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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之学霸人生 第106节

  光是这种特殊涂层,大概都足够文物专家甚至是材料工程师研究好几年的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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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4章 虫
  小小的西南地区, 最近吸引了不少来自外界的目光。
  一则是最近最受关注的考古大发现,二则,就是葳蕤药业的进驻。
  现如今, 葳蕤药业早就是国内举足轻重的药企,蕤复康一号的神奇功效不提, 蕤复康二号,在成功拦住各方一系列试探, 并且证明了自己的效果以后, 也已经成为华国一张重要的名片, 换了不少好处回来。
  当然,慕清也没吃亏,财富再一次暴涨不说,葳蕤在不少领域也有了更多的话语权。
  比如她刚表示自己准备在西南地区开分厂, 各方面就马上配合, 地皮和人手很快到位, 短短半个月的时间, 就顺利开始施工建设。
  于是, 她就高高兴兴的提着包找女儿去了。
  ————
  考古现场的条件, 向来都是非常艰苦的。
  虽然这次因为主要的发掘现场在底下,相对少了很多日晒雨淋,但是因为地处偏僻, 哪怕因为出口的发现,物资的运输相对方便了不少,但是最后几个小时的路程依然需要人工搬运, 自然, 伙食条件肯定是好不到哪里去的。
  “我想吃火锅, 我想吃烤肉, 我想吃冰激凌……”慕之云旁边那个高个子女生,双眼无神的一边往嘴里扒拉着寡淡无味的白饭和咸菜,一边念咒一样数着各种美食。
  慕之云都被她念得味同嚼蜡,又觉得好笑。
  上辈子她哪嫌弃过食物,还是重生以后被妈妈和外公外婆宠坏了,才连区区一盒饭都吃不下了。
  不过工作辛苦,慕之云也没有心思过多挑剔,三两口就吃完盒饭,拍拍手准备继续干活去。
  那个女生看起来还想和慕之云聊一会:“你们组最近的进展怎么样?找到那种涂层的原料了没?”
  黄金是惰性金属,本身不容易锈蚀,但是青铜器是很容易产生各种锈迹的,尤其保存不良的时候,甚至可能直接化成一摊铜锈。
  而在这个暂名为都广溶洞遗址的考古发掘现场,所有金属器物的保存情况都出乎意料的好,不单单只有那些纯金或者鎏金的器物,就连最容易被水汽侵蚀的青铜器,一样带着一种金色的光泽。
  是的,刚刚铸造完成的青铜器其实是金色的,这种铜锡合金在古代一度被称为吉金,而后来之所以改叫青铜器,其实是因为铜氧化锈蚀以后的变色。
  而在都广遗址发现的青铜器,表面虽然不如鎏金的部分那么灿然生辉,但是那种温润的古金色,依然非常少见。
  刚开始研究者一度误以为这不是常见的青铜器,或者至少,其中还掺杂了其他的金属成分。
  但是仔细研究以后才发现,这些青铜器的形状虽然古怪,但是合金成分和中原地区发现的并没有太大差异,唯一的不同,只有表面一层防氧化的特殊涂层,应该来自是某种不知名的树脂。
  这种天然树脂的抗氧化性能之出色,甚至可以抵抗漫长岁月的侵蚀。
  为此,上面还调来一个材料学家,专门研究这种材料。
  而慕之云所属的小组,也就是由赵教授领衔的小组,如今正在清理遗址中的动植物部分,试图找到这种树脂的材料来源。
  “还没什么进展。”慕之云回答道,然后就又往遗址现场快步走过去了。
  赵教授的大弟子,这时候正蹲在遗址的一个角落,仔仔细细的搜寻着任何一点线索。
  “材料专家说这应该是一种虫胶,”一看到吃完饭回来的慕之云,大师兄就开始碎碎念,“但是肯定不是紫胶虫,应该是另一种类似的小虫。”
  紫胶虫是国内一种最常见的动物性树脂来源,胶体呈红紫色,在古代常做药材和染料使用,到了近现代,则更常用于食品的上光增色,还有部分国防工业。
  很显然,和他们在遗址发现的胶体,差别很大。
  而在藏宝室的一个角落里,放着大量当时人常吃的食物——之前的古代美酒也是在这里发现的,这里还有不少种类的谷物残骸,一部分动物骨骼,还有很多奇怪的昆虫虫甲。
  大师兄和慕之云的任务就是清理这一块区域的同时,顺便收集这些昆虫标本,然后交给生物学家辨认。
  “那些广都人肯定很喜欢吃虫子,”很不幸,大师兄最怕这个,只能捏着鼻子,用镊子小心夹起虫子的壳鞘,与此同时任何一点碎屑也不能放过,这些可都是可以送去化验室的珍贵样本。
  慕之云不怕这些,事实上,她小时候肚子饿的时候,也抓过虫子烤着吃,还挺香的。
  “这些虫子看起来很怪,我好像没有在任何一本书上看见过。”慕之云说。
  对她这种博览群书而且一目十行的人来说,没见过的虫子,那说不定就真是以前没有被发现过的种类。
  大师兄不知道她这个本事,还在努力忍住恶心,随口道:“几千年前的虫子,说不定早就灭绝了呢。”
  慕之云又看了一眼系统数据库的记录。
  数据库里其实记录了这种昆虫的形态和习性,相比起紫胶虫,这种昆虫个头更小,全身成褐黄色,穴居,喜阴,喜潮湿环境,以苔藓为食,看起来,这个溶洞的环境其实很适合它们生存繁衍。
  慕之云的眼睛扫过溶洞边边角角的深褐色苔藓,决定顺便留意一下。
  这边正在紧张的忙碌中,科考队的负责人忽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有人特地送生活物资过来了。
  “什么物资?昨天不是刚送过来一批嘛?”领队奇怪的问。
  “都是慰问品,考虑到你们的队员条件艰苦,送过来改善生活的,你顺便接待一下。”那边简单的交代道。
  “莫名其妙,谁还有功夫接待这些人。”领队还以为是领导过来凑热闹摆拍的,一千一万个不乐意。
  可是出乎他的意料,走在最前头的是一个清冷明艳的大美人,长相看着有点眼熟,身边还跟着省里的领导,十分热情的陪同着。
  带来的东西也不是那些华而不实的玩意,都是对他们很有用的补给品,与此同时,还捎带了不少军用的罐头和自热食品之类的肉食,差点让那群馋猫高兴得跳到领导面前。
  后来领队才知道,这个看起来年龄不大的美人,竟然是他们队里慕之云的亲妈,难怪两人眉宇间多多少少有几分相似。
  因为有个特别靠谱的妈,慕之云简直成为这群年轻的队员里最受欢迎的存在,毕竟,之前才有人发誓,谁要是能在这时候给他一块红烧肉,他就直接认对方当妈!
  现如今,不但红烧肉有了,就连红烧牛肉,牛腩,羊肉,各种鱼罐头,那都是应有尽有,甚至还有水果罐头和蔬菜罐头,让这群早就吃得满脸菜色的年轻人,脸上重现了许久不见的油光。
  那个想认妈的,简直都恨不得直接扑上去抱大腿了。
  慕之云可受不了这股子热情,逃难一样逃到她妈身边,然后,就像所有十来岁的小孩儿一样,心安理得的撒了好一会娇。
  “妈,你怎么突然来了?”她亲亲热热的依偎在妈妈身边,问。
  “正好准备在这边开分厂,顺道来看看你,”慕清说,“你怎么都瘦了这么多了,平时有没有好好吃饭?”
  “我吃得可多了!”慕之云骄傲的笑,又跟妈妈说起这几天的大发现,还有那种特殊的新材料。
  “妈,我觉得这种材料可以给药物做分装的胶囊,应该能极大延缓蕤复康失活的时间。”慕之云又趴在妈妈耳边偷偷说。
  她当然知道蕤复康二号已经开发成功了,但是毕竟药效只有一号的三分之一左右,而蕤复康一号过短的保质期,始终极大的限制了厂子的发展。
  “这种原料效果这么好?”慕清听了也很惊喜,“那我直接投一笔钱放在你们项目里,要是真开发出可以用的新材料,宝贝儿,那你就立大功了!”
  蕤复康的原型药就是女儿拿出来的,所以慕清对女儿的判断一点也没有怀疑。
  于是,莫名其妙的,在家属探班以后,科考队又收到了一大笔企业捐款——一样都是搞科研的,但是考古研究可远没有理工科那么吃香,经费多半只有靠国家拨款这一条路。
  而且人家提的条件也怪怪的,说是想要合作开发那种新的天然树脂材料。
  “这种几千年前的老古董,怎么着也比不上现代的化合物吧,”还有人觉得莫名其妙,怀疑那个老板是脑子短路了。
  也有人觉得,慕老板主要还是因为女儿在考古队里,所以才变相补贴了他们一大笔钱。
  “没想到竟然招了个千金大小姐进来,”就连赵教授都忍不住得意洋洋的开玩笑,“你们当初还埋怨我,现在羡慕了吧,可惜呀!羡慕也晚了。”
  虽然还没有成功把慕之云忽悠进自己的团队,但是赵教授总有一种错觉——这绝对是早晚的事。
  慕之云这几天,则在认真的寻找那种小甲虫。
  毕竟妈妈都投了那么大一笔钱进来,她总不能让那些钱都化为泡影——要是自己的钱,慕之云还没有这么在意,可一牵扯到妈妈,她不由自主就打起了十万分的精神。
  其实慕清对女儿,也是一样的心态。
  幽暗的洞穴里,永远都带着一股潮湿的气息,那是地下河带来的水汽,混着当地本来就湿润的气候,双倍加成的效果。
  这几天考古队的进展很不错,地质考察队那边也同样收获颇丰。
  据说有人在地下河的河道里发现了一种新生物,是一种长着四条腿,皮肤透明的鱼类,喜欢呆在地下河的浅水段,用四条腿上的吸盘附着在石壁上生存。
  按照约定俗成的习惯,那个发现者获得了对这种新物种的命名权,据说他本来准备把女朋友的名字安在这种奇特的小鱼身上,只可惜,他那个同在一个地质科考队的女朋友看到这条丑得惊人的小鱼以后,差点把这个发现者变成自己的前男友。
  在强烈的反对过后,发现者只能遗憾的用自己的名字给这种小鱼命名了。
  这则趣闻迅速就在所有的科考队员之间传开了,除了几个女生笑那个家伙不懂事以外,所有人都精神抖擞,希望能够靠着更多的发现,让自己也能青史留名。
  于是这几天,别说地质队那边了,就连考古队这边也时不时拿出一点奇奇怪怪的残骸,跑去问生物专家,这会不会又是某种没有发现的新物种。
  “这就是一只野鸡的翅骨,没有什么特别的。”生物专家都被问得烦了,这群小年轻也真是够不稳重的,基础课业学得又不扎实,什么乱七八糟的常见物种都敢往他这里拿,甚至还有人捧着个被古人咬出了一个缺的鸡腿骨,硬说这是某种特殊禽类,差点让他直翻白眼。
  “行了行了,哪那么容易碰上新物种,再说了,你们这群干考古的,跟搞生物的抢什么生意!”又有一个人过来,生物专家脸都没转,就直接把对方给怼了回去。
  来人一愣,弱弱问:“不是您要我们注意一下各种昆虫吗?我在溶洞里发现一种小甲虫,觉得有些特别,所以想请您看一看。”
  生物专家扭过脸,发现竟然是慕之云,脸上的不耐烦顿时烟消云散。
  现如今队里谁不知道,这小丫头有一个金主妈妈,只要讨好了她,那还用发愁经费的事情?
  “我还以为是那些不懂事的小子们呢,”生物专家忙笑道,“你发现了一种甲虫的甲鞘?快拿来我看看。”
  那间藏宝洞里的储藏罐里,牛羊野鸡之类的牲品只剩下了骨头,而几罐虫子,则只剩下的一些最坚硬,不易风化的甲鞘,这也是现在这位生物学家和材料学家一起主要研究的内容。
  “不是在那些罐子里发现的。”谁知慕之云摇头道,“是我在路边抓的一种小虫子,我觉得这种虫子很特别,以前没有见过,所以,想给您看看。”
  看起来,又是一个想把自己的名字往虫子身上安的学生——生物专家无奈苦笑。
  不过找到一种还没有被发现的昆虫,倒确实比那些鱼啊,甚至鸡啊鸭啊之类的更容易——毕竟这个世界上种群最庞大的,确实就是各种昆虫。
  而且,这可是金主啊!一想到自己的大半经费都是靠着这个小姑娘,生物专家的毒舌都施展不起来了,很热情的招招手,示意小姑娘把那种所谓的新型昆虫给他看一看。
  生物专家一边拿出培养皿,一边还在想,就算是某种很常见的甲虫,等一下肯定要管住嘴,可千万不能伤了小姑娘脆弱的自尊心。
  ……嗯?好像还真没怎么见过虫子?
  他首先习惯性的用科属种给这种昆虫分类。
  这显然是一种典型的蚧虫,属于同翅目胸喙亚目蚧总科,通体黄褐色,体型在蚧虫里也偏小。
  而且,好像还有一种奇怪的香气。
  生物专家不由自主微微抽动一下鼻子,又马上屏息静气,继续分类。
  这应该是一只成虫,尾部有囊,无翅,有一对触角,胸部长了三对短足,腹部末端的分泌孔上,似乎还沾了一点蜡质物。
  蜡?!生物学家一愣,马上意识到情况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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