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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会回来 第124节

  从未想过,曾经出现在她面前的难题,如今也会同样地出现在秋眠眼前。
  命运的试卷出了相同的两份,只改了数据,却并没有改变题型。
  一份交由她,一份交给秋眠。
  时至今日,她也没能知道正确答案。
  该如何作答才是正解呢?
  秋霜不知道。
  她只知道,那个总是胆小的女儿,比曾经的她更勇敢。
  也许勇敢也是正确作答的其中一轮。
  “当然。”
  秋霜起身,抬手抽了两张纸,轻轻地拨开秋眠额前粘湿的碎发,替她擦去眼角泪痕。
  “你并没有让妈妈失望,拥有爱人的能力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你愿意为了喜欢的人变得更优秀,这正是爱情的魅力所在。”
  “一切令你感到快乐、令你变得更好的,都值得你去追逐,爱人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如果你确定你找到了这样的一个人,并愿意为了他变得优秀勇敢,妈妈祝你得偿所愿。”
  “但在你勇敢之前,妈妈还有话要说。”
  “爱是一定可以让你变得更勇敢,但是,它也一定不能让你丢失尊严,违背道德三观。”
  “所以——”
  “你想好要去做什么了吗?”
  秋眠不知道为什么眼泪止不住,母亲这么温柔耐心地跟她讲道理,替她擦眼泪,可她却不争气地将那两张纸全部哭湿。
  眼前模糊一片,她甚至觉得好像一场梦。
  “我知道,您教我勇敢,也教我不可行事鲁莽,从前我不爱听,可我都学得很好。”
  “我不会去大闹他们的订婚宴,我只是去楼下等一个答案。”
  “如果他同意跟林曦订婚,我会祝他订婚快乐,如果他并没同意,我想向他表明心意。”
  “无论是哪一种结果,无论他面对我的表白是什么样的态度,我都会坦然接受。”
  “我喜欢他,我想让他知道。”
  “我应该让他知道。”
  秋眠走得头也没回。
  内心从未像此刻这般汹涌也坚定。
  她甚至小跑起来,边跑边在手里提着的包里摸索车钥匙。
  里面东西凌乱,她摸索半晌,抓住车钥匙的同时,指尖扫过一颗凉凉的东西。
  整个人霎时一顿,不可置信地确认包的外形,惊讶发觉竟真是当初初见周引弦时手里提的那一个。
  秋眠抓着那颗凉凉的东西掏出来一看。
  果然是初见那颗怎么都找不到的玉珠,她多次遍寻不着,却在此刻奇迹浮现。
  蒙尘多时,玉珠仍通体温润,金色“引”字在夕阳下闪着光。
  像是某种代表幸运的暗示——
  原来他的“引”,一直落在她这里。
  作者有话说:
  秋眠:我不会去大闹他们的订婚宴
  周引弦:我会
  沂沂来啦,别人十年磨一剑,沂沂一千字磨一天
  写两千,删一千,一晃又过了一天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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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章 回来
  ◎我喜欢的人,她叫秋眠◎
  那手机经过严重磕碰, 进了水,林至骁捞起来时已经无法开机。
  甩了甩水,他捏着那手机往回走。
  并没直接上楼, 去楼下冰箱里找冰水喝。
  佣人路过,见到他仰着脖子捏着瓶冰水大口往里灌, 很有敬业精神地多了句嘴:“先生?是今天午饭盐太重了吗,下次我调整调整。”
  “还好。”林至骁放下那瓶水, 烦闷的心情并没有好转,“不用调整。”
  “噢噢那就好。”佣人心里松了口气,紧绷的面部神经也跟着放松下来,“我还以为是午饭盐太重, 因为刚刚大小姐才拿了水给您和太太送上去。”
  林至骁捏着水瓶发泄的力道一顿, 眉心拢在一起:“林曦?她刚刚拿水去找过我?”
  “是,大小姐真是有孝心又体贴。”佣人笑了下,转瞬又好奇,“您没见到吗?”
  当然没见到。
  林至骁很快反应过来什么,修长手指在眉心揉了揉, 点点头:“知道了。”
  转身上楼, 往林曦紧闭的房门口看了眼。
  倒挺好, 随了她妈,有事儿也能装得像没事儿, 不声不响,粉饰太平。
  马上还有一堆事,都得让他亲自去做,林至骁干脆也装作一切都没发生过, 回房找了个备用机换上电话卡。
  正要给秋霜回拨电话过去, 齐疏影的手机响起来, 母亲提醒她,说林家两位长辈的飞机马上降落,叫她别忘了礼数,要亲自去接。
  嫁人二十几年,她作为儿媳的礼数早就无比周到,哪里还用母亲提醒呢?
  无非是在母亲眼里,她仍然是需要长辈操心的小辈,事事需要提点。
  林至骁那通电话终究没能拨出去。
  如同刚刚发生过的一切争论都没发生,俩人表面上还是相敬如宾的夫妻,亲自去机场迎接林家两位长辈。
  齐伯约夫妇也在林家两位长辈抵达南塔这处住所后到达,亲家会面,自然笑着热络地寒暄。
  林曦也很快独自调整好了情绪,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到齐之后才装作刚睡醒冗长午觉一般打着哈欠从楼上下来。
  林至骁盯着她瞧,她眼眶微微泛红,显然是哭过,对上他眼神,目光微顿,转瞬移开,笑着去跟长辈们问好。
  外婆问她眼睛怎么有些红,她说睡午觉前看了本虐心的狗血言情,哭了一会儿。
  几位长辈心疼坏了,将那林曦凭空捏造的狗血言情作者骂了一通,无异于拍打着地面哄摔倒哭闹的小孩,说地面不该让她摔倒。
  林至骁默默在一旁瞧着,莫名想起秋眠。
  林曦随便编句谎话就有一大家人去哄,秋眠大概是没有的。
  他又不禁想起二十几年前。
  情到浓时,秋霜问他喜欢女儿还是儿子。
  “女儿吧。”他说,“肯定像你。”
  “那生女儿的话,就让她叫林曦?”怀里的女人神色充满向往,“森林里的晨曦。”
  “有什么寓意么?”他问。
  “无论迷雾森林里的黑夜有多么恐怖昏暗,当黎明到来,晨曦都一定会穿过参天大树的枝桠缝隙,驱散一切阴霾。”
  “好啊。”他笑着说,“都听你的。”
  后来呢?
  他也忘记是哪个喝醉酒困顿的夜,趴在沙发上睡得神志不清,有道女声在他耳边问:“给女儿取个什么名字啊,你想好了吗?”
  女儿?名字?
  恍惚间他还以为是跟秋霜的婚后,而从前情意浓时说要生女儿的话成了真。
  “叫林曦啊。”他翻个身,闭着眼抓住女人的手搁在额头,“好累啊,给我揉揉。”
  那晚他认错了人,喝醉酒后说话也温柔。
  齐疏影受宠若惊,软着一颗心替他轻揉太阳穴,小声问他:“哪个xi啊?”
  他困得要睡过去,只觉得她好奇怪,自己取的名字,却忘了是哪个字。
  但他对她向来耐心,撑着最后一丝清醒的意识回答:“森林里的晨曦啊。”
  次日他睡醒,只当是昨夜醉酒后太过思念秋霜夜里做了场梦。
  直至林曦这名字上了户口,甚至都上了无法更改的族谱,他才终于发觉,皱着眉问:“谁取的这名字?”
  齐疏影不解:“你亲自取的啊,忘了吗?”
  他瞬时一怔,才发现那夜不是梦。
  是喝醉了酒,认错了人,所以,将秋霜留给他的最后一样东西也弄丢了。
  -
  今天是周允回七十六周岁的日子,早前他就说过,不用风光大办,家人聚聚就好。
  晚宴定在城北的定风波,高级私人订制餐厅,是周家的产业,周允回的妻子去世后就交由儿媳阮琳琅打理。
  定风波闹中取静,隐私性极高,独栋独院,古色古香,看似低调,又极其奢华,用来招待齐林两家再合适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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