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4章 不遭人嫉是庸才
杜士仪既是突然发声,将打算挑动事端的郭十三给压了下去,刚刚险些被激得大怒的唐明,也终于深深吸了一口气,冷静了下来。等到杜士仪颔首示意,分明还是把主导权交给了自己,他定了定神,便镇定自若地开了口。
“杜大帅既是解说了后半截,那你前半截的疑问,我也不妨于你剖白清楚。你刚才说,不过是几个老卒的残破草屋,不过是射了几支火箭,一不曾将其彻底焚毁,二又不曾谋夺任何财物,你以为如此便可轻罪处置?须知永徽律疏中早有明文,但凡官府廨宇及私家舍宅,只要是放了火,不论屋舍大小,损毁财物多少,一律徒三年。之前尔等射出的火箭,曾经损毁张家菜地柴房,这就是坐实犯了此条。尔若不服,可向上申诉,但凡熟知律法者,都是同样一个结果!”
这一次,轮到从来不知道律例为何物的郭十三面如土色了。而唐明既然重新抓到了主动权,自是又声色俱厉地斥道:“再者,你说不过是几个老卒的残破草屋?老卒这两个字,岂是你这等只知享乐的纨绔子弟可以轻视!他们浑身披创浴血奋战时,你在何处?这些屋舍,是他们亲手一砖一瓦一木,辛辛苦苦建造起来的,却险些毁于你这轻薄小儿之手,你不知悔改也就罢了,反而轻描淡写意图脱罪,你扪心自问,腔中这一颗心全都是民脂民膏,全无半点热血忠勇!”
说到这里,唐明终于霍然起身,高声说道:“杜大帅昔日于万年尉时,曾主理蓝田县主私占山泽水利之案,彼时秉公处断,虽宗亲亦不得免。我虽不敢与杜大帅比肩,然则今日郭氏这十余人纵火罪证确凿,当依律严判徒三年!”
徒三年是什么概念?唐律五刑,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徒刑是第三等,重于杖刑,而徒三年又是徒刑五等之中最重的一等。这三年带着刑具苦役,可比杖刑一二百更加羞辱,更加难捱。因此,当听到自己竟然要服徒刑三年的时候,刚刚挨过笞刑的一个郭氏子弟竟是一头栽倒晕了过去,余者亦是脸上殊无血色。而这时候,刚刚被杜士仪和唐明先后驳得体无完肤的郭十三突然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高声嚷嚷了一句。
“徒刑不是可以赎铜吗?我可以赎铜,不论多少我都出得起!”
几乎是郭十三开口嚷嚷的一刻,唐明便冷笑道:“赎铜?要用我大唐永徽律疏赎章中的条例,有条件若干。其一,你自身是九品以上官,八品九品皆可;其二,你之父母或祖父为七品以上官,至于第三条,想来你家中尚未有资格享受议请特权的近亲。我且问你,你有九品以上官?你之父母或祖父为七品以上官?”
此话一出,下头十几个人中,有人如获至宝,但大多数人都面如死灰。尽管郭知运当年镇守鄯州为陇右节度使之后,曾经大力提拔了一些郭家人在军中任职,可军功也不是能够随便乱送的,再加上开元之初,军功审核颇为严格,除却郭英乂这样一落地就享受了恩荫官职的,余者在七品以上官的郭家子弟还真是没多少。至少,嚷嚷着赎铜的郭十三就只是家中稍稍殷实,父亲不过是旅帅。
见郭十三整个人僵在了那儿,唐明方才厉声说道:“我唐律之中虽有议请减赎之法,可那乃是陛下体恤个为官不易,为尊者稍有疏失罪过时用以减刑,却不是但凡有疏失便能够借此逃避刑责的!倘若一有罪过便想着可赎,如今是徒刑,异日又犯流刑死刑者,便悔之莫及了!”
当这一日的公审终于结束了之后,上上下下咀嚼着杜士仪和唐明这一前一后的话,一时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尤其是郭氏众人,因为杜士仪打压不法者,却又提拔有能者,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两种态度。一种是愤怒于杜士仪先撵走了郭英乂,而后又拿郭家子弟出气立威;另一种则是认为郭家门风早就应该好好整顿,杜大帅提拔英才,又令郭建兼知行军司马,正表示了对郭家的看重。这两派人彼此既是针尖对麦芒,登时让昔日威震河陇的郭氏一族有些四分五裂的势头。
然而,杜士仪这桩案子办得人证物证俱全,又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再加上郭建不论是为了自己在陇右节度使府的地位,还是为了自己在郭氏一族中的地位,势必都要帮助杜士仪把那几个害群之马一撸到底,故而在宣传上不得不加以配合。一时间,自是让此案得以秉公处断的消息散布了开来。至于姚峰这等本就不满郭家独霸鄯州邻近各州的军中世家子弟,少不得也帮着推波助澜。如此一来,分成两派的郭氏之中,当年依附郭英乂最紧,如今跌得最重的那些人顿时举步维艰。
在军务人事上,借着这么一桩纵火未成的案子暂时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杜士仪不想太过急功近利,就暂且收了手。而对于重开的赤岭互市,他就实行了一系列的措施。第一,严格控制丝绢易马;第二,制定茶叶指导价,严控低价销茶的行为;至于第三,则是互市商人采取准入制度,彻查无有茶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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