  “女神没有出生在荒山野地里,所以,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真正的占山犬。不过,我相信她是最好的灵犬。”
  老白伤感地摆了摆手道:“你们带它走吧!它不该属于这儿……”
  女神走到老白身边,在它手上舔了两下,算是在跟他告别。老白强忍着眼泪把我们送到门口,才叹息着关上了大门。
  叶烬也长叹了一声:“老白得心疼一阵子啊!不过,他做的没错,把女神关在院子里才是造孽。”
  我重新打量起了女神。它是我见过的外形最接近狼的狗,尤其那双眼睛,简直就是天生的狼王。一开始我觉得女神全身洁白,仔细去看,才发现女神额头上有三道竖着的黑印,三道黑印的尖端正好聚向了女神的眉心。
  我抚摸着女神的头顶,道:“老叶,你看她头上那三道印儿,像不像毛嗑?以后,给她改名叫‘瓜子儿’得了。”
  “好主意啊!”叶烬刚说完,瓜子儿就发出了一声低吼,看样子对自己的新名字非常不满。叶烬一瞪眼道:“叫瓜子儿咋啦?总比女神好听。你看你那女汉子样儿,哪有半点女神的风采?”
  “汪汪——”
  “闭嘴!”
  叶烬跟瓜子儿吵了一路,吵得我脑仁都快炸出来了,他们两个还没消停。车子一到恒家别墅,我就先一步跳了下去,直接找到史和尚:“警察那边来电话了没有?”
  “来了!”史和尚说道,“警方已经确认了,608那边没有小孩的血迹,暂时被认定为失踪。老恒等你都要等疯了,你过去看看吧!”
  我摆手道:“不用看了。告诉老恒,收拾东西,回他老家。”
  我又让叶烬去弄了一辆中巴,带上恒飞往他老家赶了过去。
  我们上路不久,我就向叶烬问道:“我让你打听的事情怎么样了?”
  叶烬摇头道:“我刚给警察局里的朋友打过电话,那边嘴很严,一点风声都没透出来。不过,他说那个老侯从你走了之后就再没露面儿,应该是去办什么事儿了。”
  “知道了。”我最怕的就是老侯过来横插一脚,有他在,做事儿怕是不那么方便。可我也一样阻止不了对方,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我在车上待了两个多小时之后,才听见叶烬招呼道:“前面就是三道岗子。”
  我坐起身来,借着落日的余晖看向了大道两边:“这地方风水不错啊?”
  叶烬说道:“风水不错有个屁用,这地方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干什么都起不来。村里村外穷得叮当响,别说是发家了,就是考出去的大学生都没几个。”
  “嗯?”我看着路边的庄稼地道,“这庄稼长得不是不错嘛!”
  一个地方有没有地气,先看的是大风水。看大风水的门道儿不少,但是,最简单的就是看庄稼。一个地方要是连庄稼都长不好,还有地气可言吗?“穷山恶水”说的不就是这么个道理。
  叶烬往地边儿上扫了一眼:“庄稼是不错,但是入秋收成就不行了。三道岗子的地是好地,人也不懒,用的也都是一样的种子、化肥,可不知道为什么,收成就是起不来。邻村一亩地一年能收一千,他们村一年能对付四百就是烧了高香。”
  叶烬指着恒飞道:“不信,你问老恒。我来之前特意找人打听过三道岗子,这地方的怪事儿还不止这么一件。”
  我转头看向了恒飞:“这地方是一开始就这样,还是说从你爷下葬之后才开始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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