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8章 同事

  莫非真是那个人?
  凌云峰来不及多想,手腕发力将石坚强和胡蓉扔出三支飞镖的包围圈子,两人摔在地上很是肉疼。
  石坚强也就罢了,平时出警缉毒,经常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危险情况发生,摔一下没什么。胡蓉就没那么舒服了,刚落地就疼得眼泪哗哗。
  凌云峰这么多是有风险的,无疑,他此时已经将自己置身于险境。时间只有那么多,在他将两人扔出去的一刹那,三支飞镖已经近身,再想大范围闪躲已经不可能,而且听觉被身后的哨子声所干扰,无法辨识飞行方向。
  他只能一半碰运气,一半凭经验,两只脚尖一点向上跃起。
  啪……啪……啪!
  三支飞镖击中前方一根还没有拆除的脚手架,将手腕粗的钢管截成三段。
  凌云峰后脑勺发热,心说好险,刚才要是有一支飞镖击中自己身体,就有可能丧失战斗力。
  不过目测前方脚手架的距离,以及三支飞镖的着落点,他能想到对方其实也是判断失误,要不然三支飞镖不会距离那么远才交汇到一处,发起最后的致命一击。
  凌云峰落地后,急忙转身,他要时刻做好接镖的准备,生怕对方再次打出几支飞镖来对付地上躺的两个同伴。
  见对方手腕未动,凌云峰这才仔细打量起那个人的样子。
  中等身材,体态略胖,穿一身并不高档的破旧西装,脚上却是一双旅游鞋。再看脸时,只见那人戴了一副银角面具,配合上他的半头白发,隐约能够猜到对方应该是个中年男子。
  沈青宗,一定是他!
  与凌云峰同样官居正五品的千户所将领,沈青宗因为常年佩戴面具,所以被人起了个绰号沈千面,是锦衣卫里少有的狠角色。
  说他狠,不光是因为沈青宗功夫一等,主要还是心狠,像胡惟庸案,就有他沈青宗的身影,烧杀掳掠,什么事都能干的出来。
  要说洪武年间,其实只有锦衣卫,并无东厂和西厂。东西厂和锦衣卫是有较大区别的,而西厂更是前后只存在了不到十年。
  但长久以来,人们对这三个机构的历史、职能等都不太清楚,在很多小说、电视剧中常常把它们当作幕后黑手、特务组织等随便地搬来搬去,并不符合历史。
  朱元璋最初设置锦衣卫时,将其智能定义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
  掌直驾侍卫其实就是禁卫军与仪仗队的统称,是护卫在皇帝身边的侍卫,一来给皇帝传话,二来兼做保卫工作。另外也在接待使节和大臣时,执行仪仗任务。
  真正让锦衣卫臭名远扬的其实是“巡查缉捕”,朱元璋晚年杀戮无数,而且都是曾经与他出生入死的功臣。他感觉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已经被别人所控制,不怎么听自己的指挥,于是将锦衣卫的“掌直驾侍卫”功能进一步加强提升,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
  专门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
  其中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所以,在外人看来锦衣卫都专横跋扈,想抓谁就抓谁,连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都不敢过问。
  南镇抚司,也就是凌云峰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共计下设五个级别的卫所,老大是镇抚使大人,下面依次是千户、百户、总旗和小旗,最底下干活的鹰犬叫做校尉、力士。
  凌云峰和沈青宗同是十四所千户中的两大千户统领,级别一样,有时候还会接到同一件任务,在工作中相当于两个直接竞争的部门。
  沈青宗世袭官职,他的父亲死于江湖,而凌云峰恰恰生于江湖,属于后来者居上,在沈青宗眼里,凌云峰就是一颗眼中钉、肉中刺。
  但毕竟两人只是工作中的竞争关系,沈青宗只是厌恶凌云峰的江湖出身,因为父亲死于江湖人之手,恨屋及乌,又加上凌云峰处理了几个大案,所以才会对他恨之入骨。
  不期想,时隔半年之后的今天,在另一个世界里,两人居然能够再次相遇,而且凌云峰险些就命丧沈青宗之手,着要在以前,沈青宗可是犯了大忌的。
  “沈大人,别来无恙。”凌云峰稍稍放松了些警惕,他总有一种感觉,沈青宗并不知被他追杀的人其实是自己。
  沈青宗果然一脸惊诧,要不是带着面具,只怕面部表情会相当奇怪。
  “凌大人,怎么会是你!”
  凌云峰道:“此事说来话长,青龙寺一战,我率部归朝途中遭遇埋伏,不期想回到现在这个世界,沈大人又是为何来此。”
  沈青宗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道:“回到现在这个世界?莫非凌大人本来就属于这个世界?”
  凌云峰并不想隐瞒他什么,自从离开了大明朝,也就没有所谓的朝廷律法的顾忌,于是点头承认:“正好如此。”
  沈青宗仰天一叹,笑道:“青龙寺清剿于一年之前,凌大人失踪半载没有着落,卫所里搜寻多日未果,后来我奉朝廷之命前往青海打探,不成想也至于此。现在已经找到凌大人,也不知该向哪个朝廷复命。”说完,又是长啸一声,听不出多少敌意。
  但让凌云峰不解的是,朝廷为何要派遣沈青宗去追查自己的下落,上不知两人不睦,难道镇抚司也不知道吗?
  这其中恐怕有些阴谋,选派沈青宗真不一定是去青海救凌云峰的,说不定是背后捅刀子,暗中刺杀。
  而此时凌云峰却又看不出沈青宗脸上有任何杀气,可能是那只面具的缘故,遮挡了他的内心想法。
  这样想着,凌云峰刚刚放松下来的警惕,不得不再次紧张起来,虽然两人现在已经不在明朝,谁知道他会不会犯神经,突然给自己来一刀。锦衣卫的思想可都是很扭曲的,态度可都是很忠诚的,上面派什么任务,下面都会去做,简直就是杀戮机器。
  当然了,这里所说的锦衣卫指的是绝大多数鹰犬,而非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镇抚使这些高官,他们是谈政治的大人物,心里想什么,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不清楚。
  让凌云峰更加担忧的是,即便沈青宗无心与自己做对,他现在出现的时机和地方,实在太过于巧合,这栋烂尾楼可是狂人日记中提到的一个重要地点,莫非马家杰供词中所说的那名武者,就是眼前的沈青宗?
  如此一来,当年两位并不和睦的锦衣卫千户大人,已经完全站在了对立面。
  早晚都要面对,凌云峰干脆提出了疑问。
  “既然沈大人去年就来了,不知现在做什么事情,又为何会出现在这里,那些流浪狗不会是你收养的吧。”
  沈青宗看了看远处地上横七竖八的野狗尸体,一定很是心痛。
  “凌大人武功高强,奈何要对一群畜生动手,它们可都是无辜生灵。”
  果然是他收养的,起码与沈青宗有一定的关系。
  当年那个涂炭生灵无数的沈千面,如今居然也大言不惭的站在凌云峰面前,高谈阔论屠戮无辜生灵,简直就是一百步笑五十步。
  凌云峰解释说:“如果不杀它们,这些凶犬就会伤害到我的两个朋友。”说完,看了看已经从地上爬起来的石坚强和胡蓉,两人正相互搀扶着远远观望,不知这两位谈的到底是什么天下大事。
  沈青宗也看了一眼远处的一男一女,突然哈哈大笑,声音很是恐怖,尤其那声音是从面具之下发出来的,更让人毛骨悚然。
  “既然如此,那我也就不再追究,畜生之命必定不如人的。”他话锋一转,又问:“那么,凌大人又是何以至此?”
  “追查一伙凶手,他们差点害死我的朋友。”
  “凶手?”
  凌云峰知道,如果沈青宗真的就是高朝团伙中的一员,早晚有一天都会面对,他的性格就是遇强则强,向来不会胆小怕事,甚至不会因为一时需要而示弱。
  “是的,一窝贩毒分子,在海川差点就打死我两个最好的朋友,如果此仇不报,我凌云峰心有不甘,只怕日后也会是我的一大麻烦。”
  面具下沈青宗的刀疤脸扭曲了一下,兔唇不听抽搐着。
  听老板说这次的任务目标,是海川一位国术高手,此人曾经坏了他们的大事,还将刘冰等人送上了法场。
  当初,沈青宗并不以为然,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没有遇到过一个强而有力的对手,更不会把海川区区一个所谓的国术高手放在眼里。
  他曾经去过海川,就在年后不久的正月里,但当时并没有遭遇到那位所谓的国术高手,因为老家皮城有事,便匆匆赶了回来。
  今日与凌云峰一见,沈青宗感到惊讶和惊喜的同时,刚刚从对方那一番话里,他明明看到一个自己最不想看到的结果,那就是他的刺杀目标居然是锦衣卫第一高手,凌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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