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直捣黄龙
具体原因就是杜松贪功心切,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时间进兵,提前三天达到萨尔浒,被努尔哈赤抓住了空隙,打了个时间差,从而送了一波团灭。
至于努尔哈赤先生说的那句被史学家广为赞扬的,据说最能证明他的军事天才的话——“凭尔几路来,我只一路去。”说到底也就是吹吹牛逼,谁赢了也会吹,找一些文人来编一些经典的桥段来造神,不足为奇。
朱元璋坐了天下之后,不也编排了一番陈友谅和张士诚吗?“友谅志骄,士诚器小,志骄好生事,器小无远图。”先打陈友谅张士诚一定不会支援他,因为咱朱某人早就算定了他是个鼠目寸光之人,先打张士诚陈友谅一定会倾国来犯,因为他一撅屁股,咱朱某人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所以要先打陈友谅,从而奠定了大明朝的万里江山。
多么的神机妙算,简直跟神仙一样,明见万里,明察秋毫,将两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人的脾气摸的透透的,而且还能预见未来,正是因为不知道是哪个无耻的御用文人给老朱编的这个桥段,将他高高地推上了神坛,让人信了几百年,信的是五体投地,毫不怀疑。
实际上,前面也说过,朱元璋之所以能成功靠的就是稳健的形势风格,他基本上不会冒险,而他的这段经典言论很明显有很大的冒险成分,仅仅凭对张士诚的性格分析就断定他不会打自己实在是太不靠谱了,先不说他这性格分析对不对,就算是对,那样不靠谱,因为人心是最难测的,是最时刻变化着的,他今天不想打你,说不定明天就想明白了举兵来犯,那你岂不是就完了?
朱元璋之所以对张士诚放心是因为他知道张士诚不会来打他,不是因为性格,而是因为实际的形势。首先,他派徐达、汤和等人将张士诚和自己接壤的各个水路要地都堵住了,打造了一层防备张士诚的铜墙铁壁,张士诚要是冒然来打,只能是碰壁。
其次,张士诚也没想着打他,当时刘福通刚刚败亡,他所占得山东河南之地基本成了无主之地,这些地方又跟张士诚接壤,此时出兵去抢占简直跟白捡的一样。张士诚吃饱了撑的放着白捡的土地不要,非要去啃朱元璋这个硬骨头?
要不是朱元璋走了狗屎运,在鄱阳湖一箭射死了陈友谅,进而迅速吞并了他的军队地盘,实力大增,远远地将张士诚甩在了后面,如果他和陈友谅再打上几年,等到最后两败俱伤,让张士诚在这几年内从容坐大,到时候天下是谁的还真不好说。
都是命啊!朱元璋能做这个历史上最为传奇的皇帝,除了他本人的本事以外,运气也是很重要的因素,肯定是祖上积了大德啊,所以说诸位闲着没事的时候要多做做好事,给自己和子孙积德,等你积攒到了一定的程度,化成了巨大的业力,就会改变自己和家人的命运。
纵使经百劫,所做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万法皆空,因果不空。切记,切记。南无阿弥陀佛。
瞿能一身戎装,与范朝西告别时,意气风发,心中的热血滚滚沸腾,将他黝黑的脸蛋都涌成了红色,道:“老范,终于轮到咱兄弟老哥们出手了,这次咱们就按王上制定的计划。我从东面进攻,奇袭扎布汗河的源头,将他们往西赶,你就从西边进攻,等着收网抓住马哈木这个老小子。”
“哈哈哈。”范朝西也是高兴地放声大笑,自从上次打完回鹘之后,还从来没有打过仗呢,这几年真是把老子憋坏了,大声地吼道:“那就这么说定了,不过我可要告诉你,马哈木的脑袋我可是要定了。我可是指着他跟你一样封侯呢。”
“那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驾!”瞿能大喝一声,双腿一夹马肚,一阵风地施离了原地,向着属于自己的五万精锐骑兵冲去,他要带着他们,去永清大漠,建立不世功勋。
“那就走着瞧吧,我们走!”范朝西也催马离开,带着自己的侍卫去找自己的部队,他也是个不服输的人,自认为不比瞿能差,上次是这小子运气,断了回鹘军的粮道,混了个封侯的待遇,这次自己怎么着也得把这一分搬回来。
洪武三十年的冬天,西北的天气已经不足以用冷来形容,西风烈烈,吹得人的皮肤将要裂开一样,吸一口气,感觉自己的肺都要被冻起来。
但是,每一个大明将士的血却是热的,是沸腾的,因为他们知道,属于他们的时代终于又来了。
瞿能骑着战马,在五万明军铁骑跟前不住的奔跑,大风吹的他头上的红缨和嘴边的胡须不断地飘摇,但始终掩饰不住他难以掩饰地激动之情,喝道:“兔崽子们,你们知道我的这匹马为什么停不下来吗?因为它知道,立功的时候到了。这几年,我们肃国一直在搞建设,大仗一仗也没有打过,人们都快把我们忘记了。今天,就是你们证明自己的时候!我们这次是要长途奔袭一千二百里,一举捣毁马哈木的老巢。我要去立功了,愿意跟我一起立功的,就跟上来吧,跟不上的就不要跟了,回家抱孩子去吧。”
说罢,“驾”地一声,双腿一夹马肚,跃马挺枪,向北疾驰而去,渐渐消失在无尽的大漠中。
“追随大将军,为王上效命!”五万明军立时发出了山呼海啸一般的呼喊,随后分别催动着自己胯下的战,犹如一阵狂风一样追随着瞿能向北疾驰而去。
寒冬腊月,西北本来就异常寒冷,再加上人在战马上疾驰,寒冷如刀的风迎面吹来,要多难受有多难受,虽然所有的明军都涂了防冻药,但他们知道,依照这种速度在寒风中疾驰一千二百里,就算有再好的防冻药也会冻坏身子。
但他们没有人选择退缩,除了顾及军法以为,那就是出于他们大明将士的尊严,出于男人的尊严,他们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这个世界的所有人,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男人,必将会把所有的绊脚石都踩在脚下。
大军没日没夜地疾驰了八百余里,来到了一个瓦剌的小部落跟前,如此大规模的长途奔袭,保密自然是最重要的工作,因此在瞿能的默许之下,这五万明军没有丝毫手软,将这个部落里的男人全都杀死。
将他们的战马和骆驼等交通工具全部掳走,只留下了女人也一些生活物资。如此一来,就将这个部落变成了一个天然的牢笼,没有了牲口,这些女人哪里都去不了,只能在这里依靠着这些可怜的生活物资乖乖地等着,等着明军得胜归来之后,再将她们当成战利品打包带走,然后沦为明军的玩物和奴隶。
当年蒙古人征伐世界的时候,这样的事没少干,这次也轮到他们头上了,这叫冥冥之中自有报应。
一名明军的小校擦干了自己刀上的鲜血,从刚刚被他杀死的那具尸体上取出了一袋他最喜欢吃的牛肉干,放到嘴里咀嚼了两口,味道不错。
这名小校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笑着走到瞿能跟前,行了一个军礼,道:“启禀大将军,都处理干净了。”
瞿能仔细环顾了一下四周这血腥的环境,眉头紧皱,异常认真,倒不是在悲天悯人,他是一名武将,打了一辈子仗,对死人这种事早就麻木了,而是他出于天性的谨慎和用兵的慎重,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下战场,生怕再出现什么纰漏,在确定没有问题之后,沉着脸问道:“跟上来多少人?”
那名小校在马上施了一礼,道:“全部五万!”
“哈哈哈!”瞿能骑在马上纵声狂笑,大喊道:“都是好样的,兔崽子们,跟本将军去立头功吧,直捣王庭,沿途下马者,斩!”
随后,又“驾”了一声,骑着他那匹高头大马向扎布汗河的方向疾驰而去。
“驾!”“驾!”五万明军稍微收缴了一下战利品,便随着瞿能向马哈木的所在地奔驰而去。
经过这几年的惨淡经营,肃国的马政取得了辉煌的成果,以山丹军马场为代表的军马场给肃王朱楧生产了大量的马匹,数量完全不输北方的少数民族。
因而,这十万明军都是装备的双马,一匹马跑累了,立即可以再换一匹,效率十分高,基本上可以不间断地去跑。
路上,瞿能等人遭遇了马哈木的斥候,在他的指挥之下,明军干净利落地将他们全部俘虏,并命他们前面带路。
在瓦剌斥候的带领之下,瞿能于洪武三十年腊月的一个清晨抵达了马哈木的大帐附近。
这一天似乎是天助我也,老天爷下了场大大的雾,使得明军的行动更加隐蔽。
“将军,那里就是我们可汗的大帐。”一名瓦剌斥候畏畏缩缩地说道。
瞿能的热血早就沸腾了,奔袭千里,封狼居胥,永清大漠,是武将的最高荣誉,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能赶上这历史性的一刻,他感谢命运,更感谢王上,他决定要把这个机会牢牢得攥在手里,对当年犯过错误的指挥使袁大同说道:“你带一千人为前锋,攻打他们的营门,攻破之后,鸣长笛为号,我再率大军突击。”
这可是个立不世之功的机会,袁大同在这个指挥使的位置上待的够久的了,上次大战回鹘后来他也是立了一些功劳的,但是由于之前犯的错误,功过相抵,不予批评,不予表彰,还是让他接着干他的指挥使,这一干又是好几年。眼看着之前的同级兄弟都因为立功得到了升迁,他心中又怎能不羡慕,不眼气?早就憋了一肚子劲了,大声地喊道:“末将领命!将军,你就放心吧,末将这次一定拿下马哈木的首级!”
“少废话!快去!”瞿能板着脸,大声喝道,时间紧急,他可没有功夫在这里听袁大同表态,一脸严肃地催促道。
“末将遵命!”袁大同向瞿能行了一个军礼,然后点齐一千精兵,悄无声息的向马哈木的大帐进发。当年蓝玉和王弼奇袭捕鱼儿海,灭亡北元的丰功伟绩,令每一个大明武将神往不已,虽然蓝玉和王弼最后的结局都很凄惨,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们对这两个人的崇拜,人生在世不过数十年光阴,只要能一朝青史留名,就算是上断头台又何妨?
运气十分地不错,漫天的大雾遮蔽住了明军的身影,他们像死神一样,悄无声息地向马哈木的大帐内靠近。
而此时的马哈木正在搂着他的老婆孛儿只斤氏睡觉,说实话,明军一开始那么大规模的动员,他不可能没有耳闻,只是他认为明军若想进击大漠,粮草的筹备和运输都是十分困难的问题,短时间内不可能完成。
因此,他认为明军短时间内不可能打过来,最起码这两天不行,实际上他已经准备搬家了,他认为以自己目前的军力无法与肃国抗衡,跟自己的老婆商量了一番后,就决定跑路。
这两天他的部落都在收拾东西,再过两天就收拾好了,收拾好了就跑,打算让明军劳师动众一番还扑个空,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罐头这种便携式军粮的帮助之下,明军已经彻底解决了运粮问题,得以以他无法预见的速度迅速地逼近他的大帐。
“呼,呼。”马哈木仍在打着瞌睡,昨天晚上跟他的老婆孛儿只斤氏兴致很高,大战了很长时间,体力有些跟不上,因此到现在都在沉沉地睡觉,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的逼近。
在马哈木大营外面站岗的那几个士兵也是意兴阑珊,站岗这种事最让人讨厌了,别人都在搂着老婆孩子睡大觉,他们却在这里受冻,更何况这么冷的天,谁能抗的住?
他们也不认为明军能在这个时候打过来,因此戒备心十分地差劲,甚至有人都开始抱着武器打瞌睡了。
忽然之间,一名没有睡着的瓦剌士兵一不小心看到大营的南方有一片黑压压的东西袭来,什么鬼?谁家的羊群跑到这里来了?
过了一会儿之后,他才如梦初醒,发现那根本不是羊群,立时吓得打了一个激灵,扯开嗓子,准备大叫一声:“有敌军!”没想到话还没有说出口,就被南边飞来的一排利箭射成了刺猬。
明军的箭雨一来,射倒了很多敌军,这时候,瓦剌的士兵就算是再傻,也知道来者不善了,纷纷一边拿起武器抵抗,一边大声呼喊着:“敌袭!敌袭!”
大雾之中看不清对方到底是什么人,瓦剌的士兵也不管这么多,纷纷掏出箭矢来向对面一阵乱射。
只是,他们这排箭的收效实在是甚微。因为,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以及积累,朱楧采取自主制造和从他处购买等方式,获得了大量的盔甲,再加上之前老朱给的盔甲,已经可以做到披甲率百分之百了。
在明军厚重的盔甲面前,瓦剌士兵的箭矢显得是多么的软弱无力,有几个明军身上插满了箭矢,被射的跟刺猬一样,还是一往无前地冲锋着,因为那些箭矢根本就没有穿透他们的盔甲,也就没有伤害到他们的身体。
“快上!不要磨蹭!把他们的大门撞开!”袁大同已经身先士卒,骑在马上,大声呼喊着指挥着手下的士兵撞门。
被选来作为前锋的一千名明军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无论是接受的训练还是实战经验都是一流的,根本不用袁大同指挥,谁都知道大门是这场战斗的关键所在,见到目标就在眼前,一身热血早已沸腾了起来,似乎要将这凛冽的寒风燃烧一般。
冲在最前面的一排明军纷纷翻下马来,取出马鞍上的大斧子,冲到瓦剌的营门之前,奋力地去劈砍营门。
瓦剌军惊恐万分,这大门要是被敌军攻破了,仗就不用打了,等着外面的敌军冲进来,自己就只有做俘虏或者是引颈就戮的份了。
因此,竭力死守着大门。站在大门口指挥的一名瓦剌的千夫长见到这种情况,急的直跳脚,挥着战刀大骂道:“快放箭,射他们的刀斧手!”
几名瓦剌士兵纷纷掏出箭矢来射向明军的刀斧手,然而,有几个人的弓刚刚拉开,就被明军迎面而来的箭矢射倒了。手一抖,箭矢就没了准头,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但是,还是有几支利箭射向了明军的刀斧手,一名明军的刀斧手运气不好,脖子处没有盔甲的部分中了箭,登时倒在了血泊之中,一双手还紧紧地握着大斧子,眼神中满满是不甘心,他还指望着靠这场战斗多砍几个脑袋,立下军功换取爵位呢,没想到会死在这里。
他后面的一名明军见此情景,立即补上了他的位置,挥动起大斧子,奋力地砍着瓦剌大营营门上的木头。
“快!长枪兵,去捅他们,你们都他妈眼瞎吗?”那名负责把守营门的瓦剌军千夫长也急眼了,真他妈倒霉,今天轮到自己当值,要是被敌军攻破了大门,那自己的脑袋铁定就是保不住了。一想到自己的娇妻美妾还有小女奴,这位千夫长就直肝疼,真他妈舍不得死啊。
“杀!”瓦剌大营内的一排长枪兵听到负责守卫营门的千夫长的呼喊,当即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挺着长枪,大声喊着冲向了明军的刀斧手,想着隔着木栅栏的缝隙,将明军的刀斧手捅几个透明的窟窿。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听到了几声让他们绝望的声音。“嘭,嘭,嘭!”几声清脆的响声从明军的阵地中传来,是火绳枪的声音!
经过这段时间的准备,明军前锋营的二百名火绳枪士兵完成了一系列的装药,瞄准,点火等工作,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向着瓦剌士兵射出了令他们引以为傲的武器。
登时,冲在最前面的瓦剌军长枪士兵都被放倒在地,就连他们的千夫长也没能幸免,胸口被打出了一个大窟窿,血流不止,眼看是活不成了。
这一下子,守卫营门的瓦剌士兵的心气一下子被打没了,纷纷开始后撤。袁大同不失时机地命令军队进攻,明军的刀斧手经过几番奋力地劈砍,终于咔嚓一声,劈开了大营的营门。
“快冲!立头功的机会来了!鸣长笛,通知大将军!”袁大同一边高声下着命令,一边拍马挥刀,随着第一批士兵冲进了瓦剌兵的大帐,不论男女,见人就砍。
后方的瞿能听到前方袁大同鸣的长笛,高兴地眉飞色舞,大声喊道:“快听听,快听听!袁大同他们已经打进去了,快上吧,兔崽子们,迟了,功劳就是别人的了!”
说罢,“驾!”地一声,双腿一夹马肚,跃马挺枪,带着自己的亲卫军冲了过去。身后的五万明军立即山呼海啸地跟着他冲进了瓦剌的大营,立大功的机会来了,每个人都打了鸡血似的,不顾一切地冲向瓦剌军的阵地。
这几天的隐秘急行军,早就把他们憋坏了,这个时候终于再也不用藏着掖着了,每一个明军都放肆地呼喊出自己的口号,杀戮、贪婪、兴奋之情毫无保留地释放了出来。
这个时候,还在睡梦中的马哈木迷迷糊糊的听到外面乱哄哄的,心头一阵火起,暗骂这群不懂事的小喽啰打扰了自己的美梦,刚想叫一个人进来问问怎么回事,不想一名小校慌慌张张地冲了进来,单膝跪在地上,结结巴巴地说道:“史上最伟大的,无比英明的草原之主……”
“滚滚滚,我问你外面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长长的头衔是马哈木加给他自己的,现在情况紧急,他可没心情去听手下的人拍马屁,气得破口大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