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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莫慌(穿书) 第77节

  她蹙眉道:“那你打算如何?不伤身的避子汤又制不出,还能有什么办法?”
  “萧兄留下的那块玉佩,我想用它试试。”沐羽尘答道,“若见上萧兄,请他制避子汤。”
  “以前试过,但它没一点反应的。”安浅夜无奈道,“更何况,自在九年前,他们离开后,便再无音讯,我估摸着希望不大。”
  在这时,有一侍女入内拜道:“禀陛下、娘娘,福雅公主求见。”
  沐羽尘失笑道:“她要见便直接进来,弄这些虚礼做什么。”
  “灵儿来了?快请她入殿。”安浅夜吩咐道。
  “皇兄,皇嫂。”沐灵儿浅笑着,探进一个小脑袋,梳着妇人发髻,看似稳重端庄,其实还是孩子心性。
  在四年前,她下嫁陆非。彼时,陆非已是状元,并一步步升至刑部尚书,顶替了原属萧尚书的位置。
  至于萧尚书,被黎丽华一顿折磨后,左脚受了重伤,行走不便,还落下了病根。萧府威势一落千丈,萧子文在心灰意冷之下,带着爱妻王诗涵离京,云游四海。
  昔日的恩怨,自此烟消云散。
  “皇兄,皇嫂,灵儿有一事请教。”沐灵儿扭扭捏捏道,表情有点急切,“皇兄皇嫂生了一胎又一胎,我想知道怎么怀上的。”
  沐羽尘叹道:“想生的,没有;不想生的,倒是一个接一个。”
  “皇兄说的极是。”沐灵儿苦笑道,“家里人单孤寂,阿非和我都想要个孩子。四年了,我仍一无所出,我都快二十五岁了。”
  其实,她和陆非相识第二年便定情,只是她皇兄一直不准婚,其原因有二,其一便是考量陆非的心意,其二便是女子二十岁后成婚更好,直到在四年前,他才准两人大婚。
  安浅夜宽慰道:“不急,放轻松些,越急越怀不上,你们都年轻,会有的。”
  “灵儿,你有些焦虑,出去散散心,保不准在路途上便有了。”沐羽尘亦劝道。
  沐灵儿浅笑道:“那借皇兄吉言啦。”
  虽如此说着,但其实三人都没当真,权当出门游玩,放松些心情罢了。
  可在四个月后,一封信传入皇宫,沐灵儿执笔,字迹有些乱,显示主人激动的心情:皇兄皇嫂,据大夫查证,我已怀上了……
  安浅夜正坐在御花园里,暖洋洋地晒着太阳,听沐羽尘念完信后,惊奇道:“难道你有锦鲤的能力?竟然说中就中。”
  “若真如此,”沐羽尘一指坐成一排的胖娃娃,“那便不会有他们了。”
  “父皇,您不喜欢我们吗?”二号娃娃眼珠子一转,拍着小手道,“那正好,眼瞅着小弟弟要出生了,快让母后带我们离开,省得父皇总和我们抢奶喝……”
  安浅夜红了脸,斥道:“旭儿,你都三岁了,怎么还想着喝……”以往每回,她给五号娃娃哺育时,大点的都争着喝。
  “为何不行?”二号娃娃振振有词,“父皇都三十岁了,也抢着喝,凭何我们不行?”
  “上梁不正下梁歪!”安浅夜瞪来一眼。
  沐羽尘脸黑如锅底,伸手过去,揪了揪二号娃娃的耳朵,一本正经道:“我是你们的父亲,百善孝为先,你们要孝敬我,懂吗?”
  不要脸!安浅夜白眼一翻。
  三号娃娃似懂非懂,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奶声奶气地道:“父皇,那以后属于珊珊的那一份奶都留给您喝。”
  “珊珊乖,还是女儿贴心。”沐羽尘刚一点头,便被安浅夜一巴掌拍在脑门上。
  她又好气又好笑道:“你也不害臊!”
  “女儿的一片孝心,我总不能辜负。”沐羽尘回道,称得上是义正言辞。说罢,他又看向另外几个娃娃。
  大号娃娃歪着小脑袋想了想,琢磨着妹妹都孝敬父皇了,自己这做哥哥的,总不能太不懂事,便不舍道:“父皇,阳儿的那份也……”
  闻言,安浅夜扶额长叹。
  至于四号娃娃,还只有一岁多,只会追随着哥哥姐姐,当即也开口孝敬父皇。
  二号娃娃苦着小脸,撇着小嘴,问道:“母后,咱们走吧,离开父皇好不好?”他可不想孝敬父皇,要留着自己喝。
  “旭儿,在我与你母后成婚那夜,你母后曾给软枕孩子取了个名——狗蛋。”沐羽尘微笑道,“往后,你的小名,就叫狗蛋吧。”
  居然劝他的丫丫离开他,这还是他的亲儿子吗?
  二号娃娃怔了怔。年幼的他,并不知这个名字的含义,见不用让出奶,当即点头应允。
  “有你这么坑儿的吗?”安浅夜感叹道。
  沐羽尘理直气壮地回:“他先坑的爹,难道还不准我坑儿?”
  “你还是不是他亲爹啊?”安浅夜长叹。他竟和一个三岁娃娃计较。
  “若我非他的亲爹,那他的大名就叫狗蛋。”沐羽尘回道。
  安浅夜忍不住笑,忽觉腹中有异样,里面的小家伙正在踢着,像是要急着出世。
  她依偎在沐羽尘的怀里,身旁围绕着孩子们,心里流淌着幸福滋味。
  如此,人生圆满。
  午后的暖阳洒落柔光,风轻轻吹着,树叶哗啦响着,一家人其乐融融、温情缱绻。
  作者有话要说:  二号娃娃沐旭:不,你不是我亲爹!哪有给儿子取小名叫狗蛋的亲爹!
  大号娃娃沐阳:二弟,淡定,父皇说了,若他不是你亲爹,那你的大名就叫狗蛋……
  三号娃娃沐珊珊:二哥,乖乖认个错,好好孝敬父皇。
  四号娃娃沐晖:二哥,听大哥三姐的。
  五号娃娃沐玥玥:咿呀咿呀!
  六号娃娃沐玟玟:……(只会吹泡泡)
  ……
  还有最后一篇番外,带有玄幻色彩的,就是填贯穿全文的小胖墩一家的坑。
  ——接档古穿文《别怂,上!(穿书)》么么哒!
  第109章 番外四·玄幻大法
  宽敞的秦谷关内, 一列列侍卫手持长戈, 静立在朝阳之下, 淡黄色的流光轻洒在他们身上, 铁甲冷冽闪烁寒光, 气势凛然。
  在正前方, 有三座小台,其上落座着三个人,个个都身穿龙袍,头戴金龙冠,年纪有大有小, 面色都不大好看。
  三座小台组成“品”字, 在正中央,建筑有一座高台。它通体呈金色, 犹如黄金筑成, 在朝阳下闪烁着星点,炫人眼目。
  将士们分列两边, 中间留出一条大道,一条红毯绵延数里, 止于高台之下。
  “吾皇万年, 雁国万年!”整齐划一的喊声, 将士扬起铁戈, 复又同时落下,砸出一声钝响,周而复始, “吾皇万年,雁国万年!”
  几匹白马高大健硕,踏在红毯之上,拉着一辆龙辇缓缓而来。
  龙辇金灿灿的,上方搭有一把金色的伞,伞边缀了些珍珠,又垂落一条条流苏,随着前行,珍珠轻轻碰撞,发出清越的声音。
  离高台近了,几匹白马停下。
  沐羽尘一身织锦绣纹龙袍,站起来时,便如一座高山,巍峨不可攀。他含笑着,向安浅夜伸出手,和她一同步上高台。
  在高台的周围,摆着三座小台,其上坐着的三名着龙袍的男子起身,一同拜道:“夏、鲁、百谷三国循臣礼,愿尊雁皇为王!”
  自燕国被灭后,经十几年的谋算纠纷,各国互利、互害,时而结盟,时而征战,进入一个金戈铁马的年代。
  邦无定交,国无恒强。最终四国唯一独大,其三势渐微,迫于无奈之下,三国愿臣服,成为雁国的附属国。
  “免礼。”沐羽尘微笑道。今日,又是封王大典,十九年前,他受封秦王,十九年后,受封帝王,帝中之王。
  这是右相魏雍献的计。三国虽已势微,但若以一国灭三国,不止消耗甚大,且伤亡颇多,再加上遭三国百姓仇视,后患无穷。
  不如存其国,一点点侵蚀它们。三国若能苟延残喘,便不会与大雁拼命,在被侵时,也只会一退再退,直至大势去,国土沦丧。
  这便是人性的弱处。若知必死无疑,怕是会拿起武器奋起反抗,露出凶残的一面;但若知尚有生机,便会化作绵羊,苟且偷生。
  高台下的将士们,像是永不知疲倦,依旧一声接一声地喊着:“吾皇万年,雁国万年……”
  安浅夜侧过头,凝视着身旁的男人,正值壮年的他,在公众人眼里,便如煌煌烈日,明亮不可逼视;但在私下,面对她与六个孩子时,却无比柔情,百般宠溺她们。
  她的目光下移,落在两人相握的手上,不禁一笑。两手相握,便是一生一世。
  沐羽尘回看过来,眉梢微微一扬,藏在宽大袖袍下的手一紧,又捏了捏她的手。
  十九年的夫妻生活,早已培养出默契,只需对方一个表情,便知其心里大致想法。
  安浅夜弯了弯眼睛,启唇无声问道:今日封王,你有何体会?
  底下将士的拥戴,三国国君的臣服,一统天下,开盛世之辉煌,指日可待!
  沐羽尘笑了笑,忽扬起双臂,宽大的袖摆垂落,迎着朝阳而立,像是一座不朽的高山,有一股盖世气息,威慑天下。
  将士们闭口,整个秦谷关内落针可闻,气氛在一瞬间肃穆庄严,让人大气不敢出一声。
  “昔日,我曾想过,何谓天下……”沐羽尘扬声道,声音传达出去,在秦谷关里,还伴有着回音,让人听得一清二楚。
  昔年,四国会盟,由安浅夜主持那次,便在这秦谷关内,四国相约发兵灭燕,今在此封王,再回想昔日,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他高声道:“如井中之蛙,所居方寸之地,竟也能称天下?昔日,恒名道长曾言,天下无穷无边界,我欲取之天下,永无尽头!”
  唯有安浅夜明悟。这个世界看似大,实则很小,举世皆是在一本书里,这里的天下,如何称得上是天下。
  登高望远,所看到的不止有美丽风景,还会发现自己的渺小。在天地中,人本就小,更遑论连这里的天地都小呢?!
  众将士默然。夏、鲁、百谷三国国君脸色发青。他们都已臣服,雁国几已统一天下,竟还不满足,莫非是妄想着征战星空大海?
  沐羽尘又道:“但在今日,我想明白了,天下就在眼前。何论天地有多大,我只要眼前的天下,凡目光所及,皆为雁土!”
  气氛一下子盛烈,将士们扬戈附和道:“凡目光所及,皆为雁土……雁国万年,吾皇万年!”
  “雁国的将士们,天下,就在你们的眼前!”
  这一次封王,虽只需祭祖,但费时也不短,趁着礼官念祭词时,沐羽尘自怀里摸出一块玉佩,脸上有一丝诧异。
  “这……”安浅夜惊奇。昔日,小胖墩的父亲萧清羽离开时,留下这方玉佩。十九年来,它从无异动,却在今日出现异状。
  唯有超脱……这是萧清羽留下的话。
  玉佩温热,散发着淡淡白光,如稀疏柔和的月华,倾洒上沐羽尘的身体,并绵延向安浅夜,将两人笼罩在内。
  幸而是白日,有阳光做掩护,且白光极淡,否则必然会让人发现,引发轰动。
  “嗯?”安浅夜忽感不适,似有点失重,像是从高空坠落般,直到眼前一阵发黑后,方恢复过来,但面前所见,却令她一呆。
  这是哪里?远处青山如黛、云雾缭绕,近处是一片空地,仅栽有一棵火红的树,筑有一方水池,除此外再无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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