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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节

  金父和金虎去找石头来搭灶,金毓拿出一个水葫芦,让金母把锅和蒸笼找出来,倒水进锅里用来蒸包子。
  “小毓,慢点倒,咱们要省着喝,这水来之不易啊!”
  “蒸包子剩下的水也得留着喝,不能浪费。”
  “要我说,我们就该烤包子吃,省得浪费水。”
  金毓可不赞同:“烤的包子皮脆,蒸的包子皮软,你们饿久了,得吃软的才行。”
  金父几人心疼的看着锅里的水:“有的吃就不错了,管他软的硬的。”
  看到水烧开后变成蒸汽,金父几人的表情更心疼了。
  但很快闻到蒸包子的香味后,他们就没力气心疼了,因为肚子叫个不停,得节省力气咽口水。
  第一笼包子一蒸好,金父几人先给了金毓和梁元一人一个,然后才开吃,一边吃一边惊喜大赞。
  “这小包子里的肉好多。”
  “这是加了什么调料,怎么这么好吃?”
  “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包子。”
  金毓和梁元其实不饿,但看到金父几人吃得开心,也忍不住跟着吃起来。
  咬了一口包子,金毓猛然一怔。
  咦?
  怎么这么好吃?
  不对呀!
  这种速冻包子她在现代时吃过很多次,没有这么香的呀!
  肉馅和现代的那些速冻包子是一样的,但是包子皮……等等,难不成是水的问题?
  她闻了闻从锅里冒出来的水蒸气,闻着真舒服。
  因为蒸包子用的是灵泉水,所以比一般的包子好吃?
  金父几人想着食物珍贵,想省着吃,让孩子们吃饱,他和金母一人吃两个小包子就行了,但金毓不同意,愣是要让他们吃饱为止。
  金父有些犹豫的看了眼梁元。
  食物是金毓和梁元找来的,他们吃多了,梁元不会有意见吗?
  梁元看懂了他们的意思,摆手道:“都听金毓的,我没意见。我累了,先休息一下,一会儿你们睡的时候,我来守夜。”
  金母摇头:“那不行,不能让你一个人守夜,这样,前半夜你守,后半夜我来。”
  金父拉住她:“怎么是你来,应该是我来,我是个大男人。”
  金母一如既往的不给他面子,睨了一眼他瘦弱的身板:“拉倒吧你,之前一直都是我守夜,你什么时候守过,前半夜睡死了,后半夜踹你都起不来。”
  金父:“……”被打击得埋头继续吃包子不说话。
  忽的,他想到了什么,抬头问梁元:“对了,忘了问你了,你爹和妹妹呢?”
  金毓也看向梁元,这个问题她也一直想问。
  梁元靠在石头上:“失散了,和你们一样,我们也遇上了流寇,为了保护我爹和妹妹,我独自引开流寇,让我爹带着妹妹往这条路逃走,这会儿也不知逃到哪儿了?现在太晚了,没法去寻人,只能先休息一晚,明早再去。”
  他爹和妹妹此刻应该躲在那个山洞里,山上的路不好走,又有野兽,晚上去寻人不是明智之举,他只能先休息一晚上。
  上辈子不知道爹和妹妹躲在哪里,所以跟随贵人去寻人的时候错过了,等再找到人的时候,爹和妹妹都没了。
  这次,他不会再让悲剧发生。
  金父连忙说:“那我们明天陪你一起找你爹和妹妹,等找到了人,我们再一起去庆荣府。”
  梁元摇头:“之前是打算去庆荣府的,但现在我不打算去了。和那些流寇周旋的时候,我听其中一人说,庆荣府那边的情况不太好,会发生暴乱。”
  金毓几人立刻看向他。
  “暴乱?”
  看在金毓已经不是以前的金毓,又给了他食物吃的份上,梁元难得耐心说:“往庆荣府迁移的流民有好几万人,庆荣府比柳州府大不了多少,而且也是受灾之地,虽然没有柳州府严重,但也无法一下子容下这么多流民,为了保护府城里的百姓,那儿肯定不会开城门,不开城门,门外的流民就会心生绝望和不甘,发生暴乱是迟早的事。”
  第9章 上辈子所有人都死了,梁元去了战场
  庆荣府是瑞王的封地,瑞王乃皇上一母同胞的亲弟弟,此人好色贪享受,视人民为草芥,上辈子瑞王不但不让流民进城,还派了官兵把手城门和城墙四周,若有流民擅闯,格杀勿论。
  这等行为引起了流民的反抗,才发生了暴乱,那场暴乱造成了无数百姓死亡,大坪村死了一大半的人,他爹和小妹死了,金毓的大姑死了,金老头、老太太和二房三房的几个小孩也死了。
  后来各地诸侯举兵造反,四处抓人当兵,金毓的几个叔叔和表哥姑父都被抓去当兵,死在了战场上。
  而他也跟了那位贵人,上了战场......
  听了他的分析,金毓五人都是一怔。
  “梁元说的很有道理。”金毓想到了曾经学过的历史,还有电视剧和电影里演的那些古代灾难:“去庆荣府还真不是个好选择,而且爷奶他们也在,爹,你们也不想看到他们吧?”
  金父几人使劲摇头。
  金父冷哼一声:“天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过去,我们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大坪村,虽说人啊,得讲究落叶归根,但是爹跟你爷奶已经断绝了关系,如非必要,那最好一辈子老死不相往来。”
  他那死二弟都付出行动害他闺女了,他哪还敢跟那些人住一起,这不是找死吗?
  以前孩子小,小毓又体弱多病,他和孩子娘没法养活几个孩子,金老头啥也不分给他,所以他才死缠着不分家。如今孩子们长大了,又是这种局面,就没必要再跟那些所谓的亲人在一起了。
  听着这话,金毓瞬间觉得,自家爹可真果断,爽快,她喜欢。
  金老头那些人,她是一个都不喜欢,金老头偏心到没边了,从不管她爹和大姑的死活,就好像她爹和大姑是捡来的似的,她自小虽然体弱多病,做不了什么劳力活路,但她自五岁后,就学了一手女红,在这方面天赋独到,秀出的东西也卖了不少钱,那些钱只有一点被爹藏了起来,大部分都落入了爷奶的手。
  没办法,不把钱交给爷奶,他们就不给她买针线,让她进地里干活。
  她做女红为金家挣了不少钱,结果逃荒的时候却因为体弱惨遭抛弃。
  她不会再跟金老头这些无情的亲人产生瓜葛,她要远离极品,珍爱生命。
  “那我们就不去庆荣府了,另外寻一个地方。”金毓问梁元:“你有什么好的地方去吗?”
  虽然认识梁元的时间不长,但她看出来了,这个男人不但有魄力,还是个有主意,很细心的人,很有安全感,跟着他不会有错的。
  看到金毓眼底闪着的光,梁元眉心动了下,他没想到金毓会突然问他这个问题,这丫头是黏上他了?
  “我要带我爹和妹妹去百兽山。”梁元淡然道。
  金父一边吃小包子一边皱了皱眉:“百兽山?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没听过,听名字像是满是野兽的大山。”
  梁元玩着腰间别着的菜刀:“百兽山在南方,距离这里大概五千多里。”
  金父差点被包子噎到:“五......千多里?你怎么会想着要去这个地方?还有,你怎么会知道这个地方?”
  没听说梁元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呀!
  那种地方去一次,一个来回也得一年多呀!
  五千多里呢!
  从柳州府出来,每天走二十多里路,半个月不到他们就成这副鬼样子了,去百兽山,算算得走半年左右,这是要走断几条腿。
  梁元不解释,只是道:“我是无意中听人说的,百兽山是个连绵不绝的大山脉,那里有一个名为日月的部落,部落里的人淳朴善良,是个世外桃源。”
  他上辈子曾为了帮那人寻珍宝去过百兽山,意外落河被日月部落的人所救,他在那里体验到了人间温暖,曾想过,若是爹和妹妹没死,他会带着他们定居到日月部落,过一辈子普通的日子。
  金父难以置信:“听说?只是因为听别人说过,你就想大老远的走断腿去那个地方?梁元,这样会不会太草率了。”
  梁元笑了笑:“嗯,很草率,但我就是想去那里,你们若不想去,可以不用跟着我。”
  “跟。”金毓忽然出声,她双眼一瞬不瞬的盯着梁元看:“当然得跟着你,你是猎户,常年打猎,四处卖猎物,认识的人比我们多,见识也比我们多,你说百兽山好,那就肯定好,所以,我们跟定你了,你嫌弃我们也要跟着你。”
  “不是,闺女,你怎么......”金父有些急了。
  大女儿回来后,这性子怎么变了好多。
  “爹,除了百兽山,你还有更好的选择吗?”金毓问。
  金父想了想,然后摇头。
  “你过去的几十年,去过除了柳州府以外的其他地方吗?除了庆荣府,你还知道其他府城吗?”
  金父又摇了摇头。
  “所以啊,我们只能去百兽山,这好歹是一个方向,比茫然的四处游荡好多了,你说对不对?”
  金父:“......”我女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说了?
  他与金母对视一眼,然后二人一起上下打量金毓。
  金毓不避不闪,坐直了身子大大方方的任他们打量。
  因为时代和所受的教育不同,她和原身的性格也很不同,这些东西伪装起来实在麻烦,所以她不打算装来装去的。
  “小毓,你好像变了?”看了半会儿,金母皱起眉头。
  金毓叹了口气:“差点死过一次,想明白了很多事情,人自然就有变化了,爹娘,我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
  金父金母闻言点头:“对对对,你长大了,十五了,都及笄了。”
  “所以,爹娘,咱们就跟着梁元去百兽山好不?”金毓笑得格外的乖巧。
  “好。”金父又看了金毓两眼,这才无奈的叹了口气:“只要能活着,去哪儿都行。”
  金毓立刻看向梁元。
  梁元闭上眼浅眠:“随你们怎么安排,我先休息了。”
  金毓又笑了,拿了个小包子塞进金母的手里:“娘,梁元答应让我们跟着他了,你赶紧吃,吃饱了我们就睡觉。”
  “娇娇,小虎,你们也赶紧吃,还有爹,你别想着省食物,咱们家除了我,就你最弱,再不吃东西,你会变得比我更瘦。”
  金父:“......”
  有金毓盯着,金父几人也不想着省食物了,继续吃包子,吃饱了,把其余的包子馒头都蒸了,用干净的白布装好,放进背篓里绑在板车上,然后原地躺在地上睡觉。
  金虎挨着金父睡,金母挨着金毓和金娇睡,把她们两个圈在怀里,看着金毓的脸儿,金母伸手摸了摸,轻声说着:“活着就好,娘不会再把你弄丢了。”
  七月的晚上有些凉,没有遮风挡雨的东西,睡在地上有些冷,所以火不能熄。
  守夜的同时,梁元会添柴进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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