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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别崇拜姐,姐只是一个传说

  夏日正午,长公主府。
  烈日当空,将园林中的苗木花卉烤得全都耷拉着脑袋,知了在林间嘶哑的叫着,叫得人心头一阵阵发烦。
  长公主懒懒的卧在湖心亭的水塌之上,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致来。
  最近运气不好,身边可心的男人越来越少了,当然,她不知道,因为她的好色荒淫和痴肥丑陋,京都中许多年轻男子出门,都恨不能把自己打扮成天下第一丑男。
  荣华富贵虽好,可不是人人都有福消受,看着这么一大堆脂肪,胃都坏了,就是锦衣玉食又有什么味道?
  长公主很烦。
  因为沈千秋的事,沈庆最近也没了影踪,死了儿子嘛,自然得装装样子,也得顾一下自个儿的声名,而因为手下人误伤到沈千碧的事,龙震跑到太后那里怒告了一状,太后虽然不喜欢龙震,可也瞧不上她,更加瞧不上这些有伤风化的淫浪之事,于是,她被叫到宫里,狠狠的挨了一顿批!
  如果说长公主在龙熙国还怕什么人,那么,就只有太后了!
  太后是龙熙帝的亲娘,却不是她的亲娘,她是一位庶出姨娘所生,后姨娘早逝,便被由太后抚养长大,她跟龙熙帝姐弟情深,可是,跟这位养母却算不上亲近。
  太后并不喜欢她,一开始就不喜欢。
  至于原因,她不知道。
  近些年,她放荡形骸,声名狼藉,她便越来不喜欢她了,简直就是嫌恶,好像她是一块烂泥,污了这皇宫的金瓦碧砖白玉栏。
  她心里自然是不服的,这金碧辉煌的皇宫基土上,有她夫君的热血,有她的血汗和泪水,她失去那么多,享受一下有什么不可以?
  然而心里虽不服,嘴上却是不敢声张的,龙熙帝能登基为帝,少不了这位娘亲的呕心沥血殚精竭虑,龙熙帝对娘亲十分敬爱,她自然也不敢造次。
  越是这样,被训后,心里便越发憋闷,她趴在水塌上,把身边的侍女使唤得像只没头的苍蝇,正心绪烦乱间,忽听墙外有人轻唱:“情姐下河哎,洗衣裳,双脚踩在青石上,手拿棒子朝天打哎,双眼观看少年郎……”
  那声音说不出的深情好听,让长公主的记忆陡然打开,她面色一喜,翻身坐了起来,赤着脚向墙边跑去。
  墙头外,是一条安静的小道,林荫小道上,一年轻男子正哼着歌儿拉着琴儿悠然自得的前行,月白色的短衫短裤被风吹得鼓起,露出强壮健美的肌肉,阳光细碎如金般洒在他的脸上,俊俏深邃的五官越发迷人。
  长公主的魂一下子就被勾走了。
  太后不让她再与龙熙京都的男子秽乱,也对她与沈庆之间的事大为恼火,那么,与这外族的俊俏少年郎风流一番,也总没有什么好说了吧?
  一想到这儿,长公主自觉身轻如燕,她轻咳一声,娇声开口:“这曲儿还真是好听!”
  少年郎抬眼,似是被她惊到了,长公主当然知道自己是怎样一幅尊容,有些恼怒,但那少年郎却很快对她绽放一脸灿烂笑颜。
  “姑娘喜欢听吗?那我再唱一首给姑娘听!”
  这一声“姑娘”叫得长公主骨酥肉软,姑娘,有多久没有人这么叫过她了?这少年郎,还真是知情知趣!
  她抛了个媚眼,娇笑道:“外头日头毒,到这院子里来唱如何?”
  少年郎欣然遵从。
  很快的,长公主便发现,这少年郎不光歌儿唱得好,人长得俊,那张嘴更甜,夸得人直想往云端飘。
  她不知道,这些动听又不失真的夸人的话儿,是沈千寻一字字写了出来,一水一句句背了出来,这才如此可心可意。
  要夸她,着实不易,因为身为一个女人,她实在没有地方可以让人赞美,她长得丑,生得肥,脾气又古怪,沈千寻咬着笔杆,熬了小半夜没睡,和龙天语一起冥思苦想,才想出这几句戳心窝子的话。
  她让一水夸长公主有气质。
  气质这种东西,是不管是丑女还是美女都可以有的,她霸气却又聪慧,她饱读诗书满腹经文,她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这一点,对于乡野之间的野娃子一水来说,是陌生而新奇的,一水就这样因为崇拜而迷上她了,长公主对此也深信不疑。
  她感觉自己终于遇到了知音。
  遇到知音的长公主乐不思蜀,天天躺在家里给一水演讲,把沈庆忘到了脑勺后,沈庆都忘了,沈千寻这类小人物自然更加不入她的眼。
  她很忙,忙着跟俊俏的少年郎谈情说爱,忙着享受她生命中的第n春,暂时没有功夫跟沈千寻计较。
  沈千寻也很忙。
  接连勘破两宗迷案,又成功救活了差点被穿成羊肉串的苏紫嫣,等到苏紫嫣白白胖胖的被抬回了苏府,整个龙熙京都被震动了。
  街头巷尾,酒肆茶坊,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人谈沈千寻,谈她闻所未闻的验尸奇技,论她见所未见的诡异医术,当然,她的容貌身段,则更令谈论者兴奋不已,这么美丽又奇异的女人,人间能得几回闻?
  沈千寻成了龙熙国的传奇人物。
  成为传奇人物的沈千寻忙得一塌糊涂。
  实际上,自从那天从白云馆归来,相府门前就挤满了找她的人。
  有官员,有富商,有贫民,有隐士,形形色色,各式各样。
  有的找她帮忙断案,许给重金酬谢,有的则求她治病救人,有的则是全国各地慕名而来的年轻贵公子,他们是为求亲而来,在相府门前搔首弄姿,意图博她一顾,还有一部份,是来投奔结交的隐士。
  对于求断案的,沈千寻倒算是有求必应,她需要藉此来拓展自己的人脉,这些官员或许算不上权高位重,可是,官场之中,大小官员盘根错节,她在现代时就出身高官之家,深谙其中之道,上层虽然重要,可有的时候,却是高处不胜寒,而处于中等阶层的官员,却有更为广泛扎实的力量。
  而那些求治病的,只要体力允许,沈千寻也决不拒绝,这其间倒没有什么功利之心了,纯属职业习惯,身为一个大夫,不能把病人往外推,治病救人,是她身为医者的本份。
  但对于那些各式各样的公子哥们,她就懒怠理了,他们就是在相府门前守个七天七夜,也跟她没半毛钱关系。
  眼见着八妹和阿呆一人牵着大狼狗,将又一批不怕死的求亲者赶离相府大门,龙天若坐在烟云阁的房顶上哈哈大笑。
  “小僵尸,你最近的行情好得很哪!”
  沈千寻奋笔疾书写药方,头也不抬的回:“你嫉妒?”
  “有点!”龙天若往啃了口西瓜,含糊不清的回:“这些王八羔子,居然敢来打我弟妹的主意,太不像话了!下回再敢来,爷让阿呆训练那狗儿,专门咬他们的小兄弟!”
  沈千寻笔走龙蛇,对这样的粗劣之语,只当耳旁一阵邪风刮过。
  “你说他们那些歪瓜劣枣,脑子里进水了吧?我弟妹的主意,就算有人要打,也得我这个大哥近水楼台先得月不是?怎么也轮不到他们啊!”龙天若把西瓜子吐出来,一脸的忿忿然。
  沈千寻抬头,翻翻白眼警告:“龙天若,你行了啊!”
  龙天若眨巴着黑幽幽的眼睛,一脸无辜的问:“弟妹,大哥我说错话了吗?我刚才说什么了?我好像是在帮我家四弟赶走叮他们家丫蛋的苍蝇啊,没做什么坏事啊!”
  沈千寻低叹一声,最终选择闭上嘴巴,继续写她的药方。
  跟龙天若相处得久了,她渐渐也摸清了他的脾气,这货是三斤的鸭子,二斤半的嘴,就爱说混话,其实真办起事来,倒也没那么混了,还算有板有眼,自从自己与龙天语的关系稳定下来,他虽然嘴上还是乱说乱讲,手脚倒规矩多了,也再没像以前那样,闲着没事就爱捉弄她。
  说起来,这人虽不招人喜欢,却也算不得什么坏人,两人相处还算融洽,唯一让沈千寻不满的是,这货好像越来越喜欢扮成龙天语的样子了。
  看着一袭斯文白袍,却躺在屋顶大啃西瓜的龙天若,沈千寻不自觉的叹了口气,倦怠道:“我说鬼殿下,你能不能不扮成云王的模样?”
  “那怎么行?”龙天若一脸的鬼鬼祟祟,“前阵子跟你走得近,好多人都起了疑心,说我跟你有情感之外的挂葛,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你这种人天生招厄运,我可不想跟你绑在一块,回头脑袋被人砍了,都不知怎么没的!”
  沈千寻哭笑不得:“可你这幅模样,任谁看了,都会知道你是龙天若,而不会龙天语!云王殿下仙人一般的人物,怎会像你这样,到哪儿都跟一只软脚虾似的,酸眉皱眼东倒西歪的!”
  “小僵尸,拐着弯儿骂我是吧?”龙天若鼓起两腮,坏心眼的扔了一块西瓜皮过来,沈千寻伸手接住,熟练的扔入垃圾筒,这已经成为她和龙天若相处时的一种惯性,因为这货是个典型的垃圾制造者,当然,他本身,也是垃圾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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