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老k点点头,李欢欢将玉环从脖子上取下来,重新给老k戴上,又用食指点着他脖子确认道:“记得,我还给你了嗷。”
“嗯。”
老k淡淡的。
“想什么?是不是内心有个小人在交战,要不要把这块不值钱又很值钱的玉环送我?快打住,我可不敢要了。”
李欢欢吐吐舌头,老k挑眉以示询问,李欢欢接着说:“万一八年我都没写出个像样的剧本,不是很没面子?”
“你对自己这么没信心?不像我认识的你啊。”
李欢欢歪头一笑,问:“你认识的我什么样儿?”
“不是很机灵的样子。”
“中肯。”
“这都不生气?”
“有什么好生气的。不机灵还不是照样把你骗到手了!哼。”
李欢欢上唇翘翘的,像顶着颗樱桃。
“这样,你负责写剧本,我找投资,我来演。”
“这么快就预定男主角?”
“谁说男主角了?多少号都没关系,我来演。”
“听起来有点儿事后交易的意思了,为一个小角色,你这出卖色相的代价也太大了。”
李欢欢拍拍老k的胸口。
“写不写吧?”
李欢欢半仰着头,想了想,大喇喇地点头道:“嗯,写。”
“这就对了。”
老k的双手离开李欢欢的如房,枕向脑后,闭了眼,问:“说说你第一个故事打算写什么?”
李欢欢还伏在他身上,伸长了食指在他胸口画圈圈,听到老k这么一问,手指突然用力,猛戳一下老k的胸口,道:“当然是写你了!”
老k睁开眼,问:“我又得罪你了?”
李欢欢想起他演过的那些电视剧大结局——男主角要么非死即残,要么跟女主角天各一方,此生不复相见。
这些有意为之的悲剧,不知道赚过她多少眼泪和茶饭不思的日子。
真是想到就来气啊!
“得罪太多次啦!”
她又猛戳他几下。
老k一面装痛闪躲,一面喊:“喂,小朋友,你再这样,我可还手了。”
“怕你不成!”
李欢欢抬头,瞪大了眼,眼神挑衅,又裹着些许狡黠,嘴角却带着甜甜笑意,老k有些怔,忍不住伸手摩挲她的唇瓣,许久,李欢欢将下巴尖重新搁回他胸口,他才故意扯一扯她左边的眉毛,问:“好吧,你倒是说说,我怎么得罪你了。”
“贺辉和扈笑忶为什么没在一块儿?他们俩人明明相爱。”
“编剧的意思咯,那两年东京爱情故事正流行。悲剧才让人记忆深刻,不然你给我说说我那部《好事多磨》什么结尾?”
“结婚了嘛,男女主穿着结婚礼服,在教堂kiss。”
“也没那么顺利,中途出了点意外。”
“什么意外?”
“你不记得了,对吧?看看!所以编剧才爱写悲剧。悲剧让人印象深刻。”
“我没看过《好事多磨》。”
“别撒谎了,我已经验明正身,你看过我所有的作品,是我的忠实影迷。”
“谦逊是美德。”
“实话实说也是。”
“反正贺辉和扈笑忶就不应该分开,编剧为了悲剧而悲剧,一点儿都不专业。”
“专业……”老k哈哈大笑,像听了个天大的笑话,末了,收敛起笑容,对李欢欢道:“不如你来写啊,用专业地手法,写写……我跟你会是什么结局。”
“等到我八十岁吧,要是我能活到这个年纪,我也出本书,满头银发,慢慢地写,回忆我23岁时一场丰富盛大的性爱。”
“只是23岁……的一场……性爱?”老k像在逼问,又像是在一字一句揣摩这有口无心的话里的意思。
“我们在讨论专业地剧本结构,对吗?”李欢欢心虚地逃开了,接着道:“好的性爱剧本,确实只能容纳一场戏的丰富盛大。”
“啧啧,与我对你的认知完全吻合。”
“什么认知?”
“专业地限制级编剧。”
“杜拉斯头一个不答应。杜拉斯是所有文艺青年的心头好。”
“这个我承认。不过还是阻止不了你们拿梁家辉的《情人》当小电影看。”
“又不矛盾……我看动物世界都能脑补出床戏……再说,《情人》里头还有排名亚洲第一的梁家辉的屁股呢。比普通限制级水准高多了。”
“梁家辉的屁股排名亚洲第一?这是什么时候的榜单?”
“轻松点!同学之间的榜单而已。”
“同学之间……你们每个屁股都看过了?”
“七七八八啦。”
“你竟然能把第一次留到23岁!”
“非主观意愿。我去喝口水。”
“我帮你拿。”老k马上欠起身。
“不用啦!我顺便去洗把脸。”
李欢欢从老k的胸口上滑下来,尽管屋内光线昏暗,她还是随手拿了块浴巾裹住身体。
“洗手间地滑,穿上拖鞋。”
李欢欢顶着微弱的光线低头找拖鞋,好容易穿上,转身才走一步,身上的浴巾被什么拽住了,哗啦一下掉了下来,她自己呢?一屁股跌坐在床沿上,硌到了浴巾底下的一只脚——老k的。
床垫震颤——老k笑的。
李欢欢狠拍老k的小腿,道:“噢!幼稚鬼!”说完重新裹上浴巾,起身往吧台上取了两瓶水,一瓶扔给老k,另一瓶仰头喝掉一半,顺手又拈了两块晚上吃剩的点心放入嘴里,才去洗脸。
回来的时候,脸和头发都是湿漉漉的。
“一会儿你得去剧组了吧?”
李欢欢把盘桓在脑海里多时的念头问出口。
凌晨3点了。
“嗯,一会儿。”
两个人都沉默不再说话。
李欢欢低头绞着浴巾一角玩,老k半靠着枕头看她。
“要不你睡会儿吧,不然白天在片场哪盯得住。”
“嗯。”老k点点头,起身把李欢欢拉入怀中,又将她压入身下,鼻尖对着鼻尖问:“假如你是编剧,你打算怎么处理贺辉和扈笑忶的结局。”
“噢,当然是在一起。然后,这样……”
李欢欢勾住老k的脖子,将他的嘴唇压向自己,小心翼翼得像俩人第一次亲密。
触碰,碾压,吮吸,折磨。
喘息,疯狂。
没有人想要退出。
这一吻缠绵又哀伤。
老k脖子上的玉环,在李欢欢锁骨上硌下浅痕。
“我今晚真的像个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子。”老k的勃起竟又蓄势待发,隔着浴巾都能感受到热度。“不管它。”老k把脸埋在李欢欢的胸口自嘲地笑。
“只要你能让我躺着,我们可以再来一次。”
“不,我现在只想搂着你睡一觉,你在我怀里,我们什么都不做。”
老k伸手探到下面,不知道做了什么,神奇地藏起了自己的勃起,李欢欢没来得及惊叹,头已经枕到了老k的肩头。
“说话,小朋友。”
“说什么?”
“随便什么都行,我喜欢你在我旁边嗡嗡的像只蜜蜂。”老k闭上眼睛,接着道:“很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入行以来都没有。”
“哪一行?陪睡这一行?”
“是啊,女客户还满意吗?”
“天啦!你也接待男客户吗?”
老k举手投降,眼睛仍闭着,声音里突然透出无限疲惫,笑道:“宝贝,不是这个时候,这个时候真不行,我已经36个小时没合眼了,我们换个时间再斗嘴。”
李欢欢咬着嘴唇冲空中点点头,仿佛老k能看见似的,她也想睡,却不敢,怕醒来光线已经弥漫屋子,就到了分别时刻。
时间啊,要走得再慢一点才行。
密不透风的怀抱,湿腻的肌肤,灼热的下体,微醺的大脑,全身尖叫着的娇媚,只想要绽放在这一个人的眼里。
李欢欢瞪视着昏暗光线下屋内的暗影,搜索脑内所有还能记住的形容词,要记住当下这一刻,以慰将来回北京后每一个失眠过不去的夜晚。
噢,是的。她已经嗅到那种无孔不入的想念的气味了。
想念啊,真折磨人。
耳畔传来老k的一本正经的声音吓了她一跳。
“我让助理给你把房间往后顺延了一个礼拜,你这次多待几天,你经理那边我去说。合作上还有很多事儿需要讨论处理,一天两天的哪能办完。”
李欢欢明知道对方不可能看见,仍旧学他挑高了眉毛的样子,等他说出重点。
“当然,你要是觉得不好玩儿,我下工了就来陪你。”大概见李欢欢没什么反应,老k又加一句,“每天都来。”
李欢欢终于藏不住,在老k怀里笑得肩膀都抖了起来,摇晃着,鼻尖蹭着老k的脖子,抑制不住地喊道:“噢,坏蛋,你这样处心积虑,女客户怎么舍得走嘛!”
“那就不要走咯。”
说完这句,老k停了停,似对着自己,又似对着李欢欢,叹一口气,道:“你不知道我多喜欢你。莫名其妙就疯了。”
李欢欢心底也有话,到底没说出口,只抓住老k绕着她腰侧的手指,缠绕着画圈。
很快,她沉沉地睡去,梦黑且沉,但有星光。
再醒来时,老k已穿戴整齐坐在床边看着她,她睡眼惺忪地扑进他怀里,哑着嗓子说:“每天睁开眼睛看到这样一张脸,心脏最多只能负荷到50岁吧。”
“不行,你至少要活到80岁写23岁时的性爱回忆录呢。”
老k故意说得一本正经,他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奕奕。
“是一场丰富盛大的性爱回忆录。”
她故意不理会他即将出发去片场的事实,食指抚过老k的额头,亲一下,道:“额头好看,一个木村也不换。”
老k挑眉,李欢欢手指又抚向他的眉头,轻轻抚平,又亲一下,道:“眉毛,好看,两个木村也不换。”
老k不得不吻她,他不想与自己的人道作斗争,但他告诫自己,别碰她的胸,不碰那儿他便还有万分之一挣扎的勇气——尽管此刻她正光着身子在他怀里。
他轻轻拍她的背。
可是他低估了她。
李欢欢的手指又滑下来,停在他的鼻尖。
“鼻子,好看!叁个木村也不换!”
手指接着下滑——她摩挲他的嘴唇,指尖绕着唇线来来回回走了叁圈,“嘴巴么,也好看,十个木村也不换。”
他投降了。
捏住她的如尖。
滑腻,饱满。
微微颤抖。
他想要更多。
他压向她,压她在身下,牛仔裤硌着她细嫩的皮肤,他释放出自己的野兽,循着花露,没入牡丹花心中。
她还有话,闭了眼,挺着腰接纳他的滑入,才缓缓说:“噢噢噢,就是这种感觉,100个木村也不换!”
他徐徐的进出,不着急,就为看她的样子,还能说什么傻里傻气的话。
她一开始活泼,慢慢有了情欲,生出媚态,眉梢眼角都是春意,珠玉落盘的言语变成悠悠的喘息,他忍不住,稍稍使力,她的花露如涨潮般而来,他进出更快,她弱不胜力,抱着求他,楚楚可怜又娇艳如花,这一次跟之前几次又有不同,他觉得命都可以不要了,全给了她,俩人足足又折腾了一个多小时,他原本凌晨四点该出现在片场,结果五点半才从酒店离开,离开时她又睡熟了,才不过他进浴室冲个凉的功夫。
他替她关了灯,窗帘拉好,又挂上免打扰的牌子,最后又亲了亲她。
老k也很奇怪,怎么有人是永远亲不够的?
想到晚上又可以亲到她,一整天他都很开心。
李欢欢醒来时一个人,朝黑暗的屋内连喊了两声“喂”,又等了两分钟,确信老k没有藏在某个阴影角落里,才真正相信他已经走了,她明知这种玩笑的惊喜概率百分比不足个位数,却还是允许自己幻想一番。
毕竟,刚刚跟老k在一起的24小时,已是一件幻想难达的事情。
她慢慢梳洗,慢慢收拾东西,又特意把床铺整了整,看看表,时间正好,才拖着箱子去退房,身上穿着老k落下的那件袖子上有只老鹰的墨绿色夹克,上面还留有老k的味道,闻起来温暖又安心。
临上飞机,李欢欢给老k发了条短信,编辑了好几次,最后通通删光,只留下几个字——“喂!我走啦!”
发完没多久,廊桥出现一个身影,身形跟老k极像,李欢欢的心怦怦直跳,以为他来送她,或是抓她回去,后来发现认错了,对方的头发比老k要长得多。
但她还是盯着那个身影看了许久。
“如果我现在后悔,要下飞机,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李欢欢心想。
她不是没考虑过老k的提议,就算一个礼拜太长,多呆两天总是行的。
只是多呆两天而已。
最后还是放弃了。
趁她还可以潇洒离去的时候。
她爱上了他,人生23年,真见鬼,她第一次爱上了一个男人,没错,她笃定那就是爱,那种心动的、想要跟对方绑在一起直至宇宙尽头的感觉,让她兴奋又胆怯。
不,胆怯多过兴奋。
他是那么完美,该死的完美,比电视剧里还要完美。
李欢欢胆战心惊地想,爱情这首歌,她起调有点起高了。
叁个多小时的飞行时间,李欢欢用来回忆跟老k在一起的每一秒时光,和他说过的每一句话。
到了北京,我们这帮人乌央乌央地在机场等着,并不知道李欢欢刚刚睡完荧幕上那张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帅脸回来——她光说她要去见梁朝伟来着。李欢欢豪爽地在机场停车场就把箱子里的东西分给了我们,然后拿出小本本记账,谁谁欠了她多少多少。
我们总是得等到发工资的第一天才有钱。
我们接她,当然不为这些东西,至少不是主要目的。我们在那儿,因为有次大家在一块儿喝酒,喝大了,不知道谁提议,以后不论谁从哪儿坐飞机回来,我们得一起去接机,一块儿出现在接机室,让回来的人感觉到家乡的温暖。
就因为这个傻逼提议,我每周都要绞尽脑汁想理由跟老板请半天假。
李欢欢顺手把箱子还给了我,然后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个皱皱巴巴的塑料袋,拎着她妈过万的化妆品,回家去了。
她身上那件外套看着不太合身。
晚上很晚李欢欢才接到老k的电话,对方张口就咬牙切齿地骂她,“小骗子!你竟然溜了!”
“我给你发短信啦!”
“我根本没时间看短信,刚刚赶到酒店,人家说你已经退房了。”
“我穿走了你的外套。”
“什么?你非要把我气死才甘心是不是!那可是全球限量版!只有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