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审讯
徐佑文手腕上戴着手铐满脸是伤的坐在审讯室里,顾思澜拿起一张顾未之的照片厉声审讯:“死者顾未之你认识吗?”
徐佑文怒视顾思澜,双手捶桌怒吼:“我要见我的律师!”
“给我老实点!老实回答!”顾思澜逼问着。
“在我律师来之前,我有权保持沉默!”徐佑文咬牙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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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佑文!你老实回答的话还有减刑的机会!”顾思澜威逼利诱。
“我要等我的律师!”徐佑文与顾思澜两个人在审讯室对峙,两个人互相直视,空气中电光火石,两个人的灵魂在空中你死我活。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黑色西装,领子上戴着律所标志,单手拿着一个黑色公文包,高挺鼻梁上戴着一副金边眼镜,身高一八八,大概三十岁上下的男子前来。
他走进审讯室来到徐佑文身旁看着眼前的顾思澜微笑着拿出一张名片递到顾思澜手中,礼貌的说:“你好,我是徐佑文先生的律师。”
“你有何贵干!”顾思澜没好气的说。
“我已经帮徐先生办好了保释,一切等开庭的时候会当庭诉说。”张相逸道,“也就是说现在我可以带我的当事人离开。”
“我不同意!”顾思澜坚决反对。
“顾警官你不同意也没用,现在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我的当事人是真正的犯人,所以在定案前我的当事人有假释的权力并保持沉默。”张相逸说道。
徐佑文看着顾思澜露出得意的笑,张相逸对顾思澜说道:“顾警官,现在请你先打开我当事人的手铐。”
徐佑文眼中闪过戾气,愤怒的吼道:“快帮我把手铐解开!”
顾思澜看着徐佑文得意的笑,肺腑深处有种一股恶心想吐的冲动,更多的是愤恨。
这个人可以对他心爱的女人那么狠!甚至可以杀了心爱女人的妈妈,但他却要被人带走了!
他真想把徐佑文留下来严刑拷打,好好逼问一遍!
主要现在的证据不足,要是徐佑文被带走,可能就真的无法将他定罪了!
“顾警官,请你把我当事人的手铐打开。”张相逸礼貌的说。
在外看着一举一动的张局担心顾思澜有冲动的举止于是破门而入打破了剑拔弩张的气氛。
他走到顾思澜身旁推了推,从顾思澜的口袋里强行拿走手铐钥匙,走到徐佑文面前帮他打开手铐。
张相逸看着张局答谢道:“多谢张警官,那我就带我的当事人离开了。”
徐佑文临走前勾唇一笑,不屑的看了顾思澜一眼就跟着张相逸离开了。
顾思澜气的银牙咬碎,张局知道顾思澜的脾气,他伸出手一把拉住顾思澜说道:“不要冲动。”
“张局!我真的好气!我真想将那个人严刑拷打让他认罪!”顾思澜愤怒道。
“愤怒无济于事,一切都要看证据。”张局缓缓道。
江州医院的病房里,顾燃穿着病号服手背上输着液,她的手腕脚腕的淤青处都上了药,精致的小脸全无血色。
顾思澜手捧着一束满天星走进病房,住院部的小护士们都为顾思澜侧目,私下里窃窃私语,掩饰不住那种看到帅哥时惊喜的表情。
顾思澜将手中那捧满天星插在床头柜上的蓝色玻璃花瓶里。
他在顾燃的床头坐下,静静凝望着她,薄削的英俊侧脸在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更加棱角分明,英气十足。
看顾燃身上的被子有些掉落,他轻轻站起伸出修长的手臂帮顾燃拉了拉被子,小心翼翼的帮她掖好被子。
看着顾燃的脸,顾思澜只觉得一切恍如昨日,那天是顾燃第一次来自己家。
如今想来,一切还是那样清晰。
他第一眼就喜欢上了眼前这个话不多,但是钢琴弹的很好的小姑娘。
她的眼眸清澈明亮,一双大眼睛里藏着一股不服输的拧劲,毫无同龄小女孩那种幼稚无知。
顾思澜喜欢这种眼神。
不知不觉为她着迷。
她长得小小的,真像路边一棵不怕风吹雨打的小草。
但是小草不怕风吹雨打,难道就该去受那些伤害吗?
心疼,那种感觉是从心里一点点渗出来的。
好想成为小草身旁的大石头为她遮风挡雨。
顾燃睁开疲惫的眼睛,眼前一片光明,没有适应强光,她觉得有些刺眼。
顾思澜急忙从椅子上站起来到她身旁关切的问:“你醒了,身体怎么样?有没有不舒服?”
顾燃轻轻摇头,双眸黯淡:“我没事。你救了我?”
“嗯。”顾思澜点头。
“谢谢。”顾燃道谢。
“徐佑文真不是人竟然那样对你!”顾思澜气的捶墙。
“是我想要录音被他发现了。”顾燃说道。
“你不该这样冲动。”顾思澜道。
“我想把他这个凶手抓起来。”顾燃道。
“万一你有什么事……”顾思澜压低了声音,“我会担心的。”他不禁垂头。
“谢谢顾警官的关心,我没事的,我怀了他的孩子他不会对我怎样。”顾燃将手覆在肚子上。
顾思澜将视线投在她的肚子上,问道:“往后你有什么打算?”
“离开徐佑文,离开这里,走的远远的。”顾燃道。
“我陪你好不好?”顾思澜脱口而出。
顾燃不禁抬头看他,两人四目相对。
顾燃浅浅一笑,摇摇头拒绝道:“不用,我一个人可以照顾好自己的。”
徐佑文的案件如期开庭,辩护律师张相逸为其辩护。
“死者虽与我的当事人认识,但并不代表我的当事人就是杀害她的凶手,并且现场并没有证据指明我的当事人是凶手,所以我主张我的当事人无罪。”张相逸辩解道。
“事发现场离嫌疑人的家只有二十里的距离,死者在昌市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她不会毫无目的的走,根据证人的证词可以证明死者当时是为了到昌市寻找她的女儿才去的,所以我请求法官让我的一号证人出庭作证。”检察官罗朗辩道。
法官:“请一号证人出庭作证。”
一号证人出庭,他是那个房子的房东。
“顾未之当时是去昌市找她的女儿,人变得疯疯癫癫,房子也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