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平推高昌
就在这时,他听到身后有一阵“刺啦”声,立时吓了一跳,身上的汗毛都倒立起来,以为自己被发现了,提起全部的精神握着刀想要进行人生最后的厮杀。
扭过头一看,彻底的松了一口气,原来是他的一个队友睡觉不老实,打了一个滚。
真是虚惊一场。这位间谍深深地呼了一口气,仔细听了听帐篷里面的动静,只听到两种呼吸声,一种粗重有力,另一种细微均匀,很明显是一男一女的声音,看来他们睡的也挺熟啊,丝毫没有察觉。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千钧一发,性命攸关的时刻,犹犹豫豫地最是坏事。这名间谍心一狠,胆气一壮,刷地一声冲了进去,一刀插进了马哈木的胸膛。
睡梦之中的马哈木感觉浑身一股剧痛,闷哼了一声,睁开双眼,一看是自己平时最信任的人杀死了自己,气得七窍生烟,使劲最后的力气指着他大骂道:“奸贼,敢尔?!”
这名间谍没有跟他废话,开弓没有回头箭,事情走到这一步他已经没有退路了,干脆就做到底,双手握着刀,又使劲儿往里面捅了捅,然后又绞了绞,彻底结束了马哈木的性命。
马哈木临死前这绝望的呼喊,一下子将孛儿只斤氏惊醒了,她以为是明军来了,迅速地睁开朦胧地睡眼,惊恐地向四周张望,向看清楚危险在哪里,却发现自己的丈夫已经被人杀了,那个人还在十分熟练的割取他的脑袋,顿时吓得一阵尖叫。
“啪!”地一巴掌,这名间谍摔了孛儿只斤氏一个耳光,将她直直地摔在地上,大骂道:“臭婆娘,不要乱叫,看我待会儿怎么收拾你!”
随即提着马哈木的脑袋走了出去,马哈木身边的亲兵已经被帐篷里面的吵闹声惊醒了,纷纷拿起武器围了上来,正在想办法弄清是怎么回事时,却眼见着他们昔日的同袍,昔日的生死兄弟提着马哈木的人头走了出来。
这一刻,众人的表情是多样化的,有惊讶,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人平日里老实巴交,今天居然能够做出这种事,有愤怒,毕竟这属于明显的背叛行为,他杀了马哈木目的不用多说,肯定是想着投奔明军的。
还有的人居然露出了一点点轻松与喜悦。可能是庆幸这种被人家追着跑的日子终于是到头了。
这名间谍环顾了一下四周,借着微弱的月光大致看了看众人的表情,道:“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时间紧急我也没有什么废话,我现在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是杀了我,然后等着明军追上来自己像羔羊一样被宰杀。第二是和我一起,拿着马哈木的人头,绑着里面的那个女人献给明军,好换取我们下半辈子的荣华富贵。”
这番话说的瓦剌众士兵面面相觑,坦白说,若果马哈木还活着,他们多半会选第一条路,但是现在他们的头领都死了,瓦剌部落也已经被明军摧毁的差不多了,他们再抵抗下去还有什么意义呢?只不过是白白送死罢了。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思考了良久之后,终于接受了他的第二条路,纷纷放下武器,并冲到帐篷里将孛儿只斤氏捆绑了起来,准备交给明军发落。
坦白来说,孛儿只斤氏长得还算是漂亮,身材也不错,但是他们现在并没有对她起什么坏心思,毕竟是当年的主母,多少还是有点下不去手,更何况他们还是想着用她跟朱楧换取富贵呢。万一把她逼死了,或者是让她告诉朱楧他们给他送了一个破烂货,那依照朱楧的性子,肯定是要活剥了他们。
所以他们只是把孛儿只斤氏捆起来,绑在马上,并没有侵犯她,然后载着她,提着马哈木的人头,向明军的方向疾驰而去。
孛儿只斤氏知道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无法挽回,只能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任由他们绑在马上,将自己的命运交给上苍来决定。
这一行人没走多久,就碰到了瞿能率领的大军,见到明军之后,这一队瓦剌亲兵十分的震恐,明军依旧是追上来了数万大军,而且士饱马腾,阵容严整,真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难道他们就不用吃饭吗?
见到这种场面之后,瓦剌的亲兵队十分庆幸自己投降了,因为他们知道,依照明军的这个行军速度,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被追上来,到时候,不光是马哈木,就连他们,肯定也是尸骨无存。
他们很庆幸,他们在人生的关键时刻,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虽然这个选择很无耻,很血腥。但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宁肯在耻辱中活着,也不能光荣的死去,死了什么都没有了,老婆孩子,房子家产就都成了别人的了。
那名间谍见到瞿能之后,翻身下马,提着马哈木的人头那头便拜道:“小人参加将军,小人是王上安插在这里的眼线,现在将马哈木的人头献给将军,还请将军笑纳。”那颗人头可是他富贵的根本,因此他一刻都不肯放松,始终是自己用手提着。
瞿能看了一眼这个所谓的眼线,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这不重要,自然有有关部门去核实,眼下最重要的是马哈木的这颗人头是真是假?立即叫来了拔都,问道:“那颗人头是真的吗?”
拔都拍马走到前面,一眼就看出了那是马哈木的人头,在向上洒了一眼,看见了被捆绑在马上的孛儿只斤氏,说实话,孛儿只斤氏很有风韵,他对她也是暗暗垂涎已久,但是碍于马哈木的权势,始终不敢露出端倪,现在将她楚楚可怜地被绑在马上,十分性感,心中的邪火腾地一声就升了起来,想要残暴之而后快。
不过,他也清楚,他这辈子是和这个风姿绰约的女人无缘了,她注定是要被献给肃王的,只能被肃王疯狂输出了,也算是对马哈木的惩罚,恭恭敬敬地说道:“那的确是马哈木的人头,那个女人就是他的正室——孛儿只斤氏。”
“哈哈哈!”瞿能和范朝西忍不住地放声大笑起来,虽然他们征战沙场多年,立了无数次功劳,但是这次还是十分没出息的笑出了声,因为这次的功劳完全不同,之前他们只是跟随在肃王麾下破军斩将,这次却是独立行动灭掉了一个国家,而且还生擒其主,真正做到了永清大漠,完成了自秦汉以来无数名将都无法完成的丰功伟业。
不过,他们心里也十分清楚,这次行动之所以能够成功,功劳最大的还是肃王的罐头,彻底替他们解决了军粮问题,这使得他们不用再为之前的名将们担心的问题而苦恼。说到底他们是沾了肃王的光,这便是时势造英雄,他们的能力并不比卫青霍去病等人强多少,但却能成此大功,靠的就是跟对了主子。因此,他们心中也没有一丝居功自傲之心。
“老瞿,这次咱们可赚大发了,赶紧向王上报喜吧。”范朝西掩饰不住自己心中的激动,手舞足蹈的放声大笑道。
瞿能也很开心,这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笑道:“记室参军事,马上飞马向王上报捷,咱们也可以班师回朝了,我估计王上此时也该到了高昌城了,咱们去那里跟他会师吧。”
范朝西直直地坐在马上,看了看像一只鹌鹑一样被捆绑在马上的孛儿只斤氏,手里一勒缰绳,大声地说道:“对,咱们赶紧去高昌城跟王上会师吧,这个女人就是咱们给王上的献礼。”
“会师,会师。为王上献礼,为王上献礼!”所有的明军将士都激动地大喊起来,国家花大价钱培养了他们,这一次行动,完全证明了他们是物超所值,这值得他们每个人为之骄傲,为之自豪。
“传令三军,休整片刻,然后回军高昌,向王上报喜。”瞿能大声地命令道。今天绝对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他效仿霍去病的故事,将军中的酒全部倒进了也儿的石河的支流,与三军将士共同举杯,庆贺他们永清大漠的壮举。
洪武三十一年二月,朱楧率领十万步军合围了高昌城,这十万步军可是他经过几年的训练练就的精锐之师,其战斗力要远远比当年与回鹘在吐鲁番城下交战的十万人也强的多。
当年救迪丽娜扎的时候,肃国可以说是刚刚建国,一切工作都没有上轨道,出征的十万人除了一部分是职业的军户以为,剩下的都是从保甲里抓来的壮丁,他们受到的训练有限,战斗力只比一般的农民强一点。
不过,这十万人可谓是今非昔比,首先军校的成立使得所有的军官都接受了系统的训练,不光是武艺得到了提升,文化水平也大大提高,很多人都从大字不识几个的大老粗变成了会看地图会读文件的文武双全之人。
其次,义务教育的普及,使得肃国的兵源质量大为提高,这些平时在保甲内边务农边练兵的泥腿子,经过系统的训练,也都成了有知识,有文化的职业杀手。
再次,肃国这些年经济实力和军事工业飞速发展,不仅给全军提供了优良的武器装备,装备了大量的火绳枪等利器,使得军队的披甲率达到了百分之百,还为军队提供了充足的营养。
农业的发展使得肃国从来不缺粮食,畜牧业的大进步使得肃国的军人可以顿顿吃肉吃蛋,身体长得很结实。
最后,经过几年的招募,训练,肃国的军事贵族阶层也在逐渐扩大,渐渐地成了肃军的支柱。朱楧还在士官里面选出来了最精锐的五千人,作为特种部队,准备在最紧急的时候,给敌人最致命的一击。
这十万大军在寒风之中,以无比饱满的热情合围了高昌城,他们知道,肃王今天搞这么大的阵仗,肯定是想要灭掉回鹘的,这高昌就是挡在回鹘的都城——亦力把里也就是众人所熟知的伊犁的第一块绊脚石,只要攻下了高昌城,再往前就是一马平川,回鹘的都城亦力把里就彻底暴露在了肃国的兵锋之前。
上次与肃国交战,回鹘吃了大亏,兵力损失过半,粮草损失无法计算,再加上这几年西边的帖木儿帝国的蚕食,回鹘已经日薄西山,只能依靠着百年的底蕴苟延残喘,而今天,朱楧却连苟延残喘的机会都不给他了。
高昌城内还有将近一万的回鹘士兵,这些昔日的勇士看到城下黑压压地一片,装备着的大炮的明军,吓得腿肚子都发软。心中升起了阵阵寒意,使得本来就因为缺衣少粮十分寒冷的他们更加雪上加霜,很多人的心中都升起了绝望的念头,甚至一些胆子小的都吓得哭了出来。
朱楧穿戴整齐,带着穿着一身戎装的迪丽娜扎矗立在大将旗下,微笑着指着前面的高昌城,道:“爱妃,你说我们还劝不劝降?”
女人最终还是要靠着自己的老公的,眼看着自己的老公混大了,迪丽娜扎的腰杆子也不自觉地硬了起来,之前她虽然贵为哈密公主,但面对回鹘这个大国的时候,心里还是多少会有些发憷的,但是今天,她站在自己的男人身边,再去面对回鹘这个国家的时候,心里升起了无限的蔑视——尔等弹丸之国,当年也敢跟本王妃叫板,今天就让你知道知道厉害,笑道:“此等区区小城,大王反掌之间就能攻破,不过我们还是先礼后兵比较好,他们要是肯投降再好不过,倒也省得我们费力攻打了。”
“哈哈哈!”朱楧得意的高声大笑,搂着迪丽娜扎的小蛮腰,道:“好,好,好。这仗怎么打,全都听爱妃的,爱妃说什么就是什么。”
等等,这完全是昏君的套路啊,临阵交战还在泡妞,还把军事指挥权交给女人,真是要多昏庸就有多昏庸了。
不过无所谓,谁让咱实力强横呢,这场仗不管怎么打都会赢,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将高昌城攻下来。
“多谢大王。”迪丽娜扎嫣然一笑,将头轻轻地靠在了朱楧的肩头上。
城头上防守的瓦剌军士兵看到这一幕估计要气得吐血了,太特么欺负人了吧,你们到底是来打仗的还是来旅游的?
朱楧十分随意地一挥手,叫来一个文官,道:“你给城内的敌军写一封劝降书,然后派人射进去。”
“臣遵旨。”那名文官一拱手道。他是五品文官,刚刚考上进士不久,这次终于得到了在王上面前表现的机会,自然是不肯放过。
得到命令之后,他立即展开书墨来仔细雕琢文字,句式,以求精益求精,凭借着自己的一篇文章攻下此城。
朱楧等了老半天,还没见那货将劝降书写出来,不由得心下大急,将人叫过来一问,才知道这位仁兄到现在还在遣词用句,不由得气得七窍生烟,军情紧急,让你写封劝降书只要把形势写出来就好,有没有让你考进士,谁他妈在乎你的文采啊,虎着脸大骂道:“你他妈要写到什么时候?贻误了军机寡人拿你的脑袋祭旗!就写六个字,不投降,就消灭!”
那名文官吓了一跳,笔都掉到地上了,随即立即捡起来,唯唯诺诺地说道:“是,是。臣遵旨。”
朱楧走后,那名文官仍然是惊魂未定,轻轻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然后按照朱楧的意思,简单地写了一封劝降书,交给了身边的小校。
这位小校将劝降书裹了裹,绑在箭矢之上,然后打马来到高昌城下,抽出大弓,弯弓搭箭,一箭就将这封劝降书射、进了城内。
早有回鹘军站岗的士兵将劝降书取下来献给了负责守城的万夫长,那名万夫长看到这封劝降书后,心里也十分犹豫,召开了一次全体会议,道:“诸位,朱楧派人射进来一封劝降书,你们怎么看?”
一名千夫长平时跟这名万夫长的关系比较好,因此也敢说话,站出班来,用右手捂着胸膛,道:“启禀万夫长,现在明眼人都看的出来,这高昌城是守不住了。可汗一直都没有给我们派援军,而且我听说,他已经把全国的兵力基本上都集中到了亦力把里去保卫他的老巢,这高昌城我看他是要放弃了。属下认为,我们高昌城内这一万多名守军还有数万百姓不能就这么白白牺牲,太不值了,依照属下的看法,不如答应了朱楧的条件,投降吧。”
另一名千夫长却站出来反对道:“你以为投降朱楧他就可以放过我们吗?博尔忽不也投降了吗?可是我听说朱楧将俘虏里的百夫长以上的军官全都杀死了,我们这些人,怕是投降也难免一死。”
的确,朱楧上次为了安全考虑就回鹘的俘虏进行一次大清洗的事对这些人的心理影响实在是太大了,既然横竖都是死,还不如跟他们拼了呢,最起码也能落个痛快,不用像博尔忽那样窝窝囊囊地去死。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了很长时间,最后还是万夫长拍板,道:“依我看,还是先摸摸朱楧的态度再说,来人,替我修书一封,射到城下。”
当即就有一名文士过来,按照万夫长的意思写了一封回信,交给了一名士兵,由他射到城下。
早有士兵将这封信捡起来报给朱楧,朱楧展开一读,只见信中写的是:“尊敬的肃王殿下,贵我两国既然相邻,就应该睦邻友好,况且我回鹘已经臣服于肃国,不知何处得罪了殿下,以致使殿下举兵来犯。收到殿下的劝降书之后,在下十分感激,但前有博尔忽之事,后有守土之责,故而不敢投降。”
朱楧阅完之后,只感觉十分好笑,这个回鹘军的万夫长还真舍得绕弯子,他嘴上说不敢投降,其实心里说的是:“我好想投降,好想投降,就看肃王殿下开出的条件了。”
活了两世的朱楧自然知道他的心思,将信递给迪丽娜扎,笑道:“爱妃,你怎么看他这封信?”
迪丽娜扎冰雪聪明,自然是一眼就看出了那名回鹘军万夫长的用意,笑道:“启禀大王,臣妾以为,他是害怕投降之后落得博尔忽的下场,心中有所顾忌才会写这封信。臣妾以为,只要大王答应免他一死,他是绝对会投降的。”
朱楧笑了笑,道:“爱妃说的对。寡人就再给他写一封劝降信,言明博尔忽是因为阴谋作乱才被处死的,只要他投降之后安分守己,寡人何必要杀他。”
随后,又将那名文官叫过来,命令他按照这个意思重新写一封劝降信。有了上次的教训,这名文官自然不敢在故作高深,咬文嚼字了,要不耽误了时间不说,万一自己的文章写得太高深,对面的那些大字不识几个蛮夷看不懂怎么办?让王上的心血泡了汤,那他还不吃了自己。随即,挥毫泼墨,刷刷地写了一封劝降信,又交给那名小校,让他射进城去。
这下子,高昌城内的回鹘军又开始热烈讨论了,一名千夫长站出来说道:“我看这个肃王还是很有诚意的,咱们就答应他的条件吧。”
另一名千夫长站出来反对道:“他说只要不造反就没事,可是我们要是投降之后就成了人家案板上的肉,人家说你造反你就造反,岂不是任人宰割?肃王说博尔忽阴谋作乱,你们相信吗?他都投降了还做什么乱?吃饱了撑的吗?”
就这样,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了老半天,还是没有讨论出个所以然来,那名万夫长也没了主意,仍有手下的人吵来吵去。
朱楧站在城外的大将旗下,心里越来越不耐烦,寡人反掌之间就可以破此城,劝你们投降完全是寡人宅心仁厚,不忍心生灵涂炭,你们居然这么久了还不肯开城,给你们脸了是吧?怒道:“传令神机营总兵李勉,给我开炮轰他们。狠狠地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