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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秋意更浓,御花园里,百花渐渐凋零,唯菊花一枝独秀,用清芳迎来它最钟爱的时节。
贤妃独坐亭中,手里拢一捧瓜子,慢慢嗑着,曾经的娇艳少女,历经十余年时光,俨然褪了颜色,便是身形都有些臃肿,能有当初五分之一的妍丽都已不错。
然她也没什么期盼,司徒恒成早已不记得她这个清宁宫的主人,便是再漂亮又有何用?况她这等年纪,心思只在孩儿身上,可惜儿子倒霉又被禁足,到现在还不准离开王府,贤妃有些焦躁,眼见韦氏重新掌权,这份焦躁也更严重了些。
毕竟原本司徒熠占了上风,若他立为太子,自家儿子是他铁哥们,将来怎么都有说不尽的好处,但现在,听说司徒渊要被放出来了。
她吃完手里的瓜子,往前张望,只见一个小黄门疾步过来,她忙站起来,透出几分紧张,询问道:“可探听到什么?”
“皇上令上衣局给废太子做新朝服。”
司徒渊在和光宫,终年不见外人,根本不用穿什么朝服,而今竟然做新的,那这传言是真的了,贤妃眉头皱一皱,朝服的话,不止还他自由,还要让他每日朝见,那是要参政了。
这算什么?
贤妃简直不敢相信。
小黄门偷偷瞧她一眼,眼睛滴溜溜一转,躬身道:“奴婢还有一事禀告娘娘。”
“快说。”
他声音好似蚊蝇,除了贤妃根本谁人也听不见:“奴婢还听说,好似皇上相信他是冤枉的,令人暗地里查证呢。”
贤妃瞪圆了眼睛。
她一颗心怦怦直跳,手也紧紧捏成一团,若真是冤枉,司徒恒成身为皇帝兴许当面不愿承认错误,可愧对这个儿子,定是要做出补偿的,会不会,还他太子的地位?她心头一震,若是如此,那司徒澜定是要死定了!
当初司徒渊被囚禁,他岳家亦遭受牵连,司徒澜性子狠毒,要斩草除根,做了不少坏事。
贤妃咬牙道:“你退下去。”
小黄门应声走了。
贤妃也不再留于此地,匆匆离开,回到清宁宫,便写了封信,使人偷偷送出宫去。
楚王府里的后院,此时已经种了好些果树,都不是苗儿,为满足裴玉娇的虚荣心,能早些长出果子送与旁人,这些果树都挺大了挖来专门移种在此的,至于别的瓜果,还得等到春天才好播种,但她已经满足了。
没事儿就来看看,带着儿子给他指一棵棵果树,让他认识认识。
今日又带熙儿来看宝马。
那马儿在马厩里养得膘肥体壮的,见到她,就高兴的甩尾巴,把头生出来,鼻子往她掌心里蹭。
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庞然大物,熙儿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满是好奇的打量,手指着它,急得嘴里噗噗的,好像想说什么,可不会说,裴玉娇笑道:“这是马儿,还是汗血宝马呢!”
她抓着他小手去摸马儿的鬃毛。
长长的,有点儿硬,不像娘亲的头发软软的,熙儿有点陌生,摸了摸,忽然用力一抓。
马儿猛的一甩头。
他咯咯笑起来。
“会疼的,轻点儿!”儿子还小,没轻没重的,裴玉娇教育他,“别乱抓东西,这不像拨浪鼓,小木马什么的,这个会疼,跟我一样。你上回还戳我脸呢,幸好没被你爹看见。”
听得出来声音大了,熙儿眨巴了两下眼睛,放开手。
裴玉娇笑道:“真乖,孺子可教也,等你大些,我教你骑马,你爹教你武功,将来你可厉害呢。”她把熙儿给奶娘抱,“今天娘自个儿骑了玩玩。”
她有喜一直不能骑马,现今过去半年,已经可以了,今日便是穿着骑射服出来的,跨上马背,鞭子一扬,疾驰而去。
在后院骑了好一会儿方才回去,路上遇到司徒修,瞧见她英姿煞爽的,挑眉道:“去骑马了?”
“是啊,太畅快了!”她语声欢快。
那骑射服还是以前的,虽然她瘦了不少,胸口仍是绷得紧紧,显得腰肢更细,盈盈一握,脚蹬小蛮靴,身姿好像风中杏树般,挺拔又不失女人的娇美,他目光流连番,微微笑道:“在家中骑无甚意思,等过阵子我带你去玉泉。”
玉泉那里有一大片草原,也是京都富家子弟喜好狩猎的地方,裴玉娇大喜,蹦跳着往前两步挽住他胳膊:“过阵子是多久!”
真是个急性子,司徒修道:“得看本王有没有空。”
现在他多半都自称“我”,一旦说本王就是在给她摆架子了,她笑容更甜,摇着他袖子道:“相公那么厉害,什么事情到您手里,很快就处理好了,想必很快也会有空的!”
她甚至还晃着身子,险些整个人吊在他胳膊上,司徒修道:“那也还得看是不是有空,或是累了也不想去。”
她跟着他往前走,手还拉着他袖子:“什么事儿,我给你出主意!你累了,我给你捶肩。”边说边就捏了拳头给他捶。
他便笑便走。
她卖力的给他捶。
谁瞧着都滑稽,众下人抿着嘴笑。
可他一直再没松口,裴玉娇有些泄气,不过心想他既然自己提了,总会带她去的。过得几日正是休沐日,裴玉娇早上起来还想司徒修会不会开口,结果沈家送了请帖来,原是沈时光要远嫁,很快离开京都,最后请她们几个旧友相聚一趟。
她当然要去,一早也挑好添妆,这会儿便让竹苓,丁香给她描眉梳头,司徒修走进来时,她差不多打扮好了,笑着与他道:“沈姑娘相请呢,我恐是要下午才回来。”
“沈姑娘?”司徒修挑眉,“河西街沈家?”
“是啊,你也去过的。”裴玉娇斜睨他一眼,那时候他蛮横的夜闯沈家,将自己强行拉走了呢。
“不是许久不曾来往,怎得突然请你?”
“总是朋友一场,沈姑娘又要嫁去杭州,临行再聚聚也是人之常情呀。”她站起来,任由竹苓戴上一对红珊瑚的镯子。
珊瑚血红浓艳,衬得手好像玉莲花,她冲他微微一笑,灿若春光,他忽然想起那年的事情,假使他不是当机立断,她这痴儿,只怕就要嫁给沈梦容的。
如今还去他家,虽然这两年他们不曾相逢,可沈梦容在翰林院的事情,他还是知道的,天资聪慧,出类拔萃,常得那些大学士推崇,此番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可不让她去,未免心胸狭窄。
他还不是这等小气之人。
转过身,他淡淡道:“那你去罢。”
她嗯了声,弯下腰,亲亲奶娘怀抱里的儿子,告辞走了。
他这才又看向她。
逆着光,她的背影窈窕生姿,他突然想起来,不过是与几个女子相聚,刚才她打扮的这么漂亮作甚?