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我们要打架
“切……没想到经纬你也是个吹牛大王。⊙頂點說,..”
“你女朋友要是唐明月的话,我女朋友就是天后李甜。”
“经纬,你的梦中情人是唐明月吧,我可没听唐明月谈男朋友了。”
……
这是系篮球队的一帮人听了陆经纬回答后的反应,没有一个人相信陆经纬的话,都认为陆经纬是在吹牛。
闹腾一会儿之后就不再关注这个话题,继续喝酒。
对此陆经纬不以为然,很快他们就知道自己的是不是真的了,到时候他会用事实话,用不着解释,于是也陪着他们喝酒。
随着基础属性的提升,渐渐地陆经纬已经不怕喝白酒了,以前半斤八两的白酒就能把他喝倒下,现在一两斤喝下去也没什么问题。
所以当所有人都醉倒在地的时候,陆经纬看起来仍旧没什么事情。
和刘明阳一起把这群醉鬼扶到屋里休息,陆经纬就离开了雷飞家,前往系里的篮球室。
他要练习一下用脚踢球,至少要做到踢两脚能进一个球的程度,不然的话抽风任务17可就很难完成了。
篮球室里空无一人,现在已经接近十二了,没有一个人来这里练习篮球。
这样也好,陆经纬可以专心地练习,不用担心别人打扰他。
一脚……两脚……三脚……
踢了十脚,陆经纬只进了一个球,而且还是在篮球框下面踢的,可见用脚踢篮球的命中率有多低,这还是在陆经纬的篮球实力达到业余篮球手巅峰的情况下。
如果不是以前学习了灌篮高手上卷,只怕抽风任务17陆经纬是完不成了。
而且随着综合属性的提升。陆经纬的篮球实力也随之提升,此时此刻陆经纬的真正篮球实力,其实已经超过了一般的职业篮球手。
再加上内力和魔力的作用,无形之中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陆经纬的篮球实力。
第十一次捡起篮球,陆经纬脸上划过一抹苦笑,继续练习起来。
十分钟……三十分钟……一个时……二个时……三个时……五个时……
从晚上十二。陆经纬一直练习到了凌晨六,此时此刻他用脚踢球的命中率,终于达到了二中一的程度。
高达11的智力,让陆经纬的学习能力堪称恐怖,再加上强大的体质,带给了陆经纬恐怖的五官感知,所以陆经纬用脚踢球的进步速度,堪称一日千里。
能够在一夜之间达到这种程度,并不算夸张。要知道陆经纬用手投球的话,十个三分球就能够进七八个,现在换成脚能够做到十中五,还是在距离篮球框很近的情况下,也算不了什么。
今天就是五校联赛网络系第一场比赛开始的日子,这次一定要拿一个开门红了,抽风任务17只有半个月的限制时间,陆经纬可不敢耽误。
脸上划过一抹笑容。陆经纬朝着餐厅走去,准备吃顿饭。回去洗个澡,就去参加篮球赛。
虽然打了一夜篮球,但是陆经纬仍旧显得神采奕奕,以他现在的实力,别是一夜没有睡觉,就算是二三天没睡觉也没什么关系。当然再久的话就不行了,陆经纬毕竟不是超人,更不是传中能够风餐露宿的仙人。
上午九,第4号篮球室,同时也是计算机管理与科学学院网络系和应用系第一场比赛的比赛场所。
篮球室周围的看台上。此刻已经坐满了观众,不过大多数都是应用系的学生,至于网络系的学生,只有二三十个。
其实本来网络系今天来了一百多个人,想要为自家的系篮球队加油助威,可是等抽签结果一出来,所有人都傻眼了。
他们这个每年排名倒数一二名的系篮球队居然抽到了连续两年蝉联学院冠军的应用系篮球队,如果抽到别的系篮球队网络系还有一拼之力,不定还有赢得机会,可是抽到应用系这个计算机管理与科学学院的篮球霸主的话,网络系只怕再也没有一儿机会了。
而且在去年,在应用系和网络系的篮球对决中,应用系杀了网络系一个八十比十,比分相差七十分,轰动了整个中都大学,让网络系成为整个大学的笑柄。
所以在看到网络系居然抽中了应用系以后,一百多号拉拉队瞬间消失一大半,只剩下二三十个还在强撑着,而这二三十个人几乎都是系篮球队成员的好朋友之类,譬如雷飞的女朋友刘明阳也来了,正在看台上摇着手为雷飞加油。
看到这一幕,网络系系篮球队的成员们大多数都苦笑起来,这次要完蛋了。
“如果是别的系的话,我们还有很大的希望能赢,可是没想到第一个遇到的就是应用系,所以大家待会儿就尽力而为吧。”雷飞也对这场比赛没抱多大希望,看了看对面雄赳赳气昂昂的应用系篮球队成员,有些泄气地道。
其余的系篮球队成员似乎也很认同雷飞的话,无精打采地应和了几句。
“本来以为得到了经纬这样一员大将,我们这次至少也能够冲进学院前三,可是没想到第一个就遇到了学院霸主应用系,这也太倒霉了。”
“谁不是呢,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经纬的实力就好了,到时候别学院前三,就算是学院第一只怕也是我们的囊中之物,甚至可以冲击一下整个中都大学的前三。”
“我感觉经纬一个人就能得上半个篮球队,我们应该不至于会输吧。”
“别扯淡了,你忘记我们去年是怎么输的了,被人家打的那么惨,连还手之力都没有,你觉得经纬一个人能帮我们逆转。”
“篮球是五个人的运动,不是一个人的运动,经纬虽然厉害,可是奈何我们实力不够呀。”
……
看着灰心丧气的几人,陆经纬眉头一皱:“对了,告诉大家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雷飞问道,其他人也朝着陆经纬看了过来。
陆经纬笑道:“我打球的球品不好,喜欢打人、撞人,还喜欢毒舌他们,不定今天有可能把他们挑衅的跟我们打架,这没事吧?”
陆经纬这么,是在为接下来的篮球赛做准备,为了完成抽风任务17,他这一次可要全力以赴了。
“额……”
所有成员都愕然了一下,半晌不出话来,就在陆经纬以为他们想要劝阻他的时候,雷飞却忽然一拍巴掌:“好,这个习惯好,我十万零一个支持,他么的,我们篮球队的篮球实力可能不行,但是我们的打架实力绝对可以排名全校前三,经纬你只管毒舌挑事儿,打架的事情交给我们就好了。”
其他人也聒噪起来。
“最喜欢的就是能挑事的人了,只要经纬你今天能够让应用系的系篮球队主动找我们打架,我今天晚上请你吃饭。”
“早就想揍他们一顿了,去年都想,可惜一直没有机会。”
“应用系是我们的冤家对头,经纬加油,一定要让他们主动找我们打架。”
……
陆经纬哭笑不得地看着这群忽然间变得热血沸腾的队员们,不知道该什么好,让他们和应用系打篮球一个个蔫儿吧唧的,几乎就要举手投降了,可是现在一要和应用系篮球队打一架,顿时一个个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爆发了起来。
他们网络系的这支篮球队,到底是来打架的,还是来参加篮球赛的,这是一个问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