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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炮灰女配的锦鲤日常[穿书] 第71节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女儿。”张美玲笑了,笑过之后,叹了口气说,“不过,千汐能好起来,自然是最好的。这么多年,老秦和荣思这块梗在心头多年的腐肉,也终于是能彻底剜掉了。”
  哪有那么容易呢。
  秦千汐毕竟已经病了这么多年了,想要让她好起来真是谈何容易。
  虽然今天下午,她对万幸的态度相当的好,可除了万幸之外,不管是谁找她说话,都可先前一个样子。
  呆呆的坐在那,活像是一个精致的木偶娃娃。
  “老秦那边怎么说?”张美玲催促着。
  万幸也在等这个答案,刚才陈晓白本来打算告诉她的来着,让万志高给打断了。
  陈柏同沉默了会儿,说道,“老秦那边,打算去福利院,收养一个和冬冬差不多大小的小姑娘。”
  张美玲不禁愣住了,就连万幸都一时半会儿没有反映过来。
  收养一个和秦千汐原来的女儿岁数差不多大小的孩子?
  用来作什么?假装自己是冬冬吗?
  万幸皱了皱眉,觉得这个法子可能根本就行不通。
  然而这却没有什么能让她插嘴的地方,毕竟再过几天,她要回石桥村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秦千汐身体那个样子,即便是知道自己对她的病情有帮助,两个老人也不可能让秦千汐跟着自己回乡下,或者是把她一个人给留到城里面,远离自己的父母的。
  再者说了,就算是万幸肯答应,万中华和陈晓白也未必答应,就连沈荣思自己,怕都是难以开这个口的。
  因为前头已经去过一次,接下来再去秦家的时候,万幸显得轻车熟路的很。
  这一次他还顺带把万志高给一起带过来了,小不点虎头虎脑的,长得又憨厚又精致,很奇怪的一个矛盾结合体,却让人看见就总觉得打心眼儿里喜欢。
  几个大人对万志高的到来表示十分欢迎,甚至家里的桌子上已经开始准备起了各式各样的点心。
  万幸还发现,不管是他们两个什么时候到秦家去,总能碰上溜溜达达的跟着一起过来的刘国有和刘念白。
  俩人来了之后也不干别的,光是吃瓜子喝茶唠嗑就能蹲一个下午,秦国毅和沈荣思居然也不觉得他们俩烦人,陪着能一起说话说的很开心。
  只不过除了万幸过去这么几次碰到的几个长辈之外,还总能碰上一个人,让她总有些觉得介意。
  ——方玉雅。
  她至今都不知道,陈晓白和方玉雅之间究竟有什么芥蒂,然而比较让她觉得窒息的是,这件事情,甚至都没有人可以去问。
  沈荣思拿方玉雅当成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照顾,更因为她总是过来陪伴秦千汐的缘故,所以对着方玉雅也连带的更加喜欢了起来。
  万幸都害怕有一天沈荣思会不会本末倒置,对会说话、会看人眼色,又十分激灵的方玉雅反倒更上心起来。
  不过沈荣思毕竟是个有大智慧的人,倒也应该是不至于会那样。
  今天过去的时候,万幸穿了一身特别喜庆的红色小棉袄,这是来了北京这几天,张美玲又带着她去买的衣裳。
  这年头农村卖小孩衣服的不多,可北京城却有几家服装店,因为年关的关系,不少孩子身上都穿着崭新的衣服。
  万幸来的时候,手上还带着两束花,据说那两朵花是秦千汐最喜欢的花,挺不起眼的,一年四季都有,俗称野花。
  小花骨朵没什么特色,可要是细看起来,又觉得似乎也挺好看。
  万幸挠挠头,把画插在了桌子上的瓶子里面,又去接了点水。
  秦千汐一见她来,整个人都像是活了过来一样。
  短短一天的时间没见,万幸再过去的时候,却发现秦千汐的手边已经多出了一双更大了一号的虎头鞋,比了比大小,却正好是她能够穿上的尺寸。
  保姆的名字叫什么万幸不知道,只是听着沈荣思会经常叫他常妈,或是偶尔叫常阿姨。
  因为这个年头拥有保姆和管家,那就是典型的,是要被抓起来批斗的,因此,一直对外宣称是过来投奔的乡下亲戚。
  不过常妈在秦家确实是干了挺多年,甚至就连沈荣思都没有常妈在秦家待得时间久,绝对算得上是忠心耿耿的老仆了。
  万幸在常妈的帮助下穿上了小虎头鞋,两只脚对着踢了踢,小老虎特意做出来的胡须在空中摇摇晃晃,感觉居然还挺新奇。
  “谢谢妈妈。”万幸龇牙一笑。
  万志高不懂万幸为什么叫秦千汐妈妈,可陈晓白又叮嘱过他不能乱说话,要多跟他宝姐学着点。
  于是万志高的小脑筋转啊转的,也汇总成了一句话,挺起自己的小肚腩,特别用力的喊了一声,“谢谢妈妈!”
  秦千汐被这冷不丁炸在耳边的一个声音惊了一下,下意识的整个人抱住万幸,表情有些狰狞。
  万幸一愣,拍了拍秦千汐的后背,正想说话,却见门被推开,方玉雅款款走来,手上端着一个碗。
  碗里放着一个蒸熟的土豆,可闻着却又一股牛奶的香味,面上还有不少没有融化的白糖和蜂蜜。
  土豆先不说,可牛奶、蜂蜜和白糖在这时代下也算是个稀罕物了。
  方玉雅脸上端着一派笑意走来,直到看到了万幸脚上的那双虎头鞋时,终于表情没忍住,露出了一丝丝的裂纹。
  “这双鞋……”方玉雅脸色难看,说,“谁给你的?”
  万幸歪着头,“秦妈妈给我做的鞋。”
  她说着,故意又上前一步,眨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说,“好看吗?方阿姨?”
  第61章 【三更】
  那双精致的虎头鞋就穿在万幸小小的脚丫上, 踩在灰色的砖面上, 显得更加的显眼。
  方玉雅有那么一个瞬间, 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反应好。
  在她面前的万幸, 似乎和多年前同样精致的仿佛是美玉雕琢而出的小女孩儿完完全全的融为了一体, 当年那个女孩儿穿着一身漂亮的湖蓝色长裙,裙摆在炎炎夏日当中, 就如同是一朵盛开的莲花。
  当年的秦千汐,是真的纯洁又单纯,是一个真真正正,被良好的家庭教育而出的空谷幽莲。
  她知世故却不世故, 因为秦国毅和沈荣思已经完完全全的, 将那些可能会对她会造成伤害的事情, 完完全全的给阻隔在了宽厚又柔和的臂膀之外。
  在秦千汐面前的,永远都是这个世界上的美好和善意。
  她顺利的上学,那个时间,每天还有保姆接送她上下学, 穿着别人羡慕又渴望拥有的花裙子, 梳着那个年代流行的公主卷。
  那都是她这辈子都不可能会拥有的东西。
  方玉雅几乎是费劲了全身的力气, 才好不容易克制下自己根本无法容忍的表情,
  半晌,她深深地喘了几口气, 勉强笑了笑, 说道, “好看, 当然好看。”
  秦千汐的手一向很巧。
  她会弹钢琴,更是开过很多场的大型演奏会,自己也是文工团的钢琴师。
  而且还会做刺绣,小时候她用了十几年才绣出的一副小型的清明上河图,更是在当年在拍卖行被卖出了几十万的高价。
  后来也有大师曾经说过,如果秦千汐以后从事刺绣方面的事业,只怕前途不可限量。
  几乎所有女孩子一辈子想要学成的东西,她全会。
  秦千汐天生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可偏偏似乎命运之神也对她特别的眷顾,不管是做什么,都十分的顺利。
  可是,凭什么?
  方玉雅用尽了力气深呼吸,才平息下了自己升起的怒气。
  ——她的心理活动万幸才管不着。
  万幸蹬着脚下的小虎头鞋,在地上来来回回的蹦跶。
  以一个这么低的第一视角,更直面的看到小孩子走路的姿势……这感觉,也是真的很新奇的。
  她感叹了一声,又蹦了蹦。
  不多时,她就被后面的秦千汐揣着腋下给直接抱了起来,万幸回过头,发现是她之后,也没挣扎,呲牙笑了。
  秦千汐回了她一个更大的笑容来。
  她的笑容很美,比万幸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更带了些许不一样的光彩。
  虽然那种光芒是只有看到自己的时候才会有的,但万幸还是觉得,如果秦千汐能够恢复就更好了。
  她的眼睛很美,尤其在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一个长长的月牙来。虽然国人的审美水平一直在变,可美人却总有每一个时代下的韵味,如果秦千汐现在有照片,即便是拿到几十年之后,她也绝对是所有人见到就会惊叹的对象。
  可就是这双眼睛,却失去了它最该拥有的夺目炫人的光彩。
  万幸下意识的伸手摸了摸。
  秦千汐不闪不避,只有觉得痒痒的时候,才会偶尔的眨一下眼睛。
  万幸又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真是越活越过去了,心也越来越软了。
  就在这个时候,院子外面传来了一阵闹哄哄的声音。
  万幸爬出窗户往外面看了看,发现是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领回来了一个看着六七岁大的小姑娘。
  小姑娘身上穿着和她本人十分不相符的衣服,在那张瘦弱的脸上显得格外大的眼睛惶然的睁大,看着面前老老少少的一群人。
  这大概就是秦国毅先前说过的,要领回来的小姑娘?
  万幸挑眉,手脚挺快的,手续估计也已经办齐全了吧?
  她出了屋子,回头看的时候,方玉雅正将那碗土豆泥慢条斯理的搅拌着,旋即保姆接过了手。
  方玉雅都已经陪在秦千汐身边这么多年了,暂且不问因果,起码秦千汐的病情没有更一步的恶化,那就是好事。
  再者,还有个保姆几乎是二十四小时会陪在秦千汐身边。
  万幸这才收回视线,蹦蹦跶跶的走到了沈荣思那。
  她和万志高这一次过来的时候,几个大人都没跟着。
  万中华回到家之后,给城里来了一个电话,说等到陈晓白要走的时候,他会再专程到北京城来,接他们一起回去。
  所以,在知道了有一个壮劳力的情况下,陈柏同和张美玲就开始不再顾及着别的什么,领着陈晓白便要去采购,尤其是知道这一次要盖新房子,真是看什么都觉得需要,都觉得要给陈晓白买。
  ——有一个中产阶级的娘家真好啊。
  此刻的万幸捧着一捧瓜子感叹。
  起码在这个年代的冬天,她还能有零嘴儿可以吃。
  这可比在石桥村天天就连窝窝头都要数着数量吃的日子好多了——起码陈家每天都能吃到两个白面馒头呢,窝窝头更是随便吃!
  不光如此,在这里的几天里,几乎顿顿都有肉和鸡蛋。
  万宝丫深深的觉得,如果陈晓白选择暂时在城里住,她可能会为了一个蛋,而选择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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