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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你唱得真好听

  吃完饭,两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音量开得很小,其实并没有认真看什么,只是安静坐着,窗外山风呼啸,而屋里暖气融融,累了一天,什么也不做,就这样坐着其实是一种很好的放松。到了十点多钟,杜小仙伸了个懒腰,想要洗洗睡觉。
  顾念彬却站起来,拿了自已的大衣穿上,对杜小仙说:“走,带你去看有趣的东西。”
  杜小仙倒底是小孩心性,一听有趣的东西,顿时又来了兴致,这一天看了太多,简直是惊喜不断,现在还有有趣的东西,小姑娘实在是高兴,等她穿好衣服,顾念彬却又从衣柜里拿了两件厚厚的军大衣出来,递了一件给她:“外边冷,穿上这个。”
  是真的军大衣,这样厚重,杜小仙抱在手里象抱了一床厚被子,她有些费力的穿上,顾念彬又拿了一条围巾把她的脸围住,只露了眼睛和鼻子在外头,这才说:“走吧。”
  屋里暖气足,穿个衣服的功夫,杜小仙已经热得要出汗了,可一走出门口,寒风扑面,象小刀一样割在脸上,竟是冷得厉害!
  杜小仙这才知道为什么顾念彬要她穿这样厚的衣服。她一只手缩在棉衣的袖子里,另一只手被顾念彬牵着,在夜色里慢慢的走着。因为天气晴朗,所以月色也很好,虽不是圆月,却似一把镰刀明晃晃的挂在半空,将周遭耀得一片明亮,连云都看得一清二楚,大朵大朵的在天空飘浮游走,就象暮色中晚归的一群小羊。
  顾念彬顿住脚步,抬头看着那月亮,杜小仙便以为顾念彬带她出来是看月亮,笑着问:“这有什么有趣的?”
  顾念彬笑了笑,却低头吻她,他的唇其实有些微凉,落在她眼睛上却是温热,他的声音在夜里听起来格外的魅惑,他说:“你的眼睛真美,就跟这月光一样。”
  低醇的声音,诗一般的话语,听得杜小仙仿佛要醉了,她把遮住嘴唇的围巾往下拉,然后踮起脚,勾下顾念彬的脖子,很努力的吻上他的眼睛,她说:“你的眼睛象这黑夜。”
  顾念彬闷声笑,紧紧抱住她,过了好一会儿才松开,问:“为什么我的眼睛象这黑夜?”
  杜小仙歪着头,很认真的看着他:“因为你的眼睛很黑很黑,就象黑夜一样,而且我喜欢黑夜。”
  顾念彬倒诧异了,这世上能有几个女孩子说喜欢黑夜的?
  “你不怕黑吗?”
  “不怕,”杜小仙说:“我呆在黑夜里觉得很安全,人多的地方我反而害怕。”
  因为受到的伤害太多,所以宁愿躲在黑暗中,最好任何人都看不到她,这样她才有安全感,不过现在顾念彬代替了黑暗,在他身边,她也很有安全感。
  顾念彬听了却是有些心酸,爱怜的又吻了吻她,才牵着她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他们看日落的地方,顾念彬指着远处说:“看那里。”
  杜小仙顺着他指的方向看,果然是有趣的,一条长长的火龙在山路间蜿蜒爬行,她一点一点仔细的看,又惊又喜的叫:“那里,那里也有,呀,上头也有,好长啊,那是干什么的?”
  “都是上山看日出的人。”顾念彬说:“你看着近,其实离我们还很远,估计还得要三四个小时才能走到这里来。”
  杜小仙又问:“为什么这个时侯上山呢?”
  “不知道是从哪一年开始的,渐渐的形成了一种习惯,上山看日出就要走夜路,一来可以省住宿,这山上的庙房价格太贵,不是一般人承受得起的,二来这样也挺好玩,天南地北的人走在深夜的山路上,唱歌的唱歌,聊天的聊天,热闹得很。咱们隔得远听不到,离得近你就能听到声音了。”
  杜小仙看着这首尾不见的火龙,心里又涌起一种感动,因为很温暖,这么多火把,照着那么多张脸,素不相识的人汇聚在一起,可以说笑聊天,可以唱歌,走在这深秋夜晚的山道上,相互扶持,想一想都觉得特别温暖。
  杜小仙睁大眼睛看着山对面慢慢游动的火龙,突然说:“我听到了。”
  “听到什么?”顾念彬问。
  “听到他们唱歌。”杜小仙屏息静气又听了一下,说:“真的,我听到他们唱歌。”
  顾念彬也竖着耳朵仔细听,果然在风里听到模糊的声音,是一首老歌,BEYOND的《光辉岁月》,这首歌真的已经很老了,是他念书时的流行曲目,那时侯BEYOND还是个炙手可热的乐队,因为主唱早逝,乐队的辉煌渐渐不在,但这首老歌却一直没有淡出人们的视野,每逢有大型摇滚节,这首歌必当其冲,成为万人大合歌的曲目之一。
  或许是被对面那条壮观的火龙所感染,豪气大发。又或许是因为站在这寂静山颠,莫名的就想喊一嗓子,顾念彬做了一件让自已都吃惊的事,他竟然也唱起来: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
  在他生命里
  仿佛带点嘘唏
  黑色肌肤给他的意义
  是一生奉献肤色斗争中
  年月把拥有变成失去
  疲倦的双眼带着期望
  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
  迎接光辉岁月
  风雨中抱紧自由
  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
  自信可改变未来
  向谁又能做到
  ……
  低沉的男声在夜空里回荡,顾念彬在香港呆过几年,广东话说得字下腔圆,歌唱起来自然也不差,杜小仙一个字都听不懂,可是觉得很好听,比电视里唱得都好听。她从未听过顾念彬唱歌,上次在KTV,她要他唱,他都不肯唱,邵柏青也说他不喜欢唱歌,可是杜小仙没想到他竟然唱得这么好听,她整个人完全呆住,对面的火龙也不看了,两眼放光只盯着顾念彬看。
  顾念彬脸上带着笑,对着黑幽幽的山谷放声歌唱,这一刻,他心里也是惊诧万分,学生时代的歌曲,居然还能一字不差的唱下来,明明久远得象是另一个世界,可只要有心,就能记起来。
  学生时代的他是喜欢唱歌的,而且唱得很好,他还弹得一手好吉它,每每学校的艺术节,他一袭白衣怀抱吉它坐在台上,未开口,底下已是一片哗然,一开口,又攸的一下安静下来。男生的目光是祟拜,女生们则是倾慕,台下那么多热切的目光,他只在乎一个人。
  他那时很努力的让自已变得优秀,可还是比不过光芒万丈的姜凯威。
  那时侯,夏小宛已经告诉他自已心里的小秘密。可是她也并不快乐,因为不敢告白,暗恋的痛楚,他比谁都知道,所以常常唱歌给她听,可是有一回她听他唱歌的时侯哭了,没有声音,只是默默的掉眼泪,仿佛有说不出道不尽的委屈,凄楚又可怜,让他心如刀割,于是他不再为她唱歌,既使她哀哀的求他,他也不唱,推托突然对唱歌没了兴趣,从那以后,他真的再没有当众唱过歌了,久而久之,他都不记得原来自已是会唱歌的。
  夏小宛也久远得象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其实细细想来,他遗忘夏小宛的时间并不长,初秋遇上杜小仙,到现在也不过是秋末,连一个季节都没过完,却感觉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她,大概是因为这首歌让他回忆了从前,所以才又想起她来。
  顾念彬唱完歌,很轻的叹了一口气,为曾经的青葱岁月,为绵绵无期的思念和等待叹息。在这个深秋的夜晚,他跟自已的过去告别,从今以后,他不会再孤寂,不会再落寞,有他的小姑娘在,他的幸福触手可得。
  “走吧,回去再睡一会又该起来了。”他低声说道,牵了杜小仙的手慢慢往回走,对面的火龙仍在一点一点在山间爬行着,这个夜晚其实并不寂寞。
  杜小仙这时才回过神来,睁着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他,满目祟拜:“你唱得真好听!比电视里唱得都好!”
  顾念彬爱宠的捏她的脸:“小马屁精。”
  “我没有拍马屁,是真的,真的很好听。”杜小仙认真的说:“上回在KTV邵先生还说你不爱唱歌,没想到唱得这么好。”
  “喜欢听啊?”顾念彬把她的手放在自已大衣的口袋里取暖:“那以后我再唱给你听。”
  杜小仙用力的点头,高兴的说:“这个世上只有两个人唱过歌给我听,一个是阿妈,一个就是你了。”
  “你阿妈唱的什么?”
  “我也不知道,是哄我睡觉时唱的,”杜小仙想了想,轻声哼唱:“天黑了,鸟归了,虫儿你轻声叫,娃娃要睡觉了。月儿走,星眨眼,风儿你轻声唱,娃娃要睡觉了……”
  杜小仙唱的是家乡话,声音轻幽幽的,好象真是在哄小孩睡觉,顾念彬静静的听着,突然笑着说:“以后我睡不着,你也这样唱给我听。”
  杜小仙好笑的瞟了他一眼:“这么大的人睡觉还要哄啊?”
  “那就以后唱给我们的孩子听。”顾念彬搂着她,说话的时侯,气息喷在她头上,象微微的暖风拂过,一下又被寒冷的山风里吹散,倒显得更冷。
  杜小仙怔了一下,她想都不敢想,有他在身边已是这般幸福,还可以奢望拥有他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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