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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女主的漂亮姐姐 第6节

  董秀芝都是小聪明,学习不认真,从小学就让原主给写作业。原主虽然没能去读书,可她为了帮写作业学得真比董秀芝强,更何况又跟着宋和平学过。
  董秀芝被她讥讽的脸上越发挂不住,又损失钱票,气得她心口疼。
  林萧有所收获便不再跟董秀芝纠缠,让她去找宋和平商量。
  林萧没想去看丁桂珍,拿着钱和票径直回家。
  她要带着林铮去下馆子!
  穿来第一顿饭是一块黑面饼子,吃得她到现在还反胃,不赶紧吃顿好的她可太对不起从小娇生惯养的灵魂了。
  董秀芝果然如林萧所料,她回去背上挎包跟丁桂珍招呼一声就往外走。
  丁桂珍:“天都黑了,你干嘛去呀?”
  董秀芝:“办点事儿。”她懒得和丁桂珍虚与委蛇,骑上自行车就跑了。
  丁桂珍气得哼一声,家里就一辆自行车,老董上班近不用天天骑,原本她上班应该骑结果董秀芝要骑她也就没争。
  宋和平下班以后也没顾得去吃饭,失魂落魄地回到宿舍,想着要怎么应付林萧。
  如果家里人能安排工作,那肯定给工作划算。
  可他没那个本事,必须得让他爸妈帮忙,他下意识不想告诉他们。
  给钱?他也没那么多钱。
  这时候董秀芝骑车过来,直接大喇喇地进他宿舍。
  宋和平的单人宿舍在大院最后面的角落里,原本是间仓房,因为他关系硬就给他了。
  这时候大家都去吃饭,这边没什么人过来,饶是如此也吓宋和平一跳。
  他一下子站起来,“你怎么来了?”以往她都是天黑透再来的。
  董秀芝冲进来,一秒钟落泪,“和平,我……我怀孕了。”
  宋和平顿觉五雷轰顶,又仿佛头顶上那只靴子终于落下来,颓然坐下,喃喃道:“怎么办,怎么办?”
  董秀芝坐在他床边,伸手轻轻地抚摸他的脊背,柔声安慰他,“和平,林萧她……”
  一听林萧的名字宋和平就有点心惊肉跳,他下意识有点害怕林萧了,这女人太有心机,太可怕!
  董秀芝:“和平,要不……答应她吧。”
  宋和平惊呼一声,“不可能!她漫天要价呢,怎么可能答应?”
  董秀芝:“你别急,我试着和她还还价。工作不可能给她安排,对吧?要安排也得先可着我来。”
  宋和平默认。
  董秀芝:“那就给她钱,她说可以分次给,可以拿物品抵押。我的棉大衣、皮鞋、新衣服,都可以折价给她,还有……”
  宋和平一听,立刻感动起来,“不行,怎么能把你的衣服给她,我可以把自行车、手表给她,另外先给她五十块钱,剩下的可以分次给她。”
  他甚至想先拿五十块钱把林萧稳住,然后他和董秀芝火速结婚,等再过俩月林萧想威胁他们也没用了。
  他俩已经结婚,不管她怎么说都可以当作造谣。
  董秀芝眼中闪过一丝狠辣,小声道:“和平,你说……这么多钱找个混混是不是更便宜?”
  找个混混不管是把林萧那个了还是打残了,应该都不用两百块钱,一百就够。
  宋和平吓一跳,惊诧地瞪着董秀芝,“秀芝,那是犯罪,要是被抓我爸妈也没用。”
  董秀芝被他的眼神刺得不舒服,忙道歉,“和平,对不起啊,我、我不是故意这么狠的,我、我实在是被她吓怕了。她威胁我要告发你,告你流氓罪,还想枪毙你。我……我乱了阵脚。”
  宋和平抱了抱她,“没事,你也是被吓的。秀芝,咱虽然酒后乱性,但是咱没违背良心,没犯罪。咱不能和林萧那样没底线,她不仁,我们不能不义。”
  董秀芝连连点头,惊出一身冷汗,生怕宋和平觉得她歹毒,同时又有点不以为然,觉得宋和平妇人之仁。
  现在社会上已经够乱的,满大街都是年轻力壮的无业游民,还有下乡跑回来的知青,他们没工作没着落,就喜欢四处游荡钻营,给城市治安带来很大的压力。
  等知青彻底回城以后,这种情况急剧增加,抢劫、偷窃、打架斗殴事件多得让公安们应付不过来。
  在她前世的记忆里,八十年代社会上帮派林立,不说别的地方就济阳城隔三差五就有被砍死的、打架斗殴死掉的。
  当然宋和平一直是温室里的花朵,没有见过这种世面,他肯定不敢。
  两人商量好,董秀芝回去和林萧谈判,先稳住林萧,争取五十块钱打发了她。
  而林萧此时正领着林铮跑到外面的国营饭店改善生活呢。
  厂里有食堂也有小饭馆,但是家属院和厂区是分开的,非工人不允许随便出入厂区。
  外面的国营饭店大一点,但是里面人声鼎沸,挤挤挨挨的无处下脚,一桌还没吃完呢,一群人已经排在边上等着,让人吃都吃不安稳。
  还有人拿着暖瓶、罐子来打啤酒,虽然没有座位吃不上菜,却已经喝上啤酒。
  林萧想吃红烧肉、炒菜和大米饭,可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位子,看那客流量估计下班也排不上。
  退而求其次,她只能选择不要碗盘饭桌的主食,拿着就能吃,最好是包子。
  可惜包子上午才有,中午和晚上主营小黑板上挂的那几样汤面、炒菜之类的。
  最后林萧豪气地买了一兜子大馒头!
  林铮站在那里,脑子已经宕机,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知道问什么。
  他姐姐疯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彩虹棉花糖、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风从海上来 1瓶;
  第7章 亲事
  馒头和米饭是当地的主食,不过大家更偏向吃面食,所以饭店一直供应馒头。
  白面加棒子面的大馒头,空口吃就甘甜得很。
  看着姐姐一脸嫌弃地干啃馒头,林铮眼珠子瞪得提溜圆,手里拿着两个馒头怎么都不敢下嘴——他怕姐姐从娘那里偷的钱,他怕回家以后姐姐挨打。
  让姐姐吃吧,就当他吃的,回家他一个人挨揍就行。
  天已经黑透了,路灯间隔远,照得不是很亮堂,却也能看清。
  林萧戳戳弟弟,“赶紧吃啊,一会儿凉了。别说,这大馒头真好吃!”
  她真饿狠了,上顿就吃那么一点黑面饼子,这一下午东跑西颠的,早就饿得头晕眼花。
  一个馒头碗口大,她原本寻思买四个,一人吃一个剩下的明天再吃,谁知一会儿她就把俩大馒头塞进肚里。
  林萧摸着自己鼓鼓的肚皮,原主这小身板还挺能装。
  她看林铮不吃大馒头,就站在那里不走,等他吃完再回家。
  林铮自己对上娘和小弟的时候还挺叛逆,不服气,可见到姐姐比自己还出格,他就忐忑害怕起来。他不怕自己挨揍,他怕姐姐挨揍啊,每次他犯错娘就打姐姐,他都不敢再跟娘对着干。
  怎么姐姐突然就干找打的事儿了呢?
  难道姐姐不怕被打?不怕被继父和娘赶出去?不怕没饭吃饿肚子?
  林铮真是纠结死了。
  早春的夜风还挺冷的,林萧抄着手跟个老农似的往墙根一蹲,瞅了林铮一眼,“赶紧的,磨磨唧唧是不是男人。”
  林铮:“!!!”你说我不是男人!
  他蹭得蹲下,捧着大馒头凶狠地啃起来,都不用喝水,自己馋得疯狂分泌的唾沫就足够湿润,很轻松把馒头咽下去。
  啊,这大馒头太好吃了!二合面的呀,白面和玉米面掺在一起馒头就是淡黄色,又喧腾又香甜,吃了一口还想吃,都来不及嚼碎就恶狠狠地咽下去。
  他感觉自己喉咙里有个搅拌机似的突突往下装,他得用很大的力气强迫自己慢点咽,好好品尝一下味道。
  长这么大,这是他记忆里第一次吃这么香甜暄软的大馒头,以往吃的都是硬邦邦的黑面饼子。
  好吃得林铮哭了,眼泪流下来。
  回家挨揍也值了!
  他索性把第二个也吃掉,然后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
  他虚八岁,从小到大也就这会儿吃了顿饱饭。
  他小小年纪就体会到做个饱死鬼的幸福感。
  外面挺冷的,林萧看他吃完就示意回家。
  走了几步,林铮却磨磨蹭蹭不肯快走。
  林萧:“冷,快点。”
  林铮:“姐,咱慢点走,多消化消化。”要是没消化完就回家被娘一顿打,再给打吐出来,多亏得慌啊。
  有一次他馋弟弟的鸡蛋糕,偷吃了半块,就被娘打得吐出来才拉倒。
  他再也不敢偷吃弟弟的东西了。
  林萧虽然可以调动原主的记忆,却不习惯用原主的思维,现在看林铮的样子突然明白什么,便也放慢脚步,伸手揽着他的肩膀,“放心吧,以后姐争取让你隔三差五就吃大馒头,每十天吃一次肉。”
  林铮哈哈笑起来,“姐,肉啥味儿呀?”
  林萧:“那味道可丰富了,红烧肉先用糖炒糖色,就是甜的,糖醋排骨还加了醋,就是酸甜口的,大棒骨扇子骨直接酱烧那就是大酱骨,吸溜……”
  林铮也跟着吸溜。
  他从来没吃过整块的肉呢,就那年去乡下过年,奶偷摸给他吃一块小拇指大的肉,结果还被大伯娘看见,吓得他嘴巴一哆嗦掉到地上被鸡叨走了。
  他心疼得哭了半宿,现在想起来都恨自己嘴笨。
  奶也抹泪,说可怜的孩子没吃肉的福气。
  他要努力长大,等他长大有力气就去干活儿,赚钱,给姐姐买肉买大馒头吃!
  这么憧憬着,等会儿回家挨再狠的揍也不怕了!
  林萧却知道他们不会挨揍的,因为董国辉别有所图,升职比揍她更重要。
  今儿董国辉从纺纱厂食堂打了两个菜回来,寻思继女这两天生病发烧肯定没胃口,他给点好吃的她就得感激涕零,这样再说亲事就更容易。
  结果他回家发现冷锅冷灶的,继女不在,林铮那小子也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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