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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尽管他知道不能动那笔货款,但在对方的威逼和恐吓之下,他最终还是把姐夫的血汗钱乖乖交了出去。
  姐夫知道后,差点儿气炸了,此后再不敢让民久碰钱。
  事业上肯定是没啥大发展了,那就早点儿娶妻生子,过踏实日子吧。家人们都这么想,于是到处托人说媒,帮他娶了一位普通人家的姑娘。那姑娘模样不丑,人不但老实勤快,还有点儿文化。铭久不说话的时候,俩人站在一起,还挺般配。
  如果是一般的“傻”人,这会儿差不多就该时来运转了,傻人都有傻福嘛。
  可民久不是一般的傻人。
  婚前认识的一帮酒肉朋友,婚后依然经常来往。那些人常夸他家里像样儿,夸他在外仗义、在家有地位,简直让朋友们羡慕嫉妒恨,这让他非常受用。于是每当那些人以此为借口到他家喝酒,他从来没有拒绝的时候。
  时间一长,他老婆受不了了。她嫁他不图别的,只为过踏实日子。天天找一帮朋友来家吃喝,花钱倒在其次,主要是一屋子酒鬼连吃带喝带吆喝,乌烟瘴气的,大半夜都不落消停,她受不了这样的生活。
  于是她常常劝民久,说就算不为她考虑,也该为他们的女儿着想。
  民久是个好脾气,媳妇的话他都老老实实地听着,但酒肉朋友们一旦找上门,他还是无法拒绝。
  所以,没过几年,他就又成了光棍儿。
  一般的傻人或憨人,都有这样一个共同点——完全不为自己着想,毫不利己,专门利他,因此才被嘲之为傻。
  而民久之所以不能和这种“傻”直接划等号,是因为他不光不为自己着想,他也不为任何人着想,他什么事儿都不想。
  一般的傻人或憨人,还有另外一个共同点——主意正,有老猪腰子,不会轻易被人左右。
  而民久则完全没有自己的想法,别人说啥就是啥。
  以上那几件事便是佐证。
  假如换了别人,遭遇妻离子散这么大教训之后,或许能亡羊补牢、回头是岸,家人们对民久也抱着这样的期盼。
  毫不意外地,民久再一次让他们失望。
  不久,他跟姐夫去一座沿海城市做海鲜生意,随后在当地认识了一个比他大九岁的离婚女人。
  也不知道是谁先看上了谁,反正两人好上了。
  几年后,姐夫的海鲜生意做到头,决定回乡,民久却不肯走。
  倒也不是他不想走,是那女人不让他走。
  千万别以为那女人有多大魅力,无论身材还是脸,她都很像一条安康鱼。
  尤其是嘴,特别像。
  她不仅没有出众的姿色,还很粗俗,怎么难看怎么打扮,怎么邋遢怎么穿。
  虽说不该以貌取人,但她的内在也确实没好到哪儿去,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贪小便宜,爱耍钱,家里乱得一塌糊涂,跟着她过的女儿整日拖着鼻涕。
  如果把这个女人和民久的前妻放在一起,自然判若云泥,不是前妻的素质太高,而是这个女人的素质实在太低。
  可不知为什么,民久偏偏对她着迷,并且对她言听计从、死心塌地,对前妻都没这么服帖过。
  姐夫问他,是不是有啥把柄落在她手里?他说没有。姐夫又问他,那她有啥可让你留恋的?他也答不上来。但姐夫就是带不走他。姐夫把他姐找来,还是带不走他。他最终留下和那女人成了家。
  和前妻那样踏实本分的女人都没能把日子过好,跟这个安康鱼一样的女人就更可想而知。
  那女人倒也疼他,她毕竟比他大很多,有时拿他像弟弟一样宠着,但都是在细枝末节的地方。比如他穿袜子很费,她便常常给他买袜子,一打一打地买,破了就扔。再比如他不会打扮自己,一年到头就那两三套衣服换着穿,其中还有两套不合身,于是在他回乡探亲前,她十分贴心地去农村大集上给他买了件皮夹克。
  对于这些,民久十分感恩,回家看父母时,他总是说那女人的好。年迈的父母虽然脸上挂着笑,却不时提醒民久凡事多留个心眼儿。
  父母的担心不是没有根据,但如前所述,民久是个什么事儿都不想的人,所以,有些话和他说也是白说。
  一晃二十年过去,民久即将步入知天命之年。他和那女人一直没有孩子。继女和他关系尚可,管他叫爸。继女结婚生子后,他又顺理成章地当了姥爷。他对这个和自己一点儿血缘关系都没有的外孙子很好,外孙子也很喜欢他。
  某天继女给不肯理发的外孙子扎了俩冲天辫儿,把他打扮成一个小姑娘。外孙子对着镜子傻笑的表情,竟让民久忽然想起他和前妻的女儿。
  若非如此,他几乎忘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已经到了待嫁的年纪,而这些年里他还没尽到半点儿做父亲的责任。
  几番辗转,他和女儿取得了联系。前妻带着女儿再嫁,距老家千里。女儿不认他,这让他十分生气。他一般不生气。到啥时候我也是你爸,借着酒劲儿,他在电话里恶狠狠道。女儿哭着挂了电话。他再没打通。生气之余,他又有些后悔,因为他很难得地想了想,觉得女儿和他不亲不是没有原因,他为她做的确实很少。
  既然女儿要结婚,当爸的怎么也得给她出点儿嫁妆,他想,那就帮她买套房子吧,累死累活干了这么些年,首付应该还出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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