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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里的男朋友 第25节

  “纪队,我找了下里村的几个老人,那些老人家都算是看着高彬长大的。他们说高彬小时候人缘不错,无论是与同龄人,还是与长辈,或是比他小的,都相处得挺好。因为他父亲当年在大卖鞋厂工作的关系,高彬放学后经常去大卖鞋厂,等他父亲下班再一起回家。这一来二往,就认识了当年大卖鞋厂老板的弟弟李盛。有个当年在大卖鞋厂做工的人反应,当年高彬写完作业后,经常会与李盛一起下军棋。”
  “纪队,联系上高彬的生母了。她说当年她和高罗离婚,是因为她发现高罗是个同性恋,有个喜欢的男人……质问之下她才知道原来高罗娶她只是因为违抗不了父母之命,传宗接代……”
  “纪队,双景路上一个奶茶店的店员反应2月4日傍晚5点40分左右,她看到高彬推着一个黑色的行李箱……”
  “纪队,找到一个有用的行车记录仪了,上面刚好拍到案发后高彬推着一个行李箱往小区外走。”
  “纪队……”
  纪律一一接完这些汇报调查走访进展的电话后,与夏霁对视一眼。
  夏霁了然:“走吧,咱们一起去会会那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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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彬被带入审讯室,已经有好几个小时。
  然而他仍旧维持着进入审讯室时的姿势,背脊笔直,双手交握于桌上,面色平静,只是闭上了眼,仿佛在闭目养神。
  听到开门的动静,高彬睁开了眼,对着进来的纪律和夏霁笑了笑。
  纪律没有任何废话,“啪”的一下就把几张照片扔到了高彬面前。
  “看看,认识吗?”听不出任何情绪的声音响起,纪律拉开椅子,坐了下去。
  夏霁坐在他旁边,贴心地把照片往高彬的方向移了移,说:“仔细看看。”
  高彬看到最上方的那张黑色行李箱的照片时,就倏地猛缩了一下瞳孔。他戴着金色手表的那只手,捏住了照片一角,看向下一张。下一张黑色行李箱被打开,里面的东西一览无遗。
  再下一张,是一把带血的菜刀的特写。再下一张,一块摊开的布……高彬一张一张地看过去,他已经从最初乍看到的震惊中恢复了过来。看到最后,他的嘴角甚至往上扬了扬。
  看完后,他抬起头,看向了纪律和夏霁。
  夏霁温和地说:“这是刚才有人匿名送过来的,上面的血迹、指纹等都还在检测中,但我想,没有意外,这血迹是死者简为源的,而这些所有东西上面,恐怕都能检测出你的指纹。”
  “考虑交代一下犯罪过程吗,高医生?”夏霁朝他笑了笑,只是笑意丝毫不达眼底。
  高彬慢条斯理地把照片一张一张整理好,推回给纪律,说:“匿名送来?两位警官,这真不是你们违法闯入我的诊所拿来的?”
  ——这是承认了这些是他的东西。
  “我们倒是也想就这么闯入你的诊所呢。”夏霁说,“这匿名人平白无故抢了我们的功劳,等我们查到了是谁,肯定得好好教育一番。”
  纪律冷着脸坐着——许多时候,都是他扮演冷面阎罗的角色,而由夏霁负责问话。
  第26章
  “我认罪。”高彬微微一笑,右手摸上左手腕上的金色手表,“我承认我杀了简为源。”
  夏霁同他一般微微一笑:“这就承认了?”
  高彬似是无奈地一耸肩,语气十分平静:“不然呢?等你们检验出dna和指纹?早承认和晚承认,有区别吗?”
  “有道理。”夏霁赞同道,“那你说说,杀人动机是什么?”
  高彬朝他一笑,摇了摇头。
  纪律双眼锐利地射向他:“动机。”声音沉得像是有重石压下来。
  高彬丝毫没有受影响,仍旧微笑着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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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彬的心理素质太稳定,对于不想说的,怎么都不会开口。”
  办公室里,夏霁倚在桌旁,环胸看向在沙发上闭目养神的纪律。
  纪律已经第二个晚上没睡,虽然他身体强悍,期间也喝了不少咖啡,但疲惫感还是慢慢袭了上来。
  “平常的罪犯,你一吓,我再好言说几句,他们就会老实交代了。”夏霁说,“但是高彬不行。”
  纪律半躺在沙发上,右手在眉心上按了按,低声说:“是人就会有弱点,他心里最在意的是当年他父母的离婚。”
  夏霁偏头思考了一会儿,说:“他一直对他父母的离婚耿耿于怀,他……他知道他父母当年离婚的真正原因!”
  “当年高彬已经三岁,对别的孩子来说,三岁不一定能记得什么事。”纪律缓声说道,“但从高彬从小到大的学习成绩,足以看出他的聪慧,他知道他父母离婚的真正原因也不稀奇。”
  “同性恋。”夏霁接道,“他母亲因为发现她丈夫是个同性恋而与他离了婚,而后来……高彬应该是发现了他父亲喜欢的男人就是大卖鞋厂的老板李茂,于是精心策划了一起火灾……他心里一直怨恨他父亲……”
  纪律慢慢睁开眼,双眸不见一丝疲色,他一字一字地说道:“同性恋就是高彬的弱点。”
  “但即使用同性恋的话题入手也没用,”夏霁说,“那家伙除了承认了犯罪,其他什么都不打算说。”
  “必须有个什么点、什么画面,刺激到他。”纪律转头看向夏霁,“你认为高彬为什么会杀了简为源?”
  夏霁愣了愣:“简为源……常非……你想在高彬面前演一场戏?”
  “演一场戏,让他自己崩溃。”纪律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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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不羁再次来到市公安局。
  这一次,他没有被保安大哥拦住。因为纪大队长已经吩咐过了,宋不羁来了后让他直接上去。
  不过登记还是要登记的,登记时,保安大哥同他暧昧地眨眨眼:“小兄弟,有一手啊,这么快就勾搭上纪队了?有前途啊!”
  宋不羁:“……”
  登记写名字的手一抖,就划出了长长一条线。宋不羁面无表情地看向保安大哥,恶狠狠地说:“知道我是你们纪队的人,还敢这么说话?”
  保安大哥没被吓着,然而一脸八卦的兴味:“诶,你说说呗,怎么勾搭上的呀?这才过了一晚上呀!够速度的!”
  宋不羁十分高贵冷艳地转了个身,留下冷酷的一句“不告诉你”就走了进去。
  然而他的内心却有些崩溃——卧槽什么鬼?他刚才通过他这张不听话的嘴说出了什么?!这个保安大哥一看就很嘴碎,不会到处传,传啊传,传遍整个市局吧?
  ——想想就恨不得回到六七个小时前,换条狗或换个生物附身。
  不过很快,宋不羁就自我安慰道:“幸好这案子就要结束了,结束后立即离市局远远的,以后都绕着走算了——对对,结束后再去庙里烧香拜佛一番求保佑……”
  此时已近六点,天蒙蒙亮,太阳很快就要从地平线下升起来了。路灯也还没关,地上宋不羁的影子被拉得长而模糊。
  他穿过一楼的感应玻璃门,往电梯而去。
  电梯中,宋不羁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告诫自己待会儿克制克制再克制。如此循环几次后,电梯停了,刑侦大队到了。
  “纪队。”极其克制的宋不羁端着表情,冷淡地朝纪律打了个招呼。
  “宋先生来了啊。”却是夏霁出声,“不好意思大清早就把你叫过来哈。”
  依旧端着表情的宋不羁:“没事。”
  纪律盯着他身上与前两天一模一样的黑色衬衫和裤子——不是一模一样,现在他的衬衫皱巴巴,不知昨晚发生了什么。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纪律问:“你三天没换衣服?”
  “不,”宋不羁冷酷地纠正,“四天。”
  纪律:“……”
  夏霁“噗”地一声笑出来,引得纪律和宋不羁一致地转头看他。
  夏霁摆摆手:“咳咳——正事要紧,宋先生啊,我先把事情简单跟你说下哈。”
  几分钟后,听完夏霁的说明,宋不羁高贵地一扬下巴:“知道了,走吧——有我在,你们放心,肯定能让高彬老实交代。”
  “呃,那就麻烦宋先生了。”夏霁心说,今天这宋先生怎么哪里怪怪的?
  纪律比夏霁直接多了,他双目如炬地盯着宋不羁,带着逼人的气势上前一步,刚准备开口,就见宋不羁往后退了两步,双手环在胸前,膝盖弯了弯,身体往后倒了倒,耷拉着眼皮求饶:“哥,我错了,别打我。”
  被生生逼回话语的纪律:“……”
  惊得差点被自己口水呛到的夏霁:“……”
  ……宋不羁再次悔恨自己附身到了这么条哈士奇身上。
  夏霁摸不着头脑,小心翼翼地问:“宋先生,你没事儿吧?待会儿……还行吗?”
  宋不羁退离了纪律两步,又发挥了更大的意志来克制附身后遗症,稍稍正常了些,他冷淡点头:“可以。”
  ---
  审讯室的门再次被打开,高彬抬头一看,愣了一下,继而又倏地笑开。
  “不羁,你来看我了?”
  宋不羁走近了几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来审你。”
  高彬往后倾了倾身体,靠在椅背上,笑道:“才三个晚上不见吧,你就换了份工作?”
  宋不羁冷哼一声,双手撑在桌子上,上半身往前,冷酷地眯了眯眼:“别挑战我的耐心,老实交代。”
  “……这台词。”旁边监控室里,夏霁扶了扶额,喃喃道,“剧本是这样的吗?”
  同时,他也不得不佩服纪律,听到这类似于“女人,别挑战我的耐心”的台词,竟然还能面不改色地站在宋不羁旁边,看他瞎演。
  审讯室内,高彬明显怔住了,好半晌之后,他突然大笑起来,说:“不羁,你这又是看了什么奇奇怪怪的书吗?”
  宋不羁的房内经常有各种各样的书出现,从各种专业书到打发时间用的小说,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不会看的。
  双手往桌上重重地一拍,宋不羁脸色却是骤变,猛地跳了起来,把用力过猛拍红了的双手凑到嘴前,吹了吹——妈呀,好疼!
  额头的青筋跳了跳,纪律忍了又忍,终于把盯着高彬的视线转到宋不羁身上,这一转,就刚好瞧见宋不羁因为疼痛而有些水汪汪的眼。
  ——有这么疼?
  ——不对,这不是他们商量好的剧本吧?
  这一瞬间,从来果断英明的纪律纪大队长犹豫了,不知是该动手把这人丢出审讯室,终止这场诡异的“戏”,还是沉默地陪他演完——他甚至怀疑,宋不羁这是在演戏吗?
  从刚才宋不羁过来,到现在,他的一言一行,眼神锐利如纪律,也看不出多少演戏的成分。
  然而下一秒,高彬就替他做出了决定。
  只见高彬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快速拉过宋不羁的手,轻轻地揉了揉:“很疼吗?”
  纪律眯了眯眼,竟然没把高彬铐在椅子上,押他进来的刑警是怎么做事的?
  “很疼。”是宋不羁委屈巴巴的声音。
  “坐下。”是纪律发沉的警告声。
  宋不羁瞟了纪律一眼,很想高贵冷艳地回一句“离你爷爷我远点”,但……但那只哈士奇就是个欺软怕硬的主,气势什么的都是虚的,被一吓、一惊,骨子里的胆小、下意识的求饶,就全部自发地冒了出来,冲动来得比理智要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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